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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龙达的偶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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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餐馆叫做“Ne La Villa”,不过私下会叫做“呢啦”,就像是跳跃在舌尖的音节,感觉上亲切可爱。
“呢啦”就在那些铺着小圆石的巷弄里,铁格的窗子与白色眩目的灰泥抹墙是每一面落地窗外的风景。
我第一次来的时候就曾经被这入目一大片一大片的雪白,长途汽车沿着海滨C-369公路跑进了颇为险峻的山中,龙达都屹立在山巅,龙达里所有房屋的墙都刷得一丝不苟的白,远看龙达就像是一只伏卧在山林的白狮,等待在某时某刻就会咆哮一声下山重振威风。
后来我才知道,那是摩尔著名的白色城镇。而现在,龙达给我的感觉已经不再是威武的白狮,而是慵懒的波斯猫。我常常怀疑,时间到了这里是不是就停止了下来呢?
尽管我很健忘,但是我还能想起她代表一大家子人来考察我的那天,看到我的餐馆竟然很不给面子地花容失色,很是惊恐的样子。真是太夸张了吧,怎么我这家餐馆在小镇上也算是颇出名的说。
难道她比较希望那时看见的是幻觉吗?女人果然很难搞懂,虽说我也交过几个女朋友,但至今我都无法摸清这一种族的思维方式。
家人不时从国内飞洋过海致电话到西班牙,一边提醒我这样那样的事情,一边抱怨国际长途价格不菲。大姐总是用很担心的语气关心我的生活,每次通电话她都会重申一遍让我回国的十年不变的基本立场。
很明显从我这打回去是经济许多,可惜我从来不记得要挂电话回家,准确来说是我忘记家里的电话号码了。
究竟是写在黄色的电话簿上,还是黑色记事簿上呢?不过无论是黄色还是黑色的本子我都不记得是搁哪了。
这种无差别的记忆失却常常造成我生活上的许多麻烦。
还没有到营业时间,餐馆也只有我一个人。我拿着杯冰凉的巴旦杏仁茶,坐在靠窗的位置上,拉开落地窗厚重的波斯厚毯窗帘,落在白墙上那柔和的光线日光便透了进来。
一切都显得很恰意,这是我最喜欢的时光。
翻开池莉的的《烦恼人生》,我喜欢她字里行间的俗,很有生活的真实感,嘻笑怒骂却都有点哲理。可惜这里只能买到港版书,眼睛上上下下动久了就生疼,我把书翻呀翻的,究竟上次看到哪呢。看来是要找个书签标记一下才行,不过下一刻我就会忘记需要书签这事,然后每天下午我都会重复这冥想上次看到哪,而后重申书签的重要性,翻到那页后忘记书签这事,之后又周而复始的,直到书被看完或者翻烂。
我还在左翻翻右翻翻,大门上的铃珰“哐啷”一声响了。逆着光,只看到进来的是背着大包包的瘦小的人。我没多想,脱口就说:“不好意思,还没到营业时间。”
那人没有乖乖地转身离开,用沙哑声音说:“什么?你说什么,这里不是参观吗?我想要水和食物。”
我终于看清了,是个女孩,卷卷的长发随便地在脑后,白T-shirt加牛仔裤,还有军绿色的帆布袋,一副旅行中的打扮。
她听不懂西班牙语,我马上换回中文,“虽然还没营业,但是你可以先在坐下。”没想到在这里遇到老乡了,好歹也要发挥一下国际友爱精神。
“巴旦杏仁茶可以吗?现在只有长条甜面包。”
她已经大方地坐在我对面,歪头想了一下,然后用力地点点头,然后捶了捶自己的双腿,又捏捏自己的肩膀,好像很疲倦。但是她的眼睛依旧大而亮,充满了活力。
我给她端来帕尔马的巴旦杏仁茶,还有长条甜面包以及私人珍藏的脆饼条,配茶是滋味无穷的。
看着她端起杏仁茶毫不造作地狂饮,然后露出一脸惊艳的神情,我不禁得意地笑了。我可以对天发誓,那巴旦杏仁茶除了帕尔马就我这最地道了。
她狼吞虎咽地席卷所有能吃能喝的,我始终保持在目瞪口呆的欣赏状态,我一定要好好记着这一经典场景,看她的样子,食物的好味程度好像都上升了一个等级。
还好桌布餐具不能吃,她终于有空抬头看我一正眼,露出个满意的笑容。
“好吃!是你做的吗?”
“对,这是我的餐馆‘呢啦’,同时我也是这的厨子,厉北扬。”
“你好,我叫简同。”
她伸出手来,我拉过来,在她手背来了个西式清吻。她身体有一瞬间僵硬了,哦,原来只是想握个手。
“想不到在这里也能遇到一国的,我是无锡来的,你呢?”简同休息够了,精力好像更旺盛,说话快而响亮。
“我家在武汉,不过好多年没回去了。”
“哦……我刚高考完,在放三个月大假!”看她样子好像很自豪,但是这样滔滔不绝地把自己的情况告诉个陌生人好吗,虽然我觉得思想单纯不是件坏事,但社会复杂,什么叫做“老乡见老乡,提防背后枪”。
“挺好的嘛,和父母一起来度假的,还是和朋友来玩?”如果是来玩应该到马德里或者巴塞罗那那些大城市比较适合年轻人吧。
“不是不是,我一个人来的。”简同无所谓的说,手指不专心地在方格纹的桌布上画圈圈。
“天啊,你父母不会担心吗?”龙达可不是一个不懂西班牙语的女孩可以轻松来到的地方。
“……我没有父母。”这个活力女孩眼中飘过一丝阴霾,我自知讲错话了。
“我……这个……”
“但是我有舅舅。”简同马上又振作起来,但为什么我觉得她好像更加哀伤了呢?
