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2、马达马达 ...
-
马思达,何许人也?
此人正是鱼妈的堂姐的姐夫的爸爸的姑姑的亲孙子,林小余觉得这种关系只有在周星驰的电影才会出现,没想到,在她两岁半时,隔壁搬来的邻居也能跟她创造这样的奇迹,她不得不对苍天这安排,深刻地佩服一下。
于是乎,当林小余刚会正眼看这世界时,马思达的身影就挥之不去,正如她眼里的一颗眼屎一般,死死地盯着,偏偏鱼妈浴霸就喜欢那这粒眼屎跟她作比较,这有可比性吗?他比她大4岁,起跑线就不在一块,况且他是男的,自己是女的,本质就是区别,林小余真不懂鱼妈为啥总是喜欢在她面前吹嘘着马思达。
是,林小余不得不承认,这粒眼屎很惊艳,在她还在幼稚园光屁股大小便的时候,某眼屎就连跳两级,当她一年级的时候,眼屎六年级,当她初一时,眼屎高三,林小余时时刻刻都在最底层遥望着这粒眼屎,深刻地铭记着那些年眼屎创造的辉煌,小学升初中,奥数保送市一中,他在附小给全校做演讲,某鱼扣着脚丫在主席台下听着,眼屎初中升高中,物理保送,直升高中部,某鱼还在小学被鱼妈鞭策着,励志进市一中,等某鱼千辛万苦进了市一中,眼屎已经被学校提前破格保送直奔B城Q大。
经过某鱼深刻的分析,这真的没有可比性,马思达这种人,生来就是千夫所指,万人唾弃的,膜拜他的那些,都是像鱼妈这样恨铁不成钢的家长干的事,至于二丫口里那有情人终成‘陌路’,完全是林小余一时糊涂,一头热,还好某鱼醒悟的早,小小火苗早在5年前就灭了,反正那已是不堪回首的过往,不提也罢,现在的马思达,身份是,某鱼的八竿子打不着边的叔叔,她妈安插在S城的挂名监护人,俗称马监(贱)人。
翌日醒来,某鱼还痴痴霉霉的,昨个谢师宴回来,在这马贱人门口徘徊了半个小时也没个人影,回到自己的那个‘半’里,林小余累的是倒头就睡,一夜迷迷糊糊,梦了好多小时候的事,马贱人阴魂不散的,硬是把她给吓醒了,夜夜都是小马达,某鱼觉得自己快没救了,本来这情况已经在两年前好转,结果半年前,读完博士的马贱人竟然丢掉在Q大留校的名额,奔赴千里跑到S城,在F大当起了特约教授,虽然F大在国内名气也不错,但比起Q大,那就是小虾米见大龙傲,不知天高地厚。所以,这怎么能让她这只笨鱼不乱想呢?
林小余在被窝里摸摸砖头机,一看才六点半,在被子下歪了半天,还是睡不着,她大好的睡眠质量眼看是每况愈下,急需拯救,一只羊两只羊三只羊……N只羊,N加1只,加两只……最后,只剩鱼肚子咕噜咕噜。
苦命的某鱼只能顶着两只黑眼圈下楼觅食去,一路哈欠打到小区门口,买了四个包子一袋豆浆外加一个最爱玉米棒,准备打道回府,寻思了下,又折回买了一份,不管怎么说,她是找到一份薪水不错的工作,办公环境还那么好,昨个马思达也算功臣一个,要不是他阴魂不散的出现在她的梦里,狗嘴一张,还不知要睡到几点!再说,昨个摆着一张阴死不阳的臭脸,好歹也得关心一下她这个‘叔叔’。
林小余气喘嘘嘘地爬到六楼,礼貌性地敲门,这次屋里传来慵懒的男声。
“谁啊?”
“我是小倩……”幽幽的回答。
“宁采臣已死,回你的兰若寺去吧。”门里传来弱弱地叹息声。
“靠”林小余一边说着一边用脚踹开了门,他的门锁是坏的,稍微一用力就可以踹开的,林小余心想着,亏本姑奶奶还想着淑女一回,敬酒不吃吃罚酒。
林小余曾经问过马贱人为什么不换把锁,毕竟江湖险恶的,结果他灰常不要脸的说:
“我浑身最值钱的就是我自己了,怎么?你怕我被别人勾跑?”
