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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穿越与定居 ...
冲上云霄的飞机我淡然的笑了,爱情始终抵不上他的前途啊。“然然,你没事吧。”小语担心的拍着我的肩。“没事,你放心好了。我可不是那种会为失恋而自虐的人。”我扯开一抹笑容。
和蒋辰在一起三年了,习惯了他的霸道,他的温柔,可最后他还是为了外交官的梦想去了巴黎。“喏”小语伸出手,有一张纸片在我眼前飘荡,我抬眼“什么?”“为了你重获自由,本小姐请你五一去领略大草原风光。”真是死党,我感激的拍了拍她的肩膀,但随即改为了重锤,因为她的下句话让我抓狂,“我们三人一起去草原太棒了!”搞了半年,我是一电灯泡!让我一个失恋人去陪一对热恋人!太没有人道了!
本来坚决不想做这个电灯泡的,可眼看姐妹们都有假期活动,转念一想,也许出去散散心会更快忘记他的。于是乎,我,小语,程风来到了“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的呼伦贝尔大草原。住蒙古包,喝奶茶,吃奶豆腐,烤羊腿,最爽的是骑马。驰骋在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的感觉如凭御风。“然然,我们赛马吧。”小语这丫头就是喜欢刺激。“好!”把步开心的全丢在风里吧。“预备--开始!”
不一会儿,那两个人就被我甩得远远的了!哈哈,跟我斗,下辈子吧。“然然”身后隐约传来小语的声音,要认输了?我得意的回过头去,却看到小语和程风担心的脸色,我不解,回转头,一匹马在向我奔来!眼看着马后面一群人在追赶,这恐怕是还未驯服的马吧。这是在调转马头已来不及了。
待醒过来时,却发现自己好像躺在一张床上,四周有人不断走动,微一动,直觉身体酸疼,不觉“哎呦”一声,旁边的人一听到我的声音,都放下了手中的活计,有几个女孩先冲了过来,口中还不断喊“小姐,小姐你终于醒了!”哦?我心下疑惑,我记得我好像在与小语和程风赛马,然后看到有一匹马向我奔来,之后。。。是不是她们救了我?那几个女孩看我发愣,不知该做什么好,都看着我。“你们是谁?是你们救了我吗?”那几个人一听我这样说居然嚎啕哭了起来,“小姐不记得我们了!”我心下纳罕,再放眼瞧房内摆设,天哪,这么古典:一张金丝楠木六仙桌、花梨木柜子一对、铁力木博古架一架。这怎么一点现代化味道都没有啊,想到这我在细看眼前的人,她们都穿着奇装异服,等等,—这是满族服装吧。“你们。。。你们是不是拍电影的?”我问出自己的疑惑,我是不是被来草原拍戏的剧组救了?啊,那可太好了,我说不定能看到什么大明星!“啊?小姐您再说什么呀,紫凌不懂。”“紫凌?”MY GOD!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呀?“我是谁?”“您是小姐呀。”问了等于白问,“我叫什么名字?”“小姐,您别跟紫凌们开玩笑。”“小姐醒了,来人呀!”“小姐!”得,我这一问,房间里都炸锅了,正在我和她们都手足无措时,一个人走进了房间,个头中等,匀称的身材,肤色白里透红,两只眼睛大而有神,一幅威严却不失慈爱的样子,帅哥啊!满屋子人看他一进来立刻静了下来,他扫了一眼,看到坐在床上的茫然的我,立刻走了上来,我本能的缩了缩身,他却激动地握住了我的手“紫凌,紫凌你终于醒了,阿玛和额娘都快担心死了。哪里疼和阿玛说一声,阿玛已经让人去请大夫了。”“阿玛?”“紫凌”我重复一遍,他的眼里竟然全是泪水,“紫凌”苍天呢,我难不成真的回到了清代?!