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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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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他结婚,他在台上,我在台下,看他亲吻笑靥如花的新娘。
①
我第一次见到他,是在大学入校的时候。
那会的他穿着白衬衣,牛仔短裤,一双运动鞋简简单单的。说实话这样的男生学校里太多了,但是最突出的还是在这座南方小城高出平均线太多的身高,我目测了一下,身高一米七八的我在他身边好像也只是刚刚齐到他肩膀。
尤其在他转过头之后,我很明显的听到周围刚入学的女生聚到一起发出了声音并不小的惊呼,于是我转过头略有不耐的看了一眼她们,于是她们更激动了。
好吧好吧...他在前面拖着一个对他来说并不大的行李箱,我对比了一下我手里的,默默的有点感叹老天爷的不公平。
鬼使神差的,我跟着他慢慢的走,走过传说中T大最著名的情侣长廊,走过在阳光下波光粼粼的人工湖,就连正午十分毒辣的太阳直直烤在我身上我都快要感觉不到了。
等他停在男生寝室楼下的时候,我也跟在后面停了下来,直到他上楼之后我才走到他之前站的地方,原来那上面写着寝室的安排,我寻了一圈才看到我的名字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再看看寝室号:305。三楼,不高嘛,顺便转身的时候瞟到了一个同寝室的名字:蔺珏月。好女性化。还有,他是蔺相如什么人?
我提着箱子冲了进去,先前的他也不见了,我只好叹口气当做一场自相情愿的邂逅。
找到寝室,推门进去,背对着我收拾床铺的是那个有点熟悉的身影。
他转过头,对着我露出洁白的牙齿,整齐的八颗牙映衬着完美的笑容:“你好,我是蔺珏月。”啊...还有酒窝。
我瞬间僵硬了,站在门口微微扯了扯嘴角,不漏一丝的紧张,熟稔的做出我最擅长的事情,好歹我也是交际小王子啊!“你好,我是林跃玦。”
我和他对上眼,突然一齐捂着肚子笑的直不起腰。
他走过来好哥们一样抱着我拍了拍我的背,爽朗的说了一句:“缘分啊!”
那一瞬间我感觉心跳都漏了一拍,我承认我心动了,就在那一瞬。
②
同系,同班,同寝,和任何的大学一样,我们寝室的四个十分迅速的成了无话不说的好哥们。
一起起床,通宵游戏,看□□,顺便讨论一下系里正点的妹子,一起打牌,喝酒,逃课。
好像就要这么混过去了,我侧过头看见专心打游戏的他的侧脸,出了神,直到耳机里传来队友对我的嘶吼和叫骂声我才发现原来我的角色又死了。原地,复活。
总觉得他不像表面上的那么开朗。
他睡我下铺,有一次我半夜爬起来尿急,下床的时候发现他并不在床上睡觉,害我想欣赏他的睡颜这个愿望都破灭了。
走到阳台,一开门就是一股烟熏味。我忍不住咳嗽了几声,没办法,我实在是忍不了烟味。
我知道是他。除了他还有谁呢?他其实是看到我了,但是他只是抖了抖烟灰,继续吞云吐雾。我没说话,捂着鼻子绕过他,先解决内急比较重要。
他一定有什么烦心事。寝室里因为有我这个讨厌烟味的人在,他们都很自觉的不在寝室里抽,要么去走廊,要么去阳台,反正在我的淫威之下他们都妥协了。他也是一样,不过没有烦心事的人,怎么可能半夜三更的不睡觉?
