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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二十七 风吴月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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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就让我讲一个很长很长的故事吧——”只见孔方长叹了一口气,眼神渐渐迷蒙起来,似乎回到了很远很远——
“那一年,名叫梦枕辰的我被赶出了施堂斋,那一年,我觉得上天都抛弃我了,自己才华横溢,是施堂斋的天才圣手,他们却不珍惜我这个人才,把我逐出了师门,从此以后我又是无家可归了。
于是我自暴自弃,为了生活,无事不干,其实身为皇子的我根本不缺乏这些东西,然而我做这些事情,纯粹是为了发泄。当然,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尽管我机智聪明,可那时的我完全没有法术或武功,流浪了那么多年,21岁时,我便在澧县被抓住了,从此有了十年的牢狱之灾。在那里,我认识了和我共处一室的阿狼,从此,我们成了八拜之交,5年后我出狱了,便设计也将他救了出来,那一天,我们看着苍穹自由的天空,心中满怀壮志。
‘喂,兄弟,让我们大干一场吧!’那一刻,阿狼说出了曾经让我多么激动的话,‘你看看现在的天下,皇帝整天打仗,搞得我们的百姓民不聊生,然而一看看那些贪官百姓,吃吃喝喝真不像话!’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我不禁感概道。
‘兄弟,我没什么文化,字也不识得不多,不过有了你以后,我相信天下都在我们的掌握之中,我不想仅限在这个几个小城市里劫富济贫了,我要走出去,我要救济全天下的人,让他们人人都能温饱,这才是我的理想!’”
讲着讲着,孔方的眼神显得很遥远,“你可知道,那一刻,我已经被这个男人所折服了,他仅仅只是一个普通人,出身一个普通的农家,他没见过什么大世面,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人,他甚至有比太子还要伟大的宏图壮志,甚至我觉得我的父亲都比不过他,那一刻,我是真心愿意追随他的左右,甘心成为他的智囊。
之后我们成立了一个专门劫富济贫的组织,叫做‘狼狈盟’,盟主是他,而我代号叫做阿狈。”
李弃点点头,这个组织当时她是听过的,据说最后组织下场很惨。只听得孔方继续说道,“因为我神秘,又不常出现,所以他们一直以为阿狈是阿狼的妻子,确实,也因为我的俊朗,阿狼也那我当妻子看待。”
“他这不是有病吗?”李弃鄙夷地问道。
孔方摇摇头,“倒也不是有病,他长得丑,很少有女人喜欢他,所以他一向不怎么喜欢女人,对女人也没什么意思,只不过我长得好看,所以会对我好一些。他负责窃,我主要替他出谋划策,由于我的缜密和他的好武功,从此我们越做越大,从小城里走到大城市,从财主恶霸到贪官污吏,皇亲贵胄,当然,这些偷来的东西都有我负责销路救济,之后跟随我们的人越来越多,我们的狼狈萌成为了连整个苍穹都害怕的人,甚至所有的人都在歌颂我们。
那时我被胜利冲昏了头脑,觉得自己是造世主,我开始想到自己家,想到大光明宫里,甚至对于一些政绩不好的官员,我对他们穷追不舍,直到家中清光,甚至还干预官员的选拔,于是包括我的父亲都对狼狈盟非常忌惮,但苦于我鬼主意太多,根本都捉不住我。
当然,他们通过很多途径来攻破狼狈盟,特别想要攻破我这个智囊,虽然阿狼是狼狈盟的领袖,但我却是这里的核心,他们甚至运用了很多方法,包括诏安阿狼,最终都不成功,我那时很得意,觉得阿狼是天下唯一一个肯替我两肋插刀的人,只是那时候我根本没有发现,从一个小镇到整个苍穹,这个没见过世面的大人物,心已经属于这个纸醉迷金的世界中了。
也不知道是哪个头脑坏掉的官员,居然想到了用钱来收买阿狼,那时候所有的人都笑他,可是没想到这套居然管用了,那官员把他带到家中挥霍财产,甚至带阿狼环游大光明宫,看到很多浩瀚朝留下的宝物,这些奇奇怪怪的东西阿狼连见也没有见过,果然,在钱的驱使下,阿狼妥协了。
于是他们设计阿狼偷到被抓,而深知我一定会回来救他的阿狼在牢狱里布下了法术,因为我是狐狸的儿子,所以在狼狈盟成立之后,我便学习了逃跑与换脸的小把戏,所以即使被捉,我肯定能顺利逃跑,这一次,我依然按照原来的方法替阿狼送饭,顺便变成了他的模样和他交换,只是那时候我根本没有发现他们设下的圈套,于是之后阿狼顺利逃了出去,而当我正想作法逃跑的时候,却发现了布置在牢狱里强大的抓妖法术!”
