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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缘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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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郑惜娅,目前是一名小学生,在我三年级时,不知为何,班里来许多转校生,他也在内。
我在班里是副班长,因此老师将我调到后面当组长,那时郑惜娅对孔席业印象不深,真正喜欢上他应该从学校有了集体舞以后。四人一组,我懊恼与他并不是搭档,却又庆幸与他一组。我与他之间的故事就此发生
我天性寒冷,一到冬天,手上就要长冻疮,严重时肿得跟猪蹄似的,伤口还要裂开。一日跳集体舞时,前排男生看见了我手上的冻疮,不知与孔席业和温维说了什么,从此他俩便叫我“美杜莎”。对了,温维是我的搭档。我不甘示弱,嫌孔席业舞姿太丑,叫他“兔子”。自此我俩成了死对头。
我自认为是个三分钟热度的人,喜欢人也一样,但于他,直到现在依旧喜欢着。他于我,是喜欢的人,而我于他却只不过是人生中的一个过客。
我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