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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在姥爷离开的两年以后,闹闹来了。
      具体时间早就记不清了,反正那时候没有能照相的手机,家里也没有数码相机,更没有该给这个小东西照相留念的意识。然而关于我们初次见面场景的记忆始终鲜活:很平常的一个中午,妈妈说送我个礼物,便不知从哪里伸手一掏,把这个雪白的小绒球捧到我面前。当我意识到我终于拥有了一只朝思暮想的狗狗时,大概是惊叫出声了吧,要不闹闹为什么突然抬起头,用那双大而明亮的眼睛胆怯而好奇地打量我?当时的我并不知道,就是这双眼睛,将陪伴我度过之后的三千多日时光,即使是光芒消逝,也依旧闪耀在我的记忆中,倔强地反抗着遗忘的力量。
      那个时候闹闹还不叫闹闹,我曾经想过给她起一个和大眼睛有关的名字,谁让那双眼睛那么漂亮呢。她用眼睛和鼻子探索着这个家以及家里的一切,什么都能让她停下来看看,凑过去嗅嗅。我最喜欢狗好奇地歪起脑袋,用询问的眼神看着我,而在她最快乐最无忧无虑的岁月里,她常常用那双我喜欢的眼睛以这种我喜欢的方式看我。可惜在我想出一个满意的名字之前她先学会了无休止吠叫和疯狂地咬拖鞋,然后闹闹成为了她的代号,再然后我也无奈叫她闹闹了,她倒也听得心安,应得快活。
      曾经在北京合法地养狗是件奢侈的事情,五千元对于普通工薪家庭虽算不上是天文数字,却也不是会花在一只狗身上的价钱。没有狗证,就像人没户口,是不敢随便走在大街上的,而且没户口的人和狗都是会被送回老家的。我们既不想付出五千元的代价,也不想付出一条命的代价,那么两相妥协的结果就是“偷着养”。“没证”的狗基本上都是在出去遛时被抓走的,那么不被发现的第一原则就是“不出门”。闹闹是一只很幸运的狗:作为一只杂种狗,能够安逸而舒适地经历自然的生老病死,一生陪伴在家人身旁,而不是流落街头,孤独地走完一生;她也是只很不幸的狗:不能出门玩耍,不能享受爪子踩在土地上的坚实,奔跑到心脏狂搏,感受风流经每一根毛发,在皮毛中种植阳光和土地的味道。奔跑是狗的天性,只有在奔跑中,他们才能感觉到生命的存在和流淌。这也就是为什么,在闹闹生命中为数不多的出门机会里,她要拼了命地跑,即使跑不快,也要跑到气喘吁吁,肌肉颤抖。然后在不能奔跑的日子里,晒着经过了玻璃的二手阳光时,她至少还能有所回忆。这就是为什么我爱狗:当所有人都在批评不满指责颓废,他们却永远都在用行动表示:外面的世界很好,我愿意奔跑到天荒地老。他们以激情支撑起生命,这正是人所无法企及的。
      关于小闹闹的眼睛,还有一段挺痛苦的回忆:以前家里的防盗门是铁丝网的,年久失修,便有几根铁丝支楞出来。狗都喜欢迎接家人回来,并用各种肢体语言来表示心中的喜悦,闹闹也不例外。可能就是在某次的激动中,铁丝扎到了她的眼球。当时谁也没有注意,连她自己也是。然而几天之后,她的眼睛开始不停地被分泌物蒙蔽,对食物的热情也大不如前。直到有一天我们正在商量第二天带她去宠物医院检查时,她的一声尖叫吸引我们注意到了用力甩头的她和地上的血迹。从宠物医院回来的时候,闹闹像没有生命的玩偶,只有偶尔起伏的胸膛告诉我她还活着。妈妈说大夫打了麻药,剪掉了息肉,如果点过一周的眼药水还是没有起色的话,闹闹就只能告别她的左眼球了。就这样,在一周的时间里,全家软硬兼施给她上药,然而就是不见好转。可就在我们决定放弃的第二天清晨,她却早早起来,跑到各个屋子叫我们起床。我们惊喜地发现,那只一直灰蒙蒙的眼睛竟然再次明亮起来,只是留下了一个小小的疤痕而已。那时我便开始笃信,狗,绝对是一种超出人类想象的神奇动物。不过直到她生命中的最后两年患上白内障,她都不肯告诉我那只病眼后来究竟是否还有视力。
