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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奇怪的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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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娘说过,天十二有资格做自在楼里最好的细作。
是啊,最好的,虽然她一点也不想要,可是每天却又不得不为这个该死的名头拼命努力。
自在楼虽然叫自在楼,却是一点也不自在,更贴切地说,这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充满着血腥与肮脏。
自在楼由男、女两个楼组成,女子部的细作分为天、地、玄、黄四等,天为最,黄为末。而男子部则以宇、宙、洪、荒划分,每等都各由十二人组成。
细作当然也是分层次的,楼里还有许多连末等都排不上的细作,他们过得就像是活在阴暗角落里的老鼠那样,接受的任务也是最为肮脏血腥。
这里每天都有新的面孔进来,也有不少旧人悄无声息地消失。在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没有名字,只有编号。每天仅有的事情,就是不停地训练,再训练,不合格的下场只有一个,那就是——死。
楼里的人都没有名字,甚至是没有容貌,因为每个人从进楼起,就代表着过去的自己已经死亡,每天都必须带着面具,只剩下一个个冰冷的代号。每天朝夕相处的,不是温暖的面容,而是一张张恐怖的面具。
在这里,朝夕相处的不是朋友,而是敌人,数不清的敌人。每个人之间的关系只有竞争,只要你有能力,自然就可以去代替另一个人的位置,过上更好的日子。
在这里,连一丝懈怠的机会都没有。
天十二扳扳手指头,发现今年已经是她来到楼里的第十个年头了,日子过得还真是快啊。闭了闭眼睛,掩藏在面具下的嘴角,勾勒出一丝苦笑。
当她踏进暗器阁的时候,易娘已经在了,同时在场的还有十一个和她一样带着不同面具的妙龄女子。天十二眉目微敛,径自走到自己的位子上坐下。
易娘见她坐下,不着痕迹地点了下头,抬起头扫视了一圈,眸间透出淡淡冷厉,说道:“今天要教你们的东西,已经放在你们的桌子上了。”
天十二略微扫了一眼桌上的袖箭,发现这东西小而精致,藏在袖中还真是不易被人发现,用来暗杀怕是最好不过。
“袖箭,也称为袖中箭、袖里箭,是机括类暗器的一种,平时藏在衣袖之中,用时只需按动机括,就可以将箭发出。它的种类有很多,单发、双筒、四象、七煞、梅花等。”易娘拿起一只袖箭,“今天要教你们的,就是改良过的梅花袖箭。”
“改良?”坐在天十二旁边的天十一看着手中的袖箭不自觉地出声,惊觉自己地失态,连忙惊慌地捂住口。
易娘看了她一眼,并没有如往常般斥责,只是淡淡道:“寻常的梅花袖箭,直径大约在一寸二分到一寸五分之间。因箭的排列是五支箭成梅花五瓣分布状,故称为梅花袖箭。它中间一支主箭。每个箭孔都对应一个弹簧。梅花袖箭的箭只与单筒袖箭一样,但却无法缚在手臂上,而经过改良的梅花袖箭,威力不改,但更为小巧精致,能贴身缚于小臂上内侧,在顷刻间取人性命。”
天十二闻言,不由拿起袖箭细细观察,这小东西,真有那么大的威力?
“别小瞧了你们手中的东西,它是小,可是威力大,能在百米之外取人性命。”易娘话音刚落,一只小巧的箭支已经射在墙上,箭身竟是射进了墙壁大半。
等到课程结束,一行人向易娘失过礼之后,便退出了房间。易十二走在最后,刚要迈出门,便被易娘叫住了。
恭敬地行了一礼:“易娘有何吩咐?”
“主子在书房等你。”
天十二闻言一怔,幸好还带着面具,倒是也看不出面上的情绪。很好地掩饰了过去,恭敬地答道:“是,属下这就去。”
易娘挥了挥手:“去吧,别让主子久等了。”
告礼退下,走出暗器阁的大门,便直奔书房而去。
天十二知道,主子不会无缘无故见她,此番,怕是又要有任务落到自己头上了。不过以往任务都是由易娘下达,下面人执行就行,主子并不需要出面,此次竟然要亲自面见自己,这任务,恐怕是不好办的。
轻敲两下门,在得到里面一声“进来”后,才敢推门进去。天十二垂首进入,视线自是不敢乱看,恭谨地站在下方,等着主子安排。
“天十二,本座有任务要交给你。”声音低沉沙哑,听不出原本声线,显然是故意为之。
“听凭主子差遣。”
“安陵公主的送嫁队伍将会在不日出发,本座已经为你安排了一个身份混入其中。”
“敢问主子,属下需要做些什么?”
