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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诉离别 ...

  •   封忆和言初都很固执,两个固执的人碰到一起很容易两败俱伤。他们之中如果有一个人不那么固执,那么,或许会有一个温馨的结局。
      --题记

      二零零九年四月
      初中三年,封忆都在与言初的吵闹中度过。尽管她一次次的强调自己不喜欢言初,可言初每每都会无视她的话,自顾自的追求她。“我喜欢你是我一个人的事,并没有要求你必须回应我。所以,你不用忧心,等我坚持不下去的时候自然会放手。”言初是这样说的。
      因为言初的话,封忆放下了心中的愧疚感,想着总有一天言初会放弃离开。
      四月,离毕业还有一个多月。言初忽然对封忆说:“我要走了,想要辍学去打工。”
      封忆很是惊讶,在她看来言初的成绩一向优秀,考上重点高中完全没问题。尽管她一直都知道言初讨厌读书,可再怎么样也应该读到高中吧?
      “不管怎样,你也该把初中读完啊?”封忆紧皱眉头,不满道。对于完美主义者封忆来说,做事有始有终是基本。
      “你知道的,我这个人素来贪玩,不喜读书。能坚持到现在我也很惊讶呢!”
      “随你好了,反正与我无关。”
      封忆转身欲走,言初拉住她,“好歹也给我把话听完呀,要知道要不了多久你就再也见不到我了。”
      “再也见不到”让封忆徒增伤感,尽管言初被她各种嫌弃,可相处三年就算是只狗也会有感情,更别提人了。她停下脚步,转身直视言初:“你要说什么?”
      言初嘿嘿傻笑,挠挠脑袋,“尽管已经说过很多次了,可我还是要说。封忆,我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
      “我知道,不仅我知道,全世界都知道你喜欢我。”封忆无奈道,言初几乎是一天一告白,虽然没有全世界那么夸张,可全校都知道却是事实。老师们之前还有精力管管,后来根本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管都懒得管了,反正管也是白管。老师们对两人只有一个要求:必须保证每次考试都在全年级前五名。什么,造成不良影响?除了言初这个异类,年纪前五名大多都是书呆子,就连封忆也是,不是所有人都是言初。如果你也想谈恋爱,行,考上年纪前五再说。
      “接下来才是重点,封忆,我想,喜欢上你是我这辈子做得最对的一件事。尽管你固执、自我,有着这样那样的缺点,可我还是喜欢你。”
      封忆额头蹦出个“#”字,之前的伤感全被怒气所代替,冲言初吼道:“既然我这么多缺点,那你就不要喜欢好了!”我想,如果封忆不是淑女,后面一定是“妈蛋”之类的不文雅词汇。被自己的爱慕者细数自己的缺点,啧啧,言初你究竟是喜欢人家呢还是存心膈应人家?
      言初对封忆的愤怒完全不惧,正经道:“那可不行,我可是要喜欢你一辈子的男人。再说了,如果我不喜欢你的话,这世上就没人喜欢你了。你脾气那么差,又不是什么绝色美人,谁会受得了啊。”
      我去!我想此时封忆的心里一定是满屏的“草泥马”,请看她的现状→
      只见封忆几次深呼吸,勉强压制住怒意,而后笑得灿烂:“我想如果不是因为你整日像牛皮糖一样粘着我的话,我的桃花运也不会这么差,不至于初中三年一封情书都没有收到过,不至于除了你之外身边一只雄性动物都没有。”
      “嘿嘿”,言初嘿嘿傻笑,做无辜状。“都怪那些家伙没有男子气概,被我一吓就没了影儿。相信我,我的本意只是想试试他们对你的心意。”(确实是被你吓得没了影儿,不过是因为你的痴汉属性与占有欲,痴汉·言初·二货)
      封忆实在是被言初的厚脸皮给气着了,她不说话,实行“沉默是金”这一名言。
      果然,二货·言初看着封忆面无表情,弱弱道:“不过,你也不要伤心,虽然那些家伙没有眼光看不上你,但我相信我对你的喜欢一定能抵上他们所有人的喜欢。”你确定你是在安慰封忆而不是在补刀吗,二货·言初·补刀王?
