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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第 45 章 ...


  •   莱恩是被水声吵醒的。

      他睁开眼,发现自己身处一间幽暗的房间。回忆起昏迷前的那一刻,他猛地从床上坐起,掀开被褥,这才发现自己不着寸缕。

      莱恩扶着钝重的脑袋,抬头看了一眼窗外,天色已经黑透了,推算不出时间。他从床上爬起,光着身子四周摸索了一番,并没找到他今天穿的那身旧棉袄。

      屋子里光线很暗,只有浴室亮着灯,借着那一点光,他发现屋里陈设无不崭新干净,白色的桌布一尘不染,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新漆的味道,屋里还装了汽炉,温度非常舒适。有人将他绑架到这里,把他衣服剥光,让他在一张宽敞柔软的大床上昏睡。——这绑匪对他的待遇,好得不像话。

      浴室又传来水声,莱恩随手扯过桌布围在腰间,慢慢走向浴室。

      浴室的门大开着,浴帘半掩,隐隐约约有一个人影在里面晃动,莱恩光着脚,脚步声微不可闻,他轻轻撩开浴帘,就看到雾气蒸腾的浴室里,一人背对着他,弯着腰在试水温。

      果然是他!

      一股无名之火窜上心头,他一脚跨进去,抄起那人的肩膀迫使他直起身,揪着那人的衣领将他狠狠按在墙上:“你都在干些什么。”

      “醒了啊。”薛时无辜地眨了眨眼。

      “衣服给我。”

      “扔了。”薛时无所谓地耸耸肩,“那衣服不适合你。”

      揪着衣领的手捏得更紧了,薛时嘿嘿一笑,朝浴缸那边偏了偏头:“先洗澡,我要带你去一个地方。”

      意识到此刻自己光溜溜的,只在腰间围了块桌布,而且可能因为浴室里温度太高,那个人崭新的白衬衫衣领敞开到胸口,露出结实细致的皮肤,就这样扭打在一起着实不太雅观。

      “出去!”莱恩狠狠将他搡出浴室,砰地一声关上门。

      薛时看着那人愤恨地拉上浴帘,整理着被弄皱的衬衫领口,一直保持的笑容渐渐退去,沉默地注视着浴帘上年轻男子清瘦修长的身影。

      莱恩惯常不喜欢去澡堂子那种喧哗的场所,的确是许久没洗澡了,离开薛宅以后一直过得简朴清苦,每日只能以清水擦身,今天,他索性用了充足的时间将自己上上下下揉搓了个透彻。
      洗完澡后,无处宣泄的怒气总算消弭了,他围着那块白色钩花桌布走出浴室,想要看看薛时这一番折腾到底是故弄什么玄虚。

      一直等在浴室外的人已经穿上崭新的西装外套,头发似乎重新梳过,黑亮浓密,一丝不苟,非常郑重其事。莱恩很熟悉,这是他要出席某些重要场合才会有的一身行头。

      薛时将一直挂在手臂上的衣服递过去:“穿上,我们要走了。”

      莱恩依旧是一头雾水,一脸狐疑地看着他,沉默了一会儿,无可奈何地接过,背过身去,扯下桌布,慢慢穿上衣服。这一身与那人的装束如出一辙,皆是摩登青年出席重要场合最隆重最正统的打扮。

      他穿好衣服转过身的时候,薛时已经拿着鞋盒折返回来,单膝着地跪下,从鞋盒里拿出一只崭新的黑皮鞋,一只手握住他的脚踝,仰头望着他。

      莱恩胸口狠狠地颤了一下,蹙起眉。

      屋里并没有点灯,仍旧只有浴室里的那一点微光能照进来,矛盾、惊讶、犹豫,又有一点点朦胧的欣喜……各种表情杂糅在他脸上,一定很精彩,幸好他此刻背对着浴室的灯光,将一双眼睛藏在湿漉漉的卷曲额发里,他确信薛时看不清他的表情。

      我到底在干什么?他到底在干什么?