渐渐地,孔方激动了,他的音调也高了起来,“你知道吗?这是李家布置的法术,当时仅仅只会小法术的我哪里逃得出去。我那时看到了计谋成功得意洋洋的官员,看见了同门之中的阿狼,心中几乎愤怒到了极点!
‘阿狼,你为什么要出卖我!’我抵在牢门口狂吼道。
‘这都怪你啊。’阿狼的表情变得很是怨愤,‘我们在一起多少年,起先镇里的财主家小,没什么好东西,我才不会稀罕,可是渐渐的我也见了世面,看到了整个苍穹多少好东西,可是这十年来我们不管得了什么宝物,你就是留也不留一点全部救济了。’阿狼紧握着拳头,也激动了起来,‘我的东西全给你管,可你连看也不让我多看一眼,甚至我们还是一贫如洗只够温饱,你知道吗?我从小只爱吃鸡舌,可鸡的舌头就只有这么一点点,我从来没有尝到过瘾,你知道吗?他们请我吃了整盘鸡舌头,你可知道,这要杀多少只鸡,要花多少钱吗?!我自己得了这么多,替别人买了多少鸡,可为什么你每天还要让我吃素!’”
讲至此处,孔方摇着头,痛心地说道,“哎,我自己从小珍馐海味吃惯了,从来不觉得这些有什么稀奇,见到钱我也不爱,因为从小我都可以得到最好的,可是我没有想到阿狼会需要这些,我总是觉得他是个高大至上的人,是刀枪不入,水火不侵,他甚至无所谓自己的寿命,只愿活得轰轰烈烈罢了,他是最正直的人,可是我万万没有想到,这样一个伟英雄,居然贪钱啊!”
只见孔方紧咬着嘴唇,双手握拳,几乎愤恨到了极点,“他居然为了这么一点口舌之快,居然出卖了我啊!”
“多么可笑的理由,可是这个理由对于一个凡人来说是多么重要啊。”李弃同情地看着孔方,心中一痛,自己何尝不也是和孔方一样,在蜜罐里长大的,她看到的稀奇宝贝甚至比孔方还多还大,那么这样的一个孔方,定是和这个社会都是格格不入的。
紧接着,激动的孔方长叹了一口气,说道,“因为我的被抓,阿狼的投诚,狼狈盟就此解散了,抓得抓,死的死,流放的流放,大家都没有好下场,甚至有些官员为了报仇,把我们这个劫富济贫的组织说成是叛乱谋逆分子,当然,作为组织头领的我一定不会有好下场,不过我却抱着无所谓的态度,因为我虽然用了假身份,但是死前他们一定会证实我真正的身份,到时候父亲再恨我也不会让我死的,于是我满心等到他把我放出来的那一天,然而对我大打出手。可是我没想到,等到我的结局是——”孔方此时顿了顿,脸色变得异常的恐怖。
“是什么?!”李弃的心揪到了极点,这就是孔方的死,一直以来他无法释怀的伤疤。
“是lc处死!”孔方的声音渐渐的变了,“lc三日,千刀万剐。”
李弃听罢毛骨悚然,这是人设计出来的酷刑中的酷刑,没想到修罗居然用到了自己的儿子身上。
孔方顿了顿,闭上了眼睛,继续说道,“第一刀,谢天,第二道,谢地,第三道,露出了白茬茬的肉,滚出了几滴血,这是个好的开始,这刀要割得均匀,要等到我在最后一刀才要了我的命。李弃啊,便是每一刀,我都清楚的记得位置,记得那个痛啊,总共是几千九百九十九刀,总共三天?最后我的肉被扔到了地上,引来了无数老鹰野狗,这是他们的狂欢之日。你知道那是哪里吗?那里就是堕天之城啊,堕天啊,堕天,我甚至连堕天也不可能了啊!”
