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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彼时年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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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少的我们总是肆无忌惮的活在自己的世界里,自信、张扬、理所当然。
——题记
十年前
封忆讨厌言初,不管是他那非主流的穿衣打扮,轻佻的说话语气,还是漫不经心的做事态度,都让她讨厌得紧。
言初喜欢封忆,不管是她那规规矩矩的学生装,对他爱搭不理的恶劣态度,还是她那追求完美的做事态度,都叫他深深着迷。
十年后
封忆习惯了言初的存在,却终究没能喜欢上他。
言初爱惨了封忆,却失去了继续追逐她的勇气。
封忆终于等来了言初的结婚请柬,曾经无比期盼的一刻终于到来,在为言初高兴的同时却又感到无比的失落。无关爱情,只是普通的少女心思罢了。毕竟是喜欢了自己十年之久的男人,忽然有一天他不再喜欢了,总会有一些别扭与失落。
二零零六年九月
开学第一天,同学们都很兴奋,和相熟的人讲讲趣事、谈谈对初中生涯的期待,亦或结交新同学。封忆也不例外,她正和好友应莱聊着时下流行的电视剧。封忆的家位于南方小城市N市的一个小山村,而她读书的中学在镇上。那会儿手机座机都还没有普及,更别说电脑了,人们唯一的娱乐就是电视。
“欸,《士兵突击》么?没想到这么可爱的女孩子也爱看这种片子。”忽然插、进来的男声让封忆很是不喜,一则他打断自己的发言,很没有礼貌;二则他说话的语气太过轻佻,正是封忆最反感的类型。在还没见到这人的面时封忆就给他贴上了“讨厌鬼”的标签,她愤愤的转过头去,打算看看这个讨厌鬼究竟是谁。
只见那个讨厌鬼上身着印着黑色骷髅头的白色T恤,下身是很少在同龄人身上看到的破洞牛仔裤,发型不是常见的小平头,而是剪着斜刘海的中长发型,双手酷酷的插在裤兜里,嘴角挂着痞痞的笑,是那种很容易吸引女生的男生。不过不管他是多么的酷帅受欢迎,在彼时完全没有性别意识的封忆眼中也只是一个讨人厌的家伙罢了。
看着封忆转过头来,言初嘴角的弧度越来越大。言初是一个很聪明的男孩,是那种即使上课不认真听讲也能考出好成绩的家伙。别人要拼劲全力才能达到目标,而自己,只要自己想要,轻而易举就能达到。这个事实养成了他漫不经心的性格,能被他放在心里的人事物少之又少。而封忆,是第一个,因为言初喜欢她。至于喜欢上的原因,很简单,只是一见钟情罢了。所以他才会主动加入女生的对话,只为接近封忆。
“自我介绍一下,我叫言初。打扰你们谈话真是不好意思,只是不小心听到你们的对话,对你们也喜欢这种战争片感到诧异而已。”
“你好,我是应莱。”
“封忆”,虽然言初道歉态度良好,可封忆还是不喜欢他。后来的事实证明,言初确实是一个让人讨厌的混蛋,不过这只是对封忆而言。
班主任并没有安排座次表,而是让学生们自由选择。封忆自然是和应莱同桌,而言初,选择了封忆后方的位置。自看到言初坐下,封忆就有一种不详的预感。而后,她的预感成真了。
言初把“喜欢她就要欺负她”的小男生思想表现得淋漓尽致,他总是喜欢招惹封忆,不是揪她马尾就是用笔捅她,弄得她火冒三丈,却也不得不忍耐。每当这时,他就会觉得很开心。“生气的样子好可爱”,“想要看到她更多的表情”之类的想法填满了他的脑袋。
封忆之所以忍耐,不是因为她性子好,而是言初总挑上课的时间招惹她。自从因发火而被老师罚站过后,封忆就学乖了,不管言初怎么折腾她都不理会,默默的把帐记下,等到下课时间就伙同好友收拾他。
言初是个伪绅士,之所以说他是伪绅士,只因为他只在封忆面前绅士。不管封忆怎么揍他他都不会还手,甚至还会笑嘻嘻的把脸凑上去让封忆揍,或许我们可以把他称为“犯贱”,而不是绅士。
封忆不是没想过去找老师换座位,只是,“可这样不就代表着自己怕了他吗”,这样想着的封忆总会咬咬牙,忍耐下来,而后继续“被招惹——打回去——又被招惹——再打回去”的校园生活。
这样多彩多姿的校园生活持续了整整半个学期,半期考过后班主任安排了座次表,打算利用“一帮一”的学习方法来提升差生们的成绩。说实话,听到老师这样安排的时候封忆真的是松了一口气,虽然要和别的不熟的女生同桌有点不舒服,不过只要一想到摆脱了言初这个讨厌鬼她就高兴得要死。
事实证明,封忆实在是太天真了。当一个人决心要纠缠你的时候,你是怎么甩也甩不掉的,除非他不想再纠缠你。言初的座位在封忆左后方,他扯不了封忆的马尾,却也想到了别的方法。那时学生们大多都是用的铁质文具盒,他把文具盒腾空,而后借助文具盒将光线反射到封忆的脸上,惹得封忆抓狂不已。
耐心尽失的封忆终于决定和言初好好谈谈,她双手抱肩,语气谈不上和善:“言初,我到底哪里得罪你了么?如果有的话,我向你道歉。所以,麻烦你别再这么无聊了好不好?”
