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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三天初识不相知 ...

  •   不知道别人的新婚三天怎么过的,兰池的三天很愉快,丹顿的三天很晕菜。
      第一天:丹顿冷眼观察兰池。他要挽回夜里当挂毯的脸面,一早出去打回了一只黄羊、两只野兔。他故意射伤在腿上,血淋淋的扔在兰池脚下。他想,力气大算什么,家养的兔子永远成不了老虎,如果是个有决断的意志坚定之人,怎么会被随意摆弄远嫁?兰池看看垂死挣扎的兔子,再看看屋子里的半袋面,这是下马威?
      兰池一伸手,丹顿瞧了眼,漠然道:“女人,不管你为什么嫁给我,可我打来猎物你得做饭,手再好看也得做。”
      兰池:“废话真多,我是问你要匕首。”
      什么?她知不知道提出了什么要求?匕首是他的随身爱物,贴身武器是战士最亲密的东西,轻易不会离身,实有需要也只会给最信任的人。
      大概是他沉默不语,兰池说:“我做饭可以,连把刀都没有,用手切?”
      丹顿:……好像是没菜刀,他解下腰间匕首交给兰池。白铁的刀鞘,银质的刀柄,柄弯头镶嵌着小巧的红宝石、绿碧玺、黄蜜蜡,打磨的十分光滑,触手与刀柄浑然一体。兰池查看刀鞘口,有个凸起机关,用力一按匕首弹了出来。刃身雪亮,让人有了轻薄的错觉,刀面有规则的水浪波纹,寒气森森必定锋利无比。
      兰池赞叹:“真是利器。”
      丹顿点头:“当然。这是大师锻造于最冷寒冬,打造的精铁足够炼出几把好刀却只得这把匕首,淬火用的都是冬湖雪水。”
      “得之不易,也只有淬炼至此,冷热到极致才能铸造出如此宝刃吧。”兰池感慨。
      丹顿见她没有注意那几粒宝石的精美,而是欣赏匕首,不由有了惺惺之意。再看她葱白的手握住刀柄,银亮的刀链垂落缠绕于指间,有种相得益彰的美,一时意动道:“这刀送你了。”

      兰池一愣,丹顿明显很喜爱这把匕首,为吃顿饭就把它送出去了?果然也是爱肉之人哪……她不会辜负这顿饭的!兰池啪的合上匕首,扬手一举:“你放心好了!”
      丹顿本来对送出爱物有点心疼,听到让他放心,顿时舒心了些:她果然是懂兵器的,会善待宝器,不负它的绝世锋利。然后他看到兰池利索的用匕首把兔子杀了……剥皮……剁了……
      也许感受到他的目光,兰池转头一笑:“今天兔子肉够了,羊可以养起来再吃,到时候卸羊腿再换把大点的刀。”
      丹顿:……
      他想多了,他早该不对这个女人抱什么希望的!兰池没理他,尽力为自己做出饭菜,炖兔肉、贴饼子,还有小罐番茄汤。她就是喜欢边城这点——调味品非常丰富,汉地的、胡地的、蛮人的,以及从遥远国度流传过来的调料,都在这里汇集,简直不要太幸福。这样的兰池让丹顿已经忘了想为难兰池的本意,无语的进屋去了。
      郁闷事小吃饭事大,丹顿的那点郁闷在看到一锅顿热乎乎的兔肉、金黄的面饼时都没了。兰池做的真好吃,两个人都不客气,没一个想到要注意形象,大口吃着,丹顿发现兰池的速度不比自己慢,于是更加快了……

      第二天:兰池冷眼观察丹顿。丹顿的生活简单的可以:早起练拳(不大汗淋漓不算完),喜爱吃肉(如果全素就瞪眼),必须遛马(不然人和马一起蔫头巴脑),天天挥刀(严肃认真的像砍杀仇敌),滴酒不沾。咦最后这个有点奇怪,蛮人大多嗜酒,喝起来也没有节制,怎么出了个变异?后来兰池才知道,丹顿平时不喝酒,但宴饮时不忌,他认为好的刀手必须能精确掌控身体,喝酒让人失去了稳定和冷静。
      丹顿的战刀不同于中原人的厚背阔刀,而是颇具大食特色的长弯刀。不但锋利非常,而且弯窄的刀身厚重,挥舞起来不易掌握方向,用不好还会伤到持刀人。他应是钟爱此类武器,演练起来舞动生风,招式灵活狠辣,简直是手臂的延伸一般的自如。看他练刀是一种享受,男人力量挥洒、力道的平衡匀称,刀光到处像是荒原勃勃野火,不被同化就被消灭的霸道磅礴。
      兰池看他练刀默默思索,她怀疑丹顿出身并不简单,但这猜测没什么具体证据,就是些蛛丝马迹而已。比如丹顿的房子和用具都很简陋,但他的匕首、长刀、马鞭等物件却很精美耐用,往往还有细碎宝石装饰;比如他的马也是富有灵性的良驹,比如他仅有的几件衣服都很旧,但能看出原来是极好的料子。况且蛮人不善针线,他的衣服缝制也比普通蛮人讲究。
      丹顿的有些习惯也能看出来,吃饭前必定净手,坐卧姿态从不松懈,物品总是摆放有序,他会几种民族语言并且用词都很标准,应该是有人专门教授过。仪态步姿固然粗豪却并不粗鄙,倒有种龙行虎步的豪放尊严,那也像上位者才能养成的。