其实我也想过,他或许是上完厕所突然烟瘾犯了呢?不过这个念头在我看清他的表情之后打消了。
他都快哭了。我装作没看到他的表情一样,走过去大力的呼上他的背,“啪”的一声我都感觉我自己的手痛,如果我有透视眼我觉得我都可以看到他背后清晰的一个红掌印。
和平常不一样,他没有惊的跳起来,也没有大喊一声“卧槽你二大爷”。好吧我可以确定,他确实有心事。
“贱人...”“...”我觉得我是不是把他打轻了,他居然可以满脸委屈的盯着我可怜巴巴的冒出这么一句话。不过大人有大量,我不是那么在意细节的人,我只是接下来把他的烟掐了,而已。
我没说话,和他趴在阳台上一起欣赏犹抱琵琶半遮面羞射的躲在云层后面看不见颜色的月亮。我也不知道站了多久。反正大夏天的我觉得冷了,风吹的我有点凌乱,他也没说话,我故作矜持的装高冷,然后我就真的冷了,我在想他要是再不说话我就走了的时候,他含情脉脉...不对应该是幽怨的盯着我,就像我是那出轨的丈夫而他是独守空房的妻子一样。我瞬间鸡皮疙瘩就起来了。
“我失恋了。”“...”我去,你他妈什么时候谈的恋爱!
或许是看到我一脸吃了屎一样的表情,他贴心的补充了一下“暗恋。”
“...”我有点怀疑我的眼光问题,没看出来他是这么一个...没出息的人。
我继续用鄙视的眼光盯着他,他可能是不好意思了,偏过头不去看我热切的目光,叹了一口气开始讲述他的心酸暗恋史。
于是我都快听睡着了。十分狗血的青梅竹马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什么玩意,就是老套了我爱你,你爱他,他爱她。然后他最后发现爱的是你,于是你们在一起啦,我呵呵的站在一旁看你们秀恩爱啦。总得概括就是这样。
作为交际小王子我表示对身旁这位纯真的大男孩有着莫名狂热的调教感。我深沉的搭着他的肩,不重的拍了两下。“兄弟,我懂的。”其实我懂个鬼啊,我他妈是个纯正的gay啊好吗,身旁一帮狂热的女人都是我的好闺蜜啊...
总之之后我开始拉着他去各种联谊会勾搭妹子,虽然我总觉得我自己在作死的把他往各种妹子面前推,不过只要他开心也就无所谓了。
③
我和他的关系达到了除了不能上床不能亲吻其他啥都干了的地步。我很得意我是他最好的哥们。
嗯,哥们。
我们在一起睡过。我单纯指睡在一张床上,大老爷们的有什么不好意思,他这么说。于是那天晚上他光着上身在我右侧睡得香甜,我强忍欲望硬生生抗了一宿,结果第二天起来他看着我的黑眼圈还笑我做了春梦。是啊,是“春梦”啊。
我们一起洗过澡,天知道我当时看到他在我面前脱光衣服,六块腹肌露出来的时候我他妈当时就兴奋了好吗!我在浴室默默找了个角落,一脸绝望的看着他慢慢向我靠近,然后被他发现了我的欲望,还被他调侃色欲熏心想着系花妹妹。尼玛系花妹妹是我亲表妹你不是知道吗!
不过啊,真正最让我心跳加速的一次,还是那次在一堂大课上。
当时我和他手足无措的站在台上,一旁的女老师笑的奸诈,台下男生都在起哄,女生小声尖叫的拿出手机。
其实吧,只是因为我和他被老师叫到台上,要求我们亲吻。当时我都傻了好吗,幸福来的太突然啊!可是死不要脸的我依旧那副贱兮兮样子做出娇羞的样子,声音故意弄成尖细的样子,娇滴滴的说了句:“大人,来吧~”
其实平时我们经常这么开玩笑,甚至他们都私下叫我蔺珏月的小媳妇。可是那天我看到了他眼底的不耐烦和厌恶。
他还是抱着我作势要亲上来。我面无表情的盯着他,对上他的目光,然后将他一把推开,直接是逃离一样逃出教室。
女生发出失望的嘘声,男生们起哄喊着的“亲一个,亲一个”也戛然而止。我在教室外清楚的听见老师失望的让他回座位,他似乎说了一句:“哈,他好像害羞了。”教室里笑作一团。
后来我们当做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然后我也知道了,那天,他看到了他的女神,对就是他今天的新娘。
④