      封忆不雅的翻了翻白眼,也懒得理会言初的白痴话,继续刚开始的话题。“那你打算什么时候走?”
      “那个呀”,言初边说边后退,在确定自己处于安全距离之后才心虚的开口:“其实,我是来和你告别的。”
      言初和封忆一样,固执、自我,一旦决定了的事情除了自己谁也不能令他(她)改变。不过不同的是,言初是个说干就干的行动派,而封忆,则是个得先做调查、计划,安排后路的未雨绸缪派。
      封忆已经连生气都懒得生了,“那么,既然已经告别过了,你是不是也该走了?”
      言初表情一滞,而后卖萌道,“嘤嘤嘤,封忆你不爱我了,竟然这么无情这么无义这么无理取闹。”(不,封忆从来没有爱过你,白痴·言初·妄想狂,而且,无情无义也就算了,无理取闹说的是你吧!)
      虽然已经习惯了言初对着她就各种掉节操、各种秀下限的白痴行为,可封忆还是被雷得不轻。你说你一酷小伙卖什么萌啊,又不是什么萌萌小正太?
      封忆满脸嫌弃:“你也给我差不多一点,再这么蠢下去你还有未来么?”
      言初正经道:“我的未来就是你啊,只要你不嫌弃我就行了。”
      “不好意思,我很嫌弃,非常嫌弃。所以没有未来的你是不是该去自杀了?”封忆从文静淑女变成腹黑毒舌女,其中最大的功臣非言初莫属。
      “我死了你怎么办?”(去找第二春,不对,是去找第一春。痴汉·言初你连封忆的第一春也算不上,高贵冷艳鄙视脸)
      “呵”,封忆冷笑,道:“我会把你的尸体切碎拿去喂狗。”(不浪费无公害么?真是不能更机智了。封忆女神,请收下我的膝盖。以后蠢基友再问我“我死了你怎么办”我就这么回他,不用怀疑,“我死了你怎么办”出自我的蠢基友,可更蠢的作者往往回答不上来,说多了都是泪……)
      许是没有想到封忆会这么回答,言初的蠢萌表情僵掉,石化在原地。
      看着可怜兮兮的言初,封忆接着道,“嘛,虽然你是个二货、痴汉、白痴!”(叫你卖蠢,哼,封忆女神,虐死他,幸灾乐祸脸)
      “咚”、“咚”、“咚”,言初连中三箭,一副快哭来了的表情。(喂,你还好么,二货·言初·痴汉·白痴?)
      言初那委屈的表情,让记仇·腹黑·封忆满意的点点头,“不过,我还是要感谢你!”
      小狗·言初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用“求抚摸(并没有)、求包养(并没有),求夸奖(这个真有)”的眼神看着封忆。
      “毕竟,这三年来,你给我带来了不少欢乐(封忆变成腹黑女的证明),让我过得很充足,很快乐!”
      听到封忆这么说,言初又嬉皮笑脸起来,“光是口头感谢多么诚意,起码来点实际的报酬。”而后快速凑近封忆,在她防狼般的注视下亲吻了她的脸颊。“谢礼,不谢”
      虽然很想揍言初,可看他那一副“任你处置”的表情,封忆只觉得好笑。虽然言初一向口花花惯了,可却很容易害羞。
      “那我走了”言初边道边后退。
      “嗯!”
      “我真的走了”看着封忆黑下来的表情,言初终于转身,“封忆,等着我,等我骑着白马来迎娶你(就算你骑白马也不会变成封忆的白马王子,永远的男配先生·言初)。还有,再见!”言初向后挥了挥手,而后毫不犹豫的迈步离开。
      “谁会嫁给你这个白痴呀?”封忆朝言初的背影吼道,而后声音渐渐低了下去,“再见!”
      言初的脚步顿了顿,而后加快脚下的速度,最后跑了起来。
      看着言初落荒而逃的背影,封忆低低的笑出声来。
      这就是言初别扭的关心方式,他永远是先想着封忆再想自己。放下脸面卖蠢卖萌只为封忆不因他的离去而伤心,是个白痴。

      言初走后,尽管封忆极力表现平静,可到底还是有些伤感的。初中三年,言初一直缠在封忆身边,忽然他离开了,封忆感觉很不习惯。可就在封忆习惯了这样的生活的时候,言初又出现了。
      那是中考前一天,封忆正在教室里复习备考。
      “封忆,有人找你。”传话的同学笑得意味深长。
      封忆感觉莫名其妙,但还是放下手中的书本走出教室。一走出教室,就看见那个说“再也见不到”的言初倚在墙上,一见她出现立刻就凑了上来。
      “封忆,好久不见!有没有想我?”