      刚才我说了,闹闹小时候是雪白雪白的,后来也不知道怎么就开始发黄了,我分析是她基因里蝴蝶犬的部分在作祟。可是她的尾巴上却始终有一个雪白的环(我还因为这个特点考虑过“还尾”这个名字)。这并不是件美好的事,因为就在那个环的下面,她的尾巴曾经断过一次(具体是怎么弄的我们也不得而知),这个伤也让她终生都不能像正常的狗一样翘起尾巴欢快地摇一摇。于是在我的印象里,闹闹的心情总是不太明朗,加上大眼睛里时时刻刻流露出的忧伤,让她并不像宠物杂志封面主角那么治愈,反而倒是总有点儿悲天悯人的苦情之感。而这也是她在家里并不很受欢迎的原因之一。
      她的不受欢迎,并不是从小时候开始的,也不仅仅由她的外貌所造成。这两个原因只是催化剂而已。闹闹并不是一直好脾气的狗,她淘气、乱叫甚至咬人,就连平日最维护她的我,手掌上也有她留给我的一块小疤。多少人问我:“你为什么还要养它,它连你都咬!”我一般会用关于责任、义务、道德的那一套来搪塞过去。然而谁若是看见她为了保护我甘心挨打挨骂、在我伤心时趴在我身边时不时偷瞄我一眼、在我拿起姥姥的衣服时冲我呜鸣警告、在有人拿走家里东西时不依不饶……便能理解我为了她和家里人大吵一架,甚至在她咬我之后扑到她身上替她挨棍子是为哪般了。也许在她年老后,脑子不太清楚,是日渐显出了喜怒无常的脾气,也为家里人带来了不少麻烦,但是她这些行为的目的也只有一个:保卫这个家!这一辈子里爱我如生命,甚至甚于生命者为数不多,闹闹便是其中最忠诚的一个。若是忠犬如是我都可以抛弃,那么连我自己都会害怕起自己吧。
      虽说因为我的阻拦,闹闹能够始终居于这间房子,然而现在回想,我依然是从一定程度上抛弃了她。忘了从什么时候起,她不讨喜的性格终于引起了我的反感,我开始疏远她,加之其耳朵经常发炎散发异味,我开始一次次拒绝她想要亲近的尝试。我的三部手机中,闹闹的照片越来越少,我对她说话的语气也越来越以呵斥为主。我不再关注她今天吃的食物,不再关心她今天睡在哪张沙发,不再在意她健康与否。随着身边朋友的增加,世界的扩展,寂寞时的我宁愿翻看电话簿,盘算着跟谁出去聊聊天,也不愿意看看小闹。后来妈妈为了让我同意抛弃闹闹而又抱回了球球,我虽然一直坚定地说“要么一起养,要么把球球还回去。”但是谁不喜欢漂亮而温顺的狗呢?我也渐渐开始将为数不多的与狗玩耍的机会分给了球球。整个青春期,我热络了朋友,却冷淡了她。然而她从来没有怨恨过我(即使有我又怎么能知道呢?),只要我偶尔想起她,想要展现一下我的爱心时,只需一个轻声呼唤,她无论在屋子的哪个角落,在做着什么自己的事情,都会马上跑到我的脚边。只要我抚摸几下她小小的头,她就马上躺下,向我亮出圆滚滚的肚子。狗在亮出肚子的同时,也亮出了其绝对的信任,我以前常常这样想,却也一直不在意。我虽然把她留在了这个家里,留在了自己身边,但是我却没能将心留在她身上。
      意识到自己对闹闹从精神上的抛弃是去年正月十五,重新找回她也是那一天。楼下的一间屋子着起了火,烟雾顺着风一路飘进了家里,妈妈紧张地催促我扶着姥姥赶紧出门下楼,自己也抱起球球匆忙出来。等电梯时我突然意识到闹闹还在家里,便疯跑回家中找她。当我双手颤抖着打开大门是,看到的是闹闹蹲坐在面前,用迷茫、忧伤而恐惧的眼神看着我,我突然不认识她了,她也仿佛对我感到陌生。而当我拍着手轻声呼唤着她的名字时,她摇头晃脑,一瘸一拐地向我走来时,我才意识到她是我生命中怎样重要的一部分,失去她将是一件多么难以承受的事情。那天晚上我抱着闹闹在冬天的寒风里站了半个小时,她在我怀里兴奋地嗅着空气里烟火和团圆的幸福气息,我看着礼花在她的大眼睛上绽放着,那双眼睛似乎再次如我们小时候那么明亮。
