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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眷鸟,未归林(一) ...

  •   我发誓,我天生是个骗子,所以我不是真正的骗子。
      十七岁的我,不论是烈日还是暴雨只要是白天都要穿梭在西凉镇的大街小巷,带着我的劣质首饰骗取少女和少妇的钱。当然,到了夜晚我更不会停止我的骗子职业,就像现在一样:昏黄的灯光下,寂寞的我,在写着一封骗人的信:
      我很好,勿念.
      虽然只有短短的几字几笔,但那个离开了我半年,六个月,182天的少年就不会担心我过的好不好了.不会只因做了一个噩梦就翻山越岭的来到我身旁就为看我一眼,却被我拒之门外;也不会因为我的坚持与决绝在门外淋了一整夜的雨,后来被发烧送进急救室也没有看到我的身影。
      但是,你要知道,我是个骗子。你在门外站了一夜,我就在房间里哭了一夜;你在急救室昏睡时,我也在门外守着你。你醒了后,第一句问的是:林染呢?林墨啊,原来世界上不只我一个骗子,他们也是。
      所以,他们骗你说我没来看你是假的。其实我一直都在啊,我也想在你病床旁握着你的手,我也想看你微笑,听你说话。可是他们不干,他们说两年未到,我若违约,就再也见不到你。你说,我怎么舍得。所以,我忍着忍着忍到我可以见到你的那天,你也一定要等我。我会在你看不到的地方过得很好,你也一样。

      “抓住她,快啊”听到背后的呼声离我越来越近了,我想跑得越来越快,就在我自己都以为我要飞起来的时候,却撞在了一面墙上,然后差点倒在地上了,还好墙接住了我,不过好像不是一面墙。
      因为他说话了:“靠,什么东西啊,撞疼老子了。”
      我看见他那愤怒的表情,再指向后面追我的人说:“是他们嫉妒你长得好看,指示我干的,我是无辜的。”一说完正准备开溜时,那面墙却抓住了我,双手放在我的肩上,露出八颗洁白又整齐的牙齿说:“不要轻易的认为人人都是脑残,乖。”还没等我缓过神来就真的把我像推一个东西一样推向了追我的人手里。
      “死丫头骗子,把刚刚骗我女朋友的钱交出来。”是的,我今天下午把我的劣质产品卖给了西凉二中的一些少女们,可我真的不知道哪位少女是眼前这位小哥的女朋友啊。
      看见他们人多势众,那面墙也看够了戏要走了,我可不能就这样结束了,我还没见到林墨的,我只能使出我的绝招了,于是我梨花带雨的一哭到:“是的,我是骗了你现任女朋友的钱,可我还不是为了我们的孩子啊。”眼前的小哥一脸茫然,趁着路人越来越多,那面墙也犹豫之时,我也不顾什么形象演的更卖力了,“强子,我才十六岁啊就怀了你的孩子,你却不管不顾的又和别人好了。我还是一个学生啊强子,你怎么能不管不顾呢?”
      “疯女人,谁叫什么强子啊,你真是,我.....”看到这位小哥无奈的抓着头发,惘然不知所措之时,我还不开溜才是真正的疯子呢。所以当我以飞一般的速度冲出人群时还外加了一句:“等孩子出生了我不会让他知道他爸爸是个负心汉的。”
      那天是我和他的第一次见面,我一直都在逃跑,不曾回过头,所以我也不知道他曾这样的注视过我的背影,也曾希望我能够回头望他一眼。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不追我,也不喊我停下来,就像我从不知道有一个人一直一直的在我身后一样。
      这个世界有很多疯子,也有很多骗子,疯子不知道为什么疯,骗子不知道为什么骗人。就像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骗林墨。林墨也不知道我在骗他,所以好多事都找不到谜底;好多人都回不到过去。就像我再也回不到西凉二中去贩卖我的劣质首饰,不过我相信天无绝人之路的,这个小镇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西凉二中在西凉镇的最北边,而西凉镇的最南边还有个西凉一中。以后西凉一中的少女们就成了我的上帝,难怪有首歌叫Gad Is Girl,现在我总算是明白了。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带着我的首饰屁颠屁颠的往楼下冲,到了楼梯口才发现有一个周围散发着金黄色光芒的影子驻在那里。这让我想起了一首诗:
      “我背着太阳,面向你,你看不清我,总觉得我神秘,总有一天你会发现我善解人意。”
      原来这个神秘的影子就是林墨啊,那个我想见却不能见的林墨,那个善解我意的林墨啊。我的首饰全散落在了地下,当林墨缓缓的弯下身来伸出他修长的手拾起我脚边那些散乱的首饰我才不敢相信的吐出两字:林墨?
