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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头顶的灯闪了又闪,非常不争气的灭掉。

      身旁的师姐拨电话到工程部找人修理,我从抽屉里翻出一个新的灯泡,踩着椅子爬到桌子上,换下憋了的那个。

      房间里又恢复了明亮。

      “馨迩,看不出你小小的一个人,竟然这么能干。”师姐赞叹着。

      “哪有,”我不好意思,“在家里做惯了。”

      “哇,我家里这些爬高爬低的事情都是我老公在做,从不让我和宝贝女儿沾手的。”

      我知道她不是故意的,但还是被这些话刺痛了。

      我的爹地不在家,我不知道他身在何处,不知道他几时能回家,甚至,连他究竟是生是死也不知道。

      可是我知道,我是他的宝贝女儿,永远都是。

      摸了摸手腕上的米奇老鼠手表,粉红色的,是爹地上一次送我的生日礼物。

      已经十年了。

      表带断开又拿去修好,米奇老鼠眼睛上的假钻饰也失去黏性掉下来了,在表盘里晃荡着。

      我一直带着它,读警校的时候有个男生送了一支粉红色的Swatch,我从来也不带。

      我不要别人换下我的表,我要等到爹地回家以后,偎在他怀里撒娇说:“爹地,我的手表很旧了,我要换新的,你陪我去买好不好?”

      我不知道那一天什么时候会来,但是我相信,一定会有那一天的,一定。

      “美女,收工了!”喧闹的人声把我拉回现实,大房的师兄们来交枪了。

      这是我正式成为香港皇家警察的第一天,我的工作地点是枪房。

      师兄们上工的时候把点三八□□给他们,收工的时候他们会把枪送回来。

      其余的时候,只是坐在房间里,闲坐着,偶尔和身边的师姐聊天,可她大我十几岁,最爱说的是女儿经和警署的八卦,我很难搭上嘴。

      这和我最初以为的相差很远,我一直认为我会像爹地一样,做一个出色的警察,和丧心病狂的匪徒交锋、保护市民的安全。

      “新来的?”有人问我话。

      师姐抢着介绍,这是梁Sir,重案组的高级督察。

      我认得他肩章的级别,我爹地也是高级督察,可我爹地不穿军装,不坐空调房,他捉贼的时候有勇有谋,所以成了当时最年轻的高级督察。他一直是上级最看好的下属,干爹常说:“如果卓恒在这里,哪里轮得到我升警司!”

      干爹是爹地最好的朋友,一起进警校,一起追女仔,也曾说要一起摆喜酒,不过后来干爹搞出了人命,急急火火的去注册,不得不把约定放一旁了。

      之后他们又有了新的约定,想要结成儿女亲家,干妈从小就教我叫她婆婆,叫齐远洋老公,我没懂事的时候就这样被占了不少便宜。

      但这不过是玩笑,我和远洋青梅竹马,我爱他,就像爱弟弟遐迩一样,远洋是我的大哥哥,没有人会嫁给自己的哥哥。

      很奇怪,第二天上班,我被叫到了重案组,一进门就看到刚升了见习督察的远洋冲我打眼色,可我猜不到他的意思。难道我突然被升职了吗?我异想天开,用脚趾头想都知道不可能。

      原来是贩药猖狂,为了抓出药头追查大卖家,需要找个新面孔去pub里扮问题少女,我很幸运的当选了。

      这才知道枪房也是个肥差,谁都少不了从那儿过,谁都要和我打照面。外婆经常说:拜的神多自有神庇佑。用在我身上可以改一下:见得人多自有人惦记。

      我真是不明白,怎么会有那么多人不懂得爱惜自己,警讯里每天都有教“一时好奇,毁我一生”,他们还那样前赴后继、乐此不彼的以身试毒。

      当然,最最可恶的是贩毒的人,毁掉别人的生命去牟取暴利。

      我讨厌他们,还有另外一个理由。爹地曾经抓过一个毒枭,他搜集了很多的证据,铁证如山,那个人被判了死刑。一个月后,爹地失踪,最后见过他的人说看到他在山顶和毒枭的女婿争执。

