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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旭旭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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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郁闷至极!工作很不顺,接连三个月没有业绩!其实我很努力,几乎达到忘食的程度,就差废寝了。然而就是不签单。
也许我不适合销售二手房。
以前一起做房地产销售的朋友进进推荐我去庄河市一商品楼盘做销售,于是我毫不迟疑地过去了。毕竟有过一年多的商品房销售经验,已经比较顺手了。
这个售楼处不太大,连办手续的人员,一共也就十几个人。销售经理叫旭旭,是以前同事的同事,在房地产方面,我们是师从一门,她比我小两岁,不算漂亮,但确是个很有心计的人。
适应了一下环境后,我马上投入工作,很快就签单了。这里的售楼员都是没有太多经验的,而且公司人事关系也不复杂,我在这里干得很是顺利,压抑了很久的心情也渐渐有所好转。
售楼处有两个负责签合同办产权的人,一个是善良稳重的菊儿姐姐,一个是心直口快身高一米过八的大白。他们看我工作积极,性格随和,很愿意和我接触,有什么大事小情的也会尽力帮我解决。我自然也喜欢和他们在一起打打闹闹,因为不用忌讳什么。
随着时间的增长,我渐渐也听到一些有关这个经理旭旭的事情。
一年前旭旭刚来这个售楼处时只是个普通售楼员。当时这个楼盘销售经理是开发商的一个亲戚。那个经理利用工作之便,将几个门市房以超低价格卖给客户,从中赚取大量好处费。而这个客户开始是旭旭接待的。看着经理以这种黑暗手段大批敛财,而自已却只得到了正常的一点销售提成,心里很不平衡。于是她与当时正在追求她的同事阿柱一起,把那个经理告到开发商那里。
说来似乎有点复杂。那时还有个重要人物,也是开发商的一个近亲叫阿德,此人已有家室,但却常被人发现他和旭旭去幽会。旭旭所以敢大胆揭发,也是有阿德在后撑腰。
果然如旭旭所愿,那个经理被革了职,借助阿德在开发商面前的顶力推荐,旭旭顺利登上经理宝座。
当得知旭旭和阿德的关系后,阿柱很是痛苦沮丧。但是旭旭并不想回头。这样,阿柱离开了庄河。
而我,也就这样来到了庄河。
但是这个阿柱,和林林现在刚交上的男朋友阿柱,是不是一个人呢?也许是同名吧。
不过,我还是想确认一下。我给进进打了电话。进进说确实有阿柱和旭旭这两个人,他们在大连一起工作时就已经确定为男女朋友关系了。但进进说她不喜欢旭旭这个人,旭旭精于算计,和阿柱是完全的两类人,而阿柱太迷恋她了。
哦,原来如此。世界真小。我不禁感叹。但我不想对林林说起这事,毕竟都已经过去。
林林说她的感情进展得很顺利,阿柱常带她去逛逛商场、吃吃西餐、喝喝咖啡,还会烧几个小菜给她吃,甚至一天晚上不打半小时以上的电话就像少点什么东东。言语间,林林充满了幸福。
我很高兴林林能找到她的爱情。但我又有种莫名的担心。因为在闲唠嗑时,旭旭曾说过一句话:“我得不到的,别人也别想得到。”当时我听了,感到脊背直发凉。不过对于阿柱和林林,她应该不会做什么吧,当初是她绝情地踢开了阿柱,现在阿柱有了自己的感情,她也不至于非要从中作梗。
但是,如果真按旭旭所说,那阿德的家庭岂不是很危险?阿德的妻子、孩子不是很可怜?为什么现在这个社会,有那么多人喜欢破坏别人的家庭呢?究竟什么是爱情呢?难道有了爱情就可以为所欲为么?你的感情至高无上,难道别人的感情就可以肆意践踏么?你付出了没有得到,你觉得对你不公平,那么你夺人所爱对人家就公平了么?有人说男人花心女人贪财是社会造成的,自己做错了事怎么能归咎于社会,责难于别人?社会是由人来组成的,没有个人的错误积累,哪有社会的败坏风气?归根到底还是他自己的错。
可是就有那么一些人,把头一昂:错就错,有什么了不起?你能把我怎么地?
我无奈。人和人就是不一样的,社会这么大,当然什么样的都有了,难道还想要求所有人都温柔善良?都和平共处?或者所有人都恶贯满盈臭名昭著尔虞我诈为利是图?显然不可能。那么就由他吧,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路,他们可以选择他们喜欢的方式去生活。
我也有我自己的方式。
待续
2007.07.30 2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