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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逢本无意 她发现有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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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湛蓝的天,日头已经高悬,屋子里却很是阴凉,天歌存了心糟蹋粮食,一桌菜上来,她只用筷子戳一戳,放到嘴里沾点口水,就懒洋洋地往盘子里一扔,笑嘻嘻地靠在椅子上翻白眼。突然,她发现有一双眼睛死死得盯着自己,不,盯着自己手中的鸭脖子!
“去去去,一边去!”掌柜的开始赶那个乞丐,谁料门口那个乞丐竟然大摇大摆地走进来,一把夺过天歌手里的鸭脖子,咯吱咯吱啃起来。
“滚!滚!滚!如意居是叫花子吃得起的地方吗?”
天歌低头一看,自己也是乞丐,掌柜的是人精,立马捕捉到天歌的不愉快,瞥了眼站在旁边的侍卫,赶忙向天歌赔罪,“姑娘不要生气,老小人不是说你。”
“掌柜的,这桌菜是我的,我想让谁吃,就让谁吃。”又指着吃相狼狈的乞丐道:“这位是我的……我的朋友。”
乞丐一听,突然停下手中的动作,抬头盯着她看,就跟刚才看鸭脖子一个神情,天歌被盯得不好意思,撕下一只鸡腿递过去,乞丐怔了一下,也不说谢,接过来就吃,那样子看上去仿佛好几个月都没吃饭了,她倒是有点难过,把自己的米饭推给他,又给碗里夹了些青菜和海鲜,筷子递到乞丐面前,他抬起头,冲天歌笑了笑,薄薄的嘴唇很自然地弯成一个弧度,露出干净整齐的牙齿,脏兮兮的脸配上晶莹如雪的齿贝,真是说不出的诡异。“吃吧,吃完了带你去澡堂子洗洗。”天歌想,他全身上下估计只有牙齿最干净了。
周围其他的人伸长脖子向这边投来惊讶鄙夷的目光,天歌只是和气地笑笑,众人被她的友善弄得不好意思,原本存了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心思,此时却静悄悄低头吃饭了。
天歌看着对面那个乞丐,他的左脸一道长长的伤疤,从额头延伸到下巴,右半张脸上一块紫色的胎记,更别提散布在全脸的麻子,真是狰狞丑陋啊,衣服又脏又破,简直可以用千疮百孔来形容,头发也好久没洗了吧,乱糟糟地覆着半张脸,看不清面容,脸上黑黢黢的不知道沾了什么东西,煤灰?泥土?天歌长久地观察着乞丐,最后遗憾地叹口气,除了长长密匝的睫毛,睫毛下一双如寒星般璀璨的眼睛之外,其他地方都丑陋到极点。
乞丐吃完了鸭脖,一抬头,很自然地看了眼周围的情况,那双眼睛,倒像是在哪里见过?天歌承认自己是个浅薄的人,她本能地对风姿绰约的男子刮目相看,也本能地对无忧公子相貌以下的男子,没有丝毫兴趣,而这个人,何止是之下啊,简直低到尘埃里。
“你看我干什么,我脸上有脏东西?”天歌下意识地擦了擦,用一只手支着下巴,另一只手有节奏地敲桌子。乞丐一愣,随即摇摇头,抿着嘴笑。“你为什么不说话?你是哑巴?”乞丐总是在傻笑,也不答话。
乞丐张开嘴,指指自己的喉咙,支支吾吾指手画脚,“好了好了,你是哑巴,我知道了,不用比划了。”天歌有点难过,这人还真是可怜呢,她天生慈悲心肠,实在看不得惨兮兮的处境,又点了几个菜,还要了壶酒,把剩下的碟子全推到乞丐那边,“快吃吧,这些都是你的。”
乞丐又淡淡地冲她笑了笑,天歌一愣,他笑起来露出一口晶莹的象牙一般白净的牙齿,还蛮好看的呢。乞丐直接蹲到椅子上,袖子快挽到了咯吱窝,露着一双黝黑精壮的膀子,一双脏手在盘子里挑挑拣拣,专挑肉吃,天歌想,这个人还真是没有教养,他家里人是怎么教育他的?又一想,他恐怕没有家人,能指望谁告诉他各种规矩呢?天歌不动声色地打量乞丐,乞丐那双手真脏啊,天歌下意识再看看自己的,也干净不到哪里去。原来她的形象,是这么不堪,竟然还幻想无忧公子能看上自己,真是不知天高地厚啊,扮作什么不好,干嘛要扮成女乞丐呢?
