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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那是一片美 ...

  •   那是一片美丽的草原,记忆之中,那座草原和别的什么的也没有什么不一样的,都是一样蔚蓝蔚蓝的天空,偶尔挂上那么几朵被风儿吹散的云儿,一望无际的青草,点缀着斑斑点点的奶牛,还有成群成群的羊群,奔腾着的马队。而长莺和草鹰飞的故事也就是发生在这这么一片美丽却带着草原所特有的寂寞发生的。
      那个时候的长莺,还只是一个十六岁的小女孩子,可能是出生地比其他的人幸运了一些,她是她们部落首领的女儿,长莺的阿爸是一个蒙古人,他在年轻的时候,对她的阿妈可以说是一见钟情,而长莺的阿妈是一个汉人,尽管两人当时经历了磨难,可是最终相守一生,只是几年前,阿妈的离世让原本就已经不再年轻的阿爸顿时就衰老了许多;同样的长莺的出生也带给着长莺一生的不幸,她们的部落已经渐渐地衰老了,年轻的小伙子是越来越少,而年长的则是力竭气衰了,而在这个弱肉强食的天地之间,最为古老而有用的办法就是联姻。
      那个时候的长莺还只是一个整日呆在漂亮的砖土房里,看着小书,偶尔站在窗台之下遥望着蓝天白云,向往着外面的花花世界的小姐。尽管是这样子,但是这样子长莺不得不说也是迷人的,所有的人都对于这么一位懂得读书的小姐有着一份特别的感情。
      长莺虽然身为首领的女儿,可是完全没有任何的大小姐脾气,反而亲切可人,每次欢庆的时候,总是可以和当地的牧民一同欢歌庆舞;每次当牧民们寂寞的时候,总会扬起马头琴所特有的风情来减轻牧民的疲惫。
      而草鹰飞则是和长莺大大的不同,比起长莺的好命,他的一生可是精彩的多了。那个时候在呼伦贝尔大草原上,无人不识得草鹰飞的名字,这个名字象征着权利,强者,还有“奴尔加”。
      就连是像长莺这样的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大小姐也知道草鹰飞的名气,他平定了我们大草原的一次又是一次的混战,强大了他所在的那个部落,成为了草原上最大部落的首领。这样的英雄人物,不得不说也征服了草原上所有女性的心,当然尤其是像长莺这样的年轻稚嫩的小姑娘,而长莺的内心也同样地对于这么一位英雄人物充满了敬重,但是更多的是来自于这位英雄人物虽然名声在外,可是却一直只有一位妻子,即便是妻子已经年老色衰,甚至是有些癫狂,可是仍然可以不离不弃。这样子的草鹰飞是让长莺打从心里正真佩服和欣赏的。
      不过或许就是命运的抓弄吧,原本不可能有任何交集的两个人却在这么一次的机遇之下相遇了。
      “小姐,小姐,好,好消息啊,大好的消息啊。”小丫头高娃一脸兴高采烈地从外面跑了进来,一边揣着气,一边裂开嘴巴忍不住笑,“小姐,好消息啊,好消息啊。”
      “瞧你高兴的,到底是什么好消息啊?你到时说说看,该不会是你心中的奴儿加来了吧。”
      长莺知道这个高娃最崇拜的就是草鹰飞了,本来是打算用这话来取笑她的,不过的是,这一次却是一语成真。
      “小,小姐,您真成了菩萨一般啊,居然是一说就中啊。”小丫头瞪大了眼睛,以为自家的小姐由于看了很多的书,终于是得要变成菩萨了。
      “呵呵,瞧你这傻样。不过啊,你可是别忘记了人家草鹰飞可是有家室的人啊,而且人家同他的夫人可以说是恩爱绵长,你这个小丫头还是别痴心妄想了。”
      “哼,那个老女人可是比草鹰飞打了十岁呢,年老色衰,而且嫁给草鹰飞已经十年了,却是未能生养半个娃子,迟早遭人抛弃。”
      “我不准你这么说。”一向温顺的长莺难得板起脸脸,让小丫头害怕地低下了头,长莺最恨的就是这草原里男女的不平等,虽然阿爸很是疼爱自己,也只有自己这么一个孩子,可是草原上其他的男人但凡是有钱的,都是三妻四妾的,不过她心中的那个英雄却是和她的阿爸一样,与其说这样子英雄的草鹰飞,还不如说是因为草鹰飞只有一个妻子,这才迷住了长莺,“我们女人迟早都会有衰败的一天,现在你看人家的夫人颜色苍黄了,就抢了人家的丈夫,那么以后你呢?我们同样都是女人,草原上的女人已经注定是得要悲惨了,我不准你这样子说话,知道了吗?”
