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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传(二)、刘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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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刘氏未出阁之前的闺名叫芹,长辈和朋友们都喜欢叫她小芹。小芹的父亲刘同本是华国都城启烨的一名官宦子弟,刘同的父亲刘守仁与伯父刘存义皆官至五品,兄长也以恩荫入仕。刘同自幼与士人儒生多有交际,励志以科举入仕。小芹出生那年,刘同恰在解试中拔得头筹,双喜临门,最是春风得意时。可惜好景不长,小芹两岁时,祖父刘守仁因朝廷党政,被牵扯入一桩谋逆案中,以从犯之罪移三族。
合族老少从老到少跪在断头台上的情景让刘同记忆深刻,刽子手手起刀落,眼前便是一片血红。刘同也跪在断头台上,断头声有规律的反复着,初时心惊胆战,听到后来有点麻木,刘同甚至觉得死也就是那么回事罢了。按照《华律》,小芹因年幼而得免于罪,刘同唯一担忧的便是这个女儿活着怕是不如自己死得痛快。
终于轮到刘同了,他已经跪得很累了,他眯起眼睛看了看红红的太阳,嘴角翘了翘,有些怜悯地想着,那刽子手大概比他更累吧,以前都没发现,刽子手原来竟是这么辛苦的差事啊;他又想到太阳原来居然是这种血一样的红色的,真刺眼,不像自己原来想的那样温暖神圣啊。
然而刘同没有死,大概就是他看着太阳想东想西的工夫,华国长公子秋阳诞生了。
刽子手擦了擦刀,撩开刘同的头发,露出脖颈,略略思考了一下力道和角度,然后举刀,然后——
听到了皇子降生、大赦天下的御旨。
刽子手收刀回家,干净利落,一点都不留恋那些没有收割的脑袋。
刘同吐了口吐沫,想着那个刚刚出生的小皇子秋阳,然后对着天上那一轮红的很丑陋的秋阳骂了一句他能想到的最脏的脏话。被押回牢房前,刘同做了一个错误的决定:他回头看了一眼刚刚跪过的断头台。
那断头台上有一道生死的界限,左边血流成河,尽是凛冽的红,那些已死的同族还维持着跪坐的姿势,仿佛在寻找自己的头颅;右边白的刺目,一片荒芜,那些死里逃生的同族此刻正与自己一起被押解回牢,走向未知的命运。
就是这一眼,使刘同承受了巨大的恐惧,他瘫坐在地,尿湿了裤子,不省人事。等刘同醒来以后,他的眼中,便只能看到红与白两种颜色了。
刘同的牢狱生活只维持了两年,两年后的春天,公子长风诞生,天降异象,赤云东来,如巨龙腾空,一刻之后随长风飘散,那风送来一柄长剑,正落在公子长风面前,比旁的剑长上寸许,寒光内敛,吹毛可断,是把好剑。天子复大赦天下,刘同就卷铺盖回家了。刘同回家这一路,只觉得整个启烨城满天满地都是鲜血,浓稠刺目的红色让他觉得恐惧和恶心。刘同知道,自己不能再在启烨生活下去了,他决定搬家。找到小芹后,刘同便携女儿踏上了远行的路。
刘同这种只能看见红白二色的奇异色盲症,以及感觉到处都有鲜血流淌的罕见妄想症似乎确实是有一些地缘诱因的,以至于刘同离启烨越远,病症就越轻,等他出了华国边境,便觉得完全康复了,随着他的病症一同离开的,还有他前半生二十四载的大多数记忆。流浪一年以后,刘同选择了定居在这个幽静的无名山村,它位于华国北方的陈国境内 ,偏僻而闭塞,青山绿水,风光独好。刘同却隐约记得,本家的一位精于算学的长辈曾告诉他,这里才是世界的中心。是的,刘同能够记得的,总是这些鸡毛蒜皮,无关痛痒的小事,至于其他一些大事,比如那位长辈是怎么死的,刘同完全没有印象。对此,刘同其实是很满意的。
小芹是个与众不同的孩子,村民们都这样认为,小芹自己也因此而有些骄傲。关于华国的记忆,对于小芹而言,已经淡薄得如同轻纱,风一吹就散了。曾经的富贵和落难并没有对小芹的山村人生造成什么显见影响。小芹的与众不同,在于别的方面。
