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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part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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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街道旁葱郁的柏树,雾气虽散但仍旧湿润的空气,树梢上啾啾叫着的鸟儿。
有一只胆大的,完全不怕人似的,直接落着了肩头。永近被这个热情得过分的小家伙逗乐了,将手上的吃食递过去。
谁知道那小家伙瞧了一眼,竟然鄙视的飞走了。
永近心里有些发囧,对于自己被鸟嫌弃了的事实感到难以接受。
“难道我的魅力已经消耗殆尽了吗?还真是困扰啊。”
永近微微叹气,自从两年前出事,人人虽然被抢救过来,记忆却全部丧失。他被父母接到这个乡下小镇,安心的静养。
乡下的小镇,没有城市中那么多的娱乐设施。平淡到单调的日子,像是不断重复的螺旋,一日日毫无新意。
永近一度觉得,如果自己没有失忆的话,一定会受不了而离开的。因为现在失忆的他,留下来的原因,也仅仅是没地方可去。
永近回到那个暂居的小屋,伸手取过放在信箱里的白色信封。这可以说得上是他在这里最重要的一项娱乐活动了。
那是他来这里的第十一个月,门外放着一封没有署名、没有邮戳的信,用精美的暖黄色信封装着。
信上说,写了一个故事,想要让自己看。如果同意的话,就在信箱上放一颗咖啡豆,他会每天将信送来。如果觉得困扰,那么就不用在意了。
这封信就好像一颗投入湖里的石子,搅动他平淡的生活,在无聊的小镇中找到一丝乐趣。
第二天,永近在信箱上放了整整一包咖啡豆,然后就出门去了。
再回来时,信箱里已经多了一封用棕色的大信封装着的信。信封里面装着整整三页打印出来的纸,那是一个关于喰种的故事。
永近有些意外,那个措辞温柔的青年,居然会写这样的题材。至于他为什么会知道他是青年嘛~
虽然后来寄来的信是打印出来的,但一开始的那封是手写的啊。字迹虽然清秀但下笔是力度还是可以看出是男人,毕竟如果是男孩子性格的女生,那么基本上是不可能有那样的字迹和笔触的。
在那之后,等那封不知是谁寄来的信,就成了永近这一年里最重要的事情。
观察久了,永近也开始发现,那人送信的规律。那人都是亲自送的信,而且几乎都是在傍晚。
出于对那人的好奇,永近写了一封信给他。恶作剧般的,用粉红色精美的信封装着——那使信看起来就像是情书,尤其是信上并没有地址和邮票,只是在信封上写着“未知的友人启”。
【亲爱的未知的友人:
请允许我这么称呼你,如果你对于这个称呼不满意,也许你可以具上全名?对于不知道你身份的事,我甚感困扰。如果你愿意,那么作为回报,也许你会乐意到我家做客。
ps:顺便一提,我的手艺还是蛮不错的。】
——似乎有些太正式了。
不过毕竟是陌生人,永近也很难决定到底改用什么样的字眼。
将信放入信箱后,永近躲在二楼的窗户旁,准备看看这个写信的人到底是什么样子。
明亮的路灯下,那人穿着连帽衫,帽沿拉得很低,低头完全看不见脸。突然间那人抬头,视线相对。
那人发现自己了,永近心想。
果然第二天信箱里除了棕色信封外,多了一封和第一日一样的暖黄色信封。
【亲爱的英:
我读了你的信,如果你愿意,可以叫我失语者。不过抱歉,现在我还不能告诉你我的身份。总有一天我们会见面的,虽然也许那要很久以后。
我想从今以后我,我也许不会再亲自送信了。你的敏锐让我感到紧张,这样做风险太大了。所以今后,送信将由我的信使代劳。
