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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 13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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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喵喵举办了盛大的婚礼。
他们的婚礼是标准的西式,由于林子昊是基督教徒,他们在教堂举行了一场小型的仪式。随着神圣的《婚礼进行曲》,身着象征纯洁的白色大拖尾婚纱的喵喵,在父亲的陪伴下缓缓走向林子昊,她的脚下是厚厚的玫瑰花瓣。
他们在神父面前许下誓言:
“I Entreat me not to leave you, or to return from following after you, For where you go I will go, and where you stay I will stay. Your people will be my people, and your God will be my God. And where you die, I will die and there I will be buried. May the Lord do with me and more if anything but death parts you from me.”
主耶稣说,“上帝所配的人便不可分开”。
无论生死不离不弃,最崇高的誓言。
所有人的目光注视着他们,幸福洋溢在每个人的脸上。我真心为你们高兴,至少我们中间,还是有人幸福的。
婚礼仪式之后,照例应该将新娘的手捧鲜花抛撒给下一个幸福的女人,据说得到这个手捧花的女人将得到神的祝福,拥有美丽的爱情。
喵喵并没有将手捧花抛洒向天空,她直接递给了我:
“罗希,我希望你幸福”。
我笑着点了点头。
陈诺,这是我们认识的第六个年头,也是你离开我的第五个年头,我想放弃你了。
在我离开深圳的那个晚上,我发了封邮件给陈诺,告诉他我得到了任命,已经是D公司的经理,我努力做到了给他的承诺。
很久他回复,“我知道你可以的,我从来没有怀疑过。”
却因为这句话,我第一次怀疑起坚持的意义。这种感觉类似于一场自己一直认真对待的比赛,到头来却发现从选手、对手,到裁判一直就只有你一个人。而我在和自己死磕着什么?
那一瞬间价值观崩塌。
其实,熬夜加班这种辛苦顶多算的上身体上的折磨,而更可怕的,一直是孤独感对你侵蚀。在深圳的那一年,我经历了从来没有过的孤独感,在一个完全陌生的城市,每天接触到的只是冷冷冰冰的数字和报表,由于项目制企业的特殊性,最长的工作伙伴,也就一起工作过3个星期。
在深圳,我没有家人、没有朋友,甚至没有一个可以谈话的对象。有一次突发肠胃炎,被同事送去了医院,一个人躺在冷冰冰的病床上,看着隔壁床的病号被家里人忙里忙外的照顾着,自己却连上个厕所都得自己挂着盐水瓶去。
那感觉,分外凄凉。
我坚持了这么久,到底为了什么?
喵喵婚礼的宴会结束后,薛然送我回家。
照例说10月天应该不会那么冷的,但那年的冬天却来的特别早,10月刚过路上已经有行色匆匆的路人开始穿厚厚的外套了。
“不是说现在是全球温室效应吗?怎么感觉冬天越来越长了?”回去的路上,我和薛然有句没句的闲聊着,可能太久没见,我感觉我们之间生分了不少。
“人生若只初见……”。
“干嘛,我跟你谈天气,你跟我聊古诗?一年多不见,我们薛然哥哥倒是文艺了不少啊?”我嘲笑他。
“你知道下句是什么吗?”
当然知道,这个对我能有多难:“你觉得我会不知道?我可是学古典文学出身的,文学系高材生哦。”我笑着回答他。
“那你说说?”
“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骊山语罢清宵半,泪雨零铃终不怨。何如薄幸锦衣郎,比翼连枝当日愿。”我摇头晃脑的念着,“喂,你知不知道这几句古诗现在已经被用烂了,要不我教你几句新词?”
他没有回答我,却说,“陈诺有女朋友了。”
我心中一紧,不自觉停下了脚步。
他接着说:“几周前我妈妈单位退休职工聚会,她有东西忘了,让我帮她拿过去,随便陪她们在茶社坐了一会儿。期间无意中看到曹阿姨,就是我妈妈单位的老同事,在秀她儿子的照片,还说站在她儿子旁边的人就是他的女朋友,你说有多巧,照片上的人,就是陈诺。”
寒风中我紧了紧衣领,拨了下被吹乱的头发。
“还有呢?”
“照片是在美国拍的,据说他们是麻省的同学,一起从香港过去的,他们可能已经在一起很多年了,他……可能一直都在瞒着你。”
他递给我一张照片,我看到照片上陈诺笑颜如花,身边站着一位长发女子,他们身后是一片大海。
我接过照片,却忍不住手的颤抖,“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个?”
“罗希我觉得你应该放弃他,他根本没有爱过你。”
“你凭什么这么说?”
“他如果爱你,怎么可能让你等他这么多年?他如果爱你,那个女孩子又是谁?”
“他本来也没有说过爱我啊,他没有让我等过,也从来没有告诉过我他有没有女朋友,他由始至终都没有给过我一句承诺,一直都是自己愿意,死乞白赖的跟在他后面。”
“你不值得……”
“我愿意、我乐意、我心甘情愿,你管得着吗?”
我别过头去,冷冷的对他说:“你走吧,别送我了,我自己找的到路回家”。
“你别这样,现实一点。”
“我叫你走开你听不懂吗?”,我突然发疯般的冲薛然大吼。
这是我第一次对他发火,然后扭头向相反的方向走去。“别跟着我。”我回过头,恶狠狠的说。
然后顺手叫了一辆出租车。
“思南路,谢谢。”
已经不早了,路上车和行人都很少,我把车窗打开,冷风向刀刮一样的凌厉。
“小姐,你要不要把窗关上啊,突然降温了,这样你很容易感冒的。”出租车师傅关心的提醒我。
“没关系,我只是头昏,可能有点晕车。”
感冒?何止感冒。我的病一直就没有好过。
我头靠着窗框,注视着外面的世界,外面车水马龙、外面流光溢彩。
外面的世界真的那么精彩?