而且这个帅哥竟是我的阿玛!他看我在愣神,就转身向我身边的人问:“小姐醒来后可有说哪里不舒服?”众人都噤若寒蝉,终于一个胆大的女孩小声说“小姐好像什么都不记得了。”“什么?”我旁边的人大吼一声,我打了个激灵,看旁边的人也是都抖了一下身子,天哪,这人可以去演《河东狮吼》了,“小姐真得什么都不记得了吗?”刚刚那个女孩点了点头,那人若有所思的转过身来,“紫凌,”叫我呢,我抬起头,“还记得阿玛吗?”“阿玛,对不起,紫凌真得什么都不记得了”既来之,则安之,为今之计只有将计就计,我总不能告诉他我来自21世纪。小语“跟我斗,下辈子吧”看来实现了。“阿玛”看我一幅愁眉苦脸,以为我是因为“失忆”呢,“紫凌,没事。只要身体好好的就行,就算你不记得以前的事又如何,你还是我的掌上明珠。”乖乖,古代也没传说中那么重男轻女啊。“阿玛,就算紫凌什么都不记得了,您仍是紫凌的好阿玛。”嘿嘿,现学现卖。果然,“阿玛”被感动的眼睛红红的。我正不知如何在煽情呢,一个贵妇打扮的妇人冲进了屋子,这应该就是紫凌的额娘了吧,贵妇梨花带雨的样子我见犹怜,想必年轻时必是美女啦,现在也不差。“老爷,紫凌她。。。”“紫凌没事,只是。。。只是”“紫凌怎么了?”妇人着急了,眼睛不时地看着我“紫凌,紫凌你怎么了?”“紫凌她暂时记不得以前的事了。”阿玛斟酌着用词,妇人怜惜的抱住了我,“不记得就不记得了,只要我的紫凌好好的。”我感激地看了她一眼。二人在我床榻前待了许久,无非就是讲些让我注意身子,宽慰我失忆的话。
经过我不懈的努力,我终于把林林总总的混乱状况搞清楚了。现在为康熙四十二年,我叫紫凌,十一岁。我阿玛为四品典仪凌柱,有人或许奇怪,这父女名字怎么同字?其实满人不大计较这个了。除了皇家外。额娘是礼部尚书鄂伦的独女,阿玛官虽不大,但因祖上有赫赫战功,加之为后宫娘娘的娘家,家世倒也颇显耀。总而言之,我现在是处于上层家庭,官宦小姐,不错不错。穿越就穿越吧,只要别让我一穿成了个丫环,好歹我这在社会主义阳光下长大的也能亲身体会剥削了,待我回去后,我一定会写一篇《剥削论》来教育广大群众的。至于我怎么会到这的,据说是真正的紫凌小姐几天前在马场骑马,不慎坠马昏迷。
转眼间来到古代已经半月了,初步习惯了这里的生活。鉴于本小姐的“失忆”,阿玛决定进行“恶补”,于是乎每天我都有半天时间是与夫子、琴师、棋士、画师度过的。其实满族小姐根本不用学这些东西,只是阿玛仰慕儒家文化,进而接受了“琴棋书画无所不精”的才女概念,加之额娘又是有名的满清才女,我就不得不子承母业了。还好我原来练书法,会写繁体字,要不就完了。通过众人的反应,我明了了。以前的紫凌小姐虽勤勉但资质平庸,所应当我那功课给夫子看时夫子差点以为是我哥帮我做的,顺便说一句,我还有个哥哥叫雪辰,华年14岁,长得那是玉树临风,当然11岁的紫凌长得也是一个小美女的样子,这应该是遗传阿玛和额娘了。我上面还有一个姐姐叫紫芙,是阿玛的侧室所生。澄清一点,阿玛是很爱额娘的,只是在古代,三妻四妾是正常的,所以对阿玛有侧室这一事件,额娘认为是正常的。既然当事人都这么说了,我也无言了。继续我们的话题,当我弹出《春江花月夜》时,琴师惊得半年没说出一句话,这都是现代社会的才艺班的杰作(幸好我学的是古筝,早早放弃了钢琴)。阿玛听说我的杰出表现后,立刻从我失忆的郁闷中走出,看那样子就差说“失忆真好”了,自此全府上下奔走相告:二小姐自从坠马昏迷醒来,完成了量变到质变,“美女+才女”的“完美组合体“进化。当然全府上下也都知道老爷最疼爱二小姐了。最庆幸的是,紫凌的棋课、画课都是今年才开的,要不我可抵挡不了这些。得让阿玛失望了。
