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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圣诞节快乐~~ 番外宋潇篇 ...

  •   圣诞节福利番外宋潇篇
      (一)苏惟光
      我想跟他说,即便你不会回头看,我也没有后悔过。你等他,用了漫长的生命。那,我也可以。
      ——宋潇。
      我的生活基本上一帆风顺,除了老妈死得早。在这之后,老爸娶了个女人生了个妹妹,而这妹妹又死了。于是老爸带着他的女人飞去了美国,我的生活因此从未受过干预。不缺钱、不缺时间,一路桀骜不驯的上了大学,女朋友不知道换了多少。
      谁管他,反正我也没数过。
      抽烟喝酒打架斗殴什么都做过,老师喜欢叫家长,我无所谓。反正也不会有人来。
      不喜欢被人贴着标签活,什么系草、才子啊,是我最讨厌的称呼,哦,除了情圣。
      我大概是个缺爱的人,所以别人叫我情圣我一点也不生气。这是事实。那些女人,无论什么样的,高傲的、冷漠的、甜美的、羞涩的、暴躁的、看似坚强的,其实都很相似,她们渴望甜言蜜语和关于永恒的誓言,即便在发说说写微博的时候会大义凛然的说自己糙的像个汉子,顽强的仿佛女王。但是其实,这种骄傲是不堪一击的。我不敢说自己是多么的了解这种事情,但只要我肯张口说出那些甜美的谎言,大多数时候,即便是心照不宣,她们也会朝我走过来。
      这并不是自负。
      她们需要的是这样一个人,而不是某一个人。
      我也坚信,我是谁,对于她们而言根本不重要。
      好吧,脸还是很重要的。
      我承认。
      也因此,我从前总认为自己永远不会遇上“爱情”这回事。爱情?谁看见过?有形状吗?或者可以形容?原谅我从小到大都没见识过缠绵悱恻的纠缠,更别提生离死别的凄美。至少,那时候的我是这么认为的。
      滑稽的是,我却在花天酒地乐此不疲的时候,遇见了他。
      很老掉牙的说法对不对?
      没办法,事实就是这么老掉牙。
      认识他的时候,我正在交第六个女朋友。我懒散惯了,平日里绝对不会去图书馆那么压抑受罪的地方。那天,纯属偶然。
      我不记得天气和日期了,那毕竟只是很偶然很平常的一天。我在女友的软磨硬泡下罕见的踏入了图书馆的大门,帮她找关于金融管理的参考书,隔着一行书又一行书,我简直想骂人了。好不容易找到,就顺便在一旁的空坐上坐下来,然后把书放在桌子上。
      对面坐着一个男生,一直在认真看书。啧,好学生。一看就是新生,这么认真的看书。我没细看,毕竟盯着一个男人看来看去不是我的风格。后来,我觉得困了就在桌子上眯了一会儿。再睁开眼,天就黑了。我睁开眼的时候,那男生刚好看完书的最后一页,也抬起了头。
      那个男生就是他。苏惟光。
      名字,我是在后来才知道的。
      我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就跟着了魔一样经常去图书馆了。借参考书?好,就怕你不借。从那以后,女友的借书请求我总是一口应允。真的是着了魔一样。可惜,并不是每次都能遇上他。
      后来的很多年里我都在想,我究竟看上他什么。我想不明白,也不想明白。但他的那双眼睛,一定是我罪恶的源泉。
      一双无比赤诚干净的眼睛,眼底却有一点点有关幻灭的破碎与晦暗。
      在浸淫文字良久之后,抬起头,会呈现释然般的清澈。
      他蛊惑人心的能力,完全是不自觉的。若隐若现,然后,慢慢渗透到骨血之中。
      我明白过来的时候,已经迟了。
      他一直低估自己的能力,或者说习惯性看轻自己。
      他其实有一张很好看的脸。他的长相不是那种雌雄莫辨的妖媚,也不是普通男子的阳刚。而是一种柔和,柔和到清冷的一张脸,气质恬淡中带着冰凉的凄婉。
      他是个让人舒服的人。好看,要慢慢才体会的到。不过我要是这么和他说,他一定会以为我在逗他,他根本拒绝承认自己的吸引力。
      这一点,我始终不明白。
      后来辗转,终于让他认识了我。男生之间很容易熟络起来,一起玩两次打打游戏就是一帮的。,我比他大,他开始喜欢叫我学长,后来认清了我的本性,才开始直接叫我的名字。
      有一次联欢晚会,他被人灌醉了。真是的,那么差的酒量也敢出来喝,真不知道他的脑子是什么做的,该说他实诚还是傻?我正要嘲笑,他却恍恍惚惚的朝我笑了一下,轻轻靠在了我身上。
      我的确是心动了。
      包房里所有的人都在high,唯独我和他安安静静的坐着。
      他是因为醉,我是因为想清楚自己对他的感情。
      我当然知道他是喝醉了,但是看着那张婉丽的脸,我还是忍不住把他抱在了怀里,想要吻他,又怕他会发觉。
      真是可笑啊,英明一世的情圣居然也会束手无策踯躅不前。
      我都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
      然后我有了生理反应。
      妈的,真够逊的。去厕所解决之后,才回来。我们在外面玩通宵,所有人都在疯狂,暧昧的灯光下,谁也看不清谁。我就那样抱着他。
      抱了一夜。
      第二天,我就和女友分手了。