出租车把我带到思南路上的S银行门口,这是我们遇到的地方,我和陈诺真正熟络起来就是在这里。
我站在门口,仿佛还能看到那个背着黑色挎包的瘦高身影,笑着对我说,“小朋友”。
我顺着小路往前走。
“我带你去个地方好不好,如果你觉得好,就请我喝咖啡?”
说这句话的时候,我还是以罗飞飞的身份。那天我带着他去了音乐学院,表演架子鼓。
不知道走了多久,我停在了CICI的门口。晚上的咖啡厅还在营业,我走了进去。
“double mocha,要热的。”
double mocha这个习惯跟了我很多年了。
“好的,马上来。”服务生妹妹回答。
我第一次见到陈诺的时候,大概也是这个季节吧,那天他穿了一件白衬衣,黑色的外套随意的搭在手肘的位置,那个时候我才21岁。
那天阳光明媚,刚好他穿了一件我爱的白衬衫。
咖啡厅里的驻唱歌手唱起一首粤语老歌,陈诺很喜欢,我听他在KTV里唱过:
“曾某年某一天某地时间如静止的空气你的不羁给我惊喜
曾说同你闯天与地曾说无悔今生等你也不担心分隔千里
多少欢乐常回味天空中充满希冀祈求再遇上不放弃不逃避
今天失落才明白默默道理越是怀念你越怕没法一起
谁得到过愿放手曾精彩过愿挽留年年月月逝去越是觉得深爱你
如果失约在这生无需相见在某年完完全全共醉一生也愿意“
在熟悉的音乐中,我最后一次打量着手中的照片,照片中的长发女子一袭纯白色连衣裙,陈诺优雅的立在他身边,一手扶着她的腰,一手拎着一个女士挎包,他们看上去如此般配。我把相片撕成碎片,然后扔进旁边的垃圾桶,一如我的感情。
我一直试若珍宝的感情,原来从来没有被在乎过。只是,我仍然不忍心责备他,事实上,他并没有叫我等过他,我又有什么资格去责备他。
我用手机编辑了一封邮件给他:“愿你此生多喜乐,不负这清风明月。--罗希。”
走出咖啡厅,我看到梧桐树下站着个人,笑着看着我:“你还需要我在门口站多久?”
和当年的场景何其相似。我仿佛看到当年的陈诺撑伞站在树下,问我是否需要帮助。
我穿过当年的陈诺,走到那个人面前:“你一直在这里等我?”
“嗯,多久我都等。”
我笑着拉起他的手:“我们走吧”。
回头看了一眼树下的影子。
人面不知何处去,只有梧桐树继续矗立在寒风中。
那个人是薛然。
其实男女之间所谓的“好朋友”,无非是一个打死不说,一个装傻到底。我追求着自己所谓的爱情,所以对他的感情一直视而不见。我追了陈诺那么多年,薛然也一直默默的等了我那么多年。
如果选择不了自己爱的,选择爱自己的反而轻松。
我和薛然之间的恋情得到了所有人的祝福。
回到上海,我的一切回到了正轨。仿佛之前发生的一切都只是我的一场梦,没有人在提起。
离开D公司后,我很快进入了Z公司,是一家主营房地产的本土集团公司。
喵喵惊讶于我的选择:“你也不用一放弃就全部放弃了吧?记得你当年是做梦都想去投行这类的企业啊,这么现在有机会了反而跳槽去做实业了呢?“
“人和人是不一样的,这些天我反而想明白了,有的人是天生适合短跑,有的人,比如我,天生扁平足,短跑绝对是我的短板,与其拿自己的短板和别人的天赋比,不如换个比赛规则,来试试比赛马拉松。也许一百米、两百米会输,七百米就不一定了,如果七百米还输,那就试试七千米。比天赋可能我不行,比毅力我相信我不会输给任何人。”
“你还没有放弃?”
“放弃?你是说陈诺?我们已经没有联系了”,我搅动着咖啡,苦笑着说,“只是,我并没有放弃我的理想。”
“理想?”
“嗯,你是不是也觉得这个时代,理想是个特别别扭的词?”
“嗯,听起来就很奢侈,那你的理想是什么?”
“在小的时候,我觉得LV的手袋、Cartier的钻戒就是奢侈品,但现在才明白,这些早晚都会得到的东西从来就不是奢侈品,真正的奢侈品是自由。你看看现在的书店,随手翻翻都是宣扬辞职去旅行这样的观点的书籍,好像只有这样的人生才是值得被歌颂的,而其他的,像认真努力的工作去实现自己价值就是低俗的。其实哪儿有那么容易,小时候读历史书,觉得自由平等是天赋人权,大了才明白,自由是一种代价极高的特权,只有付出了极大的努力才能实现。”
“所以你的理想是自由?怎么听起来那么玄?”
我笑了,想起很多年前,在去洋山深水港的路上,陈诺跟我谈理想的时候,我也是这样听得一头雾水,觉得他说的很玄。
“Life is short ,play more,人生不用那么认真的,七分假三分真才是最好的状态。”
所以,很多事情只有自己亲身经历了才会懂。
从我回上海后,我就关闭了hotmail的邮箱,换掉了之前用的手机号。
那天晚上的邮件是我发给陈诺的最后一封,我不知道他收到后会是什么反应,我也不敢知道,以我对他的了解,他不会挽留我,与其这样,不如装作不知道,就当他没有收到过邮件吧。
做个把头埋进沙土堆的鸵鸟也没什么不好,何必跟自己过不起呢?
时间就这样静悄悄的流逝着,我们之间的故事似乎到了终点,我们彼此没有再联系过,旁人不再提起这段感情,似乎除了我没有人记得这段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