      “有”,在看到言初先是不可置信而后满脸笑容封忆继续道:“想着怎么弄死你?”
      言初的表情瞬间跨了下来,“要不要这么狠?我们可是很久未见了好吧?”
      “不是说‘再也见不到’了吗?你怎么又出现了?”
      “嘿嘿,因为我太想念你了,就忍不住回来了。”
      封忆感觉一阵烦躁,转身欲走,言初拉住她,将他一直拿在手上的盒子高举,“铛铛铛,礼物!我知道封忆你就要中考了,这段时间一定很累,所以特意买了礼物来犒劳你”
      封忆皱眉,她从未收过言初的礼物,言初这是又发什么疯?
      “诺,这是我好不容易才存够的零花钱买的礼物,你一定要收。”
      封忆不为所动,看着盒子上的“步步高”以及言初黝黑的双手,表情开始阴沉起来。在二零零九年手机还未全面普及,步步高的价钱在1500-2000左右,而那时农村孩子的压岁钱也是少得可怜,恐怕一年最多的零花钱加起来才五百左右。所以,言初做了什么不言而喻。
      看着封忆一直盯着他的双手看,言初忍不住缩了缩手。“那个,在家里干农活的时候弄成这样的。”
      封忆不语,抓住言初的右手,将它翻了过来。看着言初满手的水泡,心情异常复杂。“你干了什么能把手弄成这样?”
      言初还在手忙脚乱的单手拿盒子,生怕它一不小心掉在地上,听见封忆阴沉得能要吃人的声音,暗道不好。“那个,最近邻居家在修房子,去帮忙搬砖,所以弄成这样。”
      “呵呵”封忆笑容满面,“那些砖全是你搬的吧,不然能把手弄成这样?”
      “哈哈,是啊!”
      “你当我是白痴么?言初,说真的,我对你很失望。”
      看着封忆满脸失望,言初急了,“我去工地上干活了。想着你没有手机,所以就用工资买了一个。”
      “你应该知道,我是不会收的。”初中三年,言初送的任何礼物封忆都没有收过。
      “我知道,可我就要去H市(沿海城市)了,我的父母也在那边,所以逢年过节也不会回来,以后想要再见很难。所以,哪怕你不用这个手机也请收下,我不想要和你断了联系。尽管自私,可我想要你看到它的时候就能想起我,想要建立只属于我们两人的羁绊。”
      封忆愕然,骂道“白痴”。
      “我知道,花了三年时间都没能让你喜欢上我,以后去了H市就更不可能了。”言初笑得有些苦涩,“可我不想放弃,我可以放弃学业,放弃任何东西,唯独不能放弃你。”
      “既然这样,为什么不和我一起升学呢?”话一出口封忆就后悔了,那是言初的人生,不是她封忆的。
      “我想要闯出一片成绩来,到时候让你后悔自己没有喜欢上我。”言初嬉笑道,他没有说出口的是:或许离你远点你就能看到我的好,喜欢上我了呢?
      “万一我喜欢上别人了呢?”封忆话一出口就沉默了,这一刻,她忽然觉得自己很残忍。
      言初沉默片刻,而后扒拉下刘海,自恋道:“我这么帅气你都看不上,那些歪瓜裂枣你还能有兴趣?”
      “是啊,就你帅,其他人都丑。”封忆讽刺道。
      言初是世界上唯一一个爱封忆爱得没了自己的笨蛋,他那如飞蛾扑火般的爱情灼伤了自己,却仍不放弃。
      封忆永远也不会知道的是,言初本来是打算读完初中的,可为了能有足够的钱买手机,他选择了提早辍学。言初总是想把自己认为最好的东西送给封忆,尽管那些东西封忆并不喜欢,他在用自己的方式喜欢着封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诉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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