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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旧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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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觉醒来的时候恍惚以为自己还是身处曼谷被热带树木包围的公寓里,睁着眼睛两分钟没听到乌鸦的聒噪鸣叫这才回过神。曼谷和碧海相比起来,真的是乌鸦的天堂。看一眼时间,十一点。丁北辰这个时间应该早就上班去了。
事实上这两年我已经养成六点五十分必醒的习惯,也不知道是他家的床垫太舒服,还是因为知道同一幢房子里有一个相识已久的故人,难得放松的心情打破我两年的习惯。细论起来,我和丁北辰的交情也是这两年才渐深起来的。
光着脚下床,柔软的地毯踩不出丁点的声响。拉开厚沉的乳白色窗帘,早春的阳光毫无威力地斜照进来。
出来找吃的东西,听到厨房窸窸窣窣的声音,一阵紧张,家里是不是进贼了?我停在楼梯的半中间迟迟不敢迈步。卜半夏前几天视讯聊天的时候还说:“你这么胆小如鼠的一个人,怎么敢独自一出去就是两三年?应该是胆肥了,对吧。”天知道我怎么敢,也是一腔热血撑破了胆,无所畏惧了吧。但此时我却是无比忐忑的,斗志、斗勇,我都应该会败给贼人。
显然这么高档的别墅区的治安还是令人称道的,厨房里引起我恐慌的始作俑者只是一位四十多岁的阿姨,此时面带笑容,系着一条围裙出现在我面前:“甘小姐,早上好。您的早餐在餐桌上,丁先生嘱咐我告诉您他下午三点钟会带您出去,房子我已经打扫好了,您看还有什么问题吗?没有的话我就先回去了。”
我摇摇头。示意她离开。
我开始在丁北辰开放式的饭厅里吃饭。一杯巧克力,一小碗水果酸奶,两片烤好的面包,还有两勺最钟爱的黄油。
iPad充满电,再打开时China daily还是一如既往弹跳出当日新闻来。邮件提示有三封,一封来自Facebook的状态评论,回碧海来就基本与脸谱告别了;一封Michellephan的一周照片回顾,还有一封是从熟悉得快要陌生的□□邮箱发来的回复:“回来就好。”只有四个字,还不如及时消息来得方便快捷。
我上线,找卜半夏。她不在,我给她留言:“帮我看看哪里有合适的房子。”
吃完饭看时间,才十二点不到。我索性坐在地毯上,倚靠着沙发,开始浏览起碧海的招聘信息,随便投出去几封简历。
丁北辰非常守时地在三点回来,此时我已经洗漱穿着完毕,一个台换一个台地把玩着电视的遥控器。他走近冰箱,逡巡一圈,拿了一瓶包装精致的矿泉水开始喝起。我看到他的喉结上下起伏,样子煞是性感,以后不知道哪位门当户对的千金要来消受他,想着不禁暗暗笑了起来。那边丁北辰的手机在口袋里响起,经典的三星来电铃声。我不同,我喜欢把一段时间内喜欢的歌设置成铃声。比如高三的时候maria arrenadon的BURNING,大二的时候陈奕迅的《红玫瑰和白玫瑰》,以及大四毕业后三个月的Sarah的Just one last dance,现在我专情宫崎骏的动漫,用的是轻音乐《天空之城》,有点年岁的旋律。
他掏出手机,瞥了一眼。皱了皱眉头,很快接起电话来:“喂......”
我把电视的音量调低,丁北辰却往阳台走去。“不用客气......把标书再改一下应该就没问题了。”“你们单位的就算了,私下的吧。”“好...先就这样吧。”
“原来公务人员都是这样办公的.....”我小声嘀咕着。
丁北辰盯着我,嘴角上扬,走过来轻摸我的头:“我耳朵灵光着呢。走吧。”
看到世纪购物中心的大标牌时,我已经感觉到满血复活了。丁北辰买单的话,不狠敲他对不起我自己。在泰国时,有时候用钱无度,总要超支,但是无论如何,每个月都要去central plaza晃荡一圈,看看最新的款式,然后纠结得踱开。此时,我像只不知疲倦的公鸡无比振奋地穿梭在各家专卖店里,紧接着一阵试穿,总觉得每一件都不错,但是却没有特别想要的念头。很多时候就是这样,知道还不错,做了决定就会结束后面的劳心劳力,但是偏偏我就是不愿将就。
“这么巧,你们也在这。”丁北辰柔软的声音吸引了我转头探个究竟。
朴艺娇腻地挽着易苏谋的胳膊出现在我的视角里,我能感觉到自己从心底冷到脸色上。易苏谋看到我似乎还是有几分吃惊,但还是很快恢复正常:“甘念你什么时候回来了?”
“回来没有提前跟易总打声招呼是我失礼了。”我称易苏谋为“易总”是第一次。我对易苏谋没任何偏见,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我很喜欢易苏谋的为人,直爽,就像我之前所相信的那样,人生在世终有一人愿生死相依、不离不弃。他几年如一日地宠着朴艺,没有什么更大的野心,甚至在三年前就扬言宁可做朴艺的小白脸,靠老婆吃饭。要不是家里只有他这么一个男丁,继承家族事业责无旁贷,他的这个梦想是早该实现了。
“甘念你......有意思么?”易苏谋大概习惯了我“小谋”“小谋”称呼了六七年,突然被这么恭敬的态度震惊到了。朴艺在一边使了一把劲,斜着眼瞪了易苏谋一眼,然后尴尬地冲着我笑了一下。
朴艺和三年前比起来变化不大,除了更成熟了点,身上流露出来的气质一直没变过。那种气质带着点萎靡,用易苏谋的话来说,是“居家感”。学生年代的她,我有幸每个月能见到一次。一个高马尾,有点凌乱,带着眼镜更显得眼睛小小的,白皙的皮肤,常年会长青春痘。她刚和易苏谋在一起的时候,冬天,她把自己用军绿色的深色大衣裹起来,还围了一条厚厚的黑色的围巾。我痛经得厉害,去过她的宿舍休息了一个小时,当时只有一个室友躺在床上。她帮我介绍,叫毛毛,南州人。然后请我坐下,倒了杯水,削了一个苹果,我不吃苹果,婉言谢绝。朴艺和我不是同类人,她会关注女孩如何经期保养,我关注的却是ELLA和China daily。但这不影响我接受她进入我们的圈子,易苏谋还是有福的,找的这个姑娘会体贴人,会撒娇。
后来我才发现,“朴艺”竟然是一种类型,我对她便再无感觉,甚至有点憎恨。我脱离这个圈子两年,以后也不属于这个圈子,除了丁北辰,我已经不愿和这个圈子里任何一个人有交集。朴艺没有做过任何对不起我的事,我大可不必把情绪牵扯到她身上,只是,我做不到。唯一明智的选择是,尽快离开,在我失去理智之前。
正要开口道别,丁北辰的低沉的嗓音响起:“小谋,你陪朴艺继续逛着。甘念刚回来,还有些事,我们先走了。回头见。”说完丁北辰就拖着我往外走。
易苏谋站着,瞪着我,也不知说什么好。倒是朴艺冲着丁北辰一笑,招牌式的小眼睛在眼镜之后眯成一条线:“没事,你们有事先去忙吧,有空大家吃个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