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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弃婴案庭审(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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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第一法庭。
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是否当庭?”
公诉人谢诚儒:“已到庭。”
辩护人严靖曦:“已到庭。”
书记员宣读员法庭纪律后,公诉人、辩护人、被害人依次入座。
“G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传被告人徐伟到庭。”审判长花玲敲响法槌,“这次你是何时因何原因被拘留、逮捕的?”
“因为涉嫌遗弃罪于20XX年2月28日被刑事拘留,20XX年3月8日被逮捕。”徐伟眼下黑气浓重,声音嘶哑:“我真的不知道这是犯法的。”
说罢,徐伟抹了一下眼角的泪珠。
审判长花玲宣读完法庭组成人员的名单和《当事人在庭审中的权利》后,“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诉人谢诚儒站起来宣读起诉书:“现在我宣读起诉书。
G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G检刑字(20XX)第17号
被告人徐伟,男,现年40岁,汉族,家住在G市天净区南源路85号大院之一。被逮捕前是金明通建筑设计公司的技术人员,现押于G市看守所。
被告人徐伟涉嫌遗弃罪,经G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本院起诉,经依法审查,现查明:
被告人徐伟自20XX年2月25日17点30分把他的一岁零儿子遗弃在G市孤独儿院门口的爱婴岛,孤儿院怀疑婴儿已经死亡并拨打110报警,经法医鉴定婴儿死亡时间是17点左右,被告人徐伟被前来的警察抓获后送交公安机关。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徐伟,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第261条之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构成遗弃罪。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本院特提起公诉,请依法惩处。
此致G市人民法院。
审判长,起诉书宣读完毕。”
审判长敲了敲手中的法槌,“请公诉人向被告人发问。”
公诉人谢诚儒:“被告人徐伟,你是不是20XX年2月25日17点30分把他的一岁零两个月儿子徐振风遗弃在G市孤独儿院门口的爱婴岛?”
“是。”徐伟说完后,又觉得不妥摇了摇头,“我不知道那叫遗弃。”
谢诚儒继续发问:“婴儿徐振风死亡时间是20XX年2月25日17点,也就是你送他到爱婴岛前已经死亡了。”
“我不知道的。”徐伟回忆起当天放下孩子时的情境时眼圈发红:“从家里抱他出来时还有气息的,临别时孩子的脸还是热乎乎的。”
“你知不知道你的孩子患有食道贲门狭窄和布加氏综合征?”
徐伟点点头。
“请明确回答,‘知道’还是‘不知道’?”
“知道。”
“你知不知道他离开必要的医疗设备是会导致死亡?”
“我已经带了氧气包。”徐伟懊悔的捂着脸,“真不知道这么短的路程,他也熬不过。”
谢诚儒毕恭毕敬向审判长说道:“我的问话完了。”
审判长花玲目光转向严靖曦:“辩护人,请开始问话。”
严靖曦站起来理了理衣襟,“徐伟,你是什么时候知道孩子的病?”
“出生后四五天吧。”徐伟努力回忆着一年前事,“我太太还没出院,医生到住院部跟我们说的,当时真的、真的很难接受。”
“为什么选择一年后放弃?”
“我们一开始还是抱着能治好的心态。”徐伟才40岁,头发已白了一大部,眼角的鱼尾纹让他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大得多,“这一年来我们熬得好辛苦,家里的老人都熬病,债台高筑,实在没办法才送去爱婴岛。”
“你知不知道爱婴岛不接收一岁以上的婴儿。”
“不知道。”徐伟迷茫地问道:“为什么一岁以上就不收?”
“审判长,我的问话完了。”严靖曦向审判长鞠躬后坐了下来。
审判长花玲:“当庭陈述结束,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7条的规定,公诉人应当就自己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当庭举证,辩护人应当就辩护被告人无罪的事实当庭举证。下面由控、辩双方进行举证、质证。首先由公诉人进行举证。”
谢诚儒首先站起来,“审判长,我申请让公诉方证人出庭作证。”
审判长:“可以。传证人出庭作证。”
孤儿院的梁护士坐到证人席上,法庭严肃局促的气氛让他局促不安,抿着嘴唇绷紧了肩。
谢诚儒向梁护士微微一笑,“梁虹女士,请你不用紧张,如实回答我的问题就可以了。”
梁护士表情像打了肉毒杆菌一样僵硬,“嗯。”
“请问20XX年2月25日17点30分,是不是你发现婴儿徐振风死亡?”
“保安把孩子交到我手中,当时我不确定他已经死亡。”
“请说一下当时情形和你的判断。”
“孩子送来后,我们都会做简单的体检。”护士梁虹回忆当天的情景,“然后我发现他的呼吸停止,心跳也停止了,就立即拨打了120。大约十五钟后,120的医生来到后确定婴儿已经死亡。”
“感谢你的证词。”公诉人谢诚儒面向审判长,“我的问话完了。”
护士梁虹离开证人席时目光投向严靖曦,她与严靖曦在孤儿院见过几次,目光中有诧异、有不解、还有愤怒。
“审判长。”严靖曦的情绪没有受到梁虹的影响,“我申请让辩方证人隋俏珍医生出庭作证,请允许。”
“同意。”
G市儿童医院内科主任隋俏珍坐到证人席上。
“隋医生,过去这一年里,你一直有跟踪徐振风的病情。”严靖曦双手垂下交叠,“请你讲一讲徐振风的病情和这一年以来病患及病患家属的实际情况。”
“我是徐振风的初诊医生,他出生后三天便送到我们医院PICU(儿童重症监护室),被证实患上食道贲门狭窄和布加氏综合征。”
“请您描述一下这两种病的病情。”
“徐振风8个月大时,前后完成3次扩张手术,花费4万多元,但均失败,经过妇儿中心的专家组联合会诊一致认定,建议过几年再行手术,此后只能靠流食维生,在再次接受手术前只能吃流食,且要通过注射器和导管“打”进胃里,正常人2秒能喝完的一杯水,患有这种疾病的人要耗时10分钟。”隋医生叹了口气,“布加氏综合征(BCS)是由于各种原因所致的肝静脉和邻近的下腔静脉狭窄闭塞,肝静脉和下腔静脉血液回流障碍,产生肝大及疼痛、腹水、肝脏功能障碍等一系列临床表现。严重的病患需要原位肝移植,由于他的体质太弱,就算找到匹配的肝进行移值,术后可能会引起①心功能不全;②腹水或乳糜腹;③血胸;④肝性脑病;⑤人工血管阻塞;⑥肺栓塞,即使走绿色通道进行费用减免,至少要几十万,这个数目还不包括并发症的治疗费用。”
“您是不是还介绍了徐伟去Z市妇婴医院求诊?”
“是的。”隋医生交握着手,“Z市妇婴医院接诊过这类病例,他们比我们更有经验。”
“根据尸检报告,徐振风是死于肝脏衰竭。”严靖曦手中扬了一下手中的报告书,“如果徐振风没有被送去爱婴岛,而是在家中或医院,徐振风会不会死亡?”
“这个很难说,在医院也不一定能抢救,病情太严重了。”隋俏珍托了一下眼镜框,“但在家中应该熬不过。”
“也就是说徐振风的死亡与是否送到爱婴岛并无关联。”严靖曦挑了一下眉,“能这样理解吗?”
隋俏珍医生点了点头。
“我反对。”公诉人谢诚儒举手抗议,“辩方不能以假设的事实作为辩护依据。”
“反对有效。”审判长接受了谢诚儒的抗议。
“感谢您的证词。”严靖曦向隋医生颔首,“审判长,我已经问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