是日,阿玛心情好放了我一天假。我便打算出去玩,来了半个月了,我连清朝的街道是什么样子还没见过呢。“紫凌,你这是什么打扮?”坐在大厅里的阿玛一看我一身男儿装,差点没喷茶,连哥哥也笑得不行了。主要原因是府里的小厮衣服都太大了,穿在一个11岁的女孩身上实在是要多滑稽有多滑稽,“阿玛,您别笑了。”看阿玛笑了半天并有愈演愈烈的趋势,我不禁恼了,阿玛于是很配合的恢复了常态,只是哥哥一副要憋死的样子,嘁,就这风度,真不知那些小姐怎么会那么迷恋他。“紫凌呵,你怎么打扮成这个样子了?”“阿玛,紫凌觉得女扮男装出门能省去不少麻烦,所以就打扮成这样了。” 我避开了滑稽的小厮打扮,只和阿玛解释了女扮男装的原因,“是怕玩得不尽兴吧。”我狠狠地瞪了哥哥一眼,居然被他看穿了。在古代男女地位严重不平等的国情下,干什么都是男子比较方便,包括玩。你想啊,大街上你要看一个女孩子疯疯癫癫的那还了得。“辰儿”,阿玛嗔道,啊,阿玛来解救我了,“怎么能欺负妹妹呢”果然是阿玛好,“心照不宣就行了,别让紫凌太没面子。”苍天啊!看着两个暴笑得人,我真想去撞墙!
穿着哥哥以前的衣服(这是阿玛将功补过的方式,终于让我摆脱了那滑稽的小厮衣服),我和哥哥两个浊世佳公子便上街了。一路上自然吸引了不少眼球,哥哥却波澜不惊,大概是习惯被注视了。不一会儿,注视我的眼光便成了不解+不屑了,因为我净往卖女孩子玩意的小摊上逛,还害的哥哥也被迫靠近这些他千百年来不屑看的地方。自动过滤掉哥哥杀人的眼光,我兴高采烈的血拼。“紫凌啊,差不多就行了”哥哥同情的看了眼身后抱着一对东西的那个小厮(出来玩人多了不够累赘的),逛了半天,发现卖的东西都大同小异,我早就兴趣大减了。“哥,那我们去吃东西吧”“你呀,除了玩就是吃。真不知你从马上摔下来是不是摔坏了脑子。”哥哥宠溺的揉了揉我的头发,我低头一笑。以前的紫凌可是标准的淑女,对双亲尽孝、对兄姊敬重,对下人则淡漠,反正就是像贾迎春那样子。所以雪辰虽和她是亲兄妹,但也不常一起玩,自我来了后,天天黏着他,他刚开始虽有些疑惑,不过因为更喜欢现在的相处方式也没怀疑什么,倒是更加溺爱我了。“哥,我们去哪吃?”“去‘迎宾楼’吧?”“什么?”我差点笑岔气,柳青和柳红的迎宾楼原来是盗了人家的名号!“怎么了?不想去吗?这可是全京城最好的酒楼了!”哥哥不解的看着我。“没。。。没什么。”我忍住笑。两人正说笑着,却看见前方围着一堆人。“哥哥,是玩杂耍的吗?”清朝时候北京的杂耍可是很有名的,但一路上没见着几个,哥哥说那些人大都集中在天桥附近。这时看到一堆人聚集,当然是有好玩的玩意了。于是好奇宝宝便撇下死活不想看热闹而解雇去书店的某个君子凑了上去。
不看不要紧,一看很惊奇。“卖身葬父”,这可是古装片里面最经典的了。不过这个女主角长得却没有那些女明星们漂亮。“众位官人,小女子本为绍兴人氏,因家里良田被恶霸强占,与老父来京城投亲,不想亲人未找到,老父却因一路心神俱疲,一病不起。最后竟然撇下小女。。。”小女孩揩了泪水,“小女子身无分文,愿哪位好心的官人能帮助小女葬了父亲,小女子愿为奴为婢报答恩人。”怎么众人都无动于衷啊?怎么没有电视上那种翩翩公子甚至是恶霸出场呢?可能是这女孩长得实在是无害吧,我不由在心里为她惋惜:你要是长得漂亮点还可以。小女孩也发现没人搭腔了,不禁急得又哭了,“我很能干的,男人的活我也能干。”无反应 “若那位大爷看得上小女,小女,小女。。。以身。。。以身相许亦可。”果然人群哗然。看来这个女孩是孝顺之至了。看她脸上的表情也知她是多么无奈之下才说出此话的。我随以往人群中扫视一番,眼睛立刻被一个身穿华服的男子吸引,他看样子和哥哥差不多大,长相精致,线条柔和,高贵的气质自然流露。他立于人层前面,好奇但漠然的打量着跪着的女孩,而那个女孩早就满脸羞涩的不是偷眼看他。嘿嘿,看来是个贵公子喽。