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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著篇(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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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晨清醒后我们就一起去森林里打猎,已经一个月过去了,我已经很适应这里的生活了。我和鲁宾逊静悄悄的走着,等待着猎物的出现。然后有一只羊哒哒的走到了河边,警惕的左右巡视一番,就低下脖子开始喝水。这里没有大型野兽,所以动物的警惕性并不很高。我踱步来到羊的身后,然后猛地扑向湖水。羊受到惊吓,果然按照我们制造的路逃命,然后埋伏在路边的鲁宾逊一枪结束了它的性命。我们相视一笑。我来到路边,驮起羊的尸体,和鲁宾逊一起向我们的“家”走去。
因为我一直不大会用枪,所以射击的任务一直交给了鲁宾逊,而我负责赶猎物和背猎物,说到底还是苦力嘛!我撇撇嘴。
这里应该是赤道附近,天气一直很热,我们就只穿衬衣和短裤,这还可以阻挡一些森林里的古怪昆虫。我感受着肚子上的腹肌,得意的咧咧嘴。鲁宾逊看见我这幅表情,赏了我一个白眼。我不要脸的搂住了鲁宾逊的肩膀,鲁宾逊抱怨了一声“热死了!”就没再理我。主角有一点傲娇嘛!我呵呵一笑。
远远的就看见我们的帐篷,走进山洞里有木质的架子,一排一排架在墙壁凹凸处,上面有面包,水,椰子酒,腌好的羊肉干,牛肉干,鹿肉干,鱼肉干,有一个桌子,两把椅子。我们打算把洞穴挖的很大很大,后面作为仓库,把我们储存的粮食都放进去。
下午的时候,我们一起继续探查岛上的地形,作物。顺道摘些野果,或逮些猎物。今天走得有些远,我们一直在岛的一角活动,很少往森林外走,却不知不觉来到了一个从未去过的地方。
“noah!快看!这里有一棵葡萄树!我们可以把它们做成葡萄干!然后就可以一年四季吃葡萄了!”鲁宾逊兴奋的叫着,接着将一串串又红又大葡萄摘了下来。我也笑了笑,过去帮他的忙。“不过呀,这葡萄可不能吃多了,吃多了会害热病的…”我抱住鲁宾逊,掐掐他的腰,到底是谁一遇到好吃的东西就根本停不下来呀?!鲁宾逊在我的怀里笑得前仰后合…接着又找到了一些野生甘蔗,芦荟,椰子树,橘子树,柠檬树,橙子树,鲁宾逊的口水都快流下来了…我也乐了。
鲁宾逊说:“我们不如把它们都栽到内边去吧,哪怕天天看着我也开心啊!”我白他一眼,小吃货!
晚上回去时,天已经有些黑了。鲁宾逊一边洗葡萄,一边往嘴里送。洗完以后又献宝似的端上桌子来,“noah!darling!快来尝尝!太好吃了!”我把烤好的羊肉端来,鲁宾逊把一个葡萄送到我嘴边,我不客气的吃了下去,还坏心眼的舔了舔他的手。鲁宾逊触电似的收回手,把手狠狠在我身上抹了抹。我哈哈大笑,露出一口blingbling的洁白牙齿。
晚上我俩躺在洞穴里的炕上,随意的聊天,鲁宾逊说,他想造船,想自己做面包,想养羊,想做陶器,想炼铁,还想爸妈了…我翻过身去,拉住他的手“everything will good.(一切都会好的)”他反拉住我的手,把头靠在我的肩上,忍不住吐槽,“你的英语怎么还是这么糟糕呀!”我在心里默默回了一句,因为我爱国。
“Good night.”
“Good night.”
“滴——恭喜玩家,主角好感度达到75,请玩家再接再厉!”我轻笑,渐渐沉睡。
一夜好眠。
醒来后发现鲁宾逊四仰八叉的抱着我,还打着小咕噜。我捏住他的鼻子,他狠狠的皱眉头,然后不情不愿地醒来,用幽怨地眼神望着我,我哈哈大笑。他扑起来在我的肩膀上留下了几个牙印,然后得瑟地起床漱口去了,我懒得理他,小样儿!
