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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自己是个有趣的人 丫头一直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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丫头一直以来对一个人的最高评价就是:这是一个很好玩的人。在国外时,周围的鬼佬们,对一个人的最高评价基本上也是FUN。就是说这个人是个一个有意思,精彩的人。基本上大家都是以这个标准来判断这个人是否可以成为朋友,能否可以长久交往。而这里所谓的“有意思,好玩”内涵可就多了去了。看看周围的妖孽们,是不是都存在这些因素呢?
所谓有意思应该是代表,这个人有着某种思想、判断、富有激情,这个人本身应该是聪明的,可爱的,有趣的。不论这个人从事何种职业,他都可以从他的职业或者经历本身丰富着他的人生。和这个人在一起的时候,都可以得到新的想法和角度,都可以得到快乐与思想的延伸。随时都可以和他的观点或者看法中,撞出一些火花并被他那充满智慧的幽默中被启发出灵感。
在国外时,最最怕的就是被人批评:你这个人好没意思的。(You are so boring!)这基本上是对人最高的辱骂,并且这个认知普遍存在于知识阶级。其实何止是朋友之间,男女朋友间更是如此,克林顿曾多次在大言不惭的采访中,说自己与希拉里的关系是:“After all these years, we are still very much interested in each other.”(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们还依然吸引着彼此)。而对于interested in这个词基本上是对某人感兴趣,基本上是爱上的潜台词。也就是国外的价值观是,只有感兴趣了,这个人有趣了,才能深深的爱上这个人。想来也是,人生漫漫长路,激情总会变得黯淡无光,那么维持两个人走下去的应该就是看对彼此的兴趣,对方人性/智慧/经历使然的魅力,才会让你多少年后面对白发+皱纹的他/她,依然会有怦然心动感觉。
人与人就是这样,对事情的判断也许也应该是这样。
耶鲁法学院有几个即将拿到法学博士的学生告诉我,他们准备一毕业就到中国来生活两年,学习中文,了解文化,也许再工作点儿什么挣点儿钱再四处游历一下。以他们的学历在纽约华盛顿找一个年薪十几万美金的工作易如反掌,为什么偏偏要做这样的选择呢?
他们的回答非常简单:“中国现在这么让世界关注,到中国生活两年,学会中文,会是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我说那你不挣那几十万美金的高年薪了?回答是::“钱,以后有的是机会挣,趁年轻的时候,要让自己高高兴兴的做一些最有意思的事”。
他们的这种想法和做法在他们的同龄人中很普遍。同样是耶鲁法学院毕业的克林顿当年也是选择跑到英国去连读书带玩了一两年。
而我们中国的年轻人呢?似乎不少是大学一毕业就攒钱找父母要钱借钱买房子,然后把自己变成了一个不敢冒险小心谨慎天天想着供房供车的人,成就了几个富豪榜上的地产商,却失去了年轻人该有的朝气和勇气和随之而来的各种机会和可能性。在发达国家,几乎没有大学一毕业就买房的情况,一般都是到了三四十岁事业有成之后才会考虑买房子这事。我们是还不够自信,还是太缺少安全感了?
要不然就是胆子特别大的,被媒体上天天热炒的暴富明星们弄得浑身发热,蠢蠢欲动,一毕业就要“创业”,咬牙切齿要成为下一个马云、马化腾。
当然,地产蒸蒸日上,年轻人疯狂创业,中国的GDP也跟着涨几个点。但这几个点的机会成本是:我们少了很多很多有意思的中国人,有意思的事也会变得越来越少。我们本来可以更和谐的社会也就多了很多遗憾。
做个有趣的妖孽就是懂得了自己要什么样子的生活,了解了生活的真谛。不再为生存而生活,而只是去生活区实现人生意义。那时候,会觉得自己充满了无穷能量和信心,做任何事情都充满激情和斗志,那不就是自我快乐的修行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