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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百尺竿头 救灾回来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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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灾回来按例应有三天假期,局里突发紧急情况,休假第二天就将徐若恒召回了警队。雪融后的这座城市,秩序被冰冻,随着气温的消解,一切又将重建修复。人的感官在这样的季节得到复苏,新年的喜悦殆尽,人们投入快节奏的工作。暂停是为了更好的出发,这场大雪的背后,珍惜与失去都得到了证明。
春节后的一个月,徐若恒警队事务空前繁忙,向晚所在研究室和宁铮公司的项目进入最关键时期,一个在城北,一个在城南,要见上一面好比牛郎会织女七夕鹊桥相会。
两人感情却越来越好,他很忙,忙到只能住到局里的公寓。她下班早就带去晚饭,看他吃完,有时候会多带一些糕点去,分给她的同事。以前珊珊说他在警局的人气很高,她虽然知道他很优秀,只当珊珊夸张。
直到,那晚他吃过饭,送她下楼。在三楼的撞角处,徐若恒放慢脚步,拉住往前走的她,温柔地拥在怀里,几秒后随即放开。正想责怪他不分场合,听到不远处的一位女警小声说,“那是徐队女朋友啊?从来没看过徐队带女的来局里呢。”
说话女警一旁的李婧,脸色苍白,直直的盯着徐若恒,漂亮的大眼睛盛满讶异,还有嫉妒,恨意。她喜欢徐若恒是警局人所共知的事,徐若恒这还带宋向晚来警局,明显是在拒绝她。
人家说,情敌见面分外眼红,向晚情商再低,也看清了那个漂亮警花眼睛里表露的情感,那是情到深处的喜欢。一种奇怪的感觉堵得向晚刚才的愉悦扭结成吃鸡蛋被堵的不适,想生气。
先发制人永远是女二的招数,眉毛上扬,挑衅道,“徐队不介绍一下?”
这是在挑衅?以向晚往常的性子,大可不必理会,不幸的是,昨晚她刚和珊珊看了一部很狗血的国产电影片,女人要誓死捍卫自己的领土。
本科时的现代礼仪选修课,她虽然不敢不感兴趣,但是偶尔也选择性的听听。年轻的女教师当时告诫每一位女生,“女人是水做的,但女人这一辈遇到两件事时,你得是泥做的。你梳妆台上的每一支口红是你挣钱买来的,工作时你是水泥。遇到威胁你幸福的人和事情的时候,你必须是混泥土。”
现在的向晚是镪水,徐若恒这低情商弱智儿童。大敌当前,待会儿来收拾他。
徐公子一派正经地拉过向晚的手,若无其事,“还用我介绍吗?”意思是,你们这些猴精儿在私底下讨论大爷我的事还少吗?
言毕意带向晚离开,岂料一向安静善解人意的宋老师紧紧握着他的手,抬头望着身穿作战服的徐警官,嫣然一笑百媚生,轻声言语,“介绍一下你的同事吧?”
外人看来是在秀恩爱,徐警官倒是看出了她双眼的柔波里隐藏着的火药味。果然蕙质兰心。
看着两人紧紧交缠在一起的十指,李婧心底燃起无名火,这个优雅的女人毫无征兆的出现占据了她六年来做梦都想得到的位置。
她凭什么?自己比她漂亮,能文能武,这些年陪徐若恒出生入死风雨同舟。而她有什么资格。最让她难堪的是,徐若恒明明知道她喜欢他,还故意演这一出。从头至尾他的眼里就只有那个女人。一秒都不曾停留在自己身上。
五厘米的黑色高跟,黑色警服包裹着的凹凸有致的曼妙身材,李婧的确是个美人坯子,气势十足的上前伸出手,“你好,我是李婧,是徐、、、、、、徐队的师妹兼搭档。”言外之意,我和师兄认识很多年了,你算老几?
师妹?原来早就觊觎他了,绝不能姑息。知书达理大方得体是向晚与生俱来的气质,回以微笑,四两拨千斤,“宋向晚,你好。以后劳烦你多担待一下若恒,他中学是就很轴,有些时候有点幼稚。”
同样一番话,信息量巨大,落在不同人心里不同滋味。
幼稚。徐若恒虽然很欣赏自家媳妇儿这样宣告所有物的行为,但他哪里幼稚了?