鲁宾逊穿好了衣服,拿着猎枪,靠在墙壁上,眼神亮亮的,金黄的头发因为没梳子都紧紧缠绕在一起,他索性就扎了个小辫,被我嘲笑了好久。我低头瞅了瞅,发现自己肤色居然白了点。
“宿主灵魂强度越高,宿主附身的躯体就越接近宿主本体。”系统及时解答了我的疑惑。
我无聊的撇撇嘴,和鲁宾逊一起去打猎。逛了好久都没发现什么美味的食物,我们商量了一下,决定先打道回府,毕竟天似乎阴沉沉的。谁料路上却下起了小雨,我们加快了脚步,等回到洞里是,已经是倾盆大雨了。躺在床上,发现鲁宾逊的脸有些不正常的红,我弯下腰,把脸贴在他的额头上,温度有点高呀。鲁宾逊钻进我的怀里乱哼哼“我冷!”不会是发烧了吧?
我知道发烧是很严重的,有很多病都是发烧引起的,但是这里根本没有药!我来到这个世界后第一次产生了惊慌的情绪,我把衣服蘸了点水,敷在他额上。然后我想起电影里巴西人不管生什么病,都嚼烟叶,就跑进仓库里在箱子里翻找,终于找到了一卷烟叶,和一瓶甘蔗酒。
我看了眼在床上像死猪一样哼哼着的鲁宾逊,果然得自己来。我把烟叶放在嘴里,然后紧紧闭眼,开始嚼烟叶的神圣使命。刺鼻的味道直冲脑门,眼泪哗哗的留下来,我止不住的咳嗽,接着狠狠掐自己的大腿,一口一口的嚼碎,走到床边,微微俯身,有一瞬间的迟疑,我还是吻了上去,反正老子的初吻也是他的。我用舌头撬开他的牙齿,然后把嘴里的烟叶滤到他的嘴里。鲁宾逊的唇有些破皮,温暖而干燥,嘴里也没有什么异味,我忍不住碰了碰他的舌头,一片湿滑软腻,我的心狠狠颤动着,立刻直起了身子。鲁宾逊还在床上一边发抖,一边嘴里却喊着热。我跑去把甘蔗酒拿来,一口一口喂给了鲁宾逊,酒味凶的狠,但我却像是感觉不到一样,反而…有些醉了。最后一口已完,我不自觉地搅动着鲁宾逊的舌头,轻轻舔舐着他的牙龈,上颚,与他交换着温热的气息,混杂着迷离的甘蔗酒味。鲁宾逊的手已不知何时搂住了我的脖子,他的肌肤白皙,此时泛着潮红,金黄的头发湿湿的黏在脸上,身子还不自觉的扭动着,真是酒不醉人人自醉…我最终只是搂住他的腰,把他圈在怀里,然后轻轻睡去。鲁宾逊有主角光环的吧,应该不会太严重吧!
第二天早晨。鲁宾逊悠悠转醒,对昨天的事他还是有印象的,隐隐记得,noah着急的眼,温暖的怀抱,刺鼻的烟叶,酒味,还有嘴里软软的却灵活如小蛇一样的东西…鲁宾逊忍不住红了脸,难道是noah的…?!舌头?!鲁宾逊惊慌的回头看noah,奇怪,感觉和初见时不大一样,肤色白了许多,是强健的古铜色,还有脸,他的嘴唇不像其他黑人,反而薄薄的,鼻梁挺翘,倒是…有点像,东方人?这样一看就怎么都移不开眼了,我绝对不会承认noah这家伙居然比自己帅的!
一起床就看到鲁宾逊生龙活虎的样子,我忍不住掐住了他的脸。主角大人!我可是又救了你一命啊!酷爱败倒在我的魅力之下吧!鲁宾逊龇牙咧嘴扑过来,戳我的痒痒穴,我一边笑一边四处捉他的手,快乐洋溢在整个洞内。
这是我第一次笑得的这么开心,第一次感受到了心脏被一种欢愉的情感充的满满的,简直快要爆炸了。我觉得自己已经离不开鲁宾逊了。他就像个天使,博学,自信,温柔,细心,敏捷,帅气,有时候会傲娇,会炸毛,但只要看见他,自己就感觉浑身都是活力,心脏的干涸也有暖流缓缓流过,想一直看着他,这样,该多好。可,自己总会走得,怎么可以连累他呢?就让我一个人承受吧,求而不得的滋味。
“呐呐!我昨晚发烧没有说什么胡话吧?”鲁宾逊凑过来问。我轻笑,你这家伙睡着以后就是头死猪,就懂的哼哼了。
“Rest.(休息)I do lunch.(我做早饭)”鲁宾逊喜滋滋的继续睡了,顺便得瑟的瞅我一眼。我揉揉他的头发,转身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