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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好想好想飞 ...

  •   复习时突然不知道为什么,很想听听五月天的歌,就随意下载了几首,没想到听到那些曾经熟悉的歌词——“乱世浮生/这是你给活着的评语”;“就让我吻你吻你吻你直到天明/别再等待不曾降临的真理”,就忽然很明白为什么即使现在的五月天比不上凤凰传奇,有自己政治的倾向,都是四五十岁的老男人还靠着卖青春卖疯狂来赚钱,即使我混多了天涯对他们嗤之以鼻,可是在这个瞬间,我就忽然明白我还是爱着他们的。

      其实在初中的时候,我已经写过一篇文章从五月天来怀念自己的失去的过去,名字似乎叫《和五月天一起终结孤单》那个时候,疯狂迷恋着《终结孤单》这首歌,会特地跑到美亚音像店里等店员放这首歌,哪怕等了很久只能听到几分钟也是很开心的。

      而现在,是《疯狂世界》给我更大的感触。那些模糊的记忆又回来了。我第一次知道这首歌应该是在一本杂志上《少女》或者是报纸《中学生报》?不知道,只知道那时候很不懂什么叫“我好想好想飞/逃离这个疯狂世界”,而现在,我每天都在想,却没有勇气了。

      再回到我爱着他们吧。或者说,我爱的一直是那些有过他们的青春岁月。我爱的一直是曾经的那个快乐、无忧无虑、会发光的自己。

      我一直是郭敬明的真爱粉,买过《最小说》、《小时代》,每部电影《小时代》都去电影院看两遍。而且,我特别看不上眼那种青春叛逆期迷恋过四十五度明媚忧伤现在成熟了就觉得郭敬明很low的人。我一直都为我曾经深深迷恋过这么一个人而自豪。我特别喜欢《梦里花落知多少》的后记,特别是痕痕(?)最终放下了画笔拿起钢笔的那段,中考时觉得也许我的未来也是这样了,现在回头看看,确实如此。我很感激他用他的笔写下了我青春中的无法言语的爱与恨、快乐与痛苦;我很感激他曾经让我看到一个机会有可能去改变自己。说起来也是丢人,The Next比赛刚刚举办的时候,我会偷偷去书店里把《最小说》里的报名表抽调,这样,或许我就离走向人生巅峰更近一点了。

      我可能、也许、大概靠近过那个我想要达到的发光的世界,但是最后还是和所有普通人一样,过着普通的生活。我最最有才华的时候应该是大一下半学期。会画画,会打网游,还网上连载过一本小说,尤其是在大一的大学语文课上,写过可能是我这辈子最好的文字了。是期末课堂上任选一篇书本文章写感想,我写的是《叹悲歌未切,不叹奈何》,成了那门课最好的感想之一。想想真的是发着光做着自己喜欢的事。然后,我就大二了,就和所有人一样准备会计、证券、银行从业证书,实习、网申、笔试面试、去了银行上班。现在我已经不会写小说,很久没有拿起过画笔,不爱打游戏,就连最初绝对绝对不去银行点钱的决心也被消磨了。

      所以,我从来不去嘲笑郭敬明小说里那些华而不实的幼稚文字,那是我的过去,无论是好是坏是幼稚是愚蠢,都是过去的那个我塑造了现在的我。为什么要去嘲笑过去那个自己。反而,我一直很感激在我的生命中出现过这么一个人让我看到有另外一个五光十色色彩斑斓的世界,我试过努力去靠近这个世界,最终只能关上这个世界的大门,做一些所有人希望的正确的正常的事。

      我一直很害怕未来,现在我还能装的和其他人一样,可是以后呢?我觉得我可能是有点不正常吧,我不相信爱情、不喜欢小孩,我不想结婚,我觉得我的世界只要有我自己一个人就可以了。可是,身边的人会同意吗?

      或许,我也不是不喜欢有人加入我的生命,只是,我不觉得有人会加入吧。我不好看,胖乎乎的,没有什么过人之处,如果有人喜欢我我觉得可能要去眼科看看了。可是,我又不想向生活妥协就这样和某个人忙忙碌碌一生。

      期待着轰轰烈烈的爱情,却又畏惧它。

      大概我就是这样一个喜欢妄想又在现实中小心翼翼地存活着的人。

      那么,就这样吧。

      写这篇随笔只是觉得,我该留下点什么,还在以后的以后去缅怀那个还有微光的自己。如果你有幸看到,那么,谢谢被我打扰。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我好想好想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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