      “傻了吧?”这个十六岁的少年就那样又出现在我的面前,像从未离开过一样。我真的傻了眼,所以我又很混蛋的问了句“你被你爸爸赶出来了?”是的,是林墨的爸爸,都可以做林墨爷爷了可确实是爸爸啊。可林墨的妈妈却是个年轻美丽的女子,但是不知道在何方了,可是林墨现在有个母亲,是个可以叫奶奶的母亲。是那个老爸爸的妻子,是个很凶很可怕的富婆婆。
      “果然傻了呢,我要是被赶出来的衣服怎么这么白?脸上怎么没有巴掌印?”林墨一脸笑意的望着我道,可真是好看啊,衣服也是白的呢。但是林墨不可能就这样完整如好的出现在我面前啊,他的爸爸恨不得来场车祸让林墨失忆,谁都可以记起来但就是不能把我记起来。因为我总会让那个乖戾的宝宝林墨失控,让林墨变得像一个有感情会哭会笑的人,变得不受林墨爸爸控制了的人。
      “我来是告诉我家林染一个好消息的”他边说边推着我往外面走,双手搭在我的肩上,他真的长高了,不再是那个需要我为他在夜晚驱赶夏天蚊虫,冬天里为他捂热双手的林墨了。
      “什么好消息啊?是不是你家林染长漂亮了啊?”我笑嘻嘻道。林墨突然不再推着我往前走了,而是停下来扳过我的身体面对着他。他一脸欣喜的说:
      “其实你很丑”林墨说完之后我作势要伸手打他,他见状立刻止住了我的手道,“行了,行了,为了我的生命安全我还是告诉你吧,其实是我家老头说只要你高考时能考上Q大,我们就可以一起上大学了,所以林染你现在可以上学啦,学校是西凉一中,老头已经给你办好手续啦,这周就可以直接去学校啦。”是的,在我高二时和我生活了十几年的林墨就被强迫接走了,而养育了我和林墨十几年的阿婆却在追林墨的时候从楼梯上摔了下去,后来每一次的站起都需要拐杖,而阿婆以往保姆的工作也被辞退了,靠着那些辞退金维持了一些时日,而我早就在阿婆那次的变故中自动退学了,从此靠我的坑蒙拐骗维持生活,虽然不富裕,至少是活下来了。对啊,活着见到了现在站在我眼前的林墨,活着就还有争取的机会,就像现在有了上学的机会。
      “林墨,要是我考上了你没考上的话我可是要到学校去找我的王子的”我发誓当我听到这个消息时我真的觉得生活给了我惊喜。
      “好啊,你去找你的Q大王子,我就去找我的灰姑娘。”
      “世上最美的灰姑娘就在你眼前干嘛还要找来找去,不嫌折腾啊。”
      “那世上对灰姑娘最好的王子还就在你眼前呢,你也不是不嫌折腾啊。”
      “那好啊 Q大见喽,自恋的王子。”说完我就送了林墨一个鄙视的眼神。
      “Q大见。”
      那天的后来,我带着林墨去见了阿婆,我们三个像以往一样坐在一张桌子上吃饭,我们有讲起很多以前的事。阿婆说我和林墨小时候每次吃完了西瓜就会把西瓜籽种在阳台上的花盆里,楼下面的那棵大榕树上也被挂上了我和林墨用绳子和木板做的秋千,还因为害怕晚上秋千被人拿走半夜起来上厕所时总会走到阳台去看一眼。后来秋千还是不见了,因为大榕树被政府挖走后在榕树留下的那个坑哪里装了暗黄暗黄的路灯,为此我和林墨特别仇视那根路灯,在路灯上用修铅笔的小刀刻下“还我秋千”四个字。以往的一切好像昨天才发生,但又好像从来没有出现过。
      林墨当天下午就被他爸爸派来的司机接走了,我回到家时阿婆给了我一个信封,告诉我说是林墨走之前留下的,怕我不要所以走了之后才拿出来。信封拆开后是一张支票和一张纸条。纸条上的字迹是林墨的写着“林染,要努力,努力到我的身边来”。
      后来,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梦里面的我穿着婚纱却没有出现在婚礼教堂,而是穿着一双阿婆用毛线织的毛线拖鞋走在一个下着雪的街道上,可能是我没看到过雪的缘故,梦里面的我伸手去接飘落下来的雪,但是本来洁白的雪一落到我的手上就成了红色的颗粒状,把我的手掌心烫出了一个黑色的洞。我有叫救命,但是周围的人都走得很快,没有一个人停下来回应我。甚至梦里面的林墨都只是和我擦肩而过,就在我以为没有人会帮我的同时,一个身影停下来蹲在我的面前,他把我被烫了的手慢慢的摊开,然后他用他的左手握住我手掌心烫伤的地方,在他手放开的那一刻,我的手不疼了,也没伤痕了。他的手却有一个黑洞了,但是他还是笑着,然后笑着笑着就不见了。最后就只有我一人在街上走啊走,走啊走,往一个自己都不知道的方向走。值得庆幸的是我走着走着就醒了,醒来后天也开始蒙蒙亮了,我也要重新回到学校了,那个久违了的学校,那个我以为我再也不会踏进去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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