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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任逍遥 别人挖坑, ...

  •   忘尘山庄的出手果然十分阔绰,师傅这几天的心仿佛漫步在云端,整天傻了吧叽地咧开厚实的大嘴笑着。他原本相貌丑陋,形象接近钟馗

      ,现在再加上恐怖的笑容,别说顾客了,连地狱小鬼也不敢光顾店铺。
      行踪神秘的管家公小奕又消失不见。
      没有订单,没有人在耳边唠叨,多么好的悠闲时光。慵懒地躺在靠椅上,一手拿蜜饯,一手拿禁书(略带色情的言情小说),真是快乐似

      神仙。
      “在看什么书?”
      魔音响起,还没等我反应过来,书本惨遭掠夺。
      “哦,《银玲传》。这本好象是禁书。”任逍遥挑眉轻笑,一双桃花眼散发出暧昧的神采。就像当年在大学宿舍里偷看黄色录像带被舍友

      活捉时,她瞧我的眼神。
      我脸皮再厚,也顶不住泛起红晕。
      “你有事吗?”输人不输阵,清了清喉咙,我开口问道。
      “小桐对我真是冷淡啊!”某男下垂的睫毛轻颤,装出弃夫样子,其哀怨的神情和当年被抛弃的尼可基德曼有得一拼。最过分的是,说“

      啊”字时还带着明显的颤音。
      哇,哇……一群乌鸦叫唤着从我头顶飞过。
      “任公子,如果你想找乐子,请出门往右走,倾香楼的姑娘会十分高兴见到你的。如果你要订货的话,请到后院和我师傅说。我要看书,

      没空看你耍宝。”一把夺回书,我象赶苍蝇一样挥了挥手。刚看到高潮部分就被人打扰,口气自然不会很好。我一定要赶在小奕回家前,把书

      读完。
      “小桐,你是个有趣的姑娘。”任逍遥把脸凑了过来,潮湿的气息喷射在我的脸上,嘴角挂着玩味的笑意,双手撑在靠椅的扶手上。一股

      不容忽视的胁迫感迎面袭来。
      “谢谢任公子夸奖。”屈服于任逍遥的淫威下,虽然我恨不得一脚把他踢出门,但是鉴于敌强我弱的形势,只能服软得顺着他的口气说,

      外带陪着笑脸。
      我再次认清自己威武就能曲的可耻软脚虾面目。
      任逍遥开心得仰头大笑。很显然我的屈服让他心里很是得意。
      心有不甘,但我不得不承认,简陋狭小的铺子因为他的出现显得华丽高贵。一个钟灵鼎秀的男子,怪不得连忘尘山庄的小小姐也难逃他的

      魅力,拜倒在他的裤腿下。
      “小桐是否愿意陪我去华阳楼用午餐?”他礼貌性地询问,语气却流露出不容拒绝的霸气。
      “好。”我赶紧点头。有免费的午餐吃,又有比天皇巨星还俊俏的男人作陪,天底下没有几个女人会拒绝这种好事!
      跨入华阳楼的一刻,我后悔自己的决定了。
      在N道眼光的照射下,我实在是食不下咽。
      “好俊俏的男子啊!”食客甲陶醉道。
      “可是他身边的女子长得太普通了。”食客乙扼腕说。
      “鲜花插在牛粪上。”食客丙附和道。
      ……
      我N+1次瞪大双眼,看着对面的罪魁祸首,他依然优雅的一口一口品着菜肴,对爱慕的眼光视而不见,还时不时朝着我抛媚眼。周围的嘀咕

      声一浪高过一浪,他的笑意越来越浓。
      “任公子,今天找我不是吃饭这么简单吧?”反正吃不下,我干脆把心中的疑惑一股脑儿倾倒出来。我没有自负到以为这位玉树临风的任

      逍遥对我一见钟情。
      “听说小桐非中单国人,我有一事不明正想请教。”任逍遥从衣袖中掏出一条项链递了过来。
      无巧不成书,这条项链正是我迫于生计当掉的那条。宛如老友重逢,我惊喜万分。
      “Julie。”抚摸项链上的刻字,我喃喃自语。这条项链是初恋男友二十岁生日时送给我的礼物。回想当年甜蜜的一幕,捂着胸口,我眼眶

      溢满泪水。因为塞巴斯蒂恩是法国人,所以也帮我起了一个法国名字叫Julie。尤记得分手时他愤怒地质问我,是否真心爱过他。爱?!我喜欢

      他俊美的容颜,翩翩的风采,幽默的个性,浪漫的举止,但当时我不知道那是否是爱。如果是爱,为什么我在酒吧里看见他醉吻其他女孩时没

      有心碎的感觉;如果是爱,为什么我会鼓励他追求别的女孩;如果是爱,为什么他向我求婚时,我会一口回绝。直到这条项链失而复得后,我

      才明白,原来我爱过他;才发现因为他的才华横溢,他的英俊潇洒让我自惭形秽,所以我一直逃避,逃避与他相爱。我根本不相信王子会爱上

      灰姑娘,那是编给孩子听得谎话。
      “锐利?”任逍遥重复我的话语,却因为没有掌握正确的法语发音,而念错了。
      我没有义务纠正他的发音,他爱怎么叫都行,因为我现在只想听塞巴斯蒂恩一人叫我这个名字。
      “这条项链是你。”他一语道破,“而且是你的爱人送的。因为只有情人才会把名字刻在饰品上。”
      是的,他全猜对了。我本应该为他的精彩分析鼓掌。可惜心情太低落了。
      “你既然有一万两纹银,为什么还要出卖劳力当学徒?”他很好奇地问,那种神采奕奕的表情仿佛在研究什么外来物种。
      一万两纹银相当于现在的一千万人民币,有了巨额的财产却不知享乐,的确让人好奇。
      “我要靠自己的双手活下去。当了这条项链是迫于无奈。”我一脸平静地说,并不期望他能理解。
      “看得出你舍不得这条项链,如果你愿意答应帮我一个忙,我可以把项链送给你。”任逍遥提出一个诱人的建议,就像设下陷阱,等待猎

      物的猎人,眼睛闪过算计的光芒。
      直觉告诉我回绝他的提议,但是情感告诉我一定要拿回项链。因为我亏欠塞巴斯蒂恩太多了。
      “一言为定。”即使下油锅,我也认了。
      “呵呵,你不怕我把你给卖了?”他调侃道。
      “你不会。”我坚定地看着他。虽然不知道他是否是书上写的那种大侠,但我能肯定他不是趁火打劫的小人。
      他收起笑容,怔了一会儿,云淡风轻地说:“我都不知道是不是会把你卖了呢。”
      “如果有人愿意买我,得了银子别忘了分我一半。”我开玩笑地说。
      “我快要嫉妒以后会成为你夫君的人。”他直勾勾地盯着我。
      “你一定会同情成为我夫君的人。”自知之明,我还是有的。
      “到底帮什么忙?”我着急地问。再呆在酒楼里,我会被嫉妒的口水淹没。
      “……”任逍遥慢条斯理地道出了他的计划。
      “幼稚!”我不得不说,古代人处理感情问题的方法真是老套。
      雇佣情人,电视剧里不知演过多少回了。没吃过猪肉,对见过猪跑的我来说小菜一碟。
      当然前提条件,一定要瞒过管家公小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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