“监视一个人。”语气顿了下,“昭阳国闲散王,白子离。”
天十二掩藏在面具下的眉头一皱,这个人她知道,可是天下人也都知道,昭阳国闲散王,真的就如他的封号那般,逍遥散人一个,在朝中根本没有实权。听闻身子又不好,因此近年来都蜗居在府中,甚少出门。虽有点才华,可是跟其它一比,却完全可以忽略。这样的人,主子怎么会有兴趣?
似是知道她的疑惑,坐在书桌后的人不动声色地敲了下桌子,声音虽轻,可听在天十二耳中,还是吓得腿肚子一颤,差点摔倒。她知道,自己不该有疑问。主子有命令,自己自当是无条件地顺从,至于目的是什么,由不得自己去猜想。
“是。”当即垂首应是。
“老规矩。”话语中丝毫不带感情色彩,平淡的连语调都没有一丝变化。
天十二身子明显一僵,视线向上,果然在桌子上看到一瓶药。这时候知道自己不能犹豫,上前两步,打开瓶子直接将药灌下。
“把锦囊带走。”
天十二这才注意到桌上还有个小小的锦囊,伸手拿过将它藏于袖中。
那人摆了摆手,示意她退下。等到踏出书房那一刻,天十二紧张地砰砰直跳的心,才舒缓下来。走到老远之后,才敢回头望一眼书房的方向,眼神中带着难以欲言的感情。
天十二从六岁的时候就在楼里了,每天接触最多的,便是永无止境的训练,从没有人教导过,什么是感情,天十二自然也是不懂,可是,若是心里一直有着某个人的影子,那这,便是喜欢了吧?
她喜欢主子。
很可笑是不是,她甚至连主子的长相都不知道,只因为楼里的人必须每日着着面具,以防被人认出来。面具下的脸是俊,是丑,是少,是老,一概不清楚,也许面具下的主子是个满脸麻子的丑八怪。
于主子而言,自己与楼里的一帮人,不过就是杀人的工具罢了,可有可无的角色,死了自有新人替上。
有时候天十二也觉得自己大概是疯了,要不然怎么会喜欢上这么一个一无所知的人呢,可是这一切由不得她做主。
遇上主子的时候,大概是天十二最为绝望的时候。当有个人给了你温暖,你就会不顾一切地扎进去。也许这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喜欢,只是由于感动带来的悸动而已,可是,这也已经足够了。
还记得那年冬天的雪是下的那般大,家里后娘嫌自己是个赔钱货,打算将六岁的自己卖给村里头专门贩卖娃子的王婆子。爹是个软弱无能的人,虽然心里有些不忍,但迫于后娘的淫威,加上前两年后娘刚给她添了个儿子,也就答应了。
那王婆子是干什么的呢,听村里人说,被她买走的孩子,转眼就会被卖进青楼里。天十二虽小,可是也知道那地方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去了,自己一辈子就毁了。当时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勇气,就那么挣开了捆着自己的绳索,趁着天黑,逃离了那个早已经不能算是家的家。
你可以想象,在天寒地冻的冬天,一个六岁的孩子,身上没有一文钱,等待她的结局是什么,无非就是等死罢了。
正当天十二倒在街上的那一刻,她真的以为自己死定了,可是主子出现了。
天十二清楚地记得,下着雪的夜,一个带着面具的男人对自己伸出了他的手,那骨节分明的手上还握着一只大白馒头,那是天十二至今为止见过最美的场景。那时的主子,就仿佛是上天派来拯救自己的神佛,将悲苦弱小的自己拯救。
“愿意跟我走吗?”当那带着面具的男人哑着嗓子说出这句话,天十二毫不犹豫地点下了自己的头,从此,这条命,就是主子的了。
有时候,天十二也在想,自己当年做的决定到底正不正确。自在楼这个地方,阴险,恐怖,也许在睡梦中,都会猝不及防地被人一刀捅死。每天都战战兢兢地活着,不知道哪一天小命就没了,这种掰着指头活一天算一天的日子绝对不好过。
可无论对或错,至少自己现在是活着的。如果当年没有跟主子回来,自己老早去黄泉路了,也不知道投胎了多少次。
天十二是个怕死的人,很怕,很怕。她想,在死亡边缘经历过的人,应该会比常人更加恐惧死亡的来到吧。死并不时最可怕的,等待死亡的过程,才是最令人害怕的。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生命流逝,却又无能为力,这种感觉,经历过一次,天十二绝对不想再经历第二次。
所以,天十二不介意自在楼里的日子过得有多难,她想活下去,这就是必须付出的代价。为了活下去,她不介意用别人的性命来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