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目录 设置
1、仇杀?情杀?
公元2 ...
-
公元2003年1月17日,S省省会一住宅小区屋内发生凶杀案,警方接到报警火速赶赴现场。
受害人身中数刀,浑身血迹,被随后赶到的120急救车送往医院抢救。
受害人名叫郑大卫,男,1958年2月出生,本省淦川县津口镇人,原是一电力设计院工程师,现在的身份是淦川县大湾水电站项目业主。
歹徒早已逃之夭夭,警方立即展开调查。
凶案发生时,住宅楼内无目击者,据小区门卫回忆,事发前后有三个陌生男人进出大门,值得可疑,但因是夜间七、八点钟,灯光昏暗,面貌模糊。
第一个发现并报警的人,是一年约三十多岁的女人,名叫王秀芬。她悲痛欲绝,守侯在医院抢救室外,哭红了眼。当医生告知她受害人已脱离生命危险后,她的情绪才稍微稳定下来。
家人遭难,无不悲伤,可以理解。但当办案刑警按例行程序讯问她与受害人的关系时,在场警察不禁面面相觑,她和受害人不是“家人”,更不是夫妻,她说只是住在同一屋内的朋友。
“那么是情人?”
“不!”
“同居在一起?”
“没……有……”
“究竟是什么关系?”一警官提高嗓门,敲响了桌子。这不明不白的关系加之眼前这位女子虽肤色较黑,但眉目清秀、气质不凡,更绷紧了办案警察敏锐的神经。
她抬起头,揉了揉红肿的眼,喃喃地说:“我和他是多年的朋友,从小时候开始,大概七、八岁吧,我就叫他哥。他从津口镇下放到我们大湾村当知青,恢复高考后考上大学,后来回到大湾投资建设大湾水电站。我是搞建筑的,我们又走到了一起。但是由于资金短缺,从98年动工至今,电站仍未建成,我们都已倾家荡产,家庭破裂,举步维艰,他觉得对不起我,要将他住的那套房子折价抵偿给我,我说我只需要一间,有个栖身之处就行。就这样,我们住到了一起。”
女子是建筑老板,她那张动情的脸、诚实的眼神,令警察们有些相信。
“谈谈案发时的情况吧!”
她又忍不住掉泪。过了好一阵,象是极力克制住自己,然后打起精神,回忆起了当时的情况。
她说当天下午,飞达实业公司老板杜飞——也就是去年经一位水利主管部门领导介绍的电站项目合作人,约她去谈有关大湾电站的事,在这之前,杜飞已同郑大卫谈判过多次。飞达实业公司于去年同郑大卫合作并注册成立了飞达实业大湾水电有限公司后,飞达实业公司没有按协议约定如数出资,还抽走注册资金,致使电站项目启动不久又被迫停工,郑大卫气愤难捺。杜飞意欲变更电站设计方案,打着电站建设的幌子采砂谋利,郑大卫忍无可忍,要终止合作,但杜飞反对。郑大卫试图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起诉了飞达实业公司“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双方矛盾激化。
她记得从飞达实业公司办公楼出来后,拨打郑大卫的手机,响了很久都未接听,又拨打家里的座机,也无人接,于是驱车回家。在小区把车停好后,又拨打了一次他的手机,这时手机已处于关机状态了,回屋一开门,只见满地血迹,他已倒在血泊中不省人事。
……
第二天,警察来到飞达实业公司调查。
飞达实业公司是一家主营砂石业务的私营企业,公司原在淦川县,在青江上经营砂石,后在省内其它江河拍得了砂石矿开采权,遂将公司总部迁到了省城。
中等个儿,西装革履的老板杜飞在他的公司小会议室接待了办案警官。当听到郑大卫昨晚在家中遇刺时,一副惊讶地表情,当即吩咐公司派人去看望、慰问。
他对警方的调查很配合,谈到与郑大卫的合作时,他承认他们之间有争论,在经营思想、经营理念上存在分歧,他还信誓旦旦地称他们个人之间不存在任何矛盾和冲突。当问及郑大卫对他公司的起诉时,这位壮实得象头牛一样的老板愤愤地说:“他是在找茬,诽谤诬陷我飞达公司,我已委托律师全权处理,适当的时候我们会以诽谤诬陷罪起诉他的!”
紧接着,警察又找到受害人的前妻胡冰。胡冰看上去与王秀芬的年龄差不多,但她肤色白皙,打扮时髦,她是一名教师,在省城一所小学教书。两年前同郑大卫离了婚,住在学校附近的一幢商住楼。他们有一个儿子在读中学,儿子和她一起过,郑大卫每月给抚养费。
她对郑大卫的受害表现出一副漠然的态度,却掩饰不住对王秀芬的仇视,说她(王秀芬)是“第三者”,“逼债逼得我无赖才同郑大卫离婚的”、“他(指前夫)是一个迂夫子,同那种女人搅在一块儿肯定没好下场,果不其然!”
……
凶手在逃,受害人在电站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债务、合作等经济纠纷复杂,另外,婚姻、感情生活也存在纠葛。是仇杀、还是情杀?还是抢劫杀人——受害人的手表、手机、随身带的皮包被劫走,室内的箱柜均有被翻动的痕迹。
案情扑朔迷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