真是苦恼!
“嘿嘿,还摆上酒席了?”监视天歌的侍卫听到接应的人来了,如释重负,回头一看,竟然是头儿。侍卫喜形于色,不料常九一个巴掌甩过来,“这些钱,统统从你俸银中扣,别指望我会给俩叫花子花这么多钱!”
侍卫看了眼杯盘狼藉的桌子,扑通一声跪下讨饶,“头儿饶命,头儿饶命!”
掌柜的一看,这是要赖账的节奏,这一桌,其实这一桌菜,成本也不过十两银子,做生意哪能稳赚不赔呢,遇上吃霸王餐的主,只好认栽!
随即他两眼放光,柜上突然多了一块黄金,是叫花子姑娘给的,掌柜的自己都觉得狗眼看人低是多么可怕的错误,天歌笑着说:“无忧公子向来大方,没想到他的下人,还真是抠门呢!算啦,我只好自食其力。”
常九看了眼柜台上的黄金,从成色来看,不是假货,但正因为是真的,才更加令人生疑,冷哼一声:“从哪里偷来的?诚实点呢,我还留你条小命,要是满嘴跑马车,看到城门那个旗杆没?”天歌顺着常九指的方向看去,隐隐约约确实有两丈多高的旗杆,那是法场,枭首示众的犯人,尸身就被挂在那儿。
天歌不甘示弱,“你哪只眼睛看见我偷了?我倒是看见,某个男人婆因为无忧公子关照于我,嫉妒得乱了方寸呢。”
心事被天歌道破,这么多年女扮男装的秘密,连公子都不知道,她何以晓得,这个女人真是不简单哪!既然如此,休怪他不客气了,小乞丐,你死定了。
天歌岂止不知道常九想杀她,可是她也知道,没有无忧公子的命令,她不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动手,何况,再拖延片刻,救兵就到了。
“怎么?不说话了吧,不说话就等于默认了。”天歌凑到常九耳边,小声嘀咕:“要不要我把这件事告诉你家公子,给他一个惊喜?”
常九感到身上渗出一丝寒意,“你到底是谁?”
天歌拿起俩桔子丢上丢下,漫不经心地说:“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要见无忧公子!我就在这儿等着,要是天黑之前见不到他,我就火烧云城。”
“那你就等着,等我请来主人,你就会成为一具尸体。” 天歌伸直手臂跳起来做了个僵尸的动作,又伸长舌头扮吊死鬼,常九气得翻白眼,拔腿出门策马而去,侍卫也小跑着跟去了。
俩人前脚出门,天歌就打了一声呼哨,里间出来一个小厮,恭敬引路:“小姐请这边走,当家的等候多时了。”天歌一看,那乞丐还坐在那里吃呢,再一想,刚才她和常九斗嘴的时候,他还是纹丝不动地吃,他是有多饿?
待会儿常九请示了无忧公子,肯定会派人捉拿她,乞丐和自己一桌吃饭,别人肯定以为是她的同伙,到时候拉回去严刑拷打,指不定小命就没了,天歌已经能够想象乞丐被打的半死的样子,真是要多丑有多丑,怎么说,大家也算相识一场,都是乞丐,乞丐何苦为难乞丐?
天歌过来拉乞丐,谁料他自己慢悠悠地从椅子起来,拽着她的胳膊,眼中闪着欢喜的光,突然撒腿就往门外冲,被天歌死死扯回来,急得大声呼叫,“后门啊,走后门!”
