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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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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阳台的吊椅上,一边喝着冒着热气的咖啡一边望着户外的风景。冷冷的月光透过马路两旁茂密成排的法国梧桐错落有致的枝叶中洒落下来,地上一片斑斓点点。现在还只是子时,可路上几乎已经没有行人,这与到处闪耀着刺眼的霓虹以及来来往往从不停歇的人群的闹市区形成了强烈的对比。
我所居住的公寓是当地贵得出名的公寓,仅仅一室一厅就要月租两万。公寓所在的位置并不是市中心,而是一块新建设的区域,周边相关配套设施并不健全,就像出门我唯一选择的交通工具只能是出租车或者私家车。这里租金之所以贵的名不副实都是拜前来G市淘金的老外所赐。他们不远千里的从世界各地聚集到这里,拿着高于国内数倍的工资还有不知道从什么时候沿袭下来的优越感,然后哄抬着这片区域的物价还有房价。
当然像我这样的无业游民根本无力承担这般高昂的租金,是一个叫司徒杰的男人一次性帮我支付了整整两年的房租。于是我成了这套公寓名义上的主人,而司徒杰成了我和这套公寓的过客。
司徒杰规律性的一个月过来两次,因此我还是十分的自由。只是过度的自由和无所事事让我闲得慌,每天不是上网发些乱七八糟的文字就是画莫名其妙的画,再或者干脆从早上睡到晚上再从晚上睡到早上,我知道再这样下去我迟早会疯掉的。失眠对我而言就如同神经病每个月都会犯那么几次,可是最近的频率却越来越高,算上今晚整整一个礼拜我每天平均都只睡两三个小时。每次睡不着的时候我就会如同今晚一样,坐在阳台的吊椅上,一边喝着咖啡一边欣赏着户外的风景,只是大多时候户外既没有人也没有车,就像现在这样死一般的安静。
一小时前,原本要在这过夜的司徒杰被一个电话给叫走了。临走时他抱着无限的歉意注视了我很久很久,然后伸出手臂揽住我的腰,辗转的在我唇上流连着,时而温柔时而激烈,顷刻间我能感受到的全都是他的味道,淡淡的古龙香水味,还有淡淡的烟草味。就在这片刻的温存中,我慢慢的闭上了眼睛,思绪也飘到连自己都无法触及的远方。
“你应该找点事情做,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
良久他的舌头从我口中抽了出来,含情脉脉的望着我。
“只要不再去夜总会,你做什么我都不反对。”
说完,他还极度温柔的替我捋了捋凌乱的头发。
原本搂着他的腰的手并没有松下来,没有抬头看他,一直把头埋在他的肩膀上,一言不发。
“当然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希望你能回到学校把学业完成,以你的能力完全不成问题的。”
面对我的沉默,司徒杰似乎只是在自言自语,最终无奈的拉上了房门离开了公寓。
就在房门关上的瞬间,手机铃声响起,是May打过来的。她是个漂亮的女孩,瓜子脸,柳叶眉,白暂的皮肤,水汪汪的大眼睛,高高的鼻梁还有丰润的嘴唇,就算素面朝天也是一等一的美女。然而May的美不仅美在外表更是美在气质。May是个温柔婉约的女孩,她的温柔就如同春天里和煦的春风一般,吹在身上暖暖的特别的舒服和惬意。
“他骗我,他竟然骗我……”
尽管在看不到的电话的另一端,我依然能感受到May的撕心裂肺的痛苦,甚至就连泪水落下的声音都听得异常清晰。我知道她口中的他无非就是指欧言铭,一个自称是可以为音乐而献身的地下摇滚歌手。
“欧言铭他今天和我说他要和别人结婚了…….你知道吗,这是我这辈子听过最好笑的笑话了。”