孔方把脸埋到了手中,声音渐渐地低沉了起来,“然而我胸前的肌肉都被割去了,失去了肌肉的约束,肠胃就好似窝在一个皮袋子里蠢蠢欲动,所有的心肝脾胃肉翻涌着,好像要喷涌而出,这不算是最痛苦的。”
说着孔方戏谑地苦笑了一下,又道,“那时我才知道什么是生不如死,施堂斋曾说过,五脏六腑各管一处,比如心主喜、肝主怒、脾主思、肺主悲、肾主恐,哎,于是在我死前,恐惧,悲哀,愤怒,五脏我已经去了其三,我怨愤地看着人群中的阿狼,眼中都留出了血泪,五官也便了形,头发了怨得白了。哎,也就是从那时起,阿狼就再也没有睡好觉了,他没有想到,我的结局是这样,他没有想到,所有人都拿我来做文章,我只是更没想到,我的父亲居然连身份也不验证一下就听信了谗言,哎,我的血肉是我父母给了,如今我已经还清了,再也不欠他什么了。”
孔方悲哀地说着说着,“第一天剐的肉上都现了俎,我的肉都烂了,可因为我三天不从不合眼,刽子手也就不愿挖我的眼睛下来,据说没闭眼挖眼睛是非常不吉利的,我看着所有人都在哭泣,地上的鲜血映着我白发的模样,仅仅只是三天,我已经完全不见了原来的样貌,痛苦已经让我变成了现在的孔方,我好想死,好想死,当意识已经模糊的时候,我听到有人喊住手,然而刽子手就倒在了我的前面,而我的头此时已经没有肌肉能让我抬起来了,我感觉有人替我松了绑,抱着成了血骷髅的我仰天大哭,我知道,抱着我的是我的父亲,为什么他不早来,为什么他要杀了我,为什么他要那么狠心,我怨愤地看了他最后一眼,心中有无数想对他说的话,可怎么也说不出口,况且我的舌头也割去了,也怎么也说不出来了,挣扎的我最终只能口吐血沫。那时我就只想死,一刀赶紧死去了。只见我的父亲咬紧嘴唇,将身上的佩剑一刀刺入我的胸口,我长舒了一口气,看着天空,脸上忽然被一股热血喷将了满脸,我知道那是父亲的血,因为我的血已经流干了,流尽了——”
孔方说着捂着脸,痛苦的啜泣起来,他的故事讲完了,然而这样的故事让他这个叙述者根本不堪忍受。李弃总算明白了,为什么现在的孔方总像带着一个面具一般,为什么他喜欢见死不救,甚至有时候会落井下石,因为他已经不敢相信任何人了。
“哎,李弃啊,我死时没人救我,我甚至被我最好的兄弟出卖,被我的亲生父亲杀戮,所以现在的孔方变成了你心目中的见死不救!其实我本就是那不得超生的亡灵,没有人能救赎我,没有人能超度我,你如何叫我超度别人啊。”孔方长叹了一声,便再也没有说话了。
这就是自己曾经最爱的小狐狸,曾经美好的小狐狸,然而千刀万剐之下,他变成了孔方,变成了怨愤的厉鬼,想到了这里,李弃心疼得想死,紧接着她紧紧地抱住孔方,将他的头埋入自己的怀里,渐渐的,孔方急促的呼吸渐渐地缓和了下来。
“其实,我喜欢的就是你,就是你的人,即使你是坏坏的,即使你变成了这副模样我也喜欢——”
李弃感觉孔方紧抱着自己的手又紧了紧。
“你也知道,我生长在那有苦无乐的魔方域,我见到了太多魔的苦难,看到了他们太多狰狞的模样,即使是我爹,他变成蛇的样子依然恐怖,可我不嫌弃,甚至是喜欢,就像是喜欢你一样,即使你面目狰狞,我也喜欢!”为什么喜欢,因为只有孔方愿意陪自己死,愿意和自己有那不离不弃的誓言,就像是自己被小狐狸捡到那般,“所以其实,我最该救赎的救赎你啊——”
“你——”孔方心头一震,早已是感动不已。
“既然如此,就让我看看你死前的样子吧。”李弃说着脱下了孔方的衣衫。
只看见孔方愣了片刻,正色看着李弃,不知想明白了什么,把心一横,脱下衣衫,脱下了原本已经重新有了肉身的皮囊——
尽管见到了无数的妖魔鬼怪,即使他们再过狰狞可怖,可一旦看见了这个血肉模糊的尸骨,李弃突然有了一种想吐的感觉,那是小狐狸啊,跟小狐狸天差地别的样子啊,曾经美好的风吴月暗这幅样子啊。
“害怕吗?”孔方穿上了衣衫,重新变回了地祇的模样,平静地说道。
李弃哭了,伸出了手,轻轻地摸着他每一根的肋骨,即使现在孔方成了地祇,有了新的血肉,但是这副残缺的尸体已经扎根在了他的心中,他甚至不敢脱下衣服,即使此时已是完好的皮肉,但孔方仍然会觉得自己支离破碎的模样就会活生生地暴露出来,这便是他死前最深的痛,是啊,谁没有过去啊,就是连李弃当年也不是尸骨无存的死去,便是连一点残缺的血肉都找不出来了吗?
李弃挨着孔方做到了他的身边,见他白白的头发长发劈面,这是鬼官的特色,就也如自己一般,心念一动,便捋过孔方的白发剪了下来,将自己一缕青丝编在了一起,这是个同心结是,男左女右结发,名曰合髻。
“我记得,浩瀚也有一个合髻,”李弃说着仔细的编了起来,这一黑一白的两束头发就这样一左一右地编在了一起,即使颜色不一,即使魏晋分明,或丑或美,或年轻或老,或生或死,不管怎么样,都紧紧的绑在了一起,怎么也分不开了。
“青丝系合髻,绾作同心结。”孔方忘情地说道,心中便再也没有了犹豫和害怕,那一刻,孔方觉得自己终于被超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