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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穿越异世 穿越异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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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袋非常重,身体也非常重,全身都像被重物碾过似的,床板也硬硬的,怎么会还有这么硬的床,这是在哪儿,秦歌想抬起手来,好好敲打一下昏昏沉沉的脑袋 ,这种宿醉的感觉真不好受,宿醉..宿醉...怎么会宿醉呢,秦歌自从进入地产公司以来就很少宿醉了,一般都是点到即止,或者喝喝红酒。
自从变成了甲方,一般都是甲方说了算,乙方都是陪酒不劝酒的,喝点酒意思意思,而且要喝一般喝高档的酒,要么就喝高雅一点的红酒,红酒养胃又美容,还是得大众比较喜欢的,怎么会宿醉呢...昏沉的脑袋一点都不好用,刚把手抬起来想敲打敲打,就听一声带着惊喜的大喊:“醒了,醒了,大哥醒了,爹,嫂子,快来,大哥醒了...”
接着就听见有人快速进房门来到他的床前,秦歌心里有点惊讶,惊动了长辈,赶紧睁开迷蒙的双眼,嗬,这一睁不要紧,问题是旁边这几位是谁,一位老者,一位较憨厚的小伙子,还有一个瘦瘦弱弱的小男孩?问题是怎么都穿着麻布衣,那个小男孩身上还穿着打补丁的衣服?特别令人惊讶的是三位都是长头发!这是在拍电视剧吗?难道剧组啥时候把我捡来演电视剧了?
正神游着,旁边那位老者从小男孩手里端过一碗药来放到床边,对秦歌就说教起来,语气中带着心疼道:“醒了就好,醒了就好,秦歌呀,以后再也不能这么莽撞了,你要是去了,你叫一家老小怎么活呀,欣儿到底是你的夫郎,他并没有错,既然娶了他,就好好对他,他也是个苦命的孩子呀...”说完就抹起来了眼泪...
秦歌以为是在拍电视剧呢,虽然觉得夫郎这个词不太明白,但觉得自己应该配合他,就点点头说:“爹,我会的,我一定会改过自新的..”当说完这句话,屋子里的另外三个人都一震,都有点不敢相信秦歌会说这话似的,只是这位老爷子反应比较快一点,对秦歌说:“好,好,好,秦歌,知道错了就好,呆会好好休息,记得先把药给喝了。”秦歌赶紧点头说:“好,我会的。”秦歌希望这出戏赶紧拍完,老者也恰时的带着其他两人说不要打扰秦歌休息,赶紧去干活为由出去了。
正觉得松一口气的秦歌才有心思开始打量剧组所打造的环境,哇,这房子,多少年前的,这墙,连刷不都没刷过,有些不知名的污渍在上面,看着怪恶心的,这床,这窗户,这门,这桌子破破烂烂的,好像有些年头,很逼真呀,还有这地,全是泥土,连水泥都没铺,恩,还有这被子,干瘪瘪的,一层青布做被套,不会是哪里的黑心棉吧...我去,这也太逼真了点吧..再打量一下自己的衣服,意料之中的麻布衣,咦,不对,这绝对不是自己的手...
秦歌赶紧掀开被子一看,嗬,吓一大跳,这决定不是自己的身体,自己的身体绝对不是这个样子的,身体没这么黑,没这么结实...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是穿了,在天朝最近频繁受穿越剧穿越小说荼毒的秦歌正这样想着,就突然脑袋一阵剧痛袭来,秦歌赶紧抱着脑袋躺下来,脑袋里就多了一阵纷杂的记忆,从小到大的比较深刻一点的记忆..
一段时间之后,秦歌总算把这段记忆消化掉,缕清一下思路,听起来觉得怪不可思议的,但秦歌确实是穿了,是魂穿的那种,而且最令人震惊的是,这个世界没有女人,有的是哥儿和小子,小子就是原来世界的男人,哥儿则代替了女人,哥儿和小子在外形上都像男人了,但是也好区别,总的来说,哥儿骨架较小,长相较为清秀,最明显的区别是,哥儿的额头中央有一抹红色印记,红色印记越深,说明越能生,再有其他的区别是,家里情况较好的哥儿会穿耳洞,穿的衣服会比较花,当然也有穿素色衣服的,一般是家里经济状况不好的,小子呢,就是身材较为高大,力气活什么的还是小子干。
还好,穿过去的这具身体是个小子,也就是男人,秦歌顿时松了大大一口气,心里抹了一滴虚汗,还好不用改性别,秦歌受天朝影响,是看过穿越小说的,以前有个玩的很好的女性同事,也就是传说中的腐女,很喜欢看BL文,听她讲,很多现实生活中穿过去的男人成了哥儿,不仅替人生小孩,还要洗衣做饭,伺候公婆,宅斗神马的,烦不胜烦,跟个女人没差别,而且还适应能力超强,一个大男人,要他穿成那样子,想都不敢想,秦歌替那些穿越者们点了颗蜡!
说实话,穿过去的这个倒霉家伙也叫秦歌,所处的朝代叫乾朝,估计是个平行空间,原主所在的村庄叫清泉村,清泉村依山而建,有100多户人家,也算是个大村子了,原主小时候跟一个叫叶可儿的小哥儿青梅竹马的长大,由于两人的爷爷们关系不错,当时戏称要是对方的小孩两人性别不同就结为亲家。
可惜秦家只有一个独子,叶家也生了两个儿子,都没有小哥儿,当时在战乱年代,能活下来的小孩很少,活下来的都是宝,总不可能让叶家的小子嫁给秦家吧,这也太没伦理道德了,不仅老一辈不同意,村里也会容不下的,虽然村里子大部分是秦姓,但是还有一小部分是外姓,像叶家就是,当时叶爷爷是娶了个村里人才定居下来的,这种事肯定不敢干,想都不敢想啊,所以啊,结为亲家一说就落到秦歌这一辈头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