自己供着养着的男朋友要结婚了新娘却不是自己,这确实是一个笑话。
正当自己搜肠刮肚想要安慰may的时候,电话那一头却变得异常的安静。
“我算明白了,男人没一个好东西。”然后may挂了电话,而我的失眠也如期而至。
我叫凌雪,今年22岁,双子座。
如果你不是一个热衷夜生活的人,那么我们的世界应该不会有任何的交集,因为就在半年前我还在夜总会上班。说到夜总会,你肯定就会,没错,我是一名小姐。在夜总会我有着另一个名字:百合。
没有人会在这里用自己的真名,不是真名不入耳,而是根本没有勇气。我们就如同双面人,白天可以是高贵的公主,而晚上则是陪唱赔笑甚至陪睡的小姐。更确切的说艺名如同另一个陌生人的名字,我们在用艺名的时候过得仿佛不再是自己的生活而是另一个完全不相干的人的生活。所以我们可以顶着艺名的名号肆无忌惮的做着见不得光的事情而问心无愧。
我所在的夜总会有着一个非常文艺的名字,唯一。据说这家店老板的宗旨就是将其打造成顾客唯一关顾的夜总会。
在那闪烁且幽暗的霓虹灯之下,在嘈杂的音乐之中,每个前来唯一都的人,都在寻找着自己的需要。
有人过来是为了能赚更多的钱,为了更快的上位,有人过来纯粹是为了找乐子,但也有人是过来找回失落的青春,还有人是过来寻找在别人眼中可笑的爱情。
当夜幕降临的时候,透过窗户望着外面的世界,你会看到繁华初上,灯红酒绿,你也会看到灯火阑珊,寂寥萧条,这是个精彩的世界,这也是个现实的世界,这是个多彩的世界,这也是灰色的世界。
夜总会就如同这个社会小小的缩影,你可以在这里看尽万千世界。在这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每个人都有只属于自己的秘密。黑暗是最能保护秘密的,所以在这里我们既是危险的,同样也是安全的。
我是一个非常怕光的人,除非必要,我一般都不会选择在白天出门。就算是呆在家里,我也会把窗帘遮的严严实实,不让一点光透进来。在“唯一”我没有朋友,除了May.May的年纪比我要大一点,这在夜总会并不多见。这里通常都是年轻女孩的天下,而我和May则属于这里的异类。May有个秘密只有我一个人知道,她是一名大学毕业生,她的专业是法语。而我也有一个只有May才知道的秘密,我是一名重点大学的学生,我的专业是金融。
在这里几乎每个人的生活都会和毒品联系在一起,溜冰,□□都是在普遍不过的事情,但是我和May依然是另类,只是我们都很需要酒精的陪伴。May有个千杯不醉的外号,而我的酒量则仅次于May.就算是不用陪客的日子,我们也会大口大口的喝酒,仿佛这样就可以忘记时间忘记地点忘记这个世界。
May有一个交往了整整六年的男朋友,也就是我前面提到的欧言铭。
欧言铭是一个英俊但显颓废的男人,斜刘海始终将右眼遮得若隐若现。他是May的大学同学,刚进大学就找了几个人搞了一个摇滚乐队,他是乐队的主唱。不得不承认欧言铭是一个非常有才华的人,他的一首原创歌曲很快就奠定了他校园乐队的地位,同样也为他赢得了不少粉丝,而May就是其中一个。May对摇滚音乐有着近乎狂热的执著,而这一点意外的在欧言铭身上淋漓尽致的体现出来。一向温柔腼腆的她竟然在学校公开追求欧言铭,就这样系花和音乐才子的组合让他们成了学校中最受关注的情侣。只可惜有些事情你只能猜到开头却无法预测结尾,就像你无法想象mMay大学毕业后没有如父母所愿成为公务员也没有如同学所想象的进入全球五百强的外企,而是进了夜总会成为了一名小姐,而她全心全意爱着的欧言铭如今也成为了别人的新郎。
连续喝了五六杯咖啡,我知道今夜自己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天空吐白渐渐变亮了,于是索性换了一套衣服出门了。
在说了地址后自己就一直望着窗外没再和出租车司机说过一句话。