如意居后面是一个不大的院子,穿过庭院,顺着青石小道,穿过交错纵横的假山,就到了一处天井,天井当中有一口枯井,枯井上挂着轱辘,轱辘吊着木桶,桶里没有水,小厮领他们到这里,便打了声暗号,从井里钻出来一个人,五短身子,长了一脸麻子,甚是可怖,见了小厮,便质问起来:“小丁,当家的让我们带小姐,你怎么还弄了个外人?”天歌忙解释:“他不是外人,是我的朋友,回头出了什么事,由我承担,放心吧,他是个哑巴,咱们的秘密,他不会说出去的。”乞丐点点头。小丁道:“麻子哥,咱们下去再说吧,被无忧公子追上,可就麻烦了。”四人便下了枯井,底下是一条密道,黑黢黢地不知蜿蜒到何处,麻子点了支火把,在前面带路,密道很窄,只能容一人通过,天歌跟着麻子,乞丐跟着天歌,小丁断后。一路上安安静静,静得能听见彼此的呼吸声,麻子突然说了声:“妈的!”小丁忙问:“怎么了?”火把一照,原来他糊了一脸蜘蛛网,可见这地道好久都没人来过了,天歌看麻子气急败坏一边骂一边抓脸的样子,咯咯咯笑出声,笑着笑着,突然不笑了。小丁在后面问:“小姐,没事吧?”天歌“哇”地一声跳到乞丐身上,箍着他的脖子狠命往上爬,乞丐被勒得喘不过气来,麻子拿火把一照,天歌脚底下竟然趴着一只核桃大的蜘蛛,哈哈一笑,踩了一脚,“去他娘的,敢吓着我们小姐!”乞丐脸上漾起笑意,天歌狠命往他胸口一拳:“你笑什么?有什么好笑的?”乞丐吃痛,拿手捂着胸口,天歌就滑下来了,正好踩到蜘蛛的尸体,又是“哇哇哇”一阵大叫,吓得连鞋子也踢掉了,单脚站在那里,稀里哗啦地哭。麻子停住脚步,看着小丁,想让他出个主意,小丁也没办法,总不能把自己的鞋脱下来给小姐吧,她敢穿,他还不敢给呢。这时候,乞丐紧挨着石壁走到天歌前面,半蹲下身子,天歌抹着眼泪,“干什么?”小丁激动地说:“小姐,他想背你。”
天歌嫌弃地看了乞丐脏兮兮的破衣服,并不领情,乞丐回头一看,跟麻子比划着,麻子笑着说:“小姐,你要不让这小哥背也行,前面估计还有蜘蛛。”小丁会意,立即补充:“蚂蚁啊,蛇啊,在地上爬啊爬啊……”。“啊,好了好了,我让你背,让你背,你快过来,快点儿!”乞丐嘴角微微上扬,半蹲下身子,天歌跳着一只脚,小心翼翼地搂着乞丐的脖子,乞丐很轻易地就背起他,地道不仅窄的出奇,还相当矮,这样一来,她没法正常抬头,只能紧紧靠在乞丐肩头,真是便宜了他!
