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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不起我爱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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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我爱你
我本来是一个很喜欢酒吧的人,可当我再次坐在散台上喝我熟悉的红酒时,已找不来那种静如止水的感觉,那红酒的味道也变了质.虽然这间酒吧还叫“记忆”――
四年前
我不是那种阳光型的女孩,我不喜欢打份得青春洋溢然后潇潇洒洒地走在大街上,我认为那样的生活很乏味.于是,我爱上了黑夜,更是爱上了那只属于夜间的休闲—泡吧.
“记忆”酒吧就在我家附近,仅仅隔了一条马路而以,我从没想过在家门口还会有什么奇迹发生,然而,我错了,因为一向低调消极的我竟然十分轻易的就被一阵笛声给感动了.从此,“记忆”便成了我的第二个家,而我来“记忆”的理由也多加了一条—想听听那同样属于黑夜的笛声.
……
“记忆”酒吧
“我可以坐在这里吗?”一个男孩的声音在低着头的我的上方响起.
“不可以.”我头也没抬的回了一句.可是,我却听到了他坐下的声音,“我说过不可……”我的话没有说完,因为我分明地看到坐在我面前的正是那个吹笛的男孩.
“不要这样排斥好不好!”那男孩说,“我知道你爱听我的演奏,就像我爱看你的样子一样.”
我想,如果这些话从其它男人嘴里说出来,我一会豪不客气地赏给他一个耳光,可此刻我却没有,只是仔仔细细的把他“检查”了一遍: 眼睛很大;鼻子很高;嘴很漂亮;皮肤很好;气质不错.总之,是个帅哥.
“看够了吗?”他终于耐不住问了起来.
“够了.”我没多说.
“那......评价如何呢?”
“你很在乎别人的评价吗?”
“不,我只是很在乎你的评价.”
“可我们并不认识.”我惊讶于他的话.
“你很美.”
我再一次为他这种至少我认为语无论次的话语而感到不可思议.
“我叫肖凯,以后我们就算认识了.”说过之后,他便走了,回到台上继续他的演奏.我一直都认为自己是一个很奇怪的人,可直到今天我才知道,原来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个比我还要莫名奇妙的人-叫肖凯.
从此,每个属于“记忆”的黑晚都有他的陪伴,时而聊天,时而喝酒.常此以来,我不得不承认,肖凯已经成为了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很高兴他能够出现在我原本枯燥的生活当中,但我却从不说出口.只是一如继往地听着他深情的演奏;一如继往地喝着我喜欢的红酒;一如继往地用奇怪而又简短的语言与他搭着话.
我的钱夹里放了一张肖凯的照片,是在“记忆”的舞台上照的.一天中午,在单位摆弄钱夹时被邻坐的同事发现,他开玩笑地说:
“哇,好帅呀!你的男朋友?”
“不是,别瞎说.他是一个吹笛的演员,是我的偶像.”我解释着.
“你的偶像?别逗了,你不是只喜欢BOB心跳男孩吗?”
“多一个也无所谓!”
我本无心多说,可他似乎上了瘾,索性拉过椅子坐到我身边:
“我说杨杨,拜托你有点反映好不好?你才21岁耶,本科毕业,别人羡慕你还来不及呢,你干嘛冷冰冰的,总是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
“噢?是吗?”我没想到他会这么说.
“你说呢?”他笑着崇崇肩,走开了.
其实,我也不想这样,可是,自从我那个青梅竹马的男朋友离我而去之后,我就变得看一切事物都是灰色的.我清楚地记得他临走时对我说的一句话:
“杨杨,你太惹人了,就像一支百合,一支属于众生的百合,我发现自己始终都抓不住你的心.”
于是,他就这样走了.于是,我也就这样变了.
……
好经典的曲子,虽然叫不出名来,可我爱听.
“小姐,来杯红酒.”肖凯又坐到我的面前了,“怎么样?刚才的曲子好听吗?特地为你吹的.”
“谢谢.”
“怎么这么久了,你还是这样,对文字这么怜惜,对感情这么保守.”肖凯笑着说.
“没有.”
“你看,还说没有.”他摇摇头,“我真搞不懂,你为什么这样奇怪?而且,直到现在你都没有告诉我你的名字.”
“你根本就没有问过我啊!”
“哈!好,算我错.哎!说点有趣的吧!你觉不觉得我很像一个人,就是BOB里面的那个眼睛最大的阿喆.”
“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心跳,喜欢阿喆?”他的话总能让我感到吃惊.
“有一次你的手袋忘在酒吧了,还记得吗?”
在他的提醒下我隐隐约约的有了点记忆.
