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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   结局

      曾在一烂俗小说里看过一烂俗话:这一生从轰轰烈烈走向宁远平静,最美好不过是在白发翁媪中追忆当年风采。
      我在红尘里走了一遭,做了无数人的过客。最大的成就是做了半世的流氓,当了半世的墨家首领。
      我原有一个兄弟,他死了。我原有一个老大,他死了。我原有一个墨家,他死了。
      我兄弟的兄弟,也算是我兄弟吧。
      我活着的兄弟对墨家忠心耿耿非我能比,他护天明辗转逃离,这些年也是不易,能与其见上一面,也是我之幸。

      那日我趿着拖鞋拎着一瓶可乐在超市里悠悠地晃,寻思着如何过七年纪念日,一斜眼看见他面无表情的脸,心里只觉晦气,只怕要成七年之痒。
      我便和我兄弟聊天,心里莫名的憋屈。
      我这兄弟年纪越大,越似个冰山,欲与死鱼比体温。
      一说话就开门见山,我是绝对不会回墨家的。
      他默然点头,半晌不语。我知道他心理有些小病态,于是体谅他,等他开口。
      他说,随我去了。
      我看着他眉角浅浅的皱纹,不禁想到那孩子,七年了,他也该成长为一个能独当一面的大人了,不知可好。
      我兄弟说话,要我有时间去看看老盖阿蓉。我含含糊糊应了,心里却想着一座衣冠冢,看了有何用。
      他最后说,五年前三亚逃脱,墨家谢你。
      我鼻子略酸,觉得已没必要再聊下去了,我与墨家再无瓜葛。我看到远远的窗外飞过一只白鸟,不由一悚。
      他又说了什么,我没注意听,向他匆匆告了再也不见,就转身离开。
      我活着的兄弟很大声地喊我,让我回头。可惜我不能。
      我的爱人像超人一样突然出现在我身后,大声地喊我的名字,让我回头。可惜我不能。

      那孩子已成长为能独当一面的大人了,学会了心计、谋略和武术;记得唯独用枪一方面让我挂心了很久,他用枪不好,他以前师从老盖,现在有我兄弟教他,却还是学不好。三亚时他向白凤远远扫了一枪,没打中;如今他依旧站的很远,向我身后的白凤射了一枪,还是没中。
      子弹从心口穿过去,不疼。

      耳朵里轰鸣作响,我什么都听不见,记起以前许多事。
      我趴在天台向下望,看见白凤向住院部大门走来,手里是一叠资料,他边走边看。大风刮过,纸张如被捏住身躯的蝴蝶,徒留翅膀挣扎飞舞;他的风衣衣摆被掀起。他抬头看我,眉目间隐隐笑意,魔法一样地变出一罐啤酒。我的目光滑过那些纸张的轮廓,向他一笑,而他从此只带零食和啤酒去医院。
      我站在三亚海滩和流沙杀手对峙。我的身后有墨家残部,有凄凉无奈的衣冠冢,有我从开始走到结束的信仰。
      盐水的苦味在他的目光里泛滥成灾,潮水涌出勉强涂饰的真相

      我问白凤,我们什么时候回家。
      我的爱人慢慢蹲身,松开手中的枪,向我苦笑。他说,你真狠。
      我的爱人还说了,现在就回家。

      在我不知道的流沙总部,我爱人的老大操控全局,用高高在上的微笑嘲讽我自以为是的小聪明。
      他什么都知道,早就规划好一切,医院重重设防、三亚出其不意的追击,以及少年天明的成长,都在他一手控制内,他要将墨家谋杀。
      只是纰漏总爱和意外结伴。我在生死之间,遇到我爱人,唯一值得庆幸的,他也爱我。

      墨家的任务那么重那么累,我担了一路,有人可以接。
      而白凤,我们的路可不可以继续走?

      这一方舞台实在是小,被回忆挤满,你都看不到我了。
      白凤。白凤。
      你似乎听见了,向某处投去微笑。
      于是我也微笑,我知道你看得到我,就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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