走了一段路,天歌脖子有点酸,试着抬头借着火把一看,地道顶端离自己少说也有两尺,原来已经走出了那片狭窄区,可她还是不敢抬头,怕什么奇怪的小虫子掉下来。走啊,走啊,这段路真是长,天歌有点不耐烦了,央求小丁唱歌,小丁笑着说:“小姐别打趣小的啊,我那破锣嗓子,喊两声趟子还成,要说唱歌,真是丢人现眼哪。”麻子一听,笑嘻嘻地回骂:“你他娘的还敢当趟子手,前几天跟柳爷走了趟镖,那么贵重的物件,全让官府缴了去了。”小丁有点窘迫,“那是遇到了无忧公子,他的手段,你又不是不知道。”麻子沉吟了一下,“他娘的,咱箱子里装的什么东西,无忧那小子咋知道的呢?”天歌一听无忧公子,顿时好奇了,“你们究竟贩运什么东西被抓了啊?”小丁一听说漏了嘴,忙打哈哈,说天气好好啊,天歌骂道:“好你个头!你们不说我也知道,兵器对不对?”麻子拍一下脑袋,“啥都瞒不过小姐!”小丁知道瞒不住,索性和盘托出,“十天前,来了个夏国人,给了当家的十万两银子,要他押一趟镖,将三箱兵器运到云城,当家预感事情蹊跷,但还是铤而走险,事情本来进行地十分隐秘,但不知为什么,镖车到了云城,就被无忧公子拦下,说是请当家的到采薇亭赏花,当家的命我们原地等候,他去了一个时辰,回来时镖车还在,箱子里却成了石头,无忧公子顺利放行,当家的吃了哑巴亏,又怕那夏国人找上门来,索性关了铺子,闭门谢客。”天歌唏嘘一声,这时候,乞丐咳嗽了一声,天歌问:“你咳嗽什么?我不至于那么重吧?”前面一阵风吹灭了火把,一道亮光射过来,原来他们到了出口。
洞口平整开阔,是一处假山的山洞,假山旁林木成荫,绿荫匝地,麻子嘱咐小丁:“当家的说,把小姐带到这里,咱就可以离开了。”小丁刚走没几步,回头瞅见还背着天歌的乞丐,看了眼麻子,天歌招招手,笑道:“柳伯伯那边,我会跟他解释,你们放心去吧。”
两人走了,天歌指了指亭子,让乞丐把她放到栏杆旁,刚坐下,一个高大的身影就过来了,来人四十多岁,长髯飘飘,一脸正气,天歌叫了声:“柳伯伯。”柳肇忻拊掌而笑:“准是又淘气了。”唤了俩丫鬟过来,对一个说:“带小姐到厢房梳洗。”又吩咐另一个道:“备膳。”天歌指了指乞丐,“那他怎么办?”柳肇忻瞥了眼乞丐,疑惑地问:“天歌,你怎么带了外人进来,伯伯我是怎么告诫你的?来人,送客!”两个黑衣侍卫应声而出,就要轰走乞丐,天歌拽着柳肇忻的胳膊,憋着嘴撒娇:“柳伯伯,他不是坏人,他是我的朋友,你就给我个面子,不要赶他走好不好?”柳肇忻平生行事谨慎,哪能轻易相信旁人,嘴上答应着,心里却在盘算,待会儿宴席上,得试试这小子的底细。
“你先去洗漱吧,我跟这小子谈谈。”天歌见柳肇忻没有伤害乞丐的意思,跟着丫鬟去了,不多时,她从屋里出来,柳肇忻竟然坐在院子里,正和乞丐喝茶!