言初嘿嘿傻笑,满脸无辜:“没有哦,你没有得罪我。我只是觉得你生气的样子很可爱而已,所以就不自觉的......”
“可爱你妹呀可爱!不自觉你妹啊不自觉!”封忆粗暴的打断言初,只觉得自己受了莫大的屈辱,忍不住口不择言:“你是不是觉得我特好欺负,所以总是欺负我,害我丢脸。你这个抖S,变态,神经病!”封忆吞了吞口水,越说越小声,因为言初的表情很可怕,阴沉沉的,仿佛要吃人。
“说完了吗?”
“说,说完了。”封忆你个笨蛋,声音抖什么啊抖,他又不会吃了你,给我振作点。虽然这么骂着自己,可封忆还是没有直视言初的勇气。因为,此时的言初真的好可怕!(┬_┬)(┬_┬)
“那轮到我说啰”,就像变脸似的,原先还很可怕的言初忽然笑得满脸灿烂。“我呢,不是在整蛊你,只是因为,因为......”后面的话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口,就算是轻佻如言初面对自己喜欢的女孩子也会害羞,也会脸红心跳得说不出话来。
“因为什么啊因为,你倒是说啊!”
“是因为我,我......”
“你是在耍我吗?”封忆很是气愤,她认为言初又在捉弄她。
告白的话语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口,可又实在是不想让封忆误会,言初深吸一口气,大吼出声:“因为我喜欢你啊。封忆,我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
言初的告白无异于平地惊雷,让封忆目瞪口呆。在她眼里一直是大魔王的言初忽然向自己告白,就相当于大灰狼爱上了小白兔——完全是不可思议之最。不过,不管言初是真喜欢她还是又一整蛊的手段,对彼时完全没有爱情这根筋的封忆而言,怎么样都无所谓。在听到言初告白时,封忆的第一反应不是羞涩,而是高兴,当然不是什么“我喜欢你,没想到你也正好喜欢我”的少女心态,而是“啊哈哈,你也有今天,看我怎么羞辱你”之类的鬼畜想法。彼时的封忆完全不觉得有这种想法的自己是有多无耻,她甚至没有意识到用感情来伤害他人是一件多么残忍的事情。
“如果你所谓的喜欢就是招惹我,让我生气的话,那我宁愿你不要喜欢我。”
“我这样做只是为了引起你的注意而已,我想要你看着我,关心我,喜欢上我。”
“这是不可能的!”
“不要说得这么绝对嘛,我这么帅,这么喜欢你,你一定会喜欢上我的。”言初满脸笃定,仿佛封忆已经成为了她的妻子似的。年少的他总是太过理所当然,理所当然的喜欢上封忆,理所当然的认定封忆一定会喜欢上他,理所当然的把封忆当作自己的所有物......
看不过去言初的得瑟样,封忆忍不住讽刺出声:“真是不好意思,我想我永远也不会喜欢上你,就算你帅得惊天动地,爱我爱得天地失色。”
听到封忆如此刻薄的回答,说不伤心那是假话,可言初何时轻言放弃过?他正了正神色,满脸正经:“封忆,我喜欢你,会一直、一直喜欢你,直到你喜欢上我为止。”
这是封忆从未在言初身上见到过的正经神色,她忍不住怔了怔,而后反应过来自己的行为,神色有些羞恼。封忆定了定神,嘴角牵起讽刺的弧度:“原来你的喜欢这么短暂呀?是不是等到我喜欢上你之后就和我分手,而后嘲笑我的狼狈样子。”
“不,我会喜欢你直到你喜欢上我为止,等你喜欢上我之后,我将不再喜欢你,而是爱你,用我的整个生命来爱你。如果我不再爱你,那一定是因为我的生命已经结束。”
啧啧,情话说得如此顺溜,一定对很多女孩子说过吧。果然是花花公子,谎话连篇。幸亏我聪明,否则又得吃亏了,封忆如此想到,忍不住越加愤恨了:“果然是花花公子,情话连篇。连我听了都有些感动了,真是厉害啊!”
听闻此言,言初笑得有些苦涩。他知道封忆一定是误会自己了,虽然自己平时说话轻佻惯了,但自己可从来没对女孩子说过什么情话,这可是自己人生中的第一次告白。不想自己第一次告白就杯具掉,言初极力想要解释,可封忆不耐烦听他的解释,只是扔下一句“那你就喜欢我一辈子吧!”就转身离去,完全不理会言初的欲言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