      然后就是高三的繁忙,每天早出晚归,能呆在家里的时间越来越少。闹闹每天依旧用努力摇动的尾巴迎接我回家,我却最多就是胡乱抚摸两下她的头了事。高考、暑假、成绩、北大。自由和成功的喜悦充斥着那个夏天——我有完全支配权的夏天、闹闹的最后一个夏天。每年我只要停止早起,闹闹大概就知道假期到了,然而她不知道这个假期我的计划里是没有她,没有这个家的。每天睡到自然醒,打个电话便又出门去了,以前我想要出门,总是要将两只狗关起来的,不然他们会跟着跑出去。可后来小闹很少跟着我了,她知道我是不可能带她出去的。于是每次我关门时,都能看到这个落寞的小身影坐在那里目送我离开。自由的时光总是稍纵即逝,一阵秋风就能吹散快乐的气息。大学意味着离开家,离开家人。大学最开始的两天,我懦弱地给自己想各种理由往家跑,于是闹闹可能也没有意识到我那几天的早出晚归与之前有何不同。然而之后当大学生活步入正轨,回家的频率变为一周一次时,她开始明白我这次的离开是不同的,也开始用行动表示她对这一周一次的见面有多么期待。可能那时她就已经知道和我相见的机会已经不多了吧,也知道我的生活里不再需要她的保护了。于是她开始渐渐疏远我。不再是呼之即来,不再是亦步亦趋,甚而到最后几周,连我回家时她都不再热情地扑过来,告诉我她有多想念我,只是静静地过来看一眼,再静静地离开。倒是我,觉得应该弥补自己一周的缺席,经常跑过去给她抓抓痒,捋捋毛。她依然习惯性地露出肚皮,只是已经不怎么再看我了。
      昨天在车里,大哥吞吞吐吐地告诉我这个消息时,我的第一反应并不是震惊或是怆痛,而是“原来如此”——前几周的冷淡、越来越艰难的站立、越来越少出现在我的视野里、新年第一天我清早离开家时她不同以往的平静和哀伤……总听说狗对生命终结的直觉十分敏锐,这次我真的是相信了。在车里流了一些眼泪,并在上楼回家之前平复了心情。然而当我打开大门,看到只有球球来迎接我,并在看到我的一瞬冷淡地瞥我一眼时,这件事才显出如此的真实。闹闹走了,我再也见不到她了,甚至没等到我回家度过寒假,没等到我再抚摸一下她的皮毛,没等到我再呼唤一声她的名字。昨天晚上人们离开以后,我关上房门。熄灭灯光,所有的痛苦、思念、回忆瞬间爆发在黑暗里。我没办法停止看见闹闹最后一次送我出家门时看我的眼睛,没办法停止感受手拂过她毛发的感觉,没办法停止听到她吠叫或咕哝或爪子踩到瓷砖时“哒哒”的声音……我不知道她到底在哪一天、什么时间、什么地点迎来了生命的结束;不知道她最后看到什么,听到什么,想到什么;甚至不知道大哥所说的那个“风水宝地”到底在哪儿,她到底睡在了哪儿。我不敢问,虽然我特别想最后再去看她一眼,带着她最喜欢的煮鸡肝,让她知道我平安到家了、我考试考得不太好、我又胖了……还有,对了,我很爱你、很想你……
      十年,她从活泼机灵到垂垂老矣,我从十岁到二十岁。我们从小一起长大,可惜她却先我而老去。这么多年,像朋友与家人,我们分享过快乐的时光,也打过架,有过矛盾。但是她从不曾抛弃我,我也没离弃过她。我的生命中再不会有这么单纯的十年,而我很庆幸,这十年,闹闹陪我走过。就像走了一个圆圈:十年前的一天,我站在门前,迎接闹闹走进这个家,我知道我们的缘分始于此;十年后的一天,闹闹站在门前,目送着我离开这个家,她知道我们俩的时代告一段落。
      许多人爱狗却不喜欢养狗,怕的就是分离的那一刻。可我从来没有后悔过。也许我现在想起小闹,回忆涌来带来巨大的情感缺失,可是我相信当悲伤淡去,再提起闹闹我能忆起便都是那些让我微笑的快乐时光了。
      向来不相信什么天堂地狱,但我仍愿意看到这样一个场景:闹闹在她最爱的阳光下奔跑着,没有链条或墙壁的束缚。她只顾向前跑着,毛发像绸缎闪闪发亮,没有了大腹便便,也没有了右腿的一跛一跛,尾巴欢快而健康地摇摆着。她吠叫着,招来的不是任何人的呵斥,而是能和她尽情玩耍的同伴。兴许我还能有幸再看一眼那双漂亮的大眼睛,眼睛上没有白内障的雾霭,没有曾给她带来巨大痛苦的那块疤痕,没有陪伴她一生的忧伤。
      只有快乐——任何生命都应得的,最初的,纯粹的,属于生命本身的快乐……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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