大四的时候,我和他被导师安排到一起,去两家公司实习。不,准确说是让我们选一家公司去实习。如果可以,我一定要回到过去打死那时当时死命让他陪我去那个公司的我。
是的,神助攻的我让他和他的女神很幸运的进了一家公司实习。我当时看到他女神一袭长裙及腰黑发随风飘扬的出现在公司门口的时候,我快要笑裂的嘴僵住了。
果然不出我所料啊,他十分没出息的双眼放光,在我面前发誓一定要把他女神拿下。我不好打击他,他虽然是所谓的暖心学长校草什么的但是对于他的女神,我是眼睁睁的看着他默默的守了三年啊。
他又嫌对我不够狠,一脸渴求的向我取经,各种泡妹子技能。我这么大公无私,怎么可能拒绝他?可我他妈哪里追过女生?哪个不是自己贴过来的?好吧...所谓妇女之友的作用就在此了吧。
我向各位女神闺蜜撒娇打滚卖萌就差卖身了才总结出“史上最全追女神秘籍”,当然,她们还以为我被哪个妹子掰直了。于是我帅气逼人的露出小白牙,我说“为了他呀,我什么做不出来?”然后我被嫌弃成各种没骨气。没骨气就没骨气吧,我乐意。
我乐意,所以我可以带他去联谊会只是为了让他走出所谓情伤。
我乐意,所以我可以笑着看他换了一个又一个妹子,可以笑着叫她们嫂子。
我乐意,所以我可以装成他的好基友替他挡掉那一个又一个倒贴上来的妹子。
我乐意,所以我可以替他收拾他欠下的情债。
我乐意,所以我依旧可以帮他追他的女神。
我乐意,因为这样我才能在他身边,作为最好的兄弟。
他终于还是追到了她。
那天他们手牵手十指紧扣站在我面前,郎才女貌,天生一对啊。
我哈哈两声,调侃了他两声,然后朝她鞠了个躬,我叫她嫂子。
抬起头我眼眶有点红,我说我没睡好,眼角肿了,揉的。
他私下说“媳妇,你还真给力啊,果然帮我把她拿下了!”他居然还叫着我们开玩笑叫的称呼,却让我觉得那么讽刺。我装作嫌弃的看了他一眼,然后冷冷的说“还叫我媳妇?你可是有真正的媳妇了,别让嫂子误会。既然你这么感谢我,将来怎么报答我?”
“嘿嘿嘿,放心啦,将来我和她结婚,你一定是唯一的伴郎!”
我谢谢你啊,给我这么牛逼的承诺,我真他妈荣幸。
⑤
嗯,事情的转折呢,发生在大四毕业晚会的时候。
我们整个系都参加了那个晚会,有情侣泪流满面的说着情话,那是即将分别的。有的情侣腻歪在一起说着情话,那是毕业后要结婚的。而我们这些冷静的单身狗只能默默的喝着啤酒。男的几个人抱着麦在嘶吼我的好兄弟,女的抱在一起哭的梨花带雨,看得我都不忍直视了,一个二个妆花的像女鬼。
出乎我意料,她居然来找我了。如果我没有喝醉,我清楚的记得他明明前两天才说他们毕业后准备结婚。
“你喜欢他吧。”她陈述这句话时,说实话我还被吓了一跳。
“诶,没有啊,嫂子,你开什么玩笑呢?”机智如我,立马开启装傻模式。
可是在我面前可是冷静的嫂子呀。她冷冷的盯着我,看着我笑声慢慢消失。
“嗯,对呀,我喜欢他,四年了。”我第一次感叹女人的第六感敏感的像爱因斯坦。
我不等她说话,自顾自说着。
我说,我从见他第一眼就喜欢他了。
我说我当时很想把他掰弯。我说我不忍心看到他将受到社会的谴责,这种痛我一个人承受就好了,犯贱的角色我来做就好了,他只要负责幸福就好了。
我说我就是这么恶心,抱着这样龌龊的想法在他身边呆了四年。
我说不知道他曾经和这样思想恶心的人同吃同住是什么样的心情。
我说我的心早都已经碎成肉渣了,可是只要他开心我做这些我都没怨言呀,包括追到你。
我说,我还是这么爱他,四年了。我说我就是胆小鬼,我不敢告诉他,我怕告诉他了,今后做朋友都是奢侈。
我说嫂子呀,你以后要照顾好他啊,带着我那一份,好好爱他啊。
我说,他最不喜欢洋葱,你应该知道吧,其实我也不喜欢,但是我就是想吃他碗里的,总觉得香一点。
我说他膝盖受过伤,冬天会疼,他又懒,你要经常提醒他带护膝,贴膏药。
最后,坚强如我,还是哭了,真丢人。我深知我和他毕业之后会各奔东西,不告诉他这些,起码告诉他未来的媳妇有这么一个帅比爱过他,也不过分吧?
