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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第四十二章 ...

  •   我心知他是在吃熊猫的醋,这个小气鬼,早知道就不该带他出来。
      莫非辰突然道:“不许骂我。”
      “……我没有。”
      莫非辰停下来,伸手在我嘴巴上轻轻一滑:“你嘴巴翘的都可以拴头驴了。”
      “所以啊,你就被我栓来了。”说完,我甩开莫非辰的手,撒腿就跑。一口气跑到小吃街口,气喘吁吁地享受着美食的香味,嘴巴里不自觉地开始分泌口水。
      时间不偏不倚,恰逢一个中学放学,一个个穿着蓝白相间校服,操着一口地道当地话的中学生们,从校门涌了出来。一时间,本就狭窄的街道变得更拥堵了,我顺着人流来到一家摆着许多自制腌菜坛子的店门口,一股浓郁的酸辣粉味迅速刺激着我的味蕾神经,迫使我分泌出更多的唾液。
      我贪婪地咽了下去,一屁股坐在一张空板凳上:“老板,来碗酸辣粉,哦不,两碗!”
      “好嘞!”戴着白厨帽的大胡子老板,用方言极浓的普通话回应着。
      等饭的空档,我留意到前面这一桌的两个男学生,一个身材偏胖,背对着我,看不清脸;一个身材欣长,眉清目秀,把校服穿出了制服的味道,皮肤更是嫩的能掐出水来,这要是我儿子就好了。
      正瞧着,突然视线被一个黑物挡住,我一侧身,那黑物也随着我摆动。
      好呀,故意跟我过不去不是?我正欲发作,一抬眼却发现那满脸黑线的人,不正是莫非辰?咦,他动作倒挺快。
      不等我俩谁再说话,两碗热气腾腾的酸辣粉就上桌了。
      我贪婪地猛吸了一口气,强烈的视觉和嗅觉刺激得我喉咙发麻,拿起筷子就是一大筷头,胡乱吹了两下,便心急火燎地往嘴里塞。顷刻,滑溜溜的米粉带着浓郁的辣味直呛嗓子眼,再加上刚出锅的热气更加剧了辣椒的效果,我来不及多嚼两下,米粉便顺着喉咙下了肚。跟着,眼泪就呛了出来。
      “慢点吃。”莫非辰似是被我狼吞虎咽的样子吓到了,愣愣地递给我一片纸巾。
      我接过在眼睛上胡乱擦了两下,便又投入到战斗中去。辣椒这东西,就是越辣越招人,明明辣得每一个细胞,每一颗味蕾,每一条神经都在叫嚣,可还是欲罢不能。再加上醋的开胃作用,很快,我的一大碗酸辣粉便见底了。
      莫非辰不爱吃辣,又被我完全不顾形象的样子吓得不轻,吃得就更慢了。
      我色眯眯地盯着他的那碗,不停地咽口水,莫非辰实在看不下去,把碗往我面前一推:“你吃吧。”
      我笑呵呵地接过来,一句“谢谢”已淹没在满是米粉的喉咙里。

      酣畅淋漓的大战过后,天居然都有些蒙蒙黑了,人群也散尽了。我左摇右晃地踏在青石板上,这苗家自制的辣椒真不是盖的,一碗半下去,只觉得头晕眼花,舌尖发麻,胃里冒火,跟喝高了似的。
      莫非辰想要扶我,却被我推到一边,借着辣醉,晃悠悠地跳起舞来。
      只记得,那天我穿了件刚及膝的白色连衣裙,裙摆随着我的每一次旋转飞舞开来,开出一朵朵漂亮的白花,黑色的长发也跟着摇头摆尾,我踮起脚尖,步步生莲花。身旁一棵大树上偶尔落下几朵不知名的小白花,我开心极了,伸手接着一朵,欣赏片刻,便又放它飘舞在空中,做一只自由的精灵。
      莫非辰跟了上来,把相机挂在手臂上,右手扶着我的腰;我顺势一倒,耍赖道:“我走不动了,你背我。”
      莫非辰无奈地笑了,突然一阵天旋地转,他竟当街将我打横抱起。我吃了一惊,手臂忙环上他的脖子,惊叫道:“快放我下来,人家都看着呢。”
      莫非辰道:“你刚不是说,让我抱你?”
      我脸一红,低头避着路人饱含深意的目光:“我是开玩笑的。”
      莫非辰却低头附在我耳边:“可我是认真的。”
      瞬间,只怕我整个耳根都红了:“我错了还不行吗,你先放我下来。”
      双脚刚一着地,我立刻伸手遮住脸小跑逃去,跑了一段,进了一个写着“北城门”的地方,出来后才发现,又绕回了沱江。
      这时的沱江自是另一番风光。江水粼粼地映着两岸灯火通明的建筑物,水中花,镜中月也美不过如此;对面的那条酒吧街似是喧闹着开始了营业,一对对或一群群青年男女被招进了霓虹璀璨的酒吧,想我长这么大还没进去过,心中不免有些蠢蠢欲动。
      这时,右掌忽然被另一个手掌充满,我扭头一看,只见莫非辰握着我的右手和我并肩而立。暖黄的灯光透过江水反射在他眼睛里,闪着令人安心的光,我不由地紧了紧相握的手。
      莫非辰的兴致似乎很好:“想去?”
      我点点头。
      莫非辰道:“我可以带你去,不过,你得先答应我一个条件。”
      条件?“什么条件?”
      “不许跟陌生男人说话。”
      哦,原来是醋瓶子理论,我灵机一动,有心捉弄他:“那喝酒可以吗?”
      谁知,莫非辰竟拉着我转身就往客栈走,我忙在后面大叫:“我开玩笑的。”
      莫非辰这才停住脚步,眼神有些复杂:“以后这种玩笑不许开。”
      “难道你还不相信我吗?”我虽然爱开玩笑,有点花痴,可对恋人绝对是忠贞不二的。
      莫非辰的脸色略有缓和,叹了口气,一手抚上我的脸:“我不是不相信你,我是不放心他们。”
      我反握住莫非辰的手:“我自己有几斤几两我清楚,也就是你,才会把我当宝。”
      月光映在莫非辰的眼睛里带了些朦胧的水汽,这个傻瓜,这么轻易就被我感动了,我踮起脚尖,在他嘴唇上轻轻一点,刚想下来,突然腰上一紧,跟着,那个蜻蜓点水的吻就变成了一个法式热吻。