旁的孩子还在整天忙着下河摸鱼,上树掏鸟,不亦乐乎的时候,小芹便央着父亲开蒙识字了。她是村里唯一一个像男娃一样按时开蒙识字的女孩子,并且书念得比男孩子们都好。十岁上,小芹已习过四书与女四书,还写得一手秀气精致的簪花小楷。她还爱讲故事,先是讲父亲刘同讲给他的故事,后来也自己编故事,她讲一个叫做叶限的女孩,凭借神奇的鱼骨成为王后的故事,讲来自民间的还珠公主大闹宫廷的故事,讲侠客与魔女笑傲江湖的故事……她的故事每每吸引得一干孩童津津有味地听着,不知为那些在田间辛苦劳作的叔叔婶婶大爷大妈们省掉多少麻烦。她的故事里总有一个女孩,用生命爱一个人,她或平凡,或剽悍,找到属于自己的一段传奇。
小芹便是那个故事里的女孩,等待着自己的传奇。
识文断字的小芹,比同龄的女孩子们自多了一份别样的温婉和端庄,所以她也就理所当然的度过了一段情书漫天飞舞,我自岿然不动的浪漫豆蔻年华。
然而打动了小芹的心的,终究也不过是一封情书,只不过是厚了一点,字好看一点,还抄袭了些《洛神赋》一类的流丽词句,并引用了小芹倒背如流的四书五经。那封信里面,单相思不叫单相思,叫“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美丽不叫美丽,叫“所谓伊人,在水一方”;婚姻不叫婚姻,叫“琴瑟在御,莫不静好”。于是,小芹相信了对方正在深深的“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相信自己的“所谓伊人,在水一方”只有对方才能欣赏,并终于与对方一同步入了“琴瑟在御,莫不静好”。
在小芹的心里,那封情书的主人,名叫沈家骏的少年,他的文采斐然是如此令人心动,他的情深似海是如此的令人感动,他才惊绝艳,他貌比潘安,他天下无双,他就是小芹一直等待的传奇。
刘同对这桩亲事采取了无可无不可的态度,于是,在小芹与家骏的强烈要求下,他们的婚礼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办成了,小芹于是成了沈刘氏。
只是礼成的一瞬间,沈刘氏觉得有些失落,好像一切都来得太顺利,以至于有些无聊。沈刘氏心里空荡荡的,那空洞,不是沈家骏所能填满的,沈刘氏不知道自己还想要些什么。
在沈家骏的一次偶然的出门远行之后,沈刘氏竟然偶然发现她对于那别离中的相思是如此的着迷,那相思,苦涩中带着甜蜜,如深秋靓丽的红叶,凄艳得令她沉醉。那一瞬间,她终于第一次觉得自己被填满了。她快乐得辗转反侧,泪流满面,让家骏摸不着头脑。在家骏回来后的一些日子里,沈刘氏仍旧保持着这种沉醉的快乐,每当她回想起那些独守空闺的日子中自己的孤独与思念,便感到充实的幸福,感到她对家骏的深刻的爱恋。然而很快,当那些宝贵的相思回忆已经被反复咀嚼,变成了毫无营养的残渣之后,她又陷入了日复一日的日常的空虚之中。她越发的温婉端庄,沉静如水,她眼中似有若无的忧愁使她更加迷人与优雅,但她的心却日复一日的渴求着什么,外表越平静喜乐,心中便越波涛翻滚。
连续三天的失眠之后,沈刘氏想到了一个消解痛苦的好办法。她决定让家骏弃农经商,这样她便可以常常品尝别离之苦,以及相伴而生的相思的甘美。对家骏的劝说是一项漫长而艰巨的任务,经史子集、怪力乱神,沈刘氏无所不用其极。但凡有一言可证经商之利,沈刘氏在所不辞。这样做的时候,沈刘氏开始有一些明白家骏当年的情书是如何写就的,于是她的空虚更深,她的意愿更坚定。沈刘氏甚至不惜让家骏相信自己是个爱慕虚荣的贪财女子,甚至不惜动用那些自己一贯不屑的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小人手段。在长久的努力过后,家骏终于答应了,不知是出于贪婪,还是爱。
“谢谢你,家骏。”这是家骏出门经商前沈刘氏的最后一句话,真心诚意。她又变成了往日温婉端庄,善解人意的贤妻,只是目光中跃动着些被掩盖的很好的渴望。
自此以后,沈刘氏便喜欢在一日的劳作过后站在门口,翘首眺望南方未归的丈夫,日复一日。旁人的同情使她心中有一点小小的满足,古往今来,有多少女子便是以这样伫立凝望、春泪含愁的姿势被历史与故事永远记录。那些王子公主、剑侠情缘的故事在她的心中慢慢退潮,她自以为领悟了生活真相。她相信,那些惊心动魄、缠绵悱恻都是行人随口杜撰,真实的生活本就该如水流淌,她相信,真正的传奇都是这如水流淌的生活中矢志不渝的信仰,就如她日复一日的等待。
倘若时光无止境的流淌,沈刘氏的传奇或许便会这样平淡而婉约的书写下去。