      坏人怎么会有廉耻?不占理的人偏偏比谁都凶狠。

      梁Sir给了我耳机和追踪器,耳机用来听指挥,追踪器是为了确保他们能及时知道我的下落。

      我终于有了作为警察的感觉,可接下来的事情却是一片混乱。

      音乐的节奏激烈,灯光晃得我头晕,有人过来请我喝酒,我喝了,他还要我和他跳舞,我不想去,拉拉扯扯间追踪器跌到地上,被人无意地踢进舞池。

      我只好过去那里,舞池里成群的男女跳着火辣的贴身舞,可怜的追踪器被很多人无意识的踢来踢去,我好不容易才捡回来。

      当我站起来的时候突然觉得晕眩,身边那些人的面孔快速的旋转着,越来越模糊……我被人下药了,这是我最后清醒的记忆。

      一觉睡到大天光,醒来的时候整个人傻了眼。

      我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哪里。

      眼前的落地窗开着,风卷起纱帘,我看到蔚蓝蔚蓝的海。

      房间很漂亮,像电视剧里有钱人家的装潢,床头柜上有个金属相框,照片上的男人看起来很年轻,皮肤黑黑的,很阳光的味道,高挺的鼻梁上架的无框眼镜又给他添了几分斯文。

      真帅,我想,然后突然意识到这不是发花痴的时候。

      还好我的衣服很完整,应该不会发生过什么。

      慌乱的冲到楼下,照片上的那个男人就坐在餐桌前,真人比照片还要帅。

      “你醒了,过来吃点东西吧。”这把声音很熟悉,可我不记得在哪里听过了。

      我多少还是有些戒备的,我不认识他,不知道他姓甚名谁,更不知道昨天他对我作过什么,可我真的饿了,看到餐桌上的火腿蛋,还是忍不住吞了吞口水。

      “怎么呆站着不吃饭呢?”一个上了年纪的婆婆在一扇门后面走出来,装扮看起来是个工人,却用主人家的口气说话,“看看你瘦的,一定很挑食,要好好吃饭,胖起来才好生养,我们羲倌是三代单传,你可不能学外边那些赶时髦的女孩子,要帮杜家传宗接代啊。”

      我张口结舌,去看“羲倌”,他也不向人解释,只同我介绍:“这是四婆。”

      我只好自己说:“四婆,我不是……”

      “不是就好,我就知道我们羲倌聪明,不会找那种不守本分的女人拍拖。你乖乖的吃了早餐,晚上再来,四婆煮番薯糖水给你吃。”四婆心满意足的走开,临走前还不忘凑在我耳边说,“羲倌还是第一次带女孩子回家哦,开心吧?”

      我真是哭笑不得,“羲倌”还在一边加油添醋:“四婆的番薯糖水是一绝,不尝可惜了。”

      “四婆要煮给你的女朋友吃,我又不是。”我叉起一块火腿送到嘴里,没留意到话里的不妥。

      “你很想做我女朋友吗?”他笑得有些狡猾。

      “神经病啊!我都不知道你是谁!”

      “那就是说,你知道我是谁后就可以考虑了是不是?”他又捉着我话里的漏洞,“我叫杜承羲,男,二十五岁,未婚,OK?”

      知道他在开玩笑,我也不示弱:“你连我是谁都不知道,就急着自报身家,你对我一见钟情呀?”

      “你?”他笑得开怀,“皇家香港警察。”

      “你怎么知道?”我像被人踩了尾巴一样跳起来。

      “昨晚你不停地跟我强调,不记得了吗,女朋友?”

      在他的提醒下我找回一点昨晚的记忆——

      巷子里有人在打架,我很大声地说:“都住手!我是警察!再打架我把你们都抓回去!”

      有人笑了出来,我有些气愤:“笑什么!不准笑!我是警察!”

      “是,Madam!”有个人说,声音就在我耳边。

      我不知道是谁,不过那把声音很好听,我听得出他语气里压抑的笑意。于是我问他:“我是警察有什么好笑的?”

      “一点也不好笑!”那个好听的声音回答我,一本正经的,“你是最出色的警察!”