我说,祝你们幸福啊,我不会再打扰你们了。
转身呢,我看到不远处一脸震惊的他。我愣了愣,又好像明白了什么。我像以前一样,走过去拍了他一下,在擦肩而过的时候大声的告诉他“傻逼,再见了。”又像是告诉我自己,再见了。
⑥
我回过神。看着他穿着帅炸的黑西装,一脸微笑的看着红毯尽头的她。
这是一年后了,一年之间,我离开这座城市,换了手机号。
我很惊讶他居然还会邀请我,我还以为他会躲我躲的远远的。
我有点失神的看着他身边空着的伴郎位,我还记得他曾说我是他唯一的伴郎,而今是,配不上了吧。
婚礼进行曲喜庆的响起,我麻木的勾起嘴角,看着他们手挽手站在牧师面前。
“这位小姐,你愿意嫁给你面前的男人吗?不离不弃....”“我愿意。”笑的真好看,那么幸福。
“这位先生,你愿意迎娶你面前的女人吗?不离不弃....”终于等到这一刻了。从这一刻起,他将成为别人的丈夫,未来会有一个可爱的孩子,他会当一个好爸爸。而我,不过只是他人生路上的匆匆过客,昙花一现,惊起一点波澜,最多成为一个他人生路上的意外,但总归会成为过去,他将回到正轨,和他面前的女人度过余生。我也该对这段青春告别了吧。从走上这条路的时候,我已经做好了孤独终老的准备。
“我愿意。”
他们拥抱在一起,互相交换戒指,接吻。
莫名我就红了眼眶。我随着众多宾客大声的叫着好,使劲的拍着手。手都快麻了,但又哪里比得上心里的难受?
婚礼进行曲一遍一遍的放着,我一杯一杯的喝着度数并不低的鸡尾酒。他们手挽手一桌一桌的敬酒,笑声传到我耳里,居然还会觉得刺耳。
我果然还是没能忘了他,我果然还是爱他的。
“喂,傻逼,你没事吧?”“啊?”
身后突然响起熟悉的女声。是她呀,我最最亲爱的闺蜜小姐,也是唯一和我有联系的人。不过...我专注的看着他,居然没有看到她。
“我没事。”我扯了扯嘴角,继续喝着酒。
她叹了口气。“行了,装什么呢,眼睛都红了。傻逼,你不知道你胃不好么,还继续这么喝?”她抢过我手中的酒杯,重重的砸在桌子上。
“听姐的,在他的婚礼上,你就算难受的要死了,也要摆出你贱帅贱帅的无所谓样。熬过了,今晚我陪你哭一晚上。”“滚,谁他妈说我要哭了!”不得不说我心里有些好受了,有娘家人在,我还怕什么!我可是比小强还能抗打击的林跃玦!
嫂子挽着他过来了。
他笑着过来,我端起酒杯给自己倒了满满一杯,连续三杯下肚,速度之快甚至没有给他反应的时间。
我嘿嘿的傻笑,我说“哥们,抱歉啊,这一年失踪了,哈哈哈,不过还好没错过你大婚呐,不过,啧,真他妈遗憾我居然不是你伴郎,你不准怪我啊!”
他微微一愣,随即反应过来,拿起酒杯微抿一口。我有些不解,他不是很能喝吗?他像是看出我的疑惑,微笑的握紧了身边她的手。
“她不喜欢我多喝酒,我呀,要慢慢戒了呢。”
啊,是吗。
“哟,总之呢,恭喜你啊,终于和嫂子结婚了,我也不会说什么,那什么吧,早生贵子啊,一辈子都要幸福啊。”
“我会的。”
你一定会的。我把五年的感情当成祝福送给了你,你怎么能够不幸福!