      就是他不打扫屋子,不管破了的衣服什么的,好像也是被人照顾惯了,根本懒得去做似的。但是这货如果企图不洗漱就上床睡觉,那是绝对不能容忍的!
      晚上,丹顿知道暂时拿兰池没办法,也不打算骚扰美人了,准备拖鞋上床,一人一半拉锯战。可是美人却骚扰他——兰池挡住他,严重声明必须洗净再睡,她不想去体会臭脚丫子味。
      丹顿冷笑:“我也想洗,你去烧水。”
      兰池建议:“你下河游一阵子不就成了?”
      丹顿怒目:“现在是深秋!”
      兰池纳闷:“你怕冷?”
      丹顿:“你见过深秋游水的人吗?别人以为是寻死的!”
      兰池理直气壮:“怎么没见过,我家乡秋天游水的不少。”
      丹顿:“你那是南边,这是北地!”
      兰池:……好像是有温差,这里的深秋水已经冰凉,这时候河边都不宜待人,而且这里的人并不善水。她还在想怎么办,丹顿转头出去了。
      这是生气了?兰池无奈的看他出走。嗯,没走多远,就停院子里了。咦,站在井边了,探头看井下。啊,脱衣服了,上衣一起离体,肌肉真结实啊,块块隆起坚硬如铁,比穿着衣服还好看。
      啊咧解裤带了!他还打算脱裤子?那一脸的惨烈表情,这是要跳井的节奏?兰池坐不住了,洗个脚就能把他给气成这样,太骇人听闻了吧。她走到屋外准备打消丹顿赤条条来去无牵挂的想法,好在丹顿只脱了中裤,还留着亵裤。
      在这里人看来,只穿亵衣等于裸奔,但是兰池觉得那大大的裤衩完全没问题,该遮的都遮住了嘛。丹顿脱成流氓装后,示威的看了兰池一眼,这万恶的小娘子竟然毫不害臊的看他,脸都不红!她,她经常这么看男人吗?丹顿气的自己脸红了,拎起水桶哗啦从头浇到脚。他甩甩自己的头发,用力抹一把脸上的水珠,又来了一桶。
      井水冰凉,普通人是不敢这么做的,风寒感冒保准跑不了。丹顿仗着自己身体强健硬是冲了两桶水,然后提溜着衣服回屋了。扯着脸巾随便擦擦,丹顿器宇轩昂的上床了,连眼梢都不瞟兰池,好像在说:好了吧,你得意了吧。
      兰池不明白他骄傲个什么劲,直到他躺下,才小声问:“你不冷么?”
      “哼。”某人继续骄傲。
      “不冷就每天冲冲?”
      “哼!”丹顿忽的转身,将背对着兰池,头发都炸起来了。
      兰池琢磨了下,这意思,好像是不愿意啊?她也不说什么了。两人默默躺了好一阵,兰池以为丹顿都睡着了,突然听到他闷闷的说:“明日我带人穿魔鬼谷,你自己待几天。”
      “哦。”兰池应下,再相对无言。

      第三天,兰池醒来后,发现丹顿已经走了,长刀和马自然也不在了,床边却放了一只木匣,打开一看,里面装着几枚金银首饰,数量不多样式也不新,还配不成一套,不像传家传宝。这是哪来的东西?难道是丹顿以前挣的,他这是变相交钱呢?兰池想起洞房那天她说的家乡男人挣钱都交妻子打理,丹顿当时嗤之以鼻,居然还是记在心里了。
      兰池无声笑了一下,收起了木匣。也许这是丹顿给她戴的首饰,但她打算用这些东西好好把住处收拾一下。交给她的就由她花销了,丹顿你原本的想法么,不重要了,谁叫你不说出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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