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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这个世 ...

  •   这个世界上,对你好的就是好人,对你不好的就是坏人!
      一
      2013年6月,老同学们都大学毕业,喜滋滋的拿到毕业证书,准备各奔东西,我这辍学都近两年的学渣重新回到大学校园。
      今天也不知道谁把我拉进一个讨论组,全班三十位男同学,二十位女同学,相谈甚欢,说今天晚上有一个毕业趴。
      说实在的,你们趴就趴呗,我都辍学两年了,把我叫上还真算你们有心了,呵呵。
      “夫子,帮我把衣柜里的那件西装拿过来。”我很臭美的对着镜子刮胡子,吆喝一声。
      老夫子是我大学同班同学,死党,2011我辍学,他也跟着辍学,我信誓旦旦的跟他说:“跟哥混,十年后你就是乔布斯。”
      只是梦想和现实终归是两码事,太想和别人不一样,结果大家都一样,刚辍学那会馒头就咸菜配口矿泉水那是家常便饭,心高气傲吃苦的劳力活不愿干,清闲敲键盘别人又看不上,到最后实在吃不上饭了,各种面试任何机会的不想错过,到头来还是手机促销员最适合我。
      我不断勉励自己,从底层做起,那是给自己锻炼,可是这锻炼对于我个人来讲,还是久了点,一年,整整一年,最后过年过节连新衣服都没舍得买。
      2012年我正式给自己腾了块地,捣鼓起自己的“名流设计”,承接大小广告设计,50平方米的房子只容得下一张床一张办公桌,吃喝拉撒全在里面,这成了我和老夫子第一个梦想起源地。
      今天的我穿的帅气,西装配领结,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我会心的笑了。
      “哥,就一个同学聚会你至于把自己捯饬的那么庄重吗?”老夫子坐在床上,傻笑的看着镜子里的脸。
      “怎么不至于?我倒要让他们看看,我当初辍学是多么明智的选择。”我自信满满的最后在三寸头皮喷上几百年不知道过期没的啫喱水。
      大功告成,只听见老夫子最后杞人忧天的说一句:“怎么感觉这是场鸿门宴。”
      酒店选的还不算磕碜,是家市内二流的酒店,我穿着西装一身笔挺,自己都感觉走在路上皮鞋咔咔响,即使现在不是家财万贯,但还是改不了牛逼不可一世的习惯,只是谁也不知道,那一刻我望着都市的摩天大楼,喃喃道:“我需要这样仰视一辈子吗?”
      酒店门口停满了各种车辆,夏天已经开始拍打着热浪,我裹了一件西装还真热的□□,趁着同学们都还没到,对着一辆悍马的车窗抓了抓头皮臭美,可哪成想到悍马车门打开了,来人认识。
      我当时懵了,对着微信群叽叽喳喳讨论不停的群组弱不禁风的问道:“今天谁做东?”
      悍马车主人似笑非笑的看着我,一脸淡然,他只是穿了一件洁白到最朴素的短袖,却显得比我一身正统西装华丽的多,我知道今天打脸了,他说:“今天我做东。”
      何方神圣?班长莫辰!大学里就一直压我一头的班长大人。
      副驾驶跳下一女人,头上像顶了一坨紫菜,打波浪卷,身穿真丝吊带裙跟参加盛大晚宴一样,径直走到莫辰身边,两人肩并肩站着,是那么郎才女貌,用老夫子的话说简直是金童玉女,他们十指相扣模样,仿佛握着一生一世,相依为命的诺言,她说:“亲爱的,我们快进去吧!”
      亲爱的,呵呵!我拳头情不自禁的紧了紧,老夫子适时的挡在我身前,一米七八的个子,帮我挡住了所有的波涛骇浪。
      “林然,好久不见,你又变漂亮了。”老夫子说这话的时候我看不见他的表情,只是语气是那么的严肃,认真,这是我从未听到过的,在我的印象中,老夫子终归一副咧着嘴,露出一口异常洁白的牙齿,对我的话言听计从,笑起来的时候真的很傻。
      看见老夫子,被称作林然的女人突然绿了,她悻悻的看着眼前这个一米七八的男人,场面一下子陷入尴尬。
      可惜时间是不会静止的,它冷面无情地一步步向前,逼着你做决定,我推开老夫子,冲着莫辰笑一下,从口袋里颤抖的掏出一根烟,点燃,失笑道:“班长大人,两年过去了,你口味还是一直没变啊,还是那么喜欢吃别人的剩菜!”
      整个过程,自始至终没有看穿真丝吊带裙的女人一眼,也不知道她是胖了是瘦了是丑了是美了,更不知道他过的到底好不好,只是最后一句话说出口,我唯一知道的,我跟莫辰的梁子今天算是结定了!
