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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take me to churc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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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为什么要用这首歌的题目来命名这篇日志,总之这首歌也与一段记忆相联吧。
喜欢听歌,很多歌上都有着有关于一些人的回忆。可能是一个歌手,一首歌或者是一句歌词。在某个瞬间不经意的听到,比如路过夜市时
华灯初上,人造的灯光完全盖过了远空之上那迷蒙的星光。四周环境嘈杂,吆喝声和讨价还价声。但我闭上眼,听到的却只有自己的心跳
。
我知道我还记得。
一些人让我第一次听到那些词汇那些歌,于是在我今后漫长的岁月里,那些词汇和那些歌都和那些人联系在了一起。有种血肉相连的意味
。
我不知道你记不记得。总之我会一直记得。我想。
《take me to church》。第一次听这首歌时没有我平常戏谑的惊为天人,也不像without temptation一样觉得“卧槽这是神马歌尼玛我
都听不下去了嗷嗷嗷”,只是那种淡淡的却如咖啡般香醇的感觉一点一点渗入心中,随着爱尔兰歌手Hozier那典型的Soul风格的嗓音一遍
遍唱颂着,最后歌曲结束,那句“take me to church”似乎还回响在午夜的虚空中,一遍一遍。
然后我去看歌词。
于是我吓尿了。
I was born sick, but I love it
我生来罪孽但是我乐意
Command me to be well
来治愈我吧
Amen. Amen. Amen
万能的主,万能的你
Take me to church
带我去你的教堂
I'll worship like a dog at the shrine of your lies
我会像只忠犬将你的谎言 奉若神明
I'll tell you my sins and you can sharpen your knife
供述我所有的罪孽你大可磨刀霍霍
Offer me that deathless heaven
赐予我永生的死亡
Good god, let me give you my life
让我献出我的生命吧
太可怕了怎么这个歌手没抓起来烧死……好吧我鸡冻了。
之前一直听这首歌有点特殊的感觉,后来我发现这种特殊的感觉是耳熟。。因为我在百度百科上看到2014年维多利亚的秘密上上演了这首
歌,于是这就能解释为嘛耳熟了。→ →毕竟我可是维多利亚的秘密的忠实粉丝……阿我还是不多说了。
好吧言归正传。其实我很开心虽然是阴差阳错,起初确实是不经意,但最后所演变的结果却是令我异常惊喜的。然后我就觉得其实我真的
很幸运啊可以认识这样的朋友。好了我又要磨磨唧唧了各种墨迹各种打字啪啪啪停不下来→ →
说起来我这个就算是日记吧,之前和燎原讨论起这个事情来。但是我觉得还就是普通的日记吧不算是散文,散文即使是散但实质上也是形
散而神不散的,而我这每篇日志都形神俱散,随性得很,于是只能算是日记吧。
既然是日记我就多记载一点今天的事情吧。
午后约好去海边的,结果在小广场里吹了半天风后,随体温一起吹去的还有去海边的雄心壮志。
之后是与立志约好的古筝室,结果把古筝室钥匙给他后他手机立刻停机,尼玛怎么打也打不通,让我怀疑他携钥匙私逃了OTZ。
然后是偶遇各种偶遇→ →。
算啦。
平安夜快乐。
今夜必须写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