“无论如何,你一个女孩子孤身在外,不会太危险了吗?”
“没关系,别小看我哦。我一个人从马德里搭高速列车到塞维利亚,然后再乘长途汽车到龙达,已经来了这两天了!”
哇,我敬佩你,想当年我走了多少弯路才来到这,那时迷路的惨状至今不时还让我午夜梦回,吓出一声冷汗呢。
“难道你这么辛苦来,不会是为了玩吧?”如果真是,那我要毫不吝啬地再次敬佩你,膜拜你都可以了。
“当然不是,是为了了却一个心愿。”简同神神秘秘的,不肯继续说下去。
“那你现在住哪?”我滥好人一次,继续关心另一个问题。
“嗯,是在桥的另一边,叫什么来着……”简同一脸困惑,幸好她有带酒店名片,是新区的。
“要我送你回去么?”我承认我问得有点心虚,我是不认得路,这里每条巷子都是长长窄窄的,不知通向何方。
“不用了,时间尚早,我再四处逛逛。”
“那,有什么事就来‘呢啦’找我吧。”我递给她“呢啦”的电话,上面也有我的联系方式。
“好,太谢谢你了!你这朋友我认了,以后我就叫你小厉吧!”简同豪气干云的说道,似乎随时可以为我两肋插刀。
“简同小同学呀,您是刚高考完吧,那我应该也大你十岁,好歹叫声厉大哥来听听嘛。”
“晚餐时我再回来,包包好重,先放你这啊。下午茶的钱到时候一并算吧。再见!”完全无视我,简同一溜烟就跑了。我是不是该复习一下,遇到吃霸王餐的危机应急处理方法呢?
不过简同信誉良好,晚餐时分果然回来了。
我亲自烹调了风味蚕豆配火腿的龙达特色菜给她,果然反响热烈,又是杯盘皆空,不过碍着这次观众众多,简同食相非常斯文。
不过她硬要付我钱让我比较尴尬,怎么好意思收一个孤苦伶仃的小同胞钱呢。不过她无比坚持,我只好屈从,不过发誓下次砍断手也不能接受。
第二天一早,开着小货车准备去批发市场进货。车上有定位系统,不怕迷路。
我像往常一样,一边开车一边四顾,反正这里的行人稀少,也不会有红绿灯。突然我捕捉到一个颇熟悉的身影,蹲在一个路口的转角处。
我小心翼翼地驶过,看到她的侧影我菜确定下来。
“你在干嘛?”我停下车。
“我发现了这个。”她指指墙根。
大腿高度那里有个雕刻出来的箭头,上面有很别致的葡萄丝装饰,中间是一个阿拉伯“1”字。看得出来刻得很深,应该是反复刻的才会在坚实的墙壁上留下图案。
不过这又如何呢,可能是调皮小孩子的恶作剧吧。
“你都没有发现吗?这个离‘呢啦’很近喔。”她奇怪地的问我。
“嗯,好像都没留意过。”这里都算是我每天的必经之路,现在看来箭头是挺显眼的,但我之前感觉上都好像那是理所当然存在的,而忽略掉。
“这个很重要吗?”我好奇地反问她。
“对,我来这可以说是为了找这个……不过应该不止这个啊……”她从帆布袋里拿出DV,对着箭头来了个近距离特写,再慢慢拉远景拍下箭头指向的那条巷子,好像记录片那般,顺着箭头指的方向一路走去,拍下沿路风光。
“喂,那个,简……简……”糟了,我又忘记别人的名字了。
她转头,疑惑的问道:“你在叫我吗?我叫简同啦,不是简简。”
“不好意思,我这脑常记不住东西。”我挠挠头,“那个今天你来吃饭吗?”
“是呀,你做的东西挺好吃的,而且其它地方我都看不懂餐牌听不懂介绍。”简同理所当然的说。
我不能再受她摆布了,再让个小妹妹掏钱,那我厉某人的面子不只是扫地,还给冲进下水道,一路流到海里去了。
我正正嗓子道:“简同,以后你到‘呢啦’吃饭不用钱,我们是朋友可是你说的,就让我请你好了。”
“怎么可以这样,就是朋友才不能让你请,你开餐馆不是做善事的,我不能让你做亏本的生意。”简同瞪大眼睛,决不退让的样子。
“你吃不了多少,我也没差啦……”看她一副视死如归的模样,好像不让她给钱吃饭她就去绝食般,天底下还有这样的强人,我算见识到了。
突然灵机一触,我说到:“这样吧,我喜欢你手上那张照片,你把它送给我,就当作是饭钱啦。”
她不知道什么时候拍下了那个“1”箭头,远看就像是个美丽的图案。
一张照片抵饭钱,应该很划算吧,但是为什么我看到简同一脸为难的样子呢?
好像经过心底的一番挣扎,她还是把照片交到我手上。
“好好保管它吧,也许它原本就应该留在龙达。”这个有点男孩子气的女孩又是凄凄的语气,吓了我一跳。
天啊,难道这个对她来说很重要的吗?
我接过来一看,本来我以为是用立可拍照下来的,即影即有的照片,没想到确是颇有历史的。我看到右角下浅浅地印有时间,竟然是七年前。而且细看箭头也也是比较深刻清晰,旁边的墙壁也更为雪白,不像现在的充满风霜感。原来那个箭头已经存在七年以上了。
随便想都知道这照片对简同非常有意义,也许这正是她到龙达的原因,我怎么可以随便的夺人所好呢。我马上要还给简同,可是她又死活不肯接。
真是拿她没辙了,为了表示歉意,我准备为简同做个大餐补偿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