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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子 ...


  •   如果一个人过两个人的生活是不是一件很刺激的事情?有两个名字,两个职业,两辆车,两种穿衣风格,两种口味,两套联系方式,有两种人生。
      方逸之就是这样的人。
      哦,或者应该这样说,白天他叫沈靖,晚上他叫方逸之。
      沈靖是个默默无闻的公司职员,穿一百块的白衬衫,三百块的黑西裤,打领带,戴金属框眼镜。长相算中上,眼大无神,典型的近视眼症状。
      上班的时候他也是木讷无力的样子,领导前两年还找他谈过话,想着男孩子死守着这三五千的工资也实在不是个事儿,想让他离开财务部门去做市场。沈靖只是拿他的木然的大眼睛看了领导两眼,领导也不打这主意了。反正也是个关系户,人家乐意做个会计老老实实呆着,其他也强求不得。所幸这公司名声在外,年年有的是刚毕业的大学生上赶着来应聘,领导很快也不惦记沈靖这么号人了。
      反正也是个本分人,闯不出什么祸来。
      能说这话实在是该来认识一下方逸之。
      沈靖五点准时下班,从来不加班,好在手脚利索,同事也寻不出什么错处来。开着他十万块的小SUV,回到市中心的住处,大概需要半小时车程。然后他会去洗个澡,摘掉眼镜,撒上一些古龙水,换一身衣服,换掉手机戴上手表,坐进车库那辆海蓝色的Model S里之后,他就是方逸之了。
      晚上他一般是这么安排的,先去健身房锻炼两个小时,然后开始去一个又一个的局。英俊、健谈、风趣、博识,不端架子且颇放得开,也爱开些荤素不忌的玩笑,简直就是S市一朵交际花一般的存在。局完了回到住处,一般都得到凌晨两三点,然后洗漱睡三四小时觉,第二天醒来,又是那个木讷的沈靖。

      倒也不用误会,他这生活并不因为什么精神分裂,他只是孤独而已。
      一个人住一大间房子,其实是一件很看修行的事儿。这个房子他从来只称呼为住处、或者通信地址。
      下班回去,房子里空空荡荡没有人气,没有热水热饭,有的只是自己一句我回来了散在恒湿恒温的空气里。他也曾试图养过一只猫,可是他连猫都养不住,养了一个多月就趁方逸之忘记关窗的机会从五层的房子里逃走了。方逸之算得上是安静坐得住的人,可就是这样,他仍然会觉得孤独,因而他并不愿意多呆在这套房子里。
      他大学毕业按照父母的安排留在这座江南城市,父母尽心为他打点好了一切,全款付清的市中心精装三居大宅,跑车,名企管培生职位。所要求的,不过是让他在S市站稳,以求家族进一步发展。
      说是家族,方逸之也只能笑笑,方家父母不过是借着改革开放东风先富起来的那批人,并没有什么家传渊源,自然称不上什么豪门巨富,只是方父为人豪爽仗义,家里那帮子亲戚凡靠谱的,也一一提携帮衬起来,隐隐也出现一些家族企业的苗头。方家父母早年受教育程度并不高,但对方逸之的学习非常上心,方逸之考到S市的重点大学读金融全凭实打实的高考分数。这两年方父家业做大,想转型,摆脱乡镇企业的帽子,高端洋气起来,让儿子做探路先锋也确实是一个办法。
      可惜父母想法是好,却总是没想过可行性。
      方逸之从小被拘束的紧,从未真正经历过那些酒肉欢场上的交道。方逸之是聪明人,从小会看人脸色,学习能力也强,可这些东西,没人教导提点,说是玩乐,实在都是辛酸。
      他还记得自己最开始被引荐给几个叔叔伯伯时唯唯诺诺的样子,自己站在酒桌边,觉得自己就像是主人随身带的小助理,或者连助理都算不上,在这种高端会所里的服务生都比自己有气场。
      所以当他看到手足无措一脸紧张站在吧台边上,额头满是汗水的陆可时,颇有些看到当年的自己的同病相怜感觉。
      陆可是同席安氏少东家白闵带来的,说是私人助理,圈内人都知道白闵好那口,带个没甚资历的清秀青年在身边做私人助理“提携点拨”,个中情由似乎也不用明说。
      可白闵的脾气实在不是什么善于照顾人的,因着陆可敬酒的时候有些畏缩不敢说话的样子,安少一张脸已经有些拉了下来。方逸之惯是个识人颜色的,见安少的样子,就温言替陆可解了围,也挡了杯酒。
      陆可看方逸之如此作为,颇为感激的捧了酒杯想来敬酒,方逸之远远摆手示意不用,酒桌上多一杯酒少一杯酒的,方逸之从来也没当过真。

      然而有些时候,我们所称的因缘际会,往往也就是从这些不甚起眼的小事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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