如果你需要和我联系,可以将咖啡豆放入信封,我的信使拿到信会转交给我的。
ps:如果可以,能不能不要用粉红色的信封,看起来就像是情书一样,稍微让人有些害羞。】
看完信的最后一句,永近没忍住,捂着肚子笑起来。不知道为什么,永近一眼就看出:信里那人自称失语者的人,一直在努力掩饰着;但最后一句没忍住,还是暴露出了本身的性格。
永近肯定那是自己熟悉的人,虽然措辞陌生,但隐藏在字里行间的熟悉,尤其是最后一句那无比熟稔的语气,都能肯定永近的猜想。
——可惜自己失忆了,不然就可以知道是谁了。
永近撑着下巴,望着窗外。呐,今天也是不错的天气呢。果然应该出去的,宅在家里发霉才不是自己的风格。
拿起最喜欢的金色耳机戴在头上,选了首轻松的曲子,朝着熟悉的街道进发。
有些走调的哼着调子,随着节拍迈动步子,整个人都洋溢着快乐的气息。
“啊,要是能够再遇上喜欢的女孩子就好了。”永近一手握拳捶向掌心,为自己的突发奇想感到兴奋。
——不过肯定不可能的啦。
永近在这两年中,从来没有过心动的感觉。不过他却从来都没感到焦急过,因为他和恶魔做过一个交易。
说来也奇怪,一般的失忆患者,会随着时间慢慢找回记忆。永近这两年间却没有恢复任何的记忆,不过有那么一个影像,即使是失忆了,永近也记得特别的清晰。
昏暗的透着几分血色光芒的店铺中,披着长长的黑色披风的青年,有着如月光般耀眼的白发,像是天使一样。然而那双红色的眼眸,却不是天使会有的。
失忆以来,永近不断重复梦见这样的场景,然而每一次他都没能看见青年的脸。因为那个人一直都带着白色的无脸面具。梦里永近感觉自己递过一个用瓶子装着的,散发着柔和而绚丽的光芒的“爱情”。“呐,我把我的“爱情”给你了,这下你可以答应我了吧。”
白发的青年听见后,轻轻的笑了一声,冰冷的金属的质感。
这是嘲笑吧,绝对是嘲笑的吧!简直太恶劣了!
——比起天使什么的,还是恶魔更适合这家伙。
永近一直都想不出,到底是什么事,值得让他用“爱情”去交换。不过既然自己换了,那么一定是自己认为那件事更重要吧。
***
栗色的长发,深色的格子围巾,带毛领的咖啡色长风衣,米色长裤加同色的小短靴,看起来甜美安静,却又透着青春的朝气。女孩抱着书,站在红绿灯下,等待着绿灯。
“扑通”“扑通”
永近感觉自己心脏在剧烈的跳动,一股强烈的熟悉涌上来。但他们一定没有见过面,即使是在失忆之前,永近能够确定。
——也许这就是爱情吧?
永近开始相信,或许那个关于恶魔的梦,真的就只是梦了。因为自己心动了的啊,要是真的典当了“爱情”,一定是不会心动的吧。
从来都是行动派的永近,这次也不例外。他在女孩过来时,很认真的去搭话了。
不过很显然两年没谈过恋爱,甚至据说失忆前也没有过的人,搭讪的技巧真的不怎么样。不过值得庆幸的是,女孩虽然一眼看出,也还是乐于和他聊聊,没当成变态直接无视掉。
很久之后永近问起过这件事,而她的回答是:“虽然但是并不知道为什么,但是有着那样灿烂笑容的你,眼里却充满哀伤,让我忍不住想要停下来。”
不过那都是很久之后的事了,现在的永近和偶遇的女孩相谈甚欢。永近还相当绅士的,送了她回家。
随着耳机里的蓝调,轻声哼着。永近感到从未有过的轻松,那是找到了生命缺失的无与伦比的满足。
——啊啊,怪不得都是恋爱让人疯狂,果然是让人无法拒绝的美好啊。
永近感叹的着,原本轻松的脚步,却突然一顿。黑色的短发,柔顺的下垂着。明明看不清面容,却无比肯定那人的表情是那么的温柔。
——是谁?!
两年来,从未有过的经历,从未想起过然后的事情,却在这一刻,被故人的身影侵袭了大脑。
为什么,就是想不起来?永近扯着头发,为自己的无力感到愤怒,剧烈的头疼阻止记忆的回归。于是再渴望,也无法想起,再眷恋,也只能被隐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