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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Chapter 2 ...

  •   晴空碧天,白衣的天马飞奔在清晨朦胧的烟云中,飘渺的薄雾迷惑视线。天马非得平稳,白翼轻振,与浮云相伴,与疾风相随。

      翩然的连起祝福的轨迹,悠闲地画出愉悦的符号;光线像融了的奶糖,粘稠的粘在身上。

      艾茨广阔的苍穹上,阳光美得不切实际,只有我和哥哥两人并肩骑马飞翔。

      一百五十岁以后,我就不再上幼儿园了,而规定到三百岁才可以进入学校正式学习,所以我闲置了好长时间。

      “哥哥,听说圣翼族人都能用魔法长出翅膀,那他们岂不是可以向天马一样,随心所欲的非在天空中了吗?”

      我的小天马名叫“朝阳”,它头上有撮毛是罕见的橙黄色,它年龄不大,但作为我的天马还是绰绰有余。

      我时不时的摸摸小天马翅膀上的羽毛,手感好的让我恨不得拔下几根插自己身上。

      云朵像棉花糖,细细软软的。哥哥比我飞得快多了,但他控制着天马的速度,优雅的挺着背颔首。

      “确实如此,这是他们最引以为傲的地方,在战斗中也极为有利。可据我所知,与生俱来的能力鲜少被随意使用,圣翼族人平时都不会展开光翼。”

      我咋着嘴:“那太可惜了,听说很漂亮呢。我要是能有一个圣翼族的小伙伴,我就天天看着他的翅膀片刻不移眼睛……”然后撒娇:“哥哥,我想找个圣翼族的小伙伴。”

      哥哥看着我浅笑:“那你一会儿许愿时可以说啊。”

      今天是我200岁的生日,哥哥没有为我举行生日宴会,倒是特地陪我去一座未开垦的荒岛上“庆祝”。

      哥哥说着算是给我的生日礼物,你可别觉得他很大方,艾茨海岛岛屿众多,小荒岛更是多到只能用“1号”、“2号”、“3号”来命名.

      “朝阳”降落在荒岛上,带下一连串金色的剪影。岛上没有勃勃生机,但却多了几分随性和不羁。

      我和哥哥跨下马,任它们自己去休息。

      荒岛上其实并不清凉,甚至还有些清幽的美。郁郁葱葱的树木横斜,斑驳的树影汇成清浅的地上河。我一直就很喜欢这样的景致,平时看惯了一板一眼的建筑,今天看见纯自然风光,自然眉开眼笑。

      “哥哥,我很喜欢这个岛,你真了解我!”

      前方是一片开阔的草地,绿油油的小草参差不齐,甚至有些凌乱。零星的野花遍地散落,遥相呼应是大地的眼睛。

      我跑了几步,转过身来冲哥哥招手,“你快过来,你看着一片空地,是不是很适合建造一座木屋……还是说,木屋干脆建在一棵大一点的树上?”

      没等哥哥跟上来,我又往另一边跑去:“哎呀呀,你看哥哥,这个树枝多粗,往这上吊个秋千多好!”

      接着奔向反方向:“哥哥,这有一条小溪,你看溪水多清澈!里面游着好多的鱼呢,你给我捉几条好不好?”

      “……”

      简直是个小疯子,兴高采烈的跑来跑去,想象着创造一个自己的理想国度。朝阳从远处向我跑来,嘴里衔住一支快要枯萎的野玫瑰。

      “哥哥,我打算把岛上全都种上玫瑰花!”

      “哦,你种玫瑰做什么?”哥哥看起来很意外,他大概以为我要把岛上改造成一个新型藏书馆。

      我不屑的撇撇嘴,道:“你没听所过么,以后交女朋友都是要送玫瑰花的,还是越多越好。我自己种玫瑰,以后送给女朋友一大把亲自种的花,那显得多有诚意……唉,不过,可惜……”

      我看看自己肉肉的小手,还有小小的脸蛋,再想想周围一群没长开的丫头,不知何年何月才能找到女朋友,心情陷入低落。

      哥哥被我说的话逗乐,哈哈嘲弄的笑了几声:“你还想过女朋友的事情?这些东西都是谁教你的,这么不入流。”

      我想起了小时候看到哥哥和不同的女孩子“亲亲”,略略思考了下,以后我也会和女孩子“亲亲”吗?怎么亲呢?什么时候亲呢?