      莱恩想要抽回脚,可是看着那乌黑清亮、像孩童一般单纯热切的眼神,拒绝的话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口。

      他忍着心头怪异的感觉,任凭那人捉着他的脚,给他套上鞋子,动作堪称温柔。

      “穿成这样,是要去参加婚礼么?”莱恩居高临下地望着他,问道,他极力掩饰掉了话语中的讥讽之意。

      看得出来,薛时今晚格外沉默温顺,也不答话,只是仰头冲他笑了一下,掏出一块帕子,在他两边的鞋面上擦了擦,然后站起身:“走吧。”

      两人一前一后走出房间,外面没有掌灯,凭感觉,那是一处宽敞的客厅。

      身边的人发出两声响亮的击掌声,那一瞬间,客厅上方巨大的水晶吊灯被点亮了,紧接着,四周墙壁上的一圈玉兰花形状的花灯也渐次亮起,与此同时,窗外骤然炸开一朵巨大的烟花。

      大厅一下子变得灯火通明,莱恩用手背挡住眼睛,片刻后才适应了突如其来的光亮。他这才发现,大厅中聚集了许多人,地面铺了红毯,看到他们出来,人群瞬间沸腾起来,他们纷纷拉响了手中的小礼炮,彩色的纸花和丝带喷了他一头一脸。

      金发碧眼的乐师开始奏乐,气氛活泼喜庆的曲子响彻整栋楼,在小提琴和钢琴的合奏中,他才看清坐在钢琴前的人,正是叶弥生。

      莱恩迟疑着扫视厅内众人,发现他们之中大部分是薛时的各路兄弟朋友,有一些他在薛宅见过,挺面熟。他盯着薛时的侧脸,心想:他终于要结婚了。

      薛时发觉身后的人没跟上来,又折返回去,和他并肩站着,刚要开口,人群中挤出来一个人,用力握住他的手,面露喜色:“恭喜了,李先生!”穿得文质彬彬的那人,居然是崇明岛的刘天民。

      “恭贺李先生!”

      “百年好合,早生贵子!”

      “李先生真是我见过的相貌最好的新郎。”

      “郎才女貌,真是般配!”

      溢美之词此起彼伏,人们纷纷让开一条道,莱恩就看到站在人群尽头盛装打扮的小唐。她显然也是薛时用某种方法“请”过来的,仓促地披上了婚纱施了粉黛,此刻仍然有点摸不清状况,一直战战兢兢地任由岳锦之牵着,直到看到他以新郎的身份出现,才终于露出惊喜而又羞涩的表情。

      薛时见他脚步迟疑,突然一把挽住他的臂弯,将一只小巧玲珑的红绒盒子塞给他:“快去,新娘在等你,给她戴上。”不由分说便带着他向前走去,边走边压低声音用只有他们两人能听到的音量说道:“我保证,这是最后一次,让我为你做点事。从今往后,我会安安分分娶妻生子,再也不会来打扰你们。”

      莱恩只觉得身处梦境之中,任由他挽着臂弯向前走,走得浑浑噩噩,只是将那个装戒指的丝绒盒子捏在手心,捏得指节发白,掌心生疼。

      你从来都不问问我想要什么。

      两人走到新娘面前,薛时识趣地放开他,退了下去,岳锦之将新娘送到他面前,看着他的眼神中带了那么一丝丝的敌意。但只是片刻功夫,他就放弃了那点敌意,低声说道:“李先生,时哥这次可是花费了他近年来所有的积蓄给你置办了这幢宅子,给你娶了这么漂亮的媳妇,希望你们往后在这里好好过,小唐就交给你了。”

      叶弥生停止了弹奏,由朱紫琅扶着缓步走上前来,一手握住莱恩的手,一手握住小唐,说道:“过去,是我不懂事,给先生造成了伤害,让你们流落在外过清苦生活,都是我一个人的罪孽,希望先生能看在时哥的份上原谅我,也希望小唐能够释怀,不要迁怒于时哥,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

      朱紫琅走上前来说道:“李先生,小叶过去吃了许多苦,所以性子谨慎多疑,他是在真心悔过,请求先生原谅,李先生您过去那么疼爱他那么护着他,能不能原谅他那一次过失?往后我和时哥都会严加管教他的。”

      莱恩展开双臂轻轻揽住了叶弥生,低声说道:“我没有怪你,只是往后没有我在,切不可再任性,给身边的人添麻烦,好吗?”

