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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辛酸浪漫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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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死党在Y市中心合租了一套公寓,每天乘公交车穿行于这个灯红酒绿的城市。在所里我是菜鸟,所以必须很努力。同事们对我的评价是:“文文静静的,勤奋又肯吃苦”。后半句我心安理得,前半句我无言以对.曾几何时,“文静”这两个字能用在我莫莫身上了?
转变发生在大学时期,因为一场轰轰烈烈的初恋。
进入大学没有多久,我便开始显山露水了。没有办法,个性使然。出名的原因有两个:其一,我是音乐系和法律系的双料才女,院学生会主席,校文艺部部长,X市红十字协会秘书长。很多胆子小的女生见到我都自动绕道而行,说是闪的慌。其二,我是校花,外加色胆包天。从进入学校大门那一天起,就高举“我爱帅哥”之旗帜一路高歌猛进,毫不避讳。为了这个,我们系那位主任牙咬的嘎吱嘎吱响,扬言要和我“单独谈谈”。但我光明正大,成绩优秀,工作突出,有目共睹。并且,我嘴皮子功夫了得,估计她老人家权衡利弊之后认为胜算不大就自动放弃了。
谁也没有想到,大二上学期,我在H的面前举了白旗。其实到现在我也没有想明白,究竟我喜欢他什么。身高:1.73米(我有1.70,严重比例失衡);长相:普通(属于扎人堆里就找不到的那一型,绝对有违我帅哥路线原则);个人情况:一直默默无闻(经典事件是,他们系六个班一起上哲学课,身边的同班女生向他借课本,礼貌的问了一句:“同学,请问你是哪个班的啊?”然后无语......)
于是,当我们手牵手走在学校那一望无际的林荫大道上时,我清楚地听见了四周不断跌破眼镜的声音。第二天,校园网论坛头号帖子是“神秘男子H与本校第一校花惊现林荫路”,回帖长达100页,甚是壮观。据说之后的很长时间都没有帖子能超过这个纪录(汗然......)
在与死党大眼瞪小眼持续10分钟之久的第十一分钟,她终于开口了:“莫莫,你疯了吗?为了一棵歪脖子树,放弃整片大森林?”
我忠于我自己的感觉,认为这是一生一次的爱情的开始,认为故事的结局终将会是,王子和公主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可是,短暂的甜蜜生活之后,是无穷无尽的争吵。H说他承受不了我带给他的巨大压力,我是小资他是小农,我是公主他是贫民,他是穿白袜子必须搭配新鞋的人,我是新鞋,但他没有白袜子可以穿(虽然低俗了一点)。到后来,一点点小小的事情都能够引起他的敏感,他甚至开始逃避。
终于,在一个大雨滂沱的夏天的晚上,他向我提出分手,说他没有信心能够带给我幸福,所以放弃。于是,我的爱情宣告结束,大学时代也在第二天的早上离我远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