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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女友 ...

  •   这是条现代都市中罕有的林荫道,路面不很宽,两边整齐地排着生长了多年的大树,茂密的树冠延伸开来几乎覆盖住整条街道。粗大的树干和繁茂的枝叶让人们记忆起这座城市的过去,也让我闻到故乡的味道。我喜欢这里,经常会来走一走,无论刮风下雨或是心情好坏我都会来,因为在这里蕴着一种莫名的温暖。
      十月,秋高气爽的季节,阳光明艳依然,温度却在慢慢走远。一阵风吹过,树上干枯的叶子哗啦啦地飘落下来,映在温暖的阳光里,黄灿灿的斑点弥漫了半个天空。一幅绝好的《秋天印象》,我条件反射地伸手去抓相机,这才发觉那个陪了我多年的伙计早被我砸碎扔进湖里。
      自从卢芳离开之后,我把相机砸了,所有的照片和绘画(80%是以她为模特的作品)都毁了。朋友们都认为我是因为恨她才会这样做,其实我是恨自己。每个人都会用一些极端的方式和过去告别,比如剪掉心爱的长发,在身上刺字甚至裸奔,我的方式是把一切和过去相关的东西统统毁掉,一点渣子都不留,和过去彻底决裂,我就是要表明这种态度。
      卢芳是我的前女友,她原来的名字叫卢小芳,后来觉得这个名字太土,非缠着我帮她想出个好听的名字,为了图省事,我建议她把名字中间的小字去掉。不成想我只是随口一说,她却真的去这么做了,后来她告诉我请高人算过了,卢芳这个名字将会帮助她在事业上走红。
      我和卢芳来自同一座城市,确切地说是距那个省会城市好几百公里之外的一座名为W的小县城,对外人讲自己来自某省会城市无非是虚荣心在作怪。两个小地方人能在千里之外的B市碰到并且工作在一处,听起来像是电影里的桥段,其实原因一点都不复杂‘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朋友靠朋友我们就靠到一起,来自我们那个县的朋友圈子本来就很小,于是我们很自然地认识了。在一次朋友聚会上我们遇见,寒暄了几句,当时她并没对我留下什么印象。我比卢芳早己年来到这座城市,我不是个安份的人,经常会有些稀奇古怪的想法并经常和他人的见识相驳,在别人眼里我是个典型的准神经病人,而我自己却因此而得意,认为这样才显出艺术家与众不同的特质。我有一个梦想:在将来的某一天,成为获得世界级的金奖的名家。在十八岁时的一个早晨,我瞒了父母离家出走来到B市,憧憬着在这里闯荡出一番属于自己的天地。而卢芳则是被一个有过几年江湖经验的‘姐姐’从家乡带出来见世面的,懵懵懂懂地还没弄清目的地在哪就跟着上了‘贼’船。
      抱着成为一个伟大艺术家的梦想,我一脚踏入这个陌生的城市,没有优秀的遗传基因,没有良好的教育背景,没有殷实的依托,有的只是无知带给我的自信,凭着这份自信我居然在这个高人云集的圈子里找到一席之地,几年打拼,成功进入颇有名气的Q&B 文化工作室成为一个专职补缺的临时摄影师。卢芳比我幸运得多,自身得天独厚的条件加上那位‘姐姐’的强力引荐,她顺利地进入一家著名的时装杂志社成为签约模特。这家杂志社是我们公司的大客户,于是我们有机会经常见面,因为之前在朋友家见过面,现在又一起工作,所以对她特别留意。刚见面的时候我并没察觉出她是同乡,虽然工作在一起但我们平时讲话的机会很少又都是扯着不纯正的京腔,在B市混了这些年,一开口我就能听出她是外地人,只是她伪装得比较巧妙,丝毫没流露出我家乡普通话的痕迹,后来每当想起最初彼此造作的情形时我们自己都觉得很可笑。
      我们开始恋爱有一点戏剧性,记得有一天去为一部广告片拍外景,不知什么原因导演总也不满意,当着众人对卢芳一阵痛骂,她当时被吓傻了,满脸泪痕把装都弄花了也不敢去擦。眼见这情形我急忙过去打圆场说光线已经不行了劝导演改日再拍。导演气冲冲地走了,其他工作人员也相继散去,剩下卢芳一个人坐在一条长椅上还再为之前的事委屈。我走过去表示可以开车送她回家,她谢绝了,说是有人过来接她。
      我的车开出一段距离后又折返回来,这么做不单单是出于对一个漂泊弱女子的同情,我喜欢上她了。
      卢芳还坐在原处,周围没有一个人,她用手机不停地发着短信看样子非常焦虑。我过来和她坐在一起跟她说反正没事不如陪她多坐一会。她用警惕的目光看着我,下意识地与我拉开一定距离。等了一阵也没见接她的人来,后来手机响了,我听出似乎是接她的人有事过不来了。我站起身说:“这里是郊区,公交车不知几小时才来一趟,还是跟我走吧。”她还是有些犹豫。“你要是再磨蹭我可真的走了。”听了我这话她急忙站起身。我们俩并肩向停车场走去,忽然我搂住她的腰猛地把她拉向自己,她惊恐地挣扎着,喊道:“你想干吗!”可能是动作太突然,她被惊得声音都变了调。我指指地面,那上边有一摊狗屎。她将信将疑,使劲把我的手从腰上搬开,我这才意识到手还在搂着她一直没松开。回程的一路上我们交谈不多,一定是我那一下子把她惊着了,她始终对我保持着警惕,双臂交叉抱着挎包挡在胸前一副随时准备自卫的样子,直到‘平安’回到她的住处才在她脸上看到笑容。第二天补拍了外景,收工的时候她没有拒绝上我的车,第三天、第四天…… 再后来她从坐在我车上到坐在我的家里。
      相处得久了我们愈发觉得彼此是天造地设的一对,那种感觉像是上辈子就已经认识,相信这一定是缘分;不过有一个疑问我们俩都很纳闷,W城很小,街道没几条,中学也只有一座,她比我小三岁,我们肯定在同一所学校就读过,可之前我们居然相互不认识。我想当时我们肯定都是太平常了,平常到彼此都不会看上对方一眼。女大十八变,时间会让丑小鸭变成白天鹅,当我和卢芳在B市相遇时她已是秀女初成,身材高挑并且匀称,完全不似之前见过的那些模特们那样嶙峋。她的形体堪称无懈可击,恰如其分地纤细,恰到好处地小丰满,正正好好地合比例,光滑白皙的皮肤更是让同行们嫉妒得要死。其实在我家乡女孩子们个个都很水灵白皙,这一点是我唯一可以为家乡感到自豪的。水一样的美女在老家随处可见,没见她们用那些高档化妆品可照样很漂亮,实在搞不懂大城市里那些女性们为什么天天用五花八门的化学制剂百般摧残自己。
      凭借着傲视同僚的天生丽质,卢芳很快在圈子里有了些名气,也正是因为有了名气,我们开始变得渐行渐远。‘华丽转身、惊人蜕变’时下最流行的语句,描述一个人的转变用‘蜕变’这个词太贴切不过了,脱胎换骨,只是不知从此入了仙道还是入了魔道。