透过眼角的余光,我知道出租车司机一直通过后视镜在打量自己,也许就在我沉默的过程中他脑海里已经对我的职业进行了反复猜测和求证。我也懒得理他,自顾自的欣赏这个城市的夜景。
当车子开出了我所在的住宅区,天空在霓虹灯的闪烁下顿时变得明亮起来。
街道两边的高楼鳞次栉比地耸立于天地之间,中间是各色的车辆以及和我一样夜间寻乐的人□□织在一起。工业时代的文明不仅腐蚀了我们的身体连灵魂也没得救了
“小姐”
我顿时皱了皱眉头。
“不好意思,你看我脑子肯定坏掉了,你怎么会是小姐呢。”很快他意识到了自己犯下的巨大错误,连忙更正。只是弄巧成拙的话语让气氛显得尴尬。他开始心虚的努力朝我微笑,并且想方设法的没话找话。
“你是要去凛冽时雨吧?那个酒吧听说挺出名的,我去过一次,里面貌似学生居多。“
凛冽时雨。
一个很好听的名字。
第一次,路过凛冽时雨酒吧,纯粹只是着迷于店名。凛冽时雨是日本的一个乐队组合,虽然并不算特别出名,但听到的第一首作品,自己的内心受到前所未有的震撼。在迷茫,颓废,嘶声力竭的呐喊中,渐渐的沉沦,然后感受到一片前所未有的安宁。从此我便爱上这个乐队。
当然进入这家酒吧之后我才发现它和日本乐队根本没有任何的关系。只是纯属巧合的用了一个相同的名字。
“你也喜欢去酒吧?“
实在不忍心让出租车司机一个人自言自语,我最终还是搭话了。
“你看我也比你大不了几岁吧,这个年龄的人都爱玩。“
“你觉得有意思吗?“
沉默了片刻
“其实也没什么意思,就是瞎玩,很多时候我也不知道自己想做什么。“
与之前不同,出租车司机在说这句话的时候声音明显低了很多,还带着略微的惆怅感。
早在多年前就已经有学者在呐喊这是一个缺少信仰的时代,这是一个灵魂空虚的时代,而这一切如同真理般一次次得到准确无误的验证。
接下来他还想说些什么,可是目的地已经到了。收了钱之后他突然说了一句,“你其实并不快乐。“
凌雪,你其实并不快乐。
很多年前也有人这么和我说过。那是很久很久之前的事情了,久到我已经想不起来具体的年份更不想起来和我说这句话的人的样子。
“凌雪,好久没看到你了嘛“
我刚找了个位置坐下,就有人过来打招呼了。对方叫余烨,他是我的大学同学,从见到他的第一眼起我就断定这是个有故事的人。他有着一张非常精致的脸庞,穿着非常的嘻哈时尚,对香水有着狂热的迷恋,只要在他身边你就永远可以闻到混合着薰衣草以及茉莉花香的香水味道。在他身上散发着一种捉摸不定的美,这种美来自对爱情的执着与无奈。他喜欢唱情歌,迎新晚会上一首苏打绿的《左边》更是唱哭了在场好几位女生。
学校里追余烨的女生层出不穷,可他却偏偏明目张胆的和我纠缠在一起。一开始我还心有愧疚,因为自己像抓住救命稻草一般的抓住他,可当听了他的故事之后,才明白我对他而言也如同手中的救命稻草,我们彼此依偎,彼此需要,否则大家都会死掉的。
我接过余烨递过来的酒杯和他碰了一杯,一干而尽。
“酒量还是这么好,佩服佩服“余烨见我酒杯见底了,也跟着干了。
“你怎么还来这里?一年前我就听说你有男朋友了啊。“
余烨刚准备喝下去的酒一下子吐了出来,然后慌慌张张的朝四周望了望。
“你想死啊,这里又不是gay吧。“
看着他紧张的模样我就想笑,如果能笑出来也好,毕竟自己很久没有笑过了。
“那你老是不是来错地方了呢。“
和余烨认识也有近三年的时光了,我实在搞不懂明明是个gay还非要装,难不成想展示个人魅力把直的变成弯的。
“这是我第一次来的酒吧,你也知道第一次嘛总是有感情的,你还不是和我一样,都三年了也没见你换过地方。“
正如他说言,这家酒吧是他的第一次,也是我的第一次,三年了,只要在这里我们都能遇到对方。
“我看司徒捷对你是真心的……过去的事情就让它彻底过去吧,别在为难自己了。“
余烨晃了晃手中的酒杯,显得十分伤感。
“过去的事情?过去有什么事情吗?我早就不记得了…….”
