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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遇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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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的正午,格外闷热烦躁。
躺在路面上的哈巴狗吐出了舌头,空气仿佛都凝固了,这样的天气,昏昏欲睡。
街道空旷无人,惟有榕树上的知了依旧唱着那首单调而枯燥的曲子。
各个中学门口,人满为患,车辆的鸣笛声、谩骂声和道歉夹杂在其间,道路上车水马龙,堵的稳稳当当。
随着一道铃声的结束,学生纷至沓来,如同罐头中的沙丁鱼,涌了出来,道路上越发嘈杂起来。
她夹杂在人群中,挤着挤着,终于出了大门。
红绿灯,从黄变红只需三秒,只好停住了脚步,从红到黄却需要几十秒。身后不断传来探讨考试中的最后一道题的声音,今天是报名后第二天,周车离他们却迎来了入学考试,最后一道题是一次函数动点问题,很有水准。
“车离!”后肩被人给拍了一下,准备回头看,险些车子倾斜就倒地了。
“丁于,不要拍我的肩膀,很痛的。”周车离扶好自行车,转过身说。
“知道了,走吧。听说我们班毛毛考试时,题誊错,在答题卷上错位了。” “好惨,岂不是得丢个几十分,最后到底有没有改过来呢?”
转头问时,正好看见一个熟悉的侧脸。
是他。
隔着一条马路,她和他对上了目光。
他们之间中间隔着的不止是马路,还有那段洪荒岁月。
余宜言,说好的再也不见呢,让我独自一人孤独,不好吗,我的太阳,已经远去。
你回来,我的思念,我的遗忘,算什么呢。
再一看,他早已淹没在人海中。
丁于扯了扯周车离的袖子,见她走神,便随着她的角度去看,但只看见拥挤的人群,便大喊,“周车离!”
“啊?”
周车离一眼茫然地看着丁于,“走吧。”
回忆就像崩了堤的江水,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余宜言,这个在她记忆里占了一大半的人,许下承诺的人,到最后也丢下了她,留下她一个人,孑然一身。
曲终人尽,散了的宴席,散了的人,随风散去的歌声,丢下我一人,抓着回忆不放手。
那年,成绩刚公布出来,她便拿着成绩单,欣喜地跑到他面前。
“余宜言,我的分可以过兴阳中学的分数线!”
“车离,对不起,我不打算去兴阳,我会去市一中,再见。”余宜言冷淡地说。他没有再多说一句话,然后转身就走,没有回头。
最后一年,为了和他在同一所中学,她拼了整整一年,挑灯夜战,可是最后呢?
那天是一个晴天,大好的晴天,她本以为这是一个好预兆,意味着她会考上兴阳,意味着她和余宜言将来同在一所中学,他们会一直在一起下去,一定是这样的。
晴天是个骗子,只会骗人,明明是阳光的讽刺,却装成温暖的光束。
阳光变得刺眼,它灼伤了眼睛,才会让自己出现幻觉。
不会的,余宜言怎么会丢下我,一定是我听错了。
她拼命地揉眼睛,眼睛火辣辣地。
三伏天,本应感到热浪滚滚,可浑身像浸入冰河中,凉到心头。
他的背影坚决,没有一丝拖泥带水。
那抹格外刺眼的阳光洒在他的身上,于他,他迎光而行,朝着他所谓的市一中而去;于她,却是逆光。
阳光直直地照在他身上,要把所有热量都给他,格外地好看,也显得格外地苍白。
那天的记忆就像一张黑白照,他却是那张照片唯一的一抹亮色,可是那抹亮色也慢慢地发白起来,黯淡下来,与周围毫无异色。
自从那之后,她再也没见过他,直至夏天过去了,也没有见过一次。只是从他人口中得知,他全家都搬去了市里,从此了无音讯。
再见,不过是再也不见,那些说好不再见的人,此生恐是难再见。
余宜言,你将所有关于你的痕迹给抹去,唯独忘了我的记忆,一起走过的街道,一起走过的时光,留下我独自黯然神伤,独自悲伤。
许下的承诺,说好的保护,已作废。
余宜言,她从未真正的认识过这个男孩,这样一个泰山崩于面前而面不改色的男孩,怎么不会狠心的抛下她。
她在他生命中明明只是一个儿时玩伴,也许只是一个死缠烂打揪着他不放的跟屁虫,也只是他漫长人生中的一个不重要过客而已,而已。
他却是她无法割舍的那个人。
如果问她一生中最重要的三个人,无论何时,她都会回答,外婆,余宜言,自己。
漫长人生,过客无数,唯不愿你我成为彼此的过客。
他太高,她便踮着脚尖去喜欢,让自己可以够得上他。可是没有人告诉过她,踮着脚的喜欢,太卑微,太容易让人忽视,太累了。