林小余默然,他的逻辑都是狗啃出来的,说得这是什么狼心狗肺的话,要是怕他被狗跑,就不会选择与B城天南地北的S城了,选择F大说白了一半原因也是避开他……。
踹开门以后,一阵冷热风瞬间扑上鱼脸,林小余无奈地走过去关上窗,看着蜷缩在被窝里连头都看不见的马思达。
“叔您打算死都保留这样变态的习惯么?开着窗户开空调?您得浪费国家多少电力资源?”
说着不留情面的扯开裹在他身上的被子,只见那厮英俊的小脸绯红,头皮上汗蹭蹭的,眼神迷离,男色诱惑就跟某些男男动漫里的小受一样,林小余立即邪恶地笑着说:
“哟西,叔您这梦里又跟谁剧烈运动了呀?”
床上那个只扯上被子,翻了个身,不拿脸对她,某鱼纳闷,自己真把这货得罪的生气了?这可不好,哪天马贱人要是跟鱼妈胡说个一通,说不准明个她就得离开S城,于是某鱼一脸贼嘻嘻,笑哈哈地又走到床对面,扯开被子。
“怎么?美梦被我扰了气急败坏了?马思达,从小到大您可是花粉无数……”
“哈欠!”马思达打了个响亮的喷嚏,这时候她终于意识到什么了。
“教你夜不归宿,还开窗户睡觉,我看看”说着拿手试了试他额头,说不担忧是假的,只不过某鱼现在仅存着对他朋友以上,亲人以下的情感。
“诶哟,马兄,练过呀,这么烫还这么淡定……早知道不买熟玉米了,您这直接可以烤了呀……”能遮掩情绪的就是佯装无心,某鱼毫不客气地说着顺便把玉米拿了出来晾晾。
“没吃饭吧,来,把玉米吃了,还有热豆浆和包子,这可是姑奶奶我下了血本帮你买的。”
马思达随即给了她一个白眼,扯被子又把头捂了起来,拒绝与她对话,林小余嘴角抽筋了,心想这人啥时候咋这么变扭了,那个豪放不羁,气宇轩昂的马思达难道是被病魔里的各种细菌打垮了?
林小余深刻地觉得自己这时候还得需要发挥一下人道主义精神,然后,一句话不说的关门走了,过了一会儿,她端着一锅热腾腾的生姜汤放到马思达的桌上,然后舀了一碗叫马思达起床,马思达闻着那个味儿,就,吐了……。
吐的满地都是,林小余慌了,这啥情况,病的这么重。
“马思达,别吐了,快点喝,我记得马阿姨说你一发烧,她就给你烧这个,说是特管用,你喝看看”!
“……那是我私下里吃了退烧药……”马思达气息奄奄叹了一句,林小余无奈了。
“那怎么办啊?我去给你买药,你说你都偷吃了啥药?”
……无声回复。
“算了,你等着……”某鱼刚起身手就被拉住了,手腕上传来一阵热麻麻的感觉,直逼小心脏。
“不用了,睡一下就好了。”温厚的男声定了林小余的心神。
“好的吧,你先喝点水,我去给你煮点粥”林小余某些隐藏的情绪突然泛滥开来,虽然现在的马思达总嘲讽她,但在年少时的他们,那个温厚的小马达也曾处处护着她……。
不过那段年少已然是太遥远了,是一个肩膀,一个气球,或是小小的自己趴在他背上暖暖的一觉,哭着鼻子时收到的一只棒棒糖……想想那些年,她还是很贪的,小马达也是任劳任怨地给她欺负着,若不是长大,林小余会一直认为小马达是她的,随叫随到,如影随行,但美好的心意被肆意地践踏后,林小余才明白他们之间的这场不过是孽缘。
做不成情人总归还是几十年的邻居,那就做兄妹好了,谁都没有负担,这是林小余重新再见到马思达的想法。
不过话说回来粥也会糊的么?她舀了一碗出来,端到马思达的床边,马思达伸出头来,看着一碗黑布隆冬的粘稠物,林小余明显发觉他的眉头蹙了蹙,随即望向她,林小余两手指在胸前搅拌着,心想着,鱼妈每次好像都是这么做的,只不过颜色不同。
小马达又睥睨了半天,最后还是接过来吹吹喝掉了。
林小余接过空碗,心还是大喜的,孤芳自赏的说道:“我做的是不是特别美味呀?人美厨更美对不对?哈哈哈哈哈,还有根玉米呢,吃掉!”