      难怪我会觉得他的声音很熟悉,原来昨晚和他说过话。

      但我记起的也就这么多了,天知道我还说过什么,真是太丢脸了,去做卧底竟然大声强调自己的身份,我真失败,长这么大从来也没这么糗过。

      他一定从我的神情里猜出了我的想法,脸上的笑容咧得更大了,我讨厌他笑时候眼睛里闪着的光芒,可不得不承认,他的笑容真的很迷人。

      我想我是幸运的。

      被人下药,弄丢了追踪器,差点被心怀不轨的人非礼,最后被人救了,毫发未伤。

      弄清了整件事情之后,我改变了对他的态度,他是救命恩人呢。

      吃饱之后他送我回家,下车的时候他说:“你还没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呢?”

      “夜馨迩。”现在我对他有问必答。

      “夜?很特别的姓氏。”他好像在思考什么似的。

      “是呀,妈咪说香港姓这个姓氏的人家真是屈指可数。”我答得毫无心机。

      收工的时候他来警署接我,全然没有预料到的,我听到同事议论门外停着的黑色Porsche,却没想过是自己早晨乘过的。

      他迎着我走过来的时候,在场的同事们全都盯着我看,我不喜欢这样,凶巴巴的说:“你干吗来找我?”

      他递过来一个盒子,里面装着我的米奇老鼠手表,我以为昨晚弄丢了,难过了一整天。

      盒子里还有另外一支表,崭新的,很漂亮很时髦,看得出价值不菲。

      “你的表弄坏了,所以我送一块新的给你。”他这样说。

      可是我不要呀,我只在乎我的米奇老鼠手表。

      于是他陪我走了很多间表行,师傅都说这表太老了,零件都不生产了,修不了了。

      天黑了,铺子都收了,他第二次送我回家。我很难过,很想哭,可我不喜欢在别人面前落泪,只好强忍着,泪花一直在眼睛里打转。

      “为什么这么在乎这支表?”他问,任何人都看得出我的沮丧。

      “我想我爹地……”我只说了一句,然后就再也忍不住眼泪,他没再问了,好像什么都明白一样,摸了摸我的头顶,拉我靠在他肩膀上让我哭个痛快。

      我哭得累了,抹干眼泪,坐直了身体。

      他开始和我说话,问我为什么要做警察,家里还有什么人,妈妈和外婆的身体好不好,弟弟会不会很调皮。

      然后给我讲他的事情,说他从小就被外祖父送去英国读书,开始的时候真的很凄凉,老是孤零零的,后来适应了,学会了很多事情,再怎样难办的事情都可以自己解决。又说,他父亲去世的早,母亲一个女人打理家族生意,也搞得有声有色,直到他毕业接手才空闲下来。

      我想我明白他的意思,他是想告诉我要坚强。

      他的车泊在我家楼下,我们就这样说了很多,很久。

      回到家里,外婆一直问我是不是交了男朋友,还说那辆车子看起来很高级,想来家境不错,是不是做生意的,要我好好把握。又问他父母是否健在,家里兄弟姐妹多不多……

      我抱着睡衣躲进浴室,动作再慢一点,恐怕她会说让我赶快嫁入豪门辞去工作。

      外婆一直耿耿于怀,她年纪轻轻就守寡,妈咪的情况并不比她好,她最反对我当警察,可这是我从小到大的愿望,唯一次她没有拗过我。

      第二天杜承羲又来找我,他说他找到一间小铺子,老板是个经验丰富的老师傅。

      我看着我的米奇老鼠手表又活了回来,开心得忘乎所以,拥抱了他。

      老师傅在一旁笑得暧昧,我才意识到自己的逾矩,不好意思地跑掉了。

      他经常来找我,有时候我们去吃饭、看电影,更多的时候只是随意走走,聊得很投契。

      我还在继续我的任务,夜晚扮成问题少女在PUB里徘徊。每次去都发现他也在,我问他为什么总是这么巧。

      他摆弄着手里的杯子,反问我:“你真的觉得只是巧合?”

      暑假里他带遐迩去踢球,玩得像个大孩子。

      大太阳晒得人快中暑,我拿饮料给他们,细心的帮遐迩擦汗,本来只打算递包纸巾给他,转念一想,抽了一张出来,直接去帮他擦。

      他也不客气,直直地看着我:“馨迩,四婆今晚要煮番薯糖水,你要不要来喝?”

