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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切缘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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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梅香满园的时候,莫愁湖畔走过一场轰动全城的婚嫁。名动京城的“第一名媛”沈墨香嫁给了当朝太子祁连。
这是一场喜闻乐见的婚礼,在那个有些冷涩的冬天,为皇城带来了温暖。
京城里的人热闹了,京城外的人也第一次听说,沈墨香之所以被称为“第一名媛”,不仅因她诗赋才情绝佳,尽得其父翰林院大院司真传,更因为这个女子,自十四岁起常年在万金山的广寒寺外施粥赠衣,凡是能想到的或是想不到的各种帮助贫苦之事,她似乎都做过。
这个容貌出色、性随且善的大家之女,违背了人们对官家子女的一贯看法,也成全了民众心中对名门闺女的期望。
在这个以德行为先的朝代,如此特立独行又出色的女子,自然要嫁给当朝最出色的男子。至少英明的勤宗老皇帝是这样认为的,于是乎一道圣旨,震落了京城所有王宫贵族家盛放的梅瓣。
京城南大街的沉香阁里。
宝斋少公子王启玉抿了口碧色的茶水,微微眯了眼,周围人只听他徐徐叹道:“嗯,可惜了,可惜了。”
旁一玄色衣的男子听了,笑言:“启玉,今日可是我们每月独一次的品评会,你或有好的诗文或见识,总得拿出来让我们瞧瞧。这次再不可逃了去。”
王启玉听了那人的调侃倒也不在意,只是默不作声地喝茶。
众人纳闷间,一只有力的手掀开了紫晶石珠帘,一阵脆响,一个手捧檀木小香炉的男子,袅袅进来了。
只见这男子也不过二十七八的年岁,一身墨色,腰嵌暗红色绸巾,脚蹬银边马靴,虽然满面风尘却掩不了眉目间的英气与沉稳。
肤呈麦色,稍显黝黑,与他手中拿的香炉相得益彰。眉飞入鬓,一双墨色的眼带着些疲倦,眨了眨,最终落在了王启玉温润的脸上。
“沈大老板,你这么赶着从东北林场回来,可是为了参加令妹与太子的大婚。”王启玉一见这男子,立即睁开了始终眯着的眼打趣道。
没错,这一身墨色的男子,正是沈墨香的哥哥沈千沉,也是京城最大的木器店沉香阁的少东家。
沈千沉听了他的话,先是走到桌边,然后重重地放下了手中的香炉,使得那小炉子中的香雾猛然摆了摆又直直向上缠绕。
只见他微喘了口气后道:“该死的,我才离开没几天,墨香居然就要下嫁于太子。”
听了这句话,王启玉和周围的几人同时抽了抽眉眼。
谁人不知,沈千沉极宠其妹,在他心里,沈墨香是手心的宝,是暗夜明珠,嫁谁都嫌委屈,可要说“下嫁太子”,未免太大逆不道了些。
王启玉拍了下沈千沉的手臂,示意他在身旁坐下,然后幽幽开口:“千沉兄,这话可不能说,教有心人听去了怕是会闹起风浪来。不过,墨香出嫁——甚惋惜之。”
这一次,王启玉直呼了沈墨香的名。然周围人并未显出些惊讶之声,似乎早已习以为常。
又闻先前调侃王启玉的那玄衣男子长长一声的慨叹:“哎——确实是可惜了呀。要说这品评会还是三年前墨香姑娘发起的呢!”
“啊?”这下众人一阵短暂的唏嘘声。
“怎么会?子轩,我到底刚参会没几月,不曾知晓这事,你可知道么?”一白衣男子一打手中折扇,指向那玄衣男子便问。
林子轩却硬要卖个关子,大大方方在众多好奇的眼面前举盏喝了口茶,然后才施施然道:
“话说这个事儿,还要赖王启玉这小子坏心办好事。三年前,他看不惯千沉兄总夸赞其妹,正巧墨香姑娘以百首诗拍卖书行千银赠予广寒寺的事儿让他给碰见了。”
林子轩嘿嘿笑了一声,又接着说:“你瞧怎么着?王兄这等才情,当然不以墨香姑娘为然,于是以宝斋镇店之宝——玄玉簪为赌,硬是要墨香姑娘承认自己为求名而附雅。”
“啊!”众人又是一阵讶异。没想到当年的那场比试背后还有这样的缘由和约定。众人皆看向王启玉瞧他面色,只见他面色如常,只是抬手给旁边的沈千沉倒了杯茶。
“你们可知道后来,墨香姑娘被王兄一番纠缠啊,终于同意在宝斋顶层和王兄斗诗斗曲斗歌斗辞,虽说过程无人见证知晓,不过最终胜了王大才子是没错。后来在广寒寺外募捐建的那个学堂,其实是宝斋出的钱。要说那时墨香姑娘‘第一名媛’的称号更是盖过了当年打赢东兴国侵犯之捷报,王兄真是功不可没啊。”
王启玉听着这话,却丝毫不觉掉了面子。他正了正歪在椅子上的身子,然后笑着坦言:“没错,而且那个赌约中我输掉的东西——价值千金的玄玉簪,倒是被人们给忘记了。墨香姑娘心胸开阔并没有计较,玄玉簪最终还是留在了宝斋总店的库房里。”
“哦——”。围观的众人都发出一致的惊叹,想不到当年那件往事还有这样的内幕啊。
只沈千尘暗暗瞥了他一眼,低语:“不过是你赖账在先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