她还没累,她还未道放弃二字,而他早已亲手把她推出他的世界。
她和他本是两条本不该有任何交际的平行线,会像很多人那样,直走直过,最后相安无事。
一次可笑的英雄救美事件让他们有了交集,这交集本是错误的。
错误总会纠正,这样挺好的。
她从小与外婆生活在一个小县城中的小镇,离市里并不远。
父母常年在市里工作,年轻正是打拼的时候,于是在她的童年里没有父母一丝一毫的影子,有的不过是每年过年时他们所寄来的一摞压岁钱。她那自以为是的父母,以为有了钱,有了书,她,就能成为他们所希望的清秀文雅的女孩,而他们不需要再去给予一丝一毫的关心。
外婆的小镇里只有几条巷子,几条街。每家每户多多少少会有孩子,都是熟识的老邻居。
小县城里没有大城市高楼大厦的繁华,没有大城市的商场,只有街道上一家家商铺,经营着小本生意,每天下午,日头正晒,树下一张张桌子,老人们喝着茶打着麻将,“一筒二条”的声音传遍了大街小巷,大多孩子的父母是在不远处的工厂里上班,抱着铁饭碗生活着。
小城虽小,却五脏俱全,但终究比不上市里。
小时候,一群熊孩子整天跑得鸡飞狗跳,隔三差五,就爬到某家的树上,摘着枣子、苹果,这家人一吼,他们的父母就赔礼道歉,拎着熊孩子回家。
她遗传到父母优良基因,长得白白嫩嫩的,又是个女孩,不像那群熊孩子。邻居们都喜欢她,经常塞给她几颗糖。
熊孩子们就不乐意了。
为首那个记不清叫什么名字,长得壮壮的。
熊孩子们天天跑过去跑过来,晒得跟煤炭没两样了,又黑又壮,一看就不好欺负。
经过熊孩子们持久的商讨后,他们决定让他们老大上阵。
老大昂首挺胸,气势昂昂地走过来,用那刚从煤炭里出来的手揪了她。小孩子脸软软的,嫩嫩的,还带些婴儿肥。老大揪了好几次,她也不哭,只是白嫩嫩的脸多了几道黑色痕迹,跟花猫一样。
生活真是言情。
正好在这时,路过的余宜言正好撞见,正好路见不平一声吼,拔刀相助,特威武地推开老大,这样的画面,正好在她记忆里留下很深的痕迹。
没有奇迹发生,然后余宜言挨揍了。
余宜言挨揍后,咧着嘴,嘴角还有淤血,被揍得鼻青眼肿,露出一口白牙,中间还缺了两颗门牙,笑着对她说。
“别怕,有我在,以后我来保护你。”
漏风的话语有些含糊不清。
后背无人,怎敢柔弱。
她身后只有外婆,不能像别家的孩子犯了错被家长拎回去,虽然那些人跟在家长背后,哭得面目全非,她还是羡艳。
不知道为什么,当时他的样子很丑,却让她觉得格外好看;那简单的一句话直击她内心,叩着她灵魂深处。
她哭了,哭得很厉害。
他的承诺,让她觉得自己并非一个人,还有除了外婆以外的人关心自己,承诺会保护自己。
坚硬的龟壳瞬间瓦解,柔嫩的心明明保护的很好,自己保护自己挺好的。
如今,她不需要那层外壳。
她开始跟在余宜言的周围,余宜言也信守承诺,每次都挡在她的身前,她都快忘了,她曾可以保护自己。
再后来啊,她喜欢上这个可以保护自己的男孩,尽管年幼,尽管后来的他忘记了承诺,尽管没有人会记得曾有一个小男孩信誓旦旦地许下一番承诺。
她的喜欢,不曾掩饰过。所有人都记得周车离喜欢余宜言,是很很很喜欢,永远的那种喜欢,她也认为会是永远。
他的离开,对她而言,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打击,终究也带走了她所有情绪。
他的承诺,他早已遗忘在时间中,没有人记得,曾有一个人笑得很傻对她说,我会一直保护你。
承诺都是骗人的。
他走之后,她没有再去见任何一个同学,怕他们一开口便是余宜言这三个字。
她想,你看,余宜言,我对你的喜欢,我对你的穷追不舍更像是一个讽刺,讽刺我的自作多情,讽刺我的自以为是。
卸过壳的乌龟,伤的越发厉害,柔嫩的心血肉模糊,全是碎片,却又一点都不疼,重铸起硬壳,愈发坚硬,抗拒所有关心,只剩表面上的客套。
幸运的是,现在这个班里没有一个是曾经的同学,她开始把关于他的记忆一点一点尘封起。
明明他都离开两年了,明明她都没有再想起过他。她都以为,自己已经学会波澜不惊,可以泰山崩于面前而面不改色,自己已经忘得一干二净。
自己已经可以直视她对他的喜欢。
可是今天,隔着一条道路,看到他的身影,记忆就如开了闸的海水涌来,止也止不住。
余宜言,你看,隔着道路,我都这样,若你站在我面前,我岂不是溃不成兵。
“宜言饮酒,与子偕老。琴瑟在御,莫不静好。”
诗经里这首诗是她最喜欢的,宜言饮酒,温润的字眼清晰地吐出,亦如他。
初三的日子,是忙碌的。明明没有正式开学,卷子便已经漫天遍野似地洒落下来,紧接着,生活开始有条不紊的进行着。只是除了今天这场意外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