拿起酒杯自己又是一干而尽。突然间头好痛,心也隐约跟着痛起来。
“我们去跳舞吧。”
说着我拉起了余烨涌向了舞池。
闪烁不定的灯光,嘈杂而动感的音乐,舞池里的男男女女搂搂抱抱或独自扭动着自己的身躯,目光迷离而没有焦点。
我和余烨的身体彼此贴近交缠,时而还能感受到黑暗中陌生的手在我的两臀之间来回摩擦,支离破碎的情欲找不到一条流淌的通道,只有在黑暗中尽情宣泄和放肆。
坠落,坠落,这这样坠落吧,堕落的灵魂从来就不需要被拯救,明天也不会是世界末日,那么何苦还要在自己为难自己。
从酒吧出来已经是凌晨五点了,此时因为正值太阳处于北回归线附近,因此日照是最长的,五点的时光外面的天空已经完全发白了。
知道而不了解我的人,肯定会对我的地理学识感到匪夷所思,可是如果他们听说我曾经一直是班里成绩名利前茅的好学生并以高分考入重点大学的时候更是会当场晕厥过去。不过这些都已经不再重要了,现在的我只是一个被人包养的小姐。
“要我送你回家吗?”
余烨扶着喝得有点微醉的我踉踉跄跄的走出酒吧的大门。
“你顾自己吧,不用管我了。”
我将余烨推上出租车,稳稳地朝他做了个ok的手势,然后掉头走开了。
这个时候街上已经陆陆续续有行人了,周边的公园里也四处可见大爷大妈们晨练的身影。突然间我想到了毛爷爷的《沁园春。雪》“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竟折腰。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唐宗宋主,稍逊风骚,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还看今朝,是看凛冽时雨里面的祖国花朵吗?想着想着,自己竟然笑出声来了。
“小姐,对不起。”
一个行色匆匆的路人在撞了我一下之后,连忙道歉。今天已经是第二次被人称作小姐了。我再次将自己打量了一番,难道我真的这么像小姐?
和May的素雅不同,我喜欢使用各种五颜六色的化妆品以及尝试各种怪异的发型。就像今天你可以清晰地看到我紫色的眼影,血红的嘴唇还有蓝色的指甲当然还有一头酒红色的大卷发。
当然这一切和我是否是个小姐或者更确切的说曾经是否是个小姐无关,我觉得自己天生就是一个怪胎。
“小姐,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看我半天没有反应,他又智商见拙的补充了一句。
“你可知道你撞到我哪里了吗?”我凑近了他的耳朵正打算调戏他一番时,一张干净而清澈的脸庞让自己的大脑瞬间清醒了许多。
眼前的男孩大约十六七岁的光景,脸上冒着几颗非常明显的青春痘,带着一副高度近视眼镜,穿着一身校服,背着书包,典型的中学生模样。
或许是眼前的一切让我想起了些什么,一向漠然的我竟然开始对这个男孩产生了兴趣。
“你是高中生?”
“嗯。”
“哪所学校的啊?”
“光明中学”
“那不是在S市吗?你在这里做什么呢?”
“我是过来参加全国数学竞赛的。“男孩说到这里显得有些兴奋又继续补充道“我这次可是第一名呢”
“………”
“小姐,怎么了?”
男孩看着沉默不语的我有点不知所措。
“我以前也是光明中学的。”
话语刚落,一辆火车轰轰地从附近驶过。
“你刚才说什么,我没听清。”
望着这个朝气蓬勃却不知道姓名的男孩,心口凛然一动,一种类似痛的感觉传遍全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