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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林奕眼中的风铃 ...

  •   而林奕所看到的,是另外一个样子的风铃。
      他最近他总是会突然地闷闷不乐,喝很多的啤酒。踢起球来拼命得很,完全不顾安全。
      张帆实在是看不下去:“这么个普通的女孩,还值得你这样!”
      林奕不语。把手里剩下的那一半啤酒喝完,抬头望向长空下飞掠而过的朵朵流云。
      是的,他也不懂。是的,风铃是苗条清秀。是的,风铃是温和淡然。是的,风铃的微笑很美。每次看到她微微扬起的嘴角,他都有吻她的冲动。是的,拥她入怀的感觉是很好,尽管那一次她并不配合。但这一切,并不足以让他失魂落魄,总是浮现那个身影。
      陈婉儿的容貌身段,家世学识都比风铃好上几万倍,是那么多男生心目中完美的女朋友人选。她无视那么多狂蜂浪蝶,惟独对自己情有独钟,不是最好的一件事情了吗?怎么内心还是这么忿忿然?
      笨蛋林奕,无可救药。
      依然清晰记得,敲开她家大门的那颗忐忑的心,在那个男人的注视中冰冷到极点。
      林奕一向自负过人,但是那个男人实在是奇怪,仅用那么一个照面,便让他受到创伤,没有力气继续下去。
      风铃身上的那份冷漠凛然,不是没有出处的。
      只是那个男人的气势更强。
      他们像那些夜行的动物,总是远离喧嚣,独自低鸣。但是彼此之间总有神秘的呼应,默契无边。外人很难进入那个世界。
      但她是那样吸引他,每次到了她身旁,若非情非得以,他就不想有片刻的分离。
      那日,洪历应珠宝拍卖行的邀请,前往香港参加珠宝拍卖前的鉴定工作。
      林奕还不知道吧。他的情敌,拥有珠宝鉴定的博士学位。
      风铃不想妨碍他工作,便留在这边,守侯他的归来。
      菲菲打电话来了:“风铃,你在家?太好了!我们的校队打进了大学生足球锦标赛的决赛,机会难得,我们一起去看小遥比赛。”
      球场里挤满了热闹的人群,菲菲早早地坐在看台的第一排,为老朋友遥智宇打气。
      他们是青梅足马的旧相识,感情向来深厚。只是,活泼的菲菲还领略不到小遥那份默默的温情和爱意,两人依然维持着小时侯的关系。
      “风铃,这里!”美丽的小女孩远远地向她招手。
      风铃好不容易走到那里,菲菲戴着一顶太阳帽,上面夸张地印上了几个大字:小遥加油!但是帽子下面,是这样一张明媚的俏脸,谁会在乎帽子本身是不是很滑稽呢?
      菲菲递过来同样的一顶帽子,风铃微笑着戴上了。
      小遥和他的队友们一起,为即将进行的大赛做赛前的准备运动。
      一会,他向这边跑过来。菲菲大声说:“小遥,加油!打他们个落花流水!”
      小遥忍不住笑意:“我是后卫,这么高调的话,很容易引起对方的警惕的。”
      菲菲不以为然,翘着小鼻子说:“怕什么!你一向是最好的!”
      小遥宠溺地看着女友。好吧,为了她的呐喊,这场球怎么样都不能输。
      风铃在一旁,微笑着观看这一对的打情骂俏。菲菲看不下去:“风铃,你笑得好狡猾。”
      风铃抚抚她的长辫子:“你真可爱。”
      球赛依时进行。他们校队的队长,就是林奕。他是个前锋。
      90分钟下来,1:1的比分。双方的队员都累得虚脱,却还要强打精神踢加时赛。林奕被撞伤了右臂,裹上纱布就继续。
      对方的前锋是个快刀手,轻巧地掠过中场的拦截,却过不了小禁区里小遥那一关。
      在倒地前的瞬间,小遥用尽全力把球踢到对方中场,张帆接到了球,转身一脚移交给从后面插上的林奕。对方全力回防,好几个人上来围住了林奕。混乱中,林奕把球踢上空中,随后一个鱼跃冲顶,把球顶入了网内。
      2:1,胜利。
      场内气氛沸腾起来。
      菲菲喊得嗓子都哑了。风铃的目光,在混乱的球场上搜索。进球之后,那个男子就倒在了地上,可有受伤?