婚礼结束了。
我一个人没有给任何人打招呼,算是落荒而逃的走了。闺蜜小姐也不知道,因为我知道如果她陪着我,我还能不能愉快的哭了?作为男人的尊严!去你妈的尊严,都在大街上拿着西装外套不顾旁人眼光哭的停不下来了,还管什么尊严?
终于终于是结束了。我也想过,我要风风光光的出现在他面前,最好再带一个特有面子的伴侣。后来也想,我要牛逼哄哄的冲进去牵着他就跑,管他能不能反抗。或者又想,不如我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吧,不去见他,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不就是这个意思吗,后来仔细思考了一下,连相濡以沫都没有过哪有资格相忘于江湖?于是最后我还是怂爆的去见他。我想说我不是交际小王子了,请叫我自虐狂。
我当初怎么会知道,我会那么难受,那么心痛。我以为我可以很坚强,可是我忘了坚强久了,再坚硬的屏障也会裂痕的。在闺蜜小姐出现的时候,我差点就绷不住当场就哭了。
啊,怎么就走到江边了?
我坐在河堤上,晚风一吹脑袋好像也清楚些。抬头看了看天空,繁星闪烁,突然觉得河对岸灯火阑珊的都市,那么陌生,和我没有一丝的关系。我对这个城市最后的牵挂,在今天,已经彻彻底底不属于我了。
那么走吧,有多远走多远。
我才没那么脑残的说要跳河,虽然我有这么想。
我跑到火车站买了最近的一趟车。售票员问我哪,我犹豫了很久,我说离这里越远越好。售票大姐像看神经病一样看了我一眼,随意输了个地名,我也不知道在哪。
上车之前,我给闺蜜小姐发了个短信,我说我走了,晚上十一点二十的车,我很好,我没事。
走了,我最后再看了这个城市的夜景。还是那么美。再见吧。
“喂,现在好了,他终于走了,你满意了?”
“不这样,他又怎么能真的忘了我?我耽误他五年,终于是耽误不起了啊,这样也好吧?”
“啧,你说你们两个,明明互相喜欢,干嘛还这样,不告诉他真相?”
“我现在,又怎么敢给他未来?他是有明天的人,而我...呵呵,能不能过了这个月,都还是问题呢。”
“算了算了,你好好休息,明天我再来看你,你一定要给我好好的,你要是过了这一个月,给我把他追回来,听见没?”
“嗯,我答应你,如果,如果有奇迹的话...”那我一定会告诉你真相啊。
⑦
又是一年清明。
闺蜜小姐带着两束白菊花,一个人在大雾弥漫的早晨去了墓园。
脚步停在两座紧挨着的墓碑前。“啧,你说你们两个啊,活着的时候不能好好在一起,现在死了,却还是终于在一起了。”
闺蜜小姐把花束放下,拿了点水果摆上,打开两罐啤酒倒在地上,自己拿出一罐一口气喝到底。
“你说怎么就这么巧呢?林跃玦啊,你就不该坐那趟火车,不然就不会脱轨,不会侧翻,不会被压在车厢地下了。诶,蔺珏月,你俩没心灵感应我还真不信,第二天你就直挺挺的杵在停尸间了,不过也算好吧,你俩也算在一起了。在那边一定要好好的,一定要幸福,把你们今生没能幸福到的事情全都幸福的做一遍,知道吗?慢慢喝吧啊,姐姐就先走了。”闺蜜小姐站起来拍拍屁股,直直的看了看墓碑上黑白照片里两个帅气的青年,还是没忍住哭了出来。
闺蜜小姐身影渐渐消失在雾里,一切重回安宁。
墓碑紧紧挨着,两张照片按闺蜜小姐的强烈要求,稍稍靠近了些。
那些年所有的情深意重,终于都化成一阵风,吹过,消失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