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武林外史》原著时,我对快活王最感兴趣的有两点,一是“长书画,书法宗二王,颇得神似”;二是嗜茶——可惜原著里没有他展现这两点的机会。且为了显示沈浪的高快活王一筹,更令快活王前后矛盾,不仅没了前文所述的爱才及“有知人之明,用人之能,对门下之人,从无藏私”,其对金无望、独孤伤的弃如敝履更已非令人发指,而是令人莫名其妙。
王怜花所言“牺牛”,典故出于《庄子》:或聘于庄子,庄子应其使曰:“子见夫牺牛乎?衣以文绣,食以刍叔。及其牵而入于大庙,虽欲为孤犊,其可得乎!”
快活王所言“曳尾涂中”,亦出自《庄子》:庄子钓于濮水,楚王使大夫二人往先焉,曰:“愿以境内累矣!” 庄子持竿不顾,曰:“吾闻楚有神龟,死已三千岁矣,王巾笥而藏之庙堂之上。此龟者,宁其死为留骨而贵乎,宁其生而曳尾涂中乎?” 二大夫曰:“宁生而曳尾涂中。” 庄子曰:“往矣!吾将曳尾于涂中。”
不剌哇:在今索马里共和国布拉瓦(Brava)一带。
木骨都束:在今非洲东岸索马里的摩加迪沙一带。
竹步:与木骨都束接壤。
麻林:一说是肯尼亚的马林迪,一说是坦桑尼亚的基尔瓦?基西瓦尼,还有一说是索马里。
——以上是郑和下西洋到达过的地方。
麻那里:一说是桑给巴尔,一说是澳大利亚北部达尔文港附近。
罗娑斯:一说是索马里;一说是印度尼科巴群岛,一说是澳洲达尔文港(可能性最大)。
——以上是元代汪大渊在《岛夷志略》中所记载的他到过的地方。
花满楼的石子羹,与第一章的“沆瀣浆”同出于《山家清供》:溪流清处取小石子,或带藓者一二十枚,汲泉煮之,味甘于螺,隐然有泉石之气。
白茶是精通点茶的宋徽宗最喜欢的茶。宋徽宗在其《大观茶论》中钦定白茶为“天下第一茶品”:白茶自为一种,与常茶不同。其条敷阐,其叶莹薄,崖林之间,偶然生出,虽非人力所可致。有者不过四五家,生者不过一二株。芽茶不多,尤难蒸焙,汤火一失则已变而为常品,须制造精微,运度得宜,则表里昭彻,如玉之在璞,它茶无与伦也。
因此《宣和北苑贡茶录》将白茶列于首位:“盖茶之妙,至胜雪极矣,故合为首冠。然犹在白茶之次者,以白茶上之所好也”。因为宋徽宗对白茶的评价甚高,使得当时被公认为茶中第一的“胜雪”都不得不屈居其后。(这本书上有宋代各种团茶的图例。)
王怜花所引诗句出自苏东坡的《月兔茶》:环非环,玦非玦,中有迷离玉兔儿。一似佳人裙上月,月圆还缺缺还圆,此月一缺圆何年。君不见斗茶公子不忍斗小团,上有双衔绶带双飞鸾。
快活王所引则出自黄庭坚《茶词》:凤舞团团饼,恨分破,教孤零。金渠体净,只轮慢碾,玉法光莹。汤响松风,早减了,二分酒病。 味浓香永。醉乡路,成佳境。恰如灯下,故人万里,归来对影,口不能言,心下快活自省。
文中斗茶,是宋代的饮茶方式。明代朱元璋废团茶,一瀹而饮的泡茶法开始盛行,但士大夫阶层点茶之法仍被推崇。正如朱元璋之子朱权所作《茶谱》描述的情境:或会于泉石之间,或处于松竹之下,或对皓月清风,或坐明窗静牖,乃与客清谈欵话,探虚玄而参造化,清心神而出尘表。命一童子设香案携茶炉于前,一童子出茶具,以瓢汲清泉注于瓶而炊之。然后碾茶为末,置于磨令细,以罗罗之,候汤将如蟹眼,量客众寡,投数匕入于巨瓯。候茶出相宜,以茶筅摔令沫不浮,乃成云头雨脚,分与啜瓯,置之竹架,童子捧献于前。主起,举瓯奉客曰:“为君以泻清臆。”客起接,举瓯曰:“非此不足以破孤闷。”乃复坐。饮毕。童子接瓯而退。话久情长,礼陈再三,遂出琴棋,陈笔研。或庚歌,或鼓琴,或弈棋,寄形物外,与世相忘,斯则知茶之为物,故山谷曰:“金谷看花莫谩煎”是也。
在前文中,王怜花第一次为花满楼煮茶,遵循的则是唐代的饮茶方式。流程包括炙茶、贮茶、碾茶、罗茶、择水、烹水煎茶(一沸调盐叶,二沸时出一瓢水、环激汤心、量茶末;投于汤心,待汤沸如奔涛,育华)、分茶至各茶碗,使沫饽均分。
唐人饮茶多用葱、姜、枣、桔皮、茱萸、薄荷等与茶相伴,陆羽虽对此又气又恨,怒斥“斯沟渠间弃水耳,而习俗不已”,但从医理而言,唐人不清饮是有道理的。清饮成风后,李时珍就曾感叹:“若虚寒及血弱之人,饮之既久,则脾胃恶寒,元气暗损,土不制水,精血潜虚;成痰饮,成痞胀,成痿痹,成黄瘦,成呕逆,成洞泻,成腹痛,成疝瘕,种种内伤,此茶之害也。民生日用,蹈其弊者,往往皆是,而妇妪受害更多,习俗移人,自不觉尔。况真茶既少,杂茶更多,其为患也,又可胜言哉?人有嗜茶成癖者,时时咀啜不止,久而伤营伤精,血不华色,黄瘁痿弱,抱病不悔,尤可叹惋。”
记得电视剧《唐明皇》么,那里有段妃嫔学习煮茶的片段,所用茶具与法门寺地宫出土文物极像,可谓唐代茶事的再现。
本文中,有时写“泡茶”,有时写“烹茶”、“煮茶”,有时写点茶,皆是所用方式不同的缘故。但因故事的时空毕竟设在了“一瀹即饮”成风的明代,故还是“泡茶”出现频率最高。
正式的斗香当然不会像文中所述,只看各人对香气的影响。
史料记载,唐代“中宗朝,宗、纪、韦、武间为雅会,各携名香,比试优劣,名曰‘斗香’。惟韦温挟椒涂所赐,常获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