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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我的邋遢日子 ...

  •   伤心桥下春波绿,曾是惊鸿照影来。——陆游《沈园》
      其实,前面的两句诗歌与我在这叨叨的,八杆子打不上边。这句诗歌只是我在听到朴树的《生如夏花》后,突然想到写一篇名为《夏花》——即便狗屁不是,依然会让我沾沾自喜的文章后,在百度上搜“惊鸿”这个词语得到的第一条搜索结果。
      我的记忆力奇差,这一点用在唐诗宋词的记忆上一点不假,想当初,我也曾摇着脑袋瓜子,人摸狗样、滚瓜烂熟的背着“鹅,鹅,鹅……”但是今天,你让背,还不如拿把刀宰了我,不是读不来,实在是记不起。
      但是,关于人物的记忆除外。名字,相貌,身高,体重,三围,发型……即使过了十年,我依然能够清晰的记得,当然了要把圈子在缩小点,女人,再小点,我感兴趣的女人或者接触过的女人。
      所以,说白了,我就是一俗人,绝对的俗人,虽然称不上骨子内的,至少也是五脏六腑的。
      貌似一直在跑题,能跑到这程度,他爷爷的,也为是需要点水平,呵呵。其实,我是一个特别能叨叨的人,用口若悬河来形容一点也不夸张,而且也特别爱装B,特爱虚荣。能吃的起面包,绝对不会去吃白馒头,能开得起保时捷绝对不会去买宝马。但是我一直没有觉得错,挺好的,是我对自己虚荣的一贯解释与自勉。
      我是一个霸道的人,这一点你很少看的出;我也是一个危险的人物,这点你更不可能知道;我还是一个复杂、邪恶到恐怖的人,这点你若想知道就去问撒旦先生吧。
      其实,我本不是一个邋遢的人。尽管有时候,我挺喜欢小说中,那些邋遢却味道十足的主角,毕竟我还是比较有自知之明的,并没有刻意朝那个方向突飞猛进,因为古老的中国有句古老的成语叫“偷鸡不成反蚀把米”。所以,这点还是比较自信的,大概也只有这点比较自信了吧。
      最近一个周,或者两个周,具体多长时间,已经无从考究了,迷糊的话当然记不得。(就算记得,拜托了,大哥,你也让我装迷糊下吧!)一双棉拖,光脚的状态一直持续并保持着,从学校踢踏到□□,又踢踏到新天地,估计要道考试去考场时结束生涯了。两双袜子已经在阳台上扔了一个星期,愣是没有想洗得冲动。对了,咱现在也算半个搞艺术的了,做什么事总得讲究点冲动吧!不要砸我哦,我也是偶尔耍下嘴皮子,厚颜无耻下罢了,嘿!
      嘴巴内的牙龈溃疡大概是上周开始好转的,正好藉着牙齿生病的东风,可以名正言顺的不去吃饭,过所谓的“小资”生活了。其实,鬼也知道,就算全世界所有的人都资产阶级了,偶可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寿司两盒,给黑米的话就一黑一白,无黑米的话两白。(拜托了,大哥,这又不是码字赚钱,干吗那么多废话呀?!)要么就是肉菘蛋糕,再么就是硕大一板香蕉……妈呀,仔细想想,这邋遢日子过的也挺不错。可惜,营养终究在饭里面,没有温和饭菜的呵护,终致今日的面皮枯黄,眼眶青黑。
      说了半天,也没说到更多关于自己邋遢的事。前面已经说了,人家是一个比较虚荣的人,就见谅下了哦。顺便宿舍也快停电了,就速战速决,呵呵。
      其实,我真不喜欢邋遢,骨子里就不喜欢。但是,如果已经邋遢入膏肓了。
      呜呼,谁来拯救我?超级赛亚人,奥特曼,还是希瑞?
      我希望是希瑞,因为她是个女的呀,并且是个让我年少时代就迷恋的美女呢!这点,关于她的印象,可以从我关于感兴趣的女人记忆好中考究,呵呵!
      我的邋遢日子就记录到此吧,不管你是因为意犹未尽而想板砖,还是因为恶心而狂吐睡不着觉,都与我无关。
      因为,偶要睡觉了,去梦中会见偶得朱丽叶了哈!
      不管她漂亮与否,温柔与否,相信她一定会准备与我约会的,呵呵。
      信不信由你,不信我也不是小狗,嘿!安,亲爱的朋友们,美女帅哥哥们,晚安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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