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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五话 藏心 腊排骨 ...

  •   被她看得我心里发毛,连忙说:“我……我哪有,只是……饿了嘛,你看这家八方食府,在网上评价很好的,听说他家的腊排骨超赞的,我还不是急着带你来吃,才走的急,想不想去试试?”
      指向才发现的一家饭馆,我胡诌道,对于吃货,唯一需要做的就是拿些吃的诱惑就好。
      我的引诱果然有效,阿菱将心中的疑问放在一边,随我走向饭馆。小二热情地将我们迎了进去,将牛皮色的菜单和一壶滚烫的大麦茶摆在桌上。看见菜单里有腊排骨三字我才收了收虚汗。还好出门才仔细做了攻略,知道腊排骨是丽江当地餐厅必备的菜肴,不然就穿帮了。
      我们点了一个腊排骨,一盘清炒野生菌,一个名字奇怪的水性杨花。不一会儿,菜就上齐了。
      腊排骨被盛在一个特制的锅中,郭下面加满了少的火红的炭火,在其加热下,浓稠的汤汁冒着泡,大块的腊排骨在锅中翻滚着,本不太饿的我被这浓浓的肉香引出了馋虫。之前听人说过,腊排骨是纳西名菜三叠水中第三叠,虽不知缘由,但将其列入名菜之流肯定有它独特的原因。第一块排骨入口后,我便知晓这腊排骨有何种魅力了。用秘制调料处理过的排骨,肉质口感紧实,锅中没有另外加其他的调料,简单的鸡汤、清水、食盐而已。炖煮时间恰好,排骨虽未离骨,却不难嚼,一勺浓汤下肚,从喉咙一直暖到胃里,浑身舒畅。在这种天渐凉的时节食用,再适合不过。
      清炒野生菌的配料也十分讲究,共有三种:牛肝菌、鸡枞菌、老人头菇。牛肝菌质软而香味不足,鸡枞菌鲜美至极却难免土腥之气,老人头菇鲜嫩多汁,却略显苦涩,综合三者,以牛油炒之、辅之以青椒红椒,即锦上添花又互补短处。用它收汁的汤拌饭,美味无比。
      第三道菜同样是清炒的做法,菜品端上来时,我和方菱大失所望。如此妩媚的名字怎么就是一盘绿油油的蔬菜?!上网科普了一下,原来这种绿色长茎状的蔬菜学名叫海菜花,是一种只会生长在海拔三千米以下干净温暖的湖泊中的植物。夹了一撮细细的咀嚼,海菜花本身的味道极淡,像常吃的飘儿白,粘稠的汁液让舌头有种吃生鱿鱼的感觉。但绝的是,在这盘清炒水性杨花中,厨师不仅放了蒜末提味,更加了少许晒干的河虾、百合片,干瘪的河虾、百合片在水润的海菜花中吸收了大量水分,变得饱满多汁,口感饱满。
      酒足饭饱后我和方菱来到丽江著名的酒吧一条街新华街。华灯初上,华新街上挤满装扮各异的青年,各家酒吧都用超大分贝制造大量噪音,耳朵实在不堪折磨“阿菱!”我用最大的音量对方菱说,她也扯开了嗓子回道:“什么?”“我们去其他地方吧,这里太吵了。”“好吧,我们去石榴井那边看看有没有DJ比较安静的清吧。”“好”
      逃一般的离开新华街,我们往城南走去。在半路上,从一个巷子里传来吉他声和风格古典的乐音,两者搭在一起显得不伦不类的。慢着,他在唱什么?隔着一条窄巷,听的不太清楚,但总觉得有种莫名的熟悉感。
      我拉着方菱往巷子里走。慢慢走近后,歌词渐渐清晰了,“依记得,你鬓若刀剪……”这是……“你是盈芯学姐是吧,我是一年级的刘钺,你歌词后部分貌似不太押韵呢”……“周末我要去西关大屋,要一起去吗?”……“阿芯,做我女朋友吧”……“阿芯,吃慢一点,小心烫着舌头”……“阿芯,我刚买的糖炒板栗,我放着外套里面还热着呢,拿回寝室去吃”……
      为什么,为什么他总是这么阴魂不散,为什么在我努力忘记他的时候他一次又一次出现,为什么明明是他甩的我我还只记得他的好,为什么,明明是应该恨的人,我还……。
      扭头就走,忽听到里面有人大声嚷嚷着,“台上的,你TM唱了三个多小时的歌,只唱这首,会不会唱歌啊,不会给老子滚下来。”陆续有人从里面出来,有人嘴里还嘀咕着:“那人是神经病吧,一直唱一首歌。”放心不下,毕竟爱过,我转身对方菱说:“阿菱,我去看看就回来,你在这等等我。”说完就往巷里那个酒吧跑去。
      酒吧里面已经乱成一团,好多人拉扯在一起,刚才出声的那个大嗓门又开口:“老子忍你小子三个多小时了,你小子是无聊还是傻啊!你要么现在给老子换首歌,要么给老子滚!”旁边一个清秀的男生拦着大嗓门,陪笑道:“大哥,您消消气,知道您听了三个多小时的歌,听累了,今天你的消费我全部免单如何?出来玩的,就图一乐呵,别坏了心情。”
      我不小心噗嗤的笑出声来,突然世界就安静了,大嗓门看到是我笑的很不爽,朝我吼到:“那边那个女的,你笑什么?”世界突然安静了,全部人都停下来看着我,我顿时成了焦点,我话不经脑的脱口而出:“你说他唱了三个多小时很无聊,那你听了三个多小时岂不是更无聊?”全场爆笑,大嗓门脸上挂不住,作势要打我,又是那个男生拦住了他:“大哥大哥,消消气,她就一小娘们,没见过什么世面,莫跟她一般计较,传出去说您这样的大人物跟一姑娘较真反响不好。”大嗓门不知道是被他这番话说动还是不敢弄出太大动静,就对我说:“老子不揍女人,哼!”便大步流星的走掉了。
      起哄的人也走的走,酒吧顿时冷清下来,我望着台上手握吉他对着麦克风的他,感觉和他距离从未有那么进,也从未有那么远。“我就知道你会来,我就知道。”他拉了拉麦克风,轻轻地对我说,沙哑的声线平添一份颓废性感。
      我笑了,却是挂着泪的笑,我问:“你怎么会在这里?”他说:“因为我答应过一个女孩子,会带她来看雪山。”我苦笑,说:“可是你失约了。”“所以命运让我和她在雪山脚下遇见,这是我的命格,也是你的。”他回答,旁边年轻的老板看着我俩,吃惊的说:“你们认识?!”我转过头,这才仔细看着了这个清秀的男子。他竟然是悠然居的伙计杨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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