天歌惊呆了,下巴差点掉到地上,这是怎么回事?这臭乞丐竟然能在半柱香时间之内,脱胎换骨,搞定连父亲都敬让三分的柳伯伯?太不可思议了。“老顽童真是有福啊,那德行,竟然生出这么标致的闺女来,柳某人太不服气了。”柳肇忻看着焕然一新的天歌,月白色罗衣裹住娇小的身子,乌黑的长发挽成松散的长辫,一对黑玛瑙般弯弯的月牙眼睛嵌在白皙的脸庞上,说不出的清丽动人,柳肇忻不住地夸赞。天歌抿嘴一笑:“柳伯伯又开玩笑了。”柳肇忻摆摆手:“可惜我并无一儿半子,否则这标致媳妇儿,别人可抢不走。”天歌便也打趣说:“那等我将来找了夫婿,让他认您做干爹。”天歌说话本来就清脆,咯咯咯地笑着,听上去就像是风里的一串风铃,一声声撞到人心坎里去。自打天歌出门,乞丐只是淡淡地抬头看了一眼,眼中平静无波,仍是温和的笑着,静静地听他们说话。
丫鬟来报,“老爷,酒席已经备好,请示下。”柳肇忻扬了扬手,“先不必开席。”看了眼天歌,天歌笑道:“我走了那么远的路,还差点儿被蜘蛛吓死,再不吃东西,恐怕要一命呜呼了。”说着做出个晕倒的样子,逗得柳肇忻哈哈大笑,乞丐盯着桌上的酒杯,无奈地摇摇头。天歌瞅了他一眼,这个人如今端端正正地坐着,虽然长相极为丑陋,但目光清凛,风姿气度、行为举止竟然和如意居的惫懒样完全不同,如果不是穿了破布烂裳,谁会觉得他是乞丐?看他和柳肇忻下棋,难不成他们认识?那他扮成乞丐接近自己,只是为了见到柳肇忻,还是,另有所图?天歌一时想不明白,五脏庙已经不容她考虑其他,吃东西要紧。
“小兄弟,请入席?”柳肇忻盛情邀请,天歌再次惊掉下巴,连称呼都改了?乞丐似乎看懂了天歌的心思,顺手折了枝柳条,沾着瓷杯里的残茶在石桌上写了“千秋”两个字,一直没问他叫什么,原来他姓千,天歌不以为然地说:“姓本来就稀奇古怪了,名字更别扭,千秋,你怎么不叫万岁呢?”柳肇忻捋着花白胡须,哈哈大笑。乞丐礼貌地摆摆手,又指指石椅,示意自己不想用膳,在这里等候就好。天歌拿灵巧的手指把玩这长辫,把辫梢在右手食指尖缠了个圈儿,一本正经地问:“你真的不吃?你背了我那么久,不累么?”乞丐摇摇头。“那便好吧,我们去吃,不管他了。”天歌拉着柳肇忻走了。
墙角密林里四五双眼睛密切地注视着周围的一举一动,等院子里只剩下乞丐一个人时,他们如鬼魅般轻飘飘地从墙头飞下,皆单膝跪地,齐声轻喊:“少主!属下来迟,属下死罪!”乞丐冷冷地看了他们一眼,将手中的茶杯捏得粉碎。“少主,这个女人坏我等大事,为何不杀之而后快?”说话的人微微抬头,却被凌厉的眼神震慑,他知道自己说错话了。
“可是什么?”千愁斜睨了一眼石桌,自语道:“我本无心,方可万岁,你以为我会一时兴起,为了一点儿女私情,弃父王的万世基业于不顾么?”宋岩惶恐,自从他年少时跟随少主,就从来不曾质疑过他的理性与决绝,他绝对不会因为一个女人失掉判断,尤其是,尤其是那样一个普通的女人。主人眼角的怒意渐渐隐去,声音沉沉:“刺杀失败,纯属意外,这不是你们的错,如今之计,是设法通知其余人,尽快撤出云城!找到七嘴八舌了吗?”其中一个人起身回话:“回少主,那俩泼皮狡猾得很,又精通遁地之术,钻到地下就跟泥鳅一般,兄弟们费了好大功夫,才将他们擒获,可他们死都不愿合作,我等束手无策……”千愁略一思忖:“不贪生?很好!钱、权、美色,再或者,亲人,只要是人,就会有弱点。”宋岩咬牙切齿道:“这俩人真是怪物,无亲无友,不爱钱不爱女人,软硬不吃……属下,属下无能。”男子冷笑一声:“我就不信这个邪,他们关在哪里?带我去!”宋岩说了一个地方,一群黑影鬼魅一般消失了。
天歌在席间吃酒,还是放心不下乞丐,跑到后院一看,竟然不见了!刚想跑去问柳肇忻,就听见前院扰扰叨叨、人声哗然,一个丫鬟失神落魄地跑来,道:“小姐,小姐不好了,老爷被抓走了!”天歌跑到正门一看,一队侍卫正把柳府团团围住,柳肇忻好好地站在门口和他们周旋,并没有被抓,天歌瞪了眼大惊小怪的丫鬟,上前问:“柳伯伯,出了什么事啦?”一抬头对上马背上一双冷飕飕的眼睛,修长凌厉的凤眼,充满讽刺的味道,正是冤家路窄,走哪儿都能碰到鬼!