      “是的,小姐,高娃知道错了。”高娃实在是不明白自己的小姐,但凡草原上的男子不都是这样吗,而这草鹰飞到现在为止也只是有一个夫人而已,难保以后,还有谁会不想要嫁给那样的英雄。小姐就是肯定是读书读傻了。高娃嘟着嘴巴,只能低着头生着闷气。
      草原上的夜幕悄悄降临,带着满天的繁星和格外皎洁明亮的月亮。火红色的篝火腾腾地烧起,木头发出了欢快的分裂的声音。篝火虽然在草原上常见,但也不是天天都有的,而今天的篝火是为了迎接草原上的一个客人,一个英雄般的客人,这个人就是草鹰飞。
      一个魁梧的身影渐渐从漆黑的夜色显出了出来,火光之下,越发地身躯凛凛,两弯眉挥如漆墨;胸脯横跨,有万夫难抵之勇;心雄胆大,如撼天狮子下云端。
      原本热闹非凡的篝火宴会,因为这个神秘的来宾而寂静了下来,所有的人都睁大了眼睛想要好好地看看眼前的这个传闻的英雄。
      部落首领苏荷带领着自己的手下一同上前欢迎,将象征着贵宾的哈达亲手递给尊贵的客人,而草鹰飞也回礼,双手奉上接过哈达。
      迎客之后,原本寂静的篝火晚会就越发地热闹了起来,对于像他们这样的一个小部落,若是可以得到草鹰飞的帮助的话,必然可以安稳地生存下去。
      篝火晚会很快地就到了最热闹的环节,也就是跳舞,蒙古族人爱跳舞,这在这种有着温暖的夜晚格外的热情。今天的这场欢迎来宾的舞蹈是一支蒙古族的筷子舞,歌曲为【欢歌】,而领舞的人自然是长莺。
      欢庆的歌声袅袅响起,闪烁的火焰之下,荡漾着舞者惟妙惟肖的舞姿。草原上的人无疑是热情的,草原上的姑娘,无疑是娇媚的,而这在中间跳跃的姑娘,无疑是草原上每个人男子梦未以求的女子。
      就连是见过草原上大半的美女的草鹰飞也不由得愣住了眼,但凡以前遇到的女子大不过就是比男子更加的强悍,就是娇艳地有些粗俗,而眼前的长莺,略施淡粉,有着别于草原女子的粗狂美,多了几分江南女子的温婉,娇羞,就像是一朵含苞待放的花朵点缀着滴滴晶莹的水珠。
      “这,这人是谁?”
      “哦,这个领舞的是本人的爱女,命唤作长莺。今天她的这支舞蹈是特意来迎接贵宾的。”部落族长根本就没有发现草鹰飞的异样,自然也没有发现草莺飞的声音有些颤抖着,只是当作了贵客对于自己的宝贝的赞美。
      “长莺,真是特别的名字,她可真是能跳,居然可以舞的这么的好。”可能是夜晚的朦胧,也可能是火光的闪烁,这一刻,对于草鹰飞而言,无疑就激动而有些压抑的。
      之后,草鹰飞和苏荷一起又说了不少关于长莺的时候,自然是包括了长莺喜欢看书这件事情,还有长莺经常会到牧民的家中给他们鼓励。不过那个时候苏荷并没有觉得以后草鹰飞会和长莺有这么深的缘分,因为草鹰飞已经快三十了,而长莺这才十七;但是对于草鹰飞而言,他则是永远也不可能会忘记这么一个夜晚,这么一个会读书,会帮助牧民的美丽姑娘。
      跳完舞之后,苏荷还让长莺和草鹰飞见了面,可是第一次的见面并不愉快,一直以来草鹰飞都是草原上的雄鹰,喜欢捕猎,而他一旦认定的事情,根本就不会变,所以他一开始就认定了长莺,而这赤裸裸地眼神,着实是有些吓到了长莺,让长莺这种从来没有见识过草原上物竞天择的残酷的姑娘竟然有些害怕。
      “小姐,刚才你那么近地看到了草飞鹰,你是不是觉得他很厉害啊,就更草原上的雄鹰一般啊。”
      “嗯。”
      “啊,小姐,您刚才那么的美,草鹰飞会不会看上小姐呢?如果我是草鹰飞,一定会喜欢上小姐的。您说是不是啊?”
