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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后来(5)罗曦篇2014 ...

  •   已经是一个星期了。
      她没有再更新过她的空间说说,微博。
      而唯一不变的是自己每天12点准时进入她的空间,她的微博。
      喜欢表达的她是在现实生活中可以和好朋友面前滔滔不绝,而在陌生人面前却显得特别拘谨的人。喜欢在空间里诉说自己每天的喜怒哀乐,每天一条说说,风雨不改。而自从有了微博之后,她的表达空间也就扩大了领域。
      我从来都不评论她的说说,她的微博。因为我不知道自己该用怎样的身份和她说话,是老同学?好朋友?还是前男友?
      每天混迹在诊所,看着人群来来往往,处理着一些无关生死的小病,有时候也会为孩子不止的哭声感到烦躁。每逢这种情况,我便会躲进小巷,一个人抽着闷烟。
      这是一个破败的小巷,附近的居民早已搬到城市的另一端更繁荣的地方去了。墙壁也开始露出红色的砖块,有些地方已长出淡绿青苔,角落里已经堆积了一堆烟蒂,旁边一堆乱石爬满了爬山虎,一群欣欣向荣的景象。一个人点燃一支烟,熄灭了昨天,回忆变成一圈圈,绕过墙角,飘向远方……
      2014年过年的一个夜晚,在父亲的叫唤声中,来了一个自称是我的老同学的电话,一接到电话,一句”还记得我吗?”加上爽朗的笑声,我马上认出了电话那边的她。自从上次西湖一别后,我就再也没了她的消息。之后便聊了许多彼此的生活,仿佛又回到了两人还是好朋友的初中。最后,回忆已经占据大脑的自己提出要去看她的要求,开始还在迟疑的她犹豫了几分钟后,还是答应了我。
      放下电话后,在一旁自始至终都在看电视的姐姐好奇地凑过来问:“哪位美女啊?那么大的魅力,能让你的嘴角一直扯着笑啊?”我含糊地笑了笑,算是回答。
      那天晚上,梦到了自己曾和她在一起学习的初中,以及一起讨论过的门捷列夫。
      第二天,便早早起床。洗涮完毕后,拿着手机频繁地看着时间,觉得度日如年,约好了上午十点到她家,最后,受不了了便比约定的时间早一个钟去了她家。
      初次来到她家,才发现,她家庭状况比我想象中困难,一幢的一层平房,厨房还没正式装修,所幸的是,家里有一个有着洁癖的她,虽家具不多,但却整洁干净。
      她还是怎么改变,长长的头发随意披在肩上,有点婴儿肥的脸新长了几颗青春痘,眼睛也如当年那么大,唯一不同的是,鼻梁貌似高了些许,比起以前,显得更加成熟与清秀了。她热情地招待了我,一起谈论以前初中同学的种种,以及自己今后的打算,对彼此之间有过的感情与误会像是约定好了的一样,只字不提。
      过去四年的她在北回归线以南的一个城市读着大学,有着的美好的大学生活。刚到这个城市的她,在学校的第一天第一餐便让她进了诊所,之后小毛病就不断,那时的自己,揪心地看着她的一切,却不知道该是关心还是放任不管,最后,还是默默地把关心放在心底。先后也从一些朋友口中了解到,追她的男生也不在少数,可就是没开始,也许是因为不合适,也许是因为其他原因。也曾在空间里看到过几个和她一起拍照的男生,一些男生也在在她的空间留下些暧昧的话语,虽不知道是不是玩笑话,有时候,却羡慕起这些男孩子来……
      简单的她夏天是白色的,冬天是黑色。最喜欢的歌是孙燕姿的《尚好的青春》,最喜欢的杂志是《读者》。生活中的她,固执地喜欢着矿泉水,固执地喜欢着班得瑞,固执地喜欢一个人把困难伤心压在心底,对命运不屈不挠。喜欢清淡的食物,讨厌小气的人,固执地喜欢着文学,喜欢阅读,最大的梦想便是走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一个人,坐在窗边,望着这座与我相伴四年的城市,喝着啤酒,细数着自己这些年对她的了解。当初她那句决绝的“你根本就不懂我”没想到造就了今天的我。曾经对她许下的诺言,也像这座深夜后陷入沉默的城市一样,一片黑暗,无边无尽。
      手机震动,是刚来这座城市第一个认识的女孩清。
      “谢谢你,给我这次机会,明天早点喔,很期待和你的第一次约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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