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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收获 收获 ...


  •   秦歌回到家受到了热烈的欢迎和崇拜,“哇,哥,你回来了,哇塞,有一只鹿也,哥,你太牛了”秦小松眼睛都直了,叶欣看见秦歌满载而归也非常高兴,“秦歌,你回来了,辛苦了!”
      “是啊,好辛苦,肿么办,你以后可要做好吃的给我吃啊,”叶欣….无语,小小的回答一声“好”,把秦歌给乐呵的,
      秦歌把鹿丢在地上,秦爹也上去赶紧帮忙把篓子卸下来,,清点战利品,“好小子,今天运气不错哈,收获满满啊,哈哈”秦歌把怀里的小老虎递给叶欣,“欣儿,看,我从山里给你带来的,给你养只宠物,”
      叶欣赶紧接过去,发现是一只刚出生的幼崽,全身白色,但是中间又有条纹,不知道是什么品种,以为是只猫儿,软软的,特别脆弱,叶言眼巴巴的看着哥哥抱着幼崽,摸了摸,好想抱抱啊,秦歌看见了噗嗤一笑“小言啊,这只幼崽太小了,等会儿长大了点让你抱啊”说完让小夫郎用点干净的布给它做个小窝。
      秦小松一听见有宠物赶紧过来凑热闹,“我也看看,我也看看,好小哇,好白啊”
      “可爱吗?”秦小松赶紧点头“可爱,”
      “可是它还没吃饭,还饿着肚子,好可怜啊”
      “那怎么办啊,它吃饭吗,我打点饭给它吃..”
      哈哈,秦歌逗乐了,秦爹看不下去了,“臭小子,它这么小,怎么吃饭,它要喝奶的,你去拿个碗,带两文钱去你大牛叔家挤点牛奶过来给它喝,他家的牛刚刚下完崽,这两天应该有奶”
      “哦,好,”秦小松赶紧去挤奶。
      秦爹可不是什么都不懂的人,意味深长的看了秦歌一下“说一下,怎么回事,是不是去深山了,那是多危险的地方你知不知道,以后不准再去那么远的地方了,别以为我不懂,那明明就是只老虎,不是只猫,老虎你能养的吗?”
      秦歌边吃饭边把情况给秦爹讲了一遍,这只小老虎确实被虎妈妈遗弃,若是不管,这么弱小,虽然暂时有虎妈妈的气味作为掩盖,但还是很容易葬身于山里的动物,古代的老虎应该野性难训,如果实在不行,就等它长大了送回山里去,秦爹也觉得有道理,好歹是条小生命啊,重要的是只大虫啊…不是哪里都能碰到的!
      秦歌也顺便把采到人参的事跟秦爹说了,秦爹看了看,是只老参,也很高兴,但还是有点犹犹豫豫的说:“秦歌呀,这支老参,是卖是留还是你做决定,不过你如果决定把他卖了之后,能不能买个七八十年份的人参来?”
      秦歌很疑惑,“爹,你要人参干嘛?难道有什么暗疾?”

      秦爹摸摸鼻子,很不好意思,“臭小子,是小言,我想让他习武,但是身子伤了根本,以后若想修炼到更高的层次,我怕他后劲不足,若要强而行之,恐伤及他身体,其实7-8十年的人参也行,只不过老参更好,不过我也知道家里的情况,卖掉老参可以挣一大笔钱,你自己看着办吧”
      秦歌决定去问问大夫,秦爹说的话感觉像是世外高人,不像一个种田的,虽然他会点武功,根本称不上高手,不过涉及到叶言的身体状况,还是有点担心。
      秦歌收拾了一下,拿着老参去请教一下秦大夫,顺便问了一下叶言的身体状况,秦大夫听完后叹了一口气:“哎,造孽啊,其实不仅是叶言,你的夫郎也是,两人这个年龄都是急需营养发育的阶段,现在两人都伤了根本,其他哥儿在14岁的时候一般身体都长成了,你的夫郎却还没有,两人现在是看不出有什么问题,等到年龄大了,问题就会显现,特别是叶言,他以前应该经常生小病,我建议他们两人都应该补点人参,固本培元,人参当然是老参好一点,这只老参差不多有130年,能卖200两银子,你去买一只7-8十年的,估计要100两银子,县城的济世堂是个信誉很好的药店,你可以去那里买卖。”
      秦歌听到两人真的都伤了元气,早就怒不可歇,差点一掌拍在桌子上,赶紧握紧了拳头,深深的吸了口气,叶家太无耻,想不到无耻到这地步,这么对待两个小孩子,“那么,人参该怎么补呢?”