      所有人都以为他脱离薛时与他断绝往来是因为叶弥生主使的绑架,事实上,他从来就没在意过叶弥生使的那点小手段给他的□□造成的伤害,与之相比,那个他最信任最重视的人曾经将他送入深不见底的深渊这个真相,才是真正刺穿他的心脏直击他灵魂的利刃。

      叶弥生从震惊中恢复过来,把脸埋在他胸前狠狠点了点头。

      莱恩放开他,在人群的簇拥下打开那个红绒盒子,那里面是两枚款式简洁的金戒指,黄澄澄沉甸甸的,光滑圆润没有多余的镶嵌和装饰。

      眼看着李先生看到戒指一脸平静,陶方圆搔了搔头,尴尬地解释道:“时哥让我去宝兴银楼定的,时间太仓促,只能做成这种简单的款式,先生若是不满意……”

      没等他把话说完,莱恩就执起小唐的手,与她交换戴上了戒指。

      围观的人群立刻爆发出热烈的掌声,只有陶方圆望着在新娘指间滑动的戒指,更尴尬了,他一拍脑袋,不由暗骂自己愚蠢,这么重要的细节居然没注意到,把两只戒指做成一样的尺寸了!

      一对新人给在场的唯一一个长辈老唐敬茶之后,婚宴开始了。

      年轻人们纷纷自己动手组装起圆桌,厨房的帮佣们渐次把做好的佳肴端上桌,何律何越两兄弟将一箱一箱的美酒往饭厅里运送,刘天民打开其中一瓶,一股浓烈而辛辣的酒香扑鼻而来,他看着玻璃瓶里琥珀色的酒液,困惑地问道:“这什么酒?”

      “家乡特产,花露烧,”何律自豪地解释,“取当年的新米和纯净的井水酿成酒,再用此酒和新米封在一起,酿第二道,如此重复,以酒酿酒,这第七道酿出来的才是真正的花露烧。我爷爷年轻的时候开了间酒铺,酿花露烧那是一手绝活儿,十里八乡出了名的!”

      朱紫琅说:“这酒是我让何越弄来的,性子烈,像北方娘们,连我都有点招架不住,今儿非把新郎灌醉不可!”

      一听二哥发话,众人开始跟着起哄,要灌醉新郎闹洞房。

      刘天民不以为然地一哂,看着这群天真无知的年轻人。李先生的酒量他是见识过的,估计喝完之后李先生脸都不会红,这帮人就都得乖乖趴下当孙子。

      薛时坐在莱恩旁边,由着他们笑闹,等到闹完开席了,他对着众人笑骂道:“今天给李先生敬的酒由我替他喝,你们吃完都赶紧给我滚蛋,不准闹洞房,让李先生夫妇尽快生俩漂亮娃娃出来,时哥我可等着当干爹呢!”

      一席话,说得新娘脸色红透了。

      莱恩以前在薛宅的时候,但凡是跟着薛时有些年头的弟兄,都是要恭恭敬敬唤他一声李先生的。李先生的婚宴,没有不敬酒的道理。

      果不其然,薛时将所有来敬酒的人都挡下了,摆出一副视死如归的样貌,一杯接一杯,来者不拒,喝得生猛。

      花露烧果真是名不虚传,琥珀色的酒液一路从食道火辣辣地熨烫下去,简直烫得他整个人都要烧起来。

      待到酒过三巡,大部分弟兄们都敬了一轮,薛时终于喝出了真性情,豪不拘束地脱了外套,扯开衬衫领子,端起大碗,朝一旁给他倒酒的岳锦之嚷道:“今儿真高兴!满上,给我满上!”

      “不成体统。”手腕被人猛地扣住,按在桌上,酒碗应声而落,新郎蹙眉看着他,对陶方圆说道:“他喝醉了,把他弄走。”

      这半年来,朱紫琅是亲眼看着这位李先生以近乎苛刻的标准将时哥熏陶成一副体面而有教养的样子的,此刻那个衣衫不整大声喧哗的醉鬼的确是不成体统,他朝陶方圆点了点头:“照李先生说的做,你和何律先把时哥送回去休息。”

      那醉鬼仿佛也吃了一惊,被陶方圆和何越一人一边薅起手臂往外拖的时候一脸懵懂和委屈,频频回头,引得看他出糗的众兄弟哄堂大笑。

      婚宴还在继续,岳锦之适时地站起来笑道:“看见时哥的下场了没?下面喝倒的人,全都给我拖下去,一直到只剩新郎新娘为止。”

      这幢新公馆临时用来充作饭厅的巨大客厅里再一次爆发出哄笑声。

      莱恩稍稍平复了心绪,刚要接过下一个兄弟递上来的酒碗,却冷不丁被朱紫琅夺走。朱紫琅一饮而尽,低声说道:“先生只管坐着,剩下的部分,由我来替时哥完成。”