小姑娘,看你那么可怜,本小姐就帮帮你吧。我绕过那人的几个侍从,蹭到那个公子身边,趁人群拥挤的当口,一下子把那个公子给推到了前面“爷!”几个家仆冲了上去,那人摆摆手,狠瞪了我一眼,作势要向我这边走来。居然被他发现了,我暗暗吃惊,算了,反正早晚要出场的。“这位公子,你既然已经向这个姑娘伸出了援助之手,为什么又要收回呢?”我装作不甚了解的样子。那人又送了我一个“迷人”的眼神,“我几时说要帮她了?”“你是没说,可你已经果敢的站了出来?”“谁站出来了?”那人被我气疯了,“你自己看看,你是不是站在众人前面?”“我。。。我。。。”“你总不能说你是被人推出来的”“我。。。我就是被你推出来的”“唉,你怎么顺着我的话说呀,还顺带诬蔑我。想不到你风度翩翩,居然是这等人渣。本想占人家姑娘便宜,一看见人家长得没有国色天香,就要甩手。你既然给了人家希望,干吗还要人家失望。人家离乡背井,又沦为孤女,多么可怜,多么让人同情。她这种身世本就对人生、对世界充满怀疑、你的所作所为加重了她的心理阴影,试问,你今天放手的只是一个孤女,可对她而言呢?那是这个世界又一次抛弃了她。你怎么忍心这么做呢?你这人真是一败类。”旁边众人被我义愤填膺的说辞感染,纷纷指责起他。见他愤然要甩手离去,我制止了众人:“算了,圣人说‘人孰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看这位公子也没犯下什么实质性的错误,我们不妨给他一个改过的机会。”善良的群众都愉快地接受了这个建议。那位公子向我抛了一个能杀死人的“感激”眼神,“公子不用感谢大家了,只要你从此好好待这位姑娘就行了。看公子的装束、举止以及气质皆非凡人能比,想必公子肯定饱读诗书,懂得礼义廉耻、家风门面,不会再次作出有违众心的事使自己斯文扫地、有辱门风吧。”看着那张越来越胀的番茄脸,我简直要憋死了。这人比我哥整起来好玩多了。嘻嘻,对不住了,要不是看那位姑娘钟情于你,又身世可怜,加上本小姐无聊,你也不会有这等艳遇了。那人怕也发现若不答应,定又会引起一阵群攻,只得回头对小厮说到“把那姑娘的爹的后事给办了,再给那姑娘几两银子。”听到这,我得意地笑了。“各位,本公子已将这位姑娘收为丫环,给了这个姑娘一点帮助,让她知道世界没有抛弃她。只是我也知道众位对我不甚放心,所以我想了一个万全之策。”这家伙搞什么鬼。“我把这个丫环送给这位公子了,想必众位一定都很赏识这位公子的人品了,而且我方才发现这位姑娘对公子你也是十分仰慕呀。”我回头看了看那个女孩,果见他一脸崇拜的望着我。可我是女的呀!而且我房里的丫环已经一堆了!啊!我终于知道什么叫做自作孽了!早知道我就不帮她了。只见众人都无限放心的赞同这一“上策”。哼,那个什么公子,算你狠。不过,我可不希望触犯众怒,只能欣然接受这个礼物了。我回头对那个女孩说:“你愿意?”纯粹是多此一举,只见他点头如倒蒜,“不后悔?”摇头如拨浪鼓。天哪,
这是偶第一次写文章,嘿嘿。还请各位多多包涵。因为输入法的问题,小女子的一些字打不出来,就用同音字代替了,望各位见谅。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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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穿越与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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