      “人参和天麻切片,炖鸡汤效果最好,每次各放入一二小片,切莫放量太多,一周一两次就可,次数不要太过频繁,你爹也可以喝点,你和你弟弟要喝就喝一点点,我给你拿点天麻去。”
      “秦大夫,不用了,我上山时挖到了几颗天麻,非常感谢您,这是今天打来的野鸡,给您补补身子,我有事,先回去了。”
      秦歌决定人参不卖了,留下来炖汤喝,在古代这个地方,一个现代人还怕挣不了钱吗,回去给秦爹说了,给小夫郎说了一下今天的菜,主要做炖鸡汤,和蘑菇汤,小炒野鸡,红烧兔肉,然后提着1只狍子,4只兔子,扛着那头老鹿,去里正家借马车,交了30文,就往县城赶
      大概半个多时辰后,秦歌来到了淮阳城,到以前经常去的酒楼把猎物给卖了,秦歌本来想把鹿买给药店,不过酒楼掌柜的说要用5两银子买下,觉得差不多,就都卖了,一共是5两740文,秦歌接过钱,想着在城中转转,看有什么可以买的。
      一路走过去,城中其实很是繁华,各种铺子林立,大摊小贩吆喝不断,甚是热闹,路上见到一家“胭脂铺”就进去了,胭脂铺其实是一家专门卖哥儿东西的铺子,不只是胭脂,秦歌老毛病又犯了,前世经过女朋友的调教,每次出差都会给女朋友带个小礼物,这次也不尽然。
      经不住老板的热情推销,秦歌买了一些必需品,比如,发带,铜镜,香料,木梳,一共花了二百多文,然后去米粮店买了一袋面粉,3斤碱,发现还有小米卖,又买了5斤小米,花了100多文,然后去屠夫那里买了10斤肥肉,2斤廋肉,送了两根大骨,花了200文,经过一家小药铺的时候,又进去把八角、桂皮、花椒、陈皮等调料各买了一包,又花了100多文,然后就打道回府。。
      秦歌在回家的路上才想起来还有什么没卖的,还有布啊,新做的被子应该过几天就好了,算了,改天去镇上买好了。
      秦歌先到家,把货给卸了,然后提了只野鸡到里正家把马车给还了,里正也知道秦歌送来野鸡主要是感谢过户的事情,不过还是很高兴的笑纳了,这边能吃到野鸡还是比较少的,除非村子里几个猎户能猎到,其他人要抓到就比较困难。
      秦歌回到家的时候,秦爹在煎药,两个小孩围在幼崽旁边七嘴八舌的在争论取什么名字好,幼崽应该是喝过奶睡着了,小夫郎在厨房忙着做饭,进去一看,正在炒鸡肉,秦歌决定下一个菜做麻辣兔头,正好料也买齐了。
      闻着饭菜香味,小松早就再喊什么时候做好啊,秦歌也有点咽口水了,实在是今天运动量有点大,饭做好了之后,秦歌让小松先端了碗小炒野鸡给隔壁邻居端了一小碗,刚才进院子的时候就看见隔壁柱子在外面徘徊,然后给秦小虎家端了碗麻辣兔子。
      秦小松送菜过去的时候,秦小虎一家正好在吃饭,看见小松端了一碗香香的红黑红黑的东西过来,“小松,碗里面是什么好吃的啊,闻着就好吃!”
      “嘿嘿,算你有品位,这是麻辣兔肉,我哥做的,好好吃,我哥让我拿点给你们尝尝”秦小松非常的自豪
      “你哥,秦歌厨艺什么时候这么好了?不会是骗人的吧?是不是今天去酒楼买的?”秦小虎非常怀疑
      “哼,骗你是小狗,我哥去酒楼偷学了好了厨艺,这几天教嫂子做了好多好吃的,嫂子也做的很好吃,好了,我不跟你讲了,我要回去吃饭去了”
      秦小松一走,小虎家就开始对麻辣兔肉展开争夺之战了,众人都吃的意犹未尽,小虎直接对自己的夫郎说“喜儿啊,有空去嫂子家学学麻辣兔肉的做法,真是太好吃了,”秦喜儿也深深同意夫君的想法,“好,我改天去学学”
      秦歌家这边也是吃的热火朝天,秦小松虽然没有多少鸡汤喝,但是为了照顾弟弟,还是舍得的,不过还有鲜美的蘑菇汤,也很好喝,除了秦歌外,其余四人每人肯了一个大鸡腿,吃的满嘴都是油,特别是是秦小松遭到了众人的嫌弃,默默的在墙角画着圈。
      众人吃饱喝足后,消消食聊聊天,洗完脸洗完澡后就开始上床睡觉了,秦歌拿出今天的战利品,“欣儿,看,这是5两银子,今天卖那只鹿赚的,这些钱先给你花,我那儿还有点零钱”
      叶欣看着秦歌献宝的表情,眼睛亮晶晶的:“嗯,好,夫君,你真厉害!”一把不好意思的往秦歌怀里扑,秦歌自然非常乐意,这两天没少培养他习惯这个怀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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