“我发现,拿到了服务台,不小心从里面掉出了一张带子,是BOB的,而且我发现,里面的歌词有很多都被你勾划上了,后来,我听了那张卡带,之后才知道,那被你划上的歌词全都是那个叫阿喆的男孩唱的.哎!说真的,你看我到底像不像他?”
“不像.”我仍是不带任何感情地说,“一点都不像.”
“是吗?……”他有些尴尬,“我觉得你和BOB一点儿都不帖边儿,两种感觉,真不明白你为什么会迷他们?”
他不会知道的,就因为我属于黑夜,我才会去找那四个阳光男孩来填补我空虚的晴空.我没有再和他说话,低着头喝我的酒.
“我很喜欢你,你喜不喜欢我?”
“不喜欢.”我说得有点伪心.
他顿了一下,走开了,没有再看我一眼,我高高地仰起头,怕那早已含在眼里的泪不争气地落下来.
这天,我走得很晚,结帐时,服务生给了我一封信,说是肖凯让他转交的.我没有说什么,接过来离开了.回到家后,我将那信扔在了抽屉里,没有去看.我想我从此不会再去“记忆”了,因为,我所要享受的那份宁静已经被打破,那里不再适合我了.于是,我继续着我的生活,上班、下班、吃饭、睡觉,华灯初上时在家听音乐打电脑,我几乎把“记忆”遗忘了.直到有一天,我在回家的路上碰见了那里的一个服务生,他友好地向我打了招呼, 我也冲他笑笑,礼貌性地聊了几句.
“好久不见了,‘记忆’还好吗?”我问.
“谢谢您的关心,还不错,每天都是高朋满座,老板还给我们加了工资呢.”
“是吗?……”我顿了一下,“那……那个吹笛的肖凯还在那儿吗?”
“肖凯?他已经辞职了,在你不再到“记忆”来的第六个晚上.”
“哦!”我没有再说下去,到家了,和他说了再见之后便匆匆地进了小区.
我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问起肖凯,更不他为什么会离开“记忆”.一种不好的预感出现在我的脑海.我开始不安份了,开始到处打听他的消息了.后来,“记忆”的老板对我说,肖凯临走时说要去寻找他的梦,他说只有找到了,才能出人投地,才能让他喜欢的女孩幸福.他说肖凯有一阵子到处拿着一张照片,一张四个男孩儿的照片,指着一个红头发的到处去问人家跟他长的像不像.
我哭了,没有原因……
几天以后,我向公司争取到了一个出差的机会,去加拿大考察一块儿楼盘.我想异国的风情应该能让我放松一下吧!我努力地工作、学习,也努力地去感受加拿大的一切.然而,我却总会想起肖凯,总会想起他在“记忆”吹笛的样子.我发现,我好像对他……
回国了,老板对我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这使我感到了一点安慰.开过会回到家时已是深夜,发现电话里有一段录音:
小姐,您好.请原谅我在你曾忘在酒吧的手袋里记下了你的电话.我是同肖凯一块儿演出的键盘手阿健.明天是肖凯的葬礼,你来吗?我会在“记忆”等你.请你早上七点之前到.
我惊呆了,什么叫葬礼?难道肖凯死了?不会的,他不是去找梦了吗?我几乎昏倒.
第二天,我去了,迎接我的,是肖凯的骨灰.阿健告诉我说,肖凯很喜欢我,直到他走的那天还说很喜欢我.为了能够让我重视他,他要去做歌手,去拍MTV.没有钱,他就去私人的血站卖血.结果,未消毒的针头使他染上了爱滋病.他心灰意冷,开始吸毒……
天哪!又是一份美好从我身边悄悄溜走.站在他的照片前,我喃喃地说:
“我叫杨杨,21岁,我认识一个长得很像阿喆的人,叫肖凯,我喜欢他.”
……我翻开了被我放在抽屉里的信:
虚幻中,你是最美,美的罪恶,美的残酷,美的-杀人不见血.木棉落了,季节过了,再也找不回似曾拥有的一切一切.当抬头看到那一轮月时,就证明,今天的太阳已不在,就像那木棉花不能常开一般.失去的,得天到的,给予的及醒悟的,都在那一刹那再现于世间.爱的另一而是遗忘-你说的、我说的.逝去不来,人走茶凉空悲切.理由已不需真,只需有,谁都会明白你的快乐我的忧伤.斑驳树影中,熟悉的人群中不再有我.是的,无法面对那一方晴空的是我,我只有随着那木棉花飘落在地,只有伴着那太阳光东升西落.
……
四年了,我不再喜欢黑暗,也不再沉迷酒吧.因为,我现在的男友是一个如阳光般明媚,星光般灿烂的舞蹈演员,而且,就在去年,我们—结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