      我叫蒋大帅,谁还没点事呢?今年24,一事无成,鼻子比眼睛高,也就那么回事。
      喜欢一个人,由天由人,就是由不得自己。
      一顿酒喝的我头晕,倒在椅子上看着这些老同学,一个一个,以至于有老同学给我递烟,拍拍我的肩膀,我都差点忘记了他的姓名;他说:“猴子,你怎么越长越黑乎,现在都像一猩猩了。”
      老夫子帮我点烟,眼睛微微泛红,歪头吐了一口浓痰,指着他骂道:“狗娘养的老天爷,女朋友都跟人跑了,你说再怎么长,还能长出个人样吗?”
      包厢里气氛一下子变的诡异起来,莫辰从酒桌上站起来,老夫子不知什么时候站在我身后,我是真的有点醉了。
      莫辰说:“别骂老天爷,老天爷会生气的,骂老天爷的人都是没本事的人。”
      “我就骂,咋的,有本事打雷劈我啊。”我冷笑着耍赖道。
      莫辰淡定的眯了口酒,今天做东的他算得上主角,那我这个辍学两年,充其量是个闲杂人等,那么在他放下酒杯的那一刻他更是个主角中的主角,如一颗重磅炸弹空投而下,瞬间一切化为泡影,夷为平地。
      至少,那一刻,是我毕生难以忘记的一刻。
      莫辰脸上的表情我看不清楚,记不清楚,只是我知道,那应该是强者对弱者的宣判,他拉着林然的手站在我的对面,他说:“趁今天同学聚会,大家伙都在,我向大家发出邀请。”
      我眼睁睁的看着他亲吻她的额头,接着说:“下个月,我们即将举行订婚仪式,大家有没有时间都得来。”
      这个消息一出,大家议论纷纷,整个包厢顿时又热闹起来,给我递烟的不知名老同学心虚的看了我一眼,叹了一口气,坐回位置。
      站在我身后的老夫子瞬间绿了脸,他扶着凳子边缘的手臂青筋突起,从始至终,林然没敢说一句话。
      那一刻,我突然想起不知哪本书看到的一句名言,你哪里好?除了对我不好,你哪里都好。
      如果不是被现实所逼迫,我怎么会急于找工作。如果不是生活所迫,我怎么会放弃最美好的校园生活。
      就像此刻站在我面前拉着别人手的林然,她化着精致的妆容,身上穿着真丝吊带裙,跟孔雀翎一样,年纪轻轻,却风光万丈。
      可谁还记得,三年前的林然,只不过跟我一样从乡下来的柴火妞,也许只有我还记得。
      那时的他,甩个马尾辫,穿着牛仔裤,短袖,背着双肩包,素面朝天,眼睛纯净懵懂,只有乡下人的老实,跟我谈了三年恋爱,我们说好了的念同一所大学,她高考失利,我背着父母填了和她一样的志愿,也许这算得上青梅竹马吧?
      我记得刚进城市,我还特恶趣味的叮嘱她:“到了大城市,别随地吐痰,要罚钱的。”
      到现在三年的光阴匆匆而过,她怎么还会相信我那句恶趣味的胡话?
      三年后的林然,更精致了,更有大家闺秀范了,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很怀念那个笑容纯真的女孩,也许是因为她再也不属于我。
      我失笑一声,也许这个消息对我来说过于仓皇,酒醒了一大半,我歇斯底里的吼着,像山林里的小猛兽:“班长大人,今个我报个道,您订婚我肯定来,二十年龙马众生,下个月孙子不来,下个月猪狗不来,下个月我要是被车撞死,化作鬼都要来!”
      莫辰冲我冷笑,颠着颠着的点头,举杯要跟我喝。
      老夫子一直没动,高大的身躯挡在我身前,淡然的拿起我桌前的酒杯,他说:“我哥醉了,不能再喝了,我帮他喝!”
      我知道老夫子是为我好,我也知道自己的身体状况,不宜多喝酒,只是这酒必须喝,我借着酒劲一把推开他,骂道:“滚他妈犊子,谁说老子喝多了?你他奶奶的才喝多了!”
      老夫子一大老爷们愣是被我骂的没脾气,我接着说:“莫班长,这喝啤酒可不带劲啊!”
      莫辰举着酒杯,脸上看不见任何波澜,似笑非笑的问:“哦?那你说喝什么?”
      “再怎么说,也得茅台啊!”我歪着嘴,顶着一个三寸脑袋,一只脚不知道什么时候爬上了桌子,另一只脚更不知道何时已经不安分的踩在了桌子上。
      以前经常听老夫子说:“哥,我爷爷说,越是不安分的男人越有出息,你将来肯定有出息,大出息。”
      老夫子说这话的时候脸上总是带着憨厚,真让人有点深信不疑,只是我真会有大出息吗?有大出息的人,现在正一脚踩在椅子上,一脚踩在桌子上,以为要是把啤酒换成茅台可得好好宰莫辰一票,我这有出息的人怎么就目光那么短浅?
      谁还没点事呢?喜闻乐见,苍蝇肉也是肉,能宰一点是一点吧,也就那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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