      “嗯。”
      走了几步,长莺这才发现高娃突然就没有声音了,回头一看,就看到了倒地的高娃,正准备上前去看看的,就感觉到自己的脖子一冷。长莺知道自己被人挟持了,那个人紧紧地捂住了自己的嘴巴,不过长莺还是闻到了一股的血腥味。
      “姑娘,你,你不要害怕,我没有什么恶意。我只是一个路人,受了伤,只是想要找个地方治疗,你放心,我是不会伤害你的。”
      话刚说完,就见那个人突然就这么地倒了下去,而脖子上的剑也安全的离开了,长莺这才松了一口气。
      回头一看,没有想到会是一个穿着汉人衣服的男子,这个人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的,而且沾满了鲜血,看来伤的是不轻啊。
      微弱的灯光之下,五彩的灯光荡漾在病人惨白的脸上,罗晋文一睁开双眼,就忍不住痛苦地呻吟了一声,看着陌生的环境,还有自己身上已经处理好的伤。
      “你终于是醒了。你不用害怕,我叫做长莺,不会伤害你的。”刚说完这句话,长莺就忍不住笑了,忽然就想起了昨晚这个人好像是和自己说了一样的话。
      “是你带我到这里来的?”罗晋文有些不安地看着眼前陌生的环境还有美丽的姑娘。
      “嗯。”
      “也是你给我包扎的伤口?”
      “当然了,你这个忘恩负义的东西,还将我给打晕。”高娃忍不住插嘴,只要看到这个人,自己的后脑勺就隐隐作痛,让高娃忍不住气愤。
      这个人说自己叫做罗晋文,是一个商人,本来是同商行到这边来做买卖的,可是遇到草鹰飞。那个可恶的强盗抢走了他们所有的商品,还对他们手无缚鸡之力的家眷打出毒手,害的如今他家破人亡。而自己侥幸只是受了伤昏迷了过去,这才逃过了死难,一路狼狈地跑到了这里。
      罗晋文的一番话着实是大大的震惊了长莺,虽然今晚同草鹰飞的第一次见面不是愉快地,但是这丝毫也不影响长莺对于这么以为英雄的敬爱,但是这一番话就如同一个晴天霹雳,震得长莺是始料未及。一开始长莺也是坚决不相信的,但是当罗晋文拿出一把有着草鹰飞寨里所特有的标记饿的刀子,长莺这才绝望了。
      心中的那座高高的大山也就这么的倒塌了,印象之中的魁梧的英雄人物,此时发现居然只是一个恃强凌弱的恶徒,还是一个为人最为不齿的强盗。
      接下来的三天,罗晋文就一直都住在长莺的书房里,一边养伤,一边和长莺说这外面的各种各样精彩的故事,什么热闹的街市啊,江南如花似水的风情啊,还有各种各样的小吃。听的高娃口水直流,而长莺的心里也更加的渴望离开草原一次了。
      除了诉说一些外面的新奇好玩的事情之外,这个罗晋文还将汉人的耕种方法还有饲养牲畜等知识传授给了长莺,这对于渴望可以通过知识改变自己部落命运的长莺无疑是激动地。所以很快地,对于这么一个拥有着外来积极思想的英雄,长莺最终还是情窦初开了。
      两人皆是对于对方有好感,所以临别之际,就越难以控制两人之间的热情与不舍。最后,罗晋文送与了长莺一块家传的玉佩,这对于早早就熟悉汉族文化的长莺而言,自然是明白了。
      不过这三天,房外草原一样也是精彩不断,长莺的部落本来就人少,结果遭到了洗劫,失去了大部分的牛羊还有马匹,这对于一个小部落而言,无疑是天大的打击。在这种人祸面前,草原上的人只能厚着脸皮奢求帮助。
      三天之后,罗晋文的伤口已经基本愈合了,他说他在外面还有一些亲属,得要去找找他们,呆到找回他们之后,他必当会大红花轿前来迎娶,尽管不舍,但是还是不得不离去。
      而罗晋文的离开,也伴随着长莺命运的一次大转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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