      ……我满脑子暂时被这些东西占领,脸上微微燥热,捋着天马脖颈的手力气用大了。小天马嘶叫一声,吓了我一大跳,这才回过神来重新看向哥哥。

      我这辈子最讨厌一句话:伊甸,你还小。

      果真,哥哥又说:“伊甸,你还小,有些东西不宜太早了解。等长大了你再想想,就会明白你曾经的想法是多么肤浅。”

      哥哥也真傻。

      我才100岁就已经知道,很多东西,到适宜了解的时候,往往已经晚了。

      后来我再来这个岛就是独自一人,它成了我的私人领地,已经不准外人随意进出了。

      我带了许多的花种,因为不会施魔法,所以埋种子浇水等一系列琐事只能亲力亲为。

      终于体会到劳动是一件多么不易的事情,每天我大概会在岛上呆四五个小时,其中不是种玫瑰花就是建木屋,于是我一改幼年王子的作风,比劳动人民还劳动人民。

      深红色的花瓣鲜血般妖冶,娇艳欲滴的玫瑰绽放笑容。

      玫瑰虽然漂亮,但是真的不好养。就说修枝剪叶就不是我能做得来的,手被划破成了家常便饭,我也终于明白了带刺的玫瑰不要采的道理。

      等到这些花花草草打理的差不多了,十几年的时间也就过去了。

      然后我开始往岛上搬哥哥的藏书,把他的藏书室搬空了一半。我喜欢上了这种宁静无忧的生活,每天一有时间就往那跑。

      玫瑰,绿荫,明光,蓝天。拼成了我长达近百年的生活。

      这段时间里,我除了没事逛小巷就是躲到玫瑰岛上看书,整天什么也不干。

      这些书大多使用灵族语言写下的,我看得津津有味,尤其喜欢看灵族历届大魔法师的生平探究,虽然我不是很懂,但是依然兴致满怀。

      有位叫比其尔的大魔法师,是灵族的首位达到究极魔法的人,他主要司防御。

      出身上层贵族家庭,自小热爱魔法研究,是艾茨水魔法的奠基人。长大后担任艾茨海岛的防御将军,统领整个军团的魔法防护。

      还曾经带领艾茨度过了一场浩劫,但最终因为魔法的巨大反馈,不久之后病逝。此人一生传奇,只是直到病逝时还并未传出有过爱情的记载。

      过了千年之后,艾茨又诞生了一位传奇般的美女,名叫克里斯汀。她的额印是美丽的赤红色,热情高雅,强势可人。长相绝世无双,受到当时万人青眯。

      但她绝对不是单纯的花瓶级人物,身为艾茨的王座之后,她的水魔法可以淹没整个艾茨海岛,雷电魔法可以轰平一方土地。在战争中曾经充当主力歼灭敌方,誓死保卫了艾茨。

      继她之后,艾茨很久都没有再出现过魔法人才。但是有一天皇族王子出游,带回了一名男宠,化名诺尔。这位男宠一度占据了王子的心,但这段禁忌之恋一王子的登基娶后结束。

      这段几乎是耻辱的艳情史一度是在艾茨作为禁忌禁止提起的,王室极度想抹杀此人。后来诺尔离开皇宫,七百年后以战士的身份出现于众人眼中。

      一直因为背景而被排挤,直到在一次灵族与赤夜的交战中,以生命为代价释放出几乎绝迹的究极魔法,一瞬间天昏地暗。他搬回了原本处于劣势的战局,帮助艾茨夺得了战争的胜利。

      ……

      看完了这些人物的小传记,只觉得心里酸楚。我打心眼里佩服他们的实力和勇气,然而对于诺尔,我更是心情复杂。

      只是限于年龄实在太小,我是真的无法理解他的所作所为。

      我只是执着的认为,他真的很爱曾经的王子殿下,爱到连理智和自尊都能放下。

      我觉得他真可怜,他真傻。我却无法懂得,对于感情的执着,本身就不存在什么理智和自尊。

      一旦爱上,你就只能丢盔弃甲的缠上枷锁,然后听任盲目的感情推着你向前。

      哥哥过了好久之后才发现我渐渐变得的越发懒散,但他发现时已经晚了,习惯一旦形成就很难改了。不过唯一让他感到欣慰的就是,还好我对读书还有点兴趣。

      阅读一向是受人推崇的,只是如果他知道我成天看的都是一些不三不四的书的话,估计会火冒三丈吧。

      我并不了解圣域的□□面,但我对许多历史问题还是很精通的。哥哥有一件秘密的藏书室,绝对不准外人进入,里面封印的都是绝密古籍。

      哥哥和之前的历代君王都加了很多层结界,但兴许是皇族血统,结界对我毕竟不会产生排斥。

      我背着哥哥偷出了好几本古籍,藏在岛上的小屋中,闲暇时津津有味的翻开着别人接触不到的禁忌资料,幻想有朝一日也能建功立业保卫国家。

      但是尽管我很懒,但我对生活还是会有热切的期盼的。

      我喜欢艾茨,喜欢艾茨明蓝的高空;喜欢艾茨细软的海沙;喜欢艾茨苍松的树木;喜欢艾茨爱我的哥哥;喜欢艾茨我亲手打造的玫瑰岛……

      我喜欢这一切。

      很久之后才明白,如果一个人能够在毫不怨恨的前提下活着,该有多幸福。

      这是我的家乡,我的故土,我魂牵梦萦的牵念。

      我发誓守护它,直到我生命的最后一刻,我都愿意毫无保留的为它付出全部。我会像所有艾茨杰出的魔法师那样,以强大的力量守护自己爱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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