      众人一直闹到深夜才渐次散去,只留下差役和门房,他们也都喝得东倒西歪,扶着墙各自回房休息。

      刘天民作为莱恩的客人,频频有人来敬酒,到最后跟新认识的几个兄弟勾肩搭背混熟了,喝得七荤八素,被帮佣安排着住下了。

      只有岳锦之始终保持着清醒,他得留下来替时哥主持完这场婚礼,指挥帮佣清扫饭厅收拾残局,安排汽车夫陆陆续续将这些醉酒的兄弟们送回各自的住处。

      直到临时雇的帮佣们将大饭厅里的餐桌布景、碗碟杯盏撤了个干净,客厅里的桌椅沙发、茶几盆栽全都移回原位,这幢新宅原本的布局摆设才一一显现出来。

      大厅敞阔无比,从两扇巨大的落地窗可以窥见院内的景致,一应家具都是最时兴的款式,无论是织纹精美的地毯,还是清漆光亮的雕花茶几,或是造型华丽古典的沙发,无不显露出主人花的心思。

      岳锦之送走了最后两个醉酒的兄弟返回大厅,就看到新郎静静地在灯光寥落的大厅踱步。他从一扇窗户踱到另一扇窗户,最后在大厅中央那架庞然大物前停下,揭开琴盖,奇长的手指覆上去,随意奏出一串音符。

      岳锦之以前并没有特别关注过这个人,虽然他偶尔也会觉得时哥与这个人亲昵得有些过分了,只当他是时哥在监狱里结交并带回来的新朋友。他在名利场打滚惯了,相貌俊美的男男女女早已看过无数,到了今时今日,他才领悟过来,皮囊长得好看的人多的很,但是如李先生般风度气质的人,真是少有。

      他侧身站着,一只手虚虚搭在琴键上,低垂的头的眼神,就像是在看着另一个世界。

      “李先生,时哥的心意,你可满意?”

      莱恩收回手,抬头望着岳锦之,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总觉得整场婚宴一直到现在,岳锦之每一个眼神每一句话,都带着一点嘲讽的意味。

      岳锦之此刻是怒火中烧。

      凭什么?!时哥为了这个人倾尽积蓄购置宅院,为了这个人费尽心思设计婚礼,到头来,连一句感谢的话都得不到,甚至,为了这个人口中的体面,喜酒都没能喝得尽兴就被撵了出去,而他的所谓的体面,却还都是时哥给的。没有时哥将他捧到云端,他连自己都养不活。

      就是因为时哥喜欢,他的真心就该被人抛在地上这样践踏吗?岳锦之红着眼睛,牙龈几乎咬出血来。但他没有说出口,他从婚礼开始一直忍到现在,他不想因为几句话而破坏掉这一切。

      莱恩始终都没有回答他,这是从小养成的习惯,听到不想听的话他都不会去理会。

      客厅里的座钟敲了一下。

      “也罢,该就寝了,新娘在楼上等着你,莫要负了春宵,这就告辞了,李先生不必远送。”岳锦之冷冷看了他一眼,转身走了出去,扬手重重关上了大门。

      新房布置得像模像样,地上铺着织纹精美的红地毯,玻璃窗上贴着“囍”字红剪纸,床单枕套都是厚重的大红色,没有亮灯,两支红烛高高烧着,没有风,火苗仿佛都是静止的,照着新娘一张恬淡羞涩的脸。

      寂静的深夜中,她听到楼梯上传来脚步声,心头一紧,局促不安地攥着衣服下摆。

      他的新婚丈夫走进来,关上门,轻轻在床沿坐下。小唐看着那张年轻俊美的脸,心里突然有什么东西轻轻挣扎了一下。

      莱恩的手覆上她的手背,小心摩挲着,说道:“你是他许给我的妻子,但是我这一生,可能都不会爱上什么人了。一直以来,我都只当你是我的朋友、伙伴,因为和你在一起,很安静,很舒服。”

      小唐一下子就懂了,两滴眼泪落下来,她用袖子擦了擦脸,泪眼迷蒙地望着新婚的丈夫。

      “今天过后,我决定离开这里了,我给你选择。跟我走,我会带你回美国,去见我的父亲,对你一生一世负责。或者,留下来,找一个爱你的男人照顾你……”