      他这个人,看起来什么都能接受,什么都可以理解。事实上却完全是只刺猬,一旦受到外界的敌意就会立刻缩回到自己的窝里。哪怕一辈子不出来。
      所以我不敢挑明。
      也因为他这种性格,我知道他不会轻易接受任何人。
      他很被动。
      我知道他心里有个人,虽然那时候我并不知道是谁。但是我并不是特别在意,因为我知道即使有他也不会说。只要我耐心,等他习惯,就会接受我。

      一晃几年就过去了。
      他做了喜欢的编辑工作。我要陪着他,所以有了编辑这个副业。我负责催他的稿子。他看起来那么安静,不喜欢把自己的心事说给别人。可是在小说里,他塑造的人物又总是那么鲜活、吵闹,一点也不像他这个人。
      他安排的结局,总是美好。

      日子依旧没什么不同,还是和以前一样的样子。只是,突然有一天,我知道了那个人是谁。原因也是偶然。他大概以为我没有察觉,然而事实上,从我提到那个人的名字的一刹那。我就知道。
      他眼中那种明丽的光芒,完全是罕见的。不,根本就是破天荒。
      而那个人,确实是个强大的对手。
      那个人的男朋友,刚好是我认识多年的哥们儿,一切,都是这么的巧合又狗血。让我说什么好。
      真他妈的巧了。
      在那之后,我又试探了好几次。我一直问他是不是GAY,他大概以为是玩笑话,也就一笑了之。他那么容易认真的人,我只能装作是玩笑。
      可是事实上,我从来没有说过一句玩笑话。可是即便我说我喜欢他、我爱他,他也一定不会认真不会信。无论我是多么正式的口气。
      因为在他眼中,我是他的好哥们。
      也仅仅是好哥们。

      后来他们在一起,又分开。很多次。
      他已经在小心翼翼地捧出情感了,真是谨慎的不能再谨慎,还是遍体鳞伤。他痛的时候,我也痛。可是我却不知道如何替他分担。
      我想让他喜欢上我。
      我不想只是看着。
      那个人不能给他爱情。但是,我可以。
      于是我那么做了。果然,遭到了拒绝,虽然是意料之中,但还真是十分彻底的拒绝。
      我只能苦笑。
      在他面前,我只是那个嬉皮笑脸跟他过命的哥们。我只能这么做。不然,他一定会逃走。他就是这么敏感,不愿意伤害任何人,可是有时候还是不得不。
      我继续当他的朋友,不是因为我的肚量大,只是,我怕他鲜血淋漓步履蹒跚之后,无人可依。
      我就只能站在那里。

      他的本性并不脆弱,甚至是坚强到固执。他看起来柔弱,其实执念很深。骨子里是完美主义者,不允许自己的感情有任何瑕疵。
      宁缺毋滥。有种玉石俱焚的极端。
      伤害自己这种事,这个傻子绝对做得出来。事实证明,他确实那么做了。
      我能做的就是尽力帮他封锁消息。那个人的势力如此之强,总有办法堵住媒体的嘴。我只能这么想。
      我只是心疼。

      那个人太可怕,有意无意的束缚了他这么多年。看起来冷淡,其实对他的占有欲已经到了常人不敢想象的地步。
      那个人什么都知道,所以没有人能威胁他的性命。那个人什么都知道,知道他逃不开他,注定一生与他沉沦。
      我才明白。这两人的羁绊是我无法用时光斩开的。

      爱的方式有很多种。我不是很明白。
      但是,沉重的窒息的爱,也算是一种方式吧。
      他注定不会是属于我的。
      只是那双眼睛。我记得那双眼睛,那是我所有甜美和痛苦的根源。

      惟光。希望你幸福。
      你等他,我等你。
      我还是没有超过你执着的期限。是我输了。
      可是你要知道,我会一直在这里。
      哪怕我有了爱的人,哪怕是作为朋友的身份。
      惟光,我站在这里。

      ——THE END——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47章 圣诞节快乐~~ 番外宋潇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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