      良久,莫非辰才放开我,我却软得一点力气都没有,只能靠在莫非辰怀里。隔着薄薄的衣衫,我能听到他有些慌乱的心跳,感受到他发热的胸膛,脑子里突然闪过一些不健康的画面,我浑身一个激灵,跳将出来,双腿像踩在棉花上似的往前挪着:“我们……过去吧。”
      穿过雪桥,这边的喧闹和对岸的幽寂形成鲜明对比,我险些承受不住凤凰人民的热情。门揽三言两语就把我推进一个挂满“沈从文故里”彩旗的酒吧,我甚至连酒吧的名字都没看清。
      挑了个相对比较冷清的角落(就是位置离主唱台太远),我和莫非辰面对面坐下。酒保立刻踩着乐点翩跹而至,热情地跟我们介绍店里的饮品,最后我点了一杯血腥玛丽,莫非辰点了一杯威士忌;不到两分钟,酒保就送来了饮品。
      没了旁人的打扰,我才得以好好观察这里的环境。原来,这就是酒吧啊,首先是黑,没有电棒也没有白炽灯,只有数不尽的小彩灯,闪得人眼花缭乱;第二是吵,主场台上似有一个戴着毡帽的青年人(乍一看,有点像林申),正坐在一架电子琴前自弹自唱,曲子是我没有听过的一首很温柔的中文歌,很有可能就是主唱原创的;第三是闹,明明是旅游淡季,酒吧里还是聚了不少人,有唱歌猜拳的,有玩色子的(我一看,居然是清一色大眼睛高鼻梁的美女),有大声聊天的,还有文艺的,在支着头听主唱唱歌。
      我看向莫非辰,有些按耐不住的兴奋,莫非辰倒是一脸平静,一看就像个常客。
      “这种地方不适合你,以后还是不要来了。”莫非辰的声音并不大,幸而我们这边清净,我还能听得清。
      “那你呢,我看你倒是一副悠然自得的样子,是不是常来?”
      莫非辰立刻举起三根手指对天发誓:“天地良心,这也是我第一次……”
      “嗯?”
      “……自愿来的。”
      “哈哈,好笑,敢情以前您拈花惹草,还都是别人逼的?”
      “谁说来酒吧就是拈花惹草?我们哥几个纯喝酒来的,不信你打过去问。”莫非辰说着,就把手机拿给我。
      我往他跟前一推,摆出一副大人有大量的姿态:“法不诉及过往,以前你的那些破事我管不着,不过从今往后……”
      “唯夫人马首是瞻。”
      “乖。”我伸手像揉小狗一样揉揉他的头发。
      酒过三巡,莫非辰说什么都不让我再喝了,其实我是出了名的千杯不醉,只是胃不好,晚上又吃了辣,实在不敢多喝。
      我依了他,起身去洗手间,莫非辰不放心,非要跟去,我指着离我们座位不足七米的洗手间:“就这么近,我还能迷路?你在这看着不就行了。”
      莫非辰犹豫了半天,终于点头同意,眼睛却从我离开凳子的那一刻起,一直挂在我身上,甚至都没有眨眼。幸福原来就是生活中点点滴滴、无微不至的关心,谢谢你,我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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