      他话还没说完,就被小唐捂住了嘴,小唐用力摇了摇头,流着泪朝他做了个手势:我跟你走。

      莱恩释然一笑:“那么,收拾东西吧,我们天亮之前就走。”见小唐一脸惊讶地坐在那,他接着说道:“我要去北平一趟,告知萧先生婚讯,顺便向他辞行。”

      门房里生了炉子,暖烘烘的,窗玻璃上蒙着一层水汽。

      徐大庆裹着军大衣,一手端着碗烧肉一手拿着筷子,嘴里发着“嘬嘬嘬”的声音,一边夹了块肉扔在地上,一只半大的黄狗摇着尾巴屁颠屁颠地凑上去嗅了嗅,一口叼起来,三两口就吞了下去。

      徐大庆满意地笑起来,不经意朝窗户外瞥了一眼,连忙放下肉碗,打开门迎了上去。

      他不动声色地挡住二人去路,目光在两人身上游移了一下,落在莱恩提在手中的箱子上:“哟,李先生,小唐……不、李太太,天寒地冻的,这是要去哪儿啊?”

      莱恩答道:“如果薛时问起来,就说我们去北平度蜜月,万事有萧先生安排,让他不用找我们。”

      “这……”徐大庆一脸难色,“要不、您还是等天亮之后和时哥商议一下再走?”

      “不必了。”莱恩牵着小唐侧跨出一步绕过徐大庆,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徐大庆一筹莫展地望着那对新婚夫妇离去的背影,一跺脚:坏了坏了,得赶紧叫醒宅子里的弟兄把李先生给拦下来,再往时哥那儿去一通电话。

      打定主意,他立刻转身朝宅子里跑去。

      身后传来狗叫声。

      薛时在沙发上一觉睡到后半夜,他揉着胀痛的脑袋,从自家客厅沙发上坐起来,回忆了一会儿醉酒前的情形,叹了口气,发了会儿呆,掀开毯子站起来。

      一楼的偏房里似乎亮着灯,他一怔,不由自主走过去,悄悄打开门,就看见母亲侧坐在床上,拿着针线在纳鞋底。

      入冬之后,母亲身体一直不好,最近考虑到快要过年了,才把她从医院接回来,但情况并不乐观,她病弱的身体几乎就没能下过床。

      看到儿子进屋,薛小玉放下针线活,笑着朝他招了招手。

      薛时忍着宿醉之后的头痛,拉了张椅子在母亲旁边坐下,伏在床上,就只是静静地笑着。

      “婚礼办得怎么样?”薛小玉问道。

      听她这么问,薛时便又笑:“很好。”

      “李先生喜欢吗?”

      “也许吧。”

      沉默了一会儿,薛时突然开口:“母亲,你可有什么未完成的心愿么?”

      “为什么突然这么问?”

      薛时脸上始终挂着一种无法解读的笑容,他握着母亲的手笑道:“没什么,只是昨天过后,我觉得已经没有什么遗憾了。所以想问问母亲,还有什么事是儿子能替你完成的。”

      “心愿……”薛小玉眼神变得恍惚起来,“我想和你父亲葬在一起。”

      “父亲?”薛时一脸诧异“你不恨他?”

      薛小玉摇了摇头:“年轻的时候恨过,恨他毁了我的人生,可是后来我想通了很多东西,我才明白,在这人世间,没有爱是不会有恨的,只有亲人、爱人才会反目,有多爱就会有多恨,而陌生人是不会的,他们始终都只是陌生人。”

      “他不发疯的时候是个很好的人,相貌好,很温柔,很有礼貌,很听我的话,和他待在一起的时候,很开心。”薛小玉看着儿子,眼中泛起亮光,“你的眼睛很像他。”

      从母亲房间里出来,薛时抱着一瓶酒一步一步走上楼,那酒是他从婚礼上被送回来的时候随手捞了一把拿到的,花露烧,一种以酒酿成的酒。

      他经过自己房间的时候并没有停,而是径直走上了阁楼。

      阁楼许久没人住了,一切都还保持着那人走之前的模样。

      他从衣橱里拿了一件以前那人常穿的呢料大衣裹在自己身上,在以前那人常常卧着看书的窗前坐下。衣服上似乎还残留着熟悉的气息,他裹紧衣服往嘴里灌了一口酒。

      “……”

      屋里很黑,什么都看不见。他用袖子擦了擦脸,没擦干净,又使劲擦了擦,骂道:“这酒可真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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