常九抢先一步,“就是这个女人,把她给我抓起来!”士兵已将天歌团团围住,柳肇忻焦急地问:“不知小侄女犯了什么罪?”常九翻身下马,拿长剑抵住天歌脖颈,歪嘴一笑,露出一个酒窝来,还挺好看的呢!一想到无忧公子拿一个女人当心腹,醋坛子立马被打翻,酸水儿汩汩往外冒,常九嘿嘿一笑:“走吧,小美人儿,跟我到侯爷府地牢里玩玩。”柳肇忻不知道常九是女儿身,见他这么欺辱天歌,老脸涨得通红,袖中的暗器已呼啦啦射过去,常九连翻几个跟头,并未受伤,却也暗自叹服,“没想到柳老先生高风亮节,暗器竟也使得出神入化,也罢,我今日带不走令嫒,自有人带得走。”常九话音一落,一个白衣翩翩的公子,银色面具遮住了半张脸,他走过的地方,有轻如棉絮的杨花翩然而下,他开口说话,那是如春风化雨、珍珠落玉盘般扣人心弦的声音,“柳先生,别来无恙。”
柳肇忻脸色大变,担忧地看了一眼天歌,这姑娘今天怕是难逃此劫。“无忧公子亲自前来,老夫有失远迎。”柳肇忻知道自己并不能保侄女周全,但还是要问清楚究竟是哪件事,让无忧公子兴师动众,难不成无忧是想扣下天歌,逼迫自己交代兵器的事情,如果真是那样,他当真要拼死一搏了,钱财重要,但兄弟的闺女,说什么也不能受到伤害。无忧看不到别人的表情,却能通过声音准确把握环境,失去光明的这些年,他已经将其他感官的功能,最大可能地放大。
“柳先生,”无忧揣摩到了柳肇忻的担忧和天歌的欢喜,竟然是欢喜!他有一瞬间的不可置信,这女子是盼着被抓走么,她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什么呢?这么多年以来,别人在他温文尔雅的声音下,只有紧张、害怕、恐惧、还没有任何一个人,在听到侯爷府地牢五个字的时候,能表现得如此镇定,这太不正常了!他开始有点相信,天歌就是夏国派来的刺客,而且还是受过特殊训练的那种高级细作。无忧的声音依然恭敬有礼,“我们带走这位姑娘,只是怀疑她和夏国刺客一案有关,等嫌疑尽去,无忧定当给柳先生一个交代。”
天歌一听这话,笑容立马僵在脸上,一琢磨,这句话的意思是就是说:今天非抓了你不可,反抗,杀!查出来勾结刺客,杀!没勾结刺客放回来,怎么可能!据说进了侯爷府地牢的人,没有活着出来的,她还不想死,可看这情形,要是负隅顽抗,势必连累柳伯伯和柳府其他人,她不想看到任何惨剧发生,心念一动,一个主意就冒出来了,“好,我跟你们走,不过在走之前,让我跟柳伯伯说几句话。”
“请。”无忧下令,侍卫放开天歌,天歌凑到柳肇忻耳边说了句悄悄话,可逃不出无忧公子的耳朵,无忧一听,反倒脸色沉重,那句话是:无忧公子是好人,我会没事的。这果然是一个深谙人性的刺客,无忧公子有刹那的动摇,他看不到天歌的面容,却能听到她灵动的声音,能感受到她轻盈的身形,如果她真是位美丽的女子,一个无辜的女子,她可能会怜惜吧,但如果她真是刺客,那就只有死!
死在他剑下的绝世美女,不计其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