劳烦,轴,幼稚。她是外人,他们认识很多年。她眼里的徐若恒是正义严肃不苟言笑,永远是警队里最严谨的人。如天神一般的存在,让不法分子闻风丧胆的一个人。何曾如宋向晚口中描述的那个男人。
看着李婧美艳的小脸一阵红一阵青,最后沉入苍白。向晚又有些于心不忍,她有何错之有,不过是喜欢上一个人而已。得不到爱人的喜欢已经是世间最让人心酸的事了,她又何苦再去火上浇油呢?她宋向晚也不过是凡夫俗子,有着七情六欲,拜她所赐,她终于尝到了嫉妒的滋味。
为人师表所具有的怜悯之心让向晚于心不忍,只得道,“我先走了,不影响你们工作了。下次再见哦。”
那天之后,向晚是知道徐若恒的受欢迎程度了。长那么好看一张脸,还整天在外面招蜂引蝶,蓝颜祸水。她竟然也有了忧患意识。
知道后来,徐公子升级做了老爹,对着宝贝儿子一不小心说出,要看一个女人有多爱你,找个情敌一试便知。这招是从梁彦宸那蠢货那里学来的,当然这后面这半句话他没告诉儿子,那多跌份儿。
好处最后全是徐若恒捞到了,他明显感觉到向晚开始正视他的魅力了,常常对着看资料的他发呆,模样很是痴迷。幸福就像往罐子里放糖,越多越好,不会嫌多。
甜头并没甜多久,随之而来的另一件事,却让他伤透脑筋。他生命中最大一枚情敌出现在了他的视野,1其战斗力差一点毁掉他。
作为一位公司的管理者,向晚难以理解宁铮来研究室的次数越来越多,他都不去自己公司的吗?作为理科生向晚在感情方面比徐若恒还迟钝,整个研究室都看出了宁铮醉翁之意不在酒。也就她单纯地认为宁铮是为了来监工,查看研究进度。
对于宁铮来说这是他最后的机会,给他自己放纵的最后一次机会。
宋向晚待人一向淡泊谦和,她是从骨子里拒绝她不愿接受之人的情分,不欠一分一毫。有的情分可以欠,因为你愿意用一辈子的时间去弥补偿还,甜蜜的负担。反之,则是一辈子的累赘,大山,想起就内心愧疚难耐。
那年盛夏的小女生忘了,她曾用自己的生命挽救了一位迷途于仇恨的少年。这些年的恨与爱,都随着母亲的离世只剩下黑白树影摇晃,唯一的色彩只有她小腿白色皮肤上森森流淌的鲜血。染红了白色的裙摆,妖娆的血花盛开暖了他冰冷的心灵。年少的时候,我们容易恨,也能轻易原谅。之于他,之于她,何错之有?只不过是无辜的为上一代的如果可以称之为“爱情”的东西买单的人。他不后悔自己有过那般邪恶的念头,想过去毁灭。如果悲剧是将美好的事物撕裂给人看,那就是那个撕碎夜空的恶魔。
是感恩?还是感同身受苦难?
他感到越来越孤独,尤其是在单方面重逢之后,她没有记起这个世界曾经为她救起的落魄少年,即使现在西装革履,成为人上人,那种暖阳的眼神他再别从旁人眼里得到过。
“宁总,今天还去N大吗?”
宁铮今天这是第三次心不在焉了,平时像机器一样高速运转的工作狂魔,最近状态异常。助理小余战战兢兢的问道坐在黑色皮椅上,盯着文件走神的老板。说实话N大的那位老师长得挺漂亮的。最近老板下班早,他都跟着沾福气了,可以早点下班见女朋友,自从他跟了老板以后,女朋友经常抱怨她还没他老板重要。
“今天不去了,加班。你去把城北那块地的资料给我送过来,四点的时候去实地看看。”霸道总裁头也不抬将签好字的文件推到办公桌对面。
“好的,宁总。”看来今晚不到九点不会下班了。小余只得垂头丧气地走出办公室,不忘轻轻带上门。
宁铮蓦地停下手中的笔,思索良久,最后还是拿起西装外套,抓起桌上的车钥匙快步离开。他想见她,告诉她,她有多么重要,她在他的生命中扮演过多么重要的角色,不可或缺。
后来他才明白,这一切不过他一厢情愿的痴缠。她像是罂粟花,只淡淡一闻,便再也戒不掉它在风中摇曳的身姿。即便知道了结局,他也也甘愿再次扑火。在商场上,与形形色色的人勾心斗角,戴着伪善的面具,尔虞我诈,他从没失败过,也不曾让谁在他心上驻扎过。他是风云场上屹立的风幡,他以为他能就这样一辈子忍受孤独。
最后,却只愿她的一个微笑就好。
有的爱情故事里,总要有一个人唱独角戏,独自忍受偌大房室夜半的清寂,徒闻不知是第几个空酒瓶跌落响起的清脆撞击声。
你的人生中再不会出现那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