      “好呀!”我一口答应下来,才不要故作姿态。

      那天晚上我们在沙滩上散步,第一次拖着手,他许诺似的对我说:“馨迩,你要相信我。”

      我相信他,因为他有诚恳的眼睛。

      我正式调到重案组,外婆如临大敌,天天给外公多上一柱香不止,还打算礼拜日全家去扫墓。

      通电话的时候他说,周日是外祖父的忌日,他要去祭拜。

      这次真是巧,我告诉他我家也在同一天去拜祭,他随口问我外公葬在哪里。

      “香港能有多少坟场,就在将军澳那里嘛。”

      电话那边声音顿了顿:“馨迩,礼拜天晚上一起看电影吧,来不来得及?”

      这话问得好奇怪。

      “当然来得及了,我们一大早就去呢,不用中午就回家了。”

      “好,我去买票,看7点半的好不好?”

      “好呀!”我答应着,原来心里有一个人的时候感觉是甜上加甜。

      “馨迩,我妈从法国回来了,带你见她好不好?”

      “嗯……”我迟疑着,我们认识三个月,在一起五个礼拜,遐迩和他混得熟了,外婆只见过他的车,妈咪甚至不知道他的存在。

      礼拜天一早,遐迩不知道怎么了,上吐下泻的,我和妈咪带他去医院,原来是得了急性肠胃炎。

      回到家里已经是中午了,本以为今天的行程要取消了,外婆偏说什么也要去。

      妈咪要照顾遐迩,我陪着外婆出发。

      外公的墓地在半山上,要走很久的台阶,外婆上了年纪,腿脚不好,我一路搀扶着她,仔细看着脚下的石阶。

      走着走着她突然站住了。

      “是那个女人!”她咬牙切齿的说。外婆向来很和善,我没见过她这般凶恶的模样。

      抬起头来,石阶拐弯的地方走下来一个女人,穿着名贵的套装,头发烫起风情万种的大卷,墨镜遮住了小半张脸。

      “就是她老公害了卓恒!”

      外婆的话才刚落,我就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轻快的从后面追上那个女人。

      “妈!”

      我愣在当场,而他也看到了我。

      他的母亲看见我们一直注视着她,优雅的冲我们点了点头,仪态万千的走过我们身旁。

      若不说,都以为她是名门闺秀,谁会想到她是毒枭的女儿,在父亲和丈夫相继逝世后还打理了社团生意很多年呢。

      杜承羲也是一样。我相信他,从没深究过他的底细。他的风度让我以为他不过是个吃过点苦头的富家子。

      结果他骗了我。

      难怪他总是和我一起出现在PUB,难怪我们总是抓不到贩药的源头,难怪他要拐弯抹角地打听我扫墓的时间地点。

      他是这样的处心积虑,而我就这样傻傻的被他耍得团团转。

      “馨迩。”他走过来,叫我的名字,神情不像往常那样自在。

      “别碰我孙女!”外婆厉声说着,一拐杖挥开他伸过来的手。

      我扶着外婆向上走,故意不去看他,没什么可说的。

      “你答应过要相信我。”他站在那对我说。

      我回过头去看他,他的眼睛依然诚恳,只是不再闪着光芒。

      “可是,你骗我在先。”我陈述,事实就是最好的证据。

      他只是盯着我看,眉头越皱越紧,眼睛里像包含了千言万语,我不是不心软的。

      外婆使劲地拉着我,不让我停步。

      我们离得越来越远,越来越远。我知道,这样每走一步,拉开的不只是身体上的距离,还有心。

      转弯的时候我还是停了步子,不自觉地回头去找他的身影。

      他已经不在台阶上了,走的那样快。

      我觉得鼻子酸酸的,眼睛也模糊了。

      外婆没再拉我,她陪着我站着,好久好久之后对我说:“孩子,没有什么事情是过不去的。”

      是呀,什么都会成为过去,就像我深深挂念着却早就模糊了的爹地的身影,和阿羲手牵手走在沙滩上时即使沉默着也甜蜜无匹的感觉。现在我的愤怒和难过也是一样。它们终将日渐淡去,在时光里消磨成一抹褪色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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