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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第13章谁在装逼好耀眼 ...

  •   我叫曾贱,是个富二代,我是家里的独子,所以所有人都很宝贝我,自然而然把我管得很严,谁喜欢约束的日子?过了14年我在21岁的时候逃出来了。

      我去了a市,这可不是我乱选的,我是有预谋的。我从小就表现出对a市的深恶痛绝,只要有人一提a市我就发疯,看就什么砸什么,对着家里面的300个女仆大喊大叫。
      为了更加具有说服力我请了个道士,不贵就7,8万。我让他到我爸妈面前装神弄鬼地说我命里与a市相克,去那会使我痛苦。我爸妈不信邪,把我带去a市,我们一共在a市呆了3天。在a市的三天我连续烧了2天,为什么不是3天?因为那个破神医扎针太特么的疼了!我并没有放弃我的计划,第3天我拉肚子了。一番折腾后我爸妈终于相信,把我带回了老宅。通过这三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装病不容易。这并不是从光着身子在1度空调下5小时的结论,而是我连续吃了20个 HANDEL’sHOMEMANDE后悲痛的总结。
      由于跑出来的时候太兴奋,我忘带了行李。回去拿太危险了,所以我觉得抛弃我的毛毛,哦对了,毛毛是我最爱的——枕头,也是我全部的行李。
      我走到一个没有监控的街区,招来了一辆出租车。“碰。”我坐上出租车,“去变变机场。”
      “好的”司机熟练的开着车,缓缓向机场开去。车上的空调吹得我很舒服,我眯着眼睛享受着。
      “滋滋——”车子突然停下,因为惯性我微微向前倾了一下,还在桌椅上弹了弹。
      “到了先生。”司机礼貌的声音响起。
      “哦,谢谢。”我打开车门,下车。望着面前的机场心里有些小激动。
      正当我装13十足地向前走时,司机叫住了我;“先生你还没有付钱。”
      “哦,不好意思。”我抱歉得笑了笑,把手伸向口袋,不是吧!我钱包呢!我灵光一闪,记起昨晚怕自己忘拿行李就把钱包放进行李里了,当时还心想这样就不怕忘带行李了,看来我还是低估了自己。
      我有些窘迫,毕竟像我这种把钱当纸烧的人还是第一次被钱给难倒了。老道的司机一眼就明白出了什么事情,他没有把我抓走卖肾只是要走了我的Patek Philippe。

      我摸摸口袋里的机票,有些庆幸,还好我还没有蠢到家。

      作者:表示这章装逼装得好过瘾。下章题目:第14章仇人见面分外眼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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