      涓涓泉水虽浅且清,还是喜欢她当初青涩的样子。

      “小伙子,一个人在这儿呆呆地站了半天了,没事吧?”说话的是一位正在做晨练的大妈。
      “哦,没事,正看那叶子落下来,挺美的。” 我转过头对她说。
      “这么半天就为了看那几片枯树叶子?美吗?噢—— 明白了!搞艺术的吧?有点意思,好了,大妈不打扰了,自己慢慢欣赏吧。”说罢大妈迈着轻快的广场舞步离开了。

      ‘搞艺术的’这是原先我多想听到的称谓,甚至为了得到这个称谓故意把头发留得很长,胡子拉碴的几个月也不去刮,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是干什么的。现在听到这几个字就会觉得恶心,感觉是被羞辱。艺术?原本充满绚丽迷幻的传说,现在变成用美丽包裹着虚伪的谎言。不就是几片枯树叶子吗,大妈说的一点没错。
      ‘从明天起,关心粮食和蔬菜’该干点正经事了,当下没时间玩玄虚找感觉。卢芳离开以后我把所有的差事都辞了,很长一段时间什么都不想做,整日无所事事地闲逛着,终于有一天发觉钱包里剩下的钱连房租都付不起,于是真的开始关心起粮食和蔬菜。曾经试着做过几样不同的工作,不过只是干了几天就被辞退了,到了这时候才明白除了画几幅画和照拍几张照片其他的我一概不会。
      公共汽车到站,我随着众人向上走,当一只脚踏上车的一瞬间忍不住回头又看了一眼那条街道。再见吧!也许以后不会再来了。汽车开动,很快我的街道便被高楼遮挡在背后。

      人造的容器生不出绿色,喧嚣的城市中没有森林,除了浮躁什么都没有。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前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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