      然后,球员们把他们的队长抛上半空。林奕意气风发的笑脸,隐约可见。
      风铃放下心来。
      但是,几天以后,小遥说到林奕的伤势,情况却不乐观:“医生说,可能是韧带断了。”
      菲菲问:“那会怎么样?很严重吗?”
      是的,治理不好,以后就不能做剧烈运动了——包括,踢球。
      风铃不语。
      然后,在一节公共课后,风铃在教学大楼下,见到林奕。臂上、脚上都绑着厚厚的绷带,站在她面前,等着她的下文。
      风铃微笑:“你好吗?”
      他故作夸张地展示伤势,向她扬扬浓眉:“你都看到了。”
      风铃眼神里掩饰不住的关怀,让他对她仅存的那分介怀释然开来——她还是关心我的:“有空吗?陪我去喝一杯吧。”
      风铃没有拒绝。
      心花怒放。
      咖啡店内,林奕细心地注意着风铃的喜好——她只叫了杯橙汁。
      “这里的雪糕很不错。“他说。
      风铃微笑:“我不爱吃甜品。”
      “怪不得这么瘦。”他喜欢这种聊天的氛围。
      她笑,然后转换话题:“你的摩托车呢?修好了吗?”
      “还放在哪里,等我伤好了再说。”他不以为意。
      她把准备好了一段时间的钱拿出来:“请原谅我的冒昧,只是我实在不知道以什么方式给你比较方便。”
      他接过,饶有兴趣地看着她:“告诉我,你想过什么方式?”
      他喜欢她为了自己伤神。
      “很多,”她实话实说,“像向小遥打听你的银行帐号;或者拜托别人把钱转交给你。”
      “那为什么都没有实行?”他好象是要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下去了。
      “不愿意麻烦别人。”所以,等到现在。
      铃声响起,洪历打来的电话——他回来了?
      风铃赶紧道别,转身离去。
      那杯橙汁才喝了一半,杯子边缘上保持着光洁清亮,那道淡淡的唇膏痕迹,都被她细心地抹去了。
      陈婉儿坐在旁边很久了,一直看着他们的聚散离合。那个男子还坐在一旁出神,她却早已痴了过去。从不曾见过林奕如此温柔的话语,如此关注的眼神。原来有些时候,无论你怎样努力怎样付出,都得不到等同的分数的。
      她走过去,问他:“这样一个瘦削平凡的女孩,到底有什么让你心动的地方?”
      他笑:“你很快会明白的。”
      回到家里,风铃才发觉,林奕又把那笔钱还给自己了,就放在背包里面。
      这个骄傲的家伙。
      怎么办呢?
      洪历拍拍她的肩膀,递过来一个丝绒盒子:“看看,你会喜欢的。”
      里面是一只颜色素淡式样古朴的手镯。洪历帮她带上:“他们告诉我,戴着这个镯子的人,会得到上天特别的眷宠。”
      我早就得到了,不应奢求太多。
      夜晚,洪历敲开她的房门:“有兴趣去香港看看吗?”
      有对年轻的恋人,即将举行婚礼。
      新郎SEAN, 是洪历在工作上认识的朋友,苏格兰人,棱角分明的五官,眼睛深深的绿色极迷人。
      而新娘是个有印地安血统的香港女子,小麦般金黄的肤色,浑身散发着热情爽朗的风情。
      真美。
      新婚的夫妇看看风铃手腕上的镯子,都向着洪历会心地微笑。
      风铃注意到,新娘的手腕,也有一个同样的镯子。
      那美丽的女子,拉着她的手,细细地打量。然后说:“我们一直很好奇,ALEX会把礼物送给谁——但愿,他没有挑错人。”
      见她神色郑重,风铃便不敢介怀她的冒昧。这么个首饰,看起来只是式样特别些罢了,还会有其他的意义吗?
      当然。
      传说里,赠送这个镯子的人,等于把自己一生的恩赐和幸福,都无条件地赐予接受者。要是眼光不够好,选错了人。那负心之人只要对着镯子诅咒,赠送者必将万劫不复。
      新娘说:“请好好待他。”
      风铃笑说:“我会的。”
      风铃信仰基督教。
      这样的传说,对她,并没有特别的意义。
      洪历把她领到上帝面前,让她内心得到安宁。但是他却远远地放逐自己,逃离到外邦。
      他说:“有些事情,不是我们自己能够选择的。”
      随着年纪的增长,风铃已经隐隐约约地猜到其中的因由。
      当然,一如既往地维持沉默,一如既往地信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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