久久不见回声,林小余这才发现马思达喝完双眼紧闭,死死地躺在床上,瞬间心--------虚了?
“马思达,你好点没?”
“……”
“你不知道发烧不宜吃甜的么?玉米还是你自己吃吧。”
马思达含含糊糊地哼了一句,显然是很疲惫的样子。
“……矫情,那我粥里还放糖了呢”
糊掉的粥加糖是什么味道啊?
“……”
“那是你第一次为我下的厨。”马思达说完,不知道哪来的力气竟和小时候一样揉了揉林小余的头发。
林小余本能地打掉他的手,心里有一丝丝的失落在荡漾……其实她5年前就做过,只是他没吃而已。
诶,也差不多差不多,一样一样,还惦记干嘛。她这样想着。嘴里非常不屑地吐出:
“贱人就是矫情,不想喝就拉倒。”
……。
没回答。
……。
矮矮的鼻鼾声。
原来,他睡着了。
某鱼静静地坐在一旁的凳子上,不自觉地伸手撩了撩熟睡人额前的刘海,端详着那精致的五官,还是这般好看。
“小马达啊小马达,姑奶奶都放你一条生路,不准备死缠烂打了,你还跑过来撩拨个啥劲,没听过眼不见为净吗?姑奶奶我这四年有意无意地避开你,正要重新做鱼……做人,你倒好,要是二丫她们知道你就是小马达,估计我的名号又得吊炸天了……诶……呃……睁眼,你你你。”
凳子一歪,林小余一屁股摔地上了,那个疼啊,床上那只竟然很无辜地注视着她,不明晦的眼神让林小余立刻跳了起来。
“没事你装睡什么啊,这不恩将仇报吗?我的屁股啊!”林小余双手使劲地揉着,以此来掩盖心虚模样,马思达眯了眯,幽幽地一说。
“忘了问你,昨天他是谁?”
“他?哪个他?……哦……路然吗?干啥,叔您不会连我交友都要汇报给我妈吧,别让我恨你!”
……。林小余不知道是不是自己错觉,一向沉稳的马思达额头竟然在爆青筋。
“你好好休息吧,我先回学校了。”说完遛之大吉。
屋里躺着的人,无力地伸手拍了拍额头,心力交瘁,这个女孩,终将是他的劫。
某些年前,一个小小傻气的姑娘说,她要去B城,去看毛爷爷,于是,他毫无悬念的放弃国外著名大学的邀约,去了B城,可是,那傻气的姑娘却没有来,似乎已经忘了当年说的话。
他们什么时候生疏了的?是五年前,他记得,就是暑假里突如其来的一个早晨,她不再小马达小马达的喊,也不在缠着他问东问西,也没有再说去那个有小马达的城市……,他一时慌了,而从那天开始,她整整躲完了一个暑假,接着,她升了高三,那是唯一一个不是他补习的寒假,他看着长大的丫头竟然为了躲他直到大年三十才从学校回来,然后大年初二就回去了,年里那三天,她几乎没抬头好好让他看下。
本来还有一丝憧憬着,再有半年,她就会来B城,但当时为了考博的一些事项回去的迟了,那个夏天,她留给他的只有考去S城的消息,连影子都没见着,辗转三年,他们有见过,但数数不到一只手,暑假在外打工,寒假窝在自己的房间,若非他时不时替他妈妈送东西来林家,或许那女孩是打算这辈子也不想再见他。
她不来B城,等不到她出现在小马达的城市里,那他只有出现在有她的城市,放弃在B城所打拼下来的一切,公司,名誉,地位,对于一个27岁的男人来说,很重要,却重要不过她。
也算可笑了,他马思达算不上名人,但胸怀丘壑,在物流纵横的信息科技领域也算是举手间翻云覆雨,未了却败在一个女孩暧昧不明的思绪里,而这个女孩还是他一手养大的,这算是报应他太完美的人生吗?
撩拨?傻姑娘,说起撩拨,二十年前,当你抱着我大腿擦鼻涕时,就已经撩拨上了,你现在想躲开,也得问问我乐不乐意?小鱼儿你不愿提及以前,想要叔侄相称,那我们就重新认识,重新相处,这次,哪也别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