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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怪城的怪人们 阿哑不知道 ...

  •   我,阿哑,来到了一座城,是的,我在这儿,这个在我的计划里面从未想过会来的城,它在我眼里没有任何魅力可言。也许我没有权力说这话,但是我还是要说,我不喜欢这个城市的语言,这个城的语言让人心情狂躁。

      走在这座城市的任何一个地方,我都强烈感觉到这里太拥挤,在不得不挤公交车上班的日子,尤其恐怖,人像倒插在锅里的玉米包一样,互相啃齿着,从车窗冒出一股股人体蒸汽,把车外人熏得眼睛和嘴巴一起张大。

      这座城是怪城,也许所有的城市都是怪城,怪城让每个人都变得很怪。我周围充斥着一批怪人。

      何总,一个挂职记者,几乎从来不干记者的活,没人知道他干什么活,但知道他有一个特别让人能够记住的地方,他用脸盆和别人拼啤酒,每天都烂醉,每天都,但如果你入狱,他可以帮你减刑,是的,不管你相信不相信,他办得到。

      贱货,一个电视台摄像,后改为编导,在我看来,他只适合导,编对他来说很难,他说无厘头的话,最喜欢的是袭胸,但他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袭胸,而是用嘴,用说的,不管男女的,开口就说。他不忌讳,应该说他不忌讳别人会不会忌讳,两年前,我第一次见到贱货的时候,他的口无遮拦让我厌烦,不过现在却越来越觉得他的话透着很多真实。

      炸药包,一个失意的人,很多不顺让他变得有点人格分裂,一旦喝醉酒,他就会开始发泄对这个世界的不满,对某个人的不满,而且每次都是早已经计划好了,要拎着炸药包去炸那个他怨恨的人全家,据说十几年来没有一次真的去炸过,但却因此而得了炸药包的名。

      大麦,我相处了三年多的男友,电视台的一个记者,博学多才,两年前他曾戏说我就算读到博士也依旧不能与他的学识较量,直到到今天我才发现,两者没有什么可比性。他会笑我无知,这往往会激怒我,因为我没有看到玩笑的成分,我们常会因为一些类似的事情闹得很不愉快,但大体还是好的,至少现在是这样,不过我肯定在慢慢变化着。

      而我,阿哑,生活在这些怪人堆里面的人,这个城市中不起眼的一个小亮点,我觉得我在这个城市中的状态是忽闪忽闪的。因为我很少出门,但出门的时候绝对会把自己打扮的无比漂亮。谁不这样呢,也许全世界的女孩都这样,但我不认为其她的一切有我这么特别。

      搬到这个城市两年了,两年的时间除了让我升了职,有了自己暂时的窝,遇到了这么多的怪人,还让我出落了成了我一直想成为的女人,这让我很兴奋。不知道有多少女孩有丑小鸭变白天鹅的梦,但最终我实现了,走在大街上,频频的回头率让我得意不已,还好的事,没有因为狂乱的幻想让我跌倒,我可以好好的享受我的美好。

      从到这个城市之前开始,我一直不认为我该来,除了大麦,我不知道我来这里的理由,也许他就是理由。但渐渐的,我发现这个理由越来越不能说服我。每当有人问我,你的家离这里这么远,怎么想到来这里的时候,起初的我不加犹豫的回答因为大麦,渐渐的,我开始犹豫,开始想是这样的吗?是这样的吗?当不能得到心里肯定的回答之后,我开始改变我的回答,不再提起大麦,我会说我来这里体验生活,我来这里开创事业,我在这里,因为相信这里有我的机会……,谁知道呢,问的人也大都不是想真的知道,这个问题渐渐变成了陌生人和我搭话的规程,我也渐渐习惯了瞎编乱造。

      怪城里面有很多怪人,怪人